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重新增资
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使用自有资金重新增资海南亚
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亚希)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重新增资海南亚希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海南亚希进行
增资,有利于妥善解决诉讼纠纷,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且也为公司拓展天然
气分布式能源业务奠定了基础,不违背公司发展战略。但同时,我们也关注到本
项目的实施可能面临的相关法律、财务及商业风险,特别是关于人才储备、管理
效率以及业绩承诺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在此,提议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专项负责
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持续跟踪并监控该等风险,及时落实相关的风控措施。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重新增资海南亚希投资有
限公司,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要求,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250 万元增
资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侯宏启 肖作平 林志
日期:2016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