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相关事项的核实意见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亚科技”)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15年度相关事项作出以下核
实意见:
1、 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认为:①公司已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
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存在部分控制环节执行不在位,内部监督有疏忽的情形,监
事会已督促董事会梳理缺陷并落实整改。公司未做到完整地识别关键岗位,未
能做好关键岗位人员梯队建设工作,未建立关键岗位人员流失时的应急预案机
制,导致在人员离职情况下,内部控制管理未得到延续性执行。公司虽然对之
前年度会计重大差错进行了更正,但部分事项截至报告日还未得到有效整改。④
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熊玲 杨欣悦 段辉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