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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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1:30 在深圳市福田区

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并一致通过该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 2015-009)

(3)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30 在深圳市福田区

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梁晓燕女士为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5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1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7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10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6、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通过列

席每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广泛监督。现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完全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

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客

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北京国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转让,该事项履行

了合法有效的审议程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无收购资产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转让北京国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0%的股权,交

易对手方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该次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法,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加快现有业务结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的行为。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

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

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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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在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

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

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

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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