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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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及股东权利不受损害,

公司监事按规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

究,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行使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共召开九次监事会会议,

其中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四次,通讯方式召开 5 次,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芃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

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决议内容已披露于2015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凌芃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华讯方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恒天集团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凌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决议内容已披露于201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四)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4

日在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

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决议内容已披露于2015年6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五)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15日

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凌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华讯方

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决议内容已披露于2015年7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术开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决议内容已披露于2015年8月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七)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5日上

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赵术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华讯方

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决议内容已披露于2015年8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八)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术

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华讯方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九)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

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赵术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华讯

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决议内容已披露于2015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

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

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裁办公会以及调阅公司业务资料等途

径对公司 2015 年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

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

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勤

奋务实,履行了诚信和勤勉义务,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本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交易

的原则,按照同类商品或劳务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认为:2015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

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也未发生其他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

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

单及其个人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随着重大资产置换行为的完成,公

司将无需再投入原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入资产

与置出资产的部分差额,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减少公司

的债务,帮助公司快速实现业务转型,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三、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2016年工作的整体思路: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

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

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的情况;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

规范;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

度进行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

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

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

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

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

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在做好公司本部监督检查工

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监督力度。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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