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600511 编号:临2016-035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
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筹划涉及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国药股份,股票代码:600511)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因该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公告》,于 2016 年 4 月 1 日、2016 年 4 月 8 日、2016 年 4 月 15 日、2016 年 4
月 22 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发布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
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方式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具体细节仍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国药集团下属北京地区的医药分销业务
资产,现在初步明确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范围,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正
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查,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一)公司尚未与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签订重大资产重组服务协议。
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
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
调查,就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及协商。
(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范围较大,资产构成情况较为复
杂,公司目前尚未就资产范围、估值、交易价格等具体细节内容与交易对方达成
一致,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三)公司及有关各方尚未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国资委的预批准。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