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已取消)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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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6-03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

定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七届十五

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

(2)会议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6、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至2016年5月20日15:00。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增补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投

票);

9.1 审议《关于提名汪莉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2 审议《关于提名刘放来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会议听取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汤书昆)》;

(2)《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王昶)》;

(3)《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邱定蕃)》;

(4)《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潘立生)》;

上述内容详见2016年4月30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

点现场、传真、信函等方式。

2、 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8日—19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

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0630

2、投票简称:铜陵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

00。

4、在投票当日,“铜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

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

1 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审议《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5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00

6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7 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8 审议《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 8.00

案》;

9 审议《关于增补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9.1 审议《关于提名汪莉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9.2 审议《关于提名刘放来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2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

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对于该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

投票总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

议案9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

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6、注意事项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

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

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进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

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何燕、陈茁

联系电话:0562-2825029、2825090

传真:0562-5861195

邮政编码:244001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一、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1、《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2、《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3、《公司 2015 年财务决算报告》;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4、《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5、《关于公司 201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7、《关于预计 2016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8、《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9、《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9.1 审议《关于提名汪莉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股数: 股

9.2 审议《关于提名刘放来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股数: 股

注:议案 9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所列每项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

意的票数,否则无效。

二、本次会议议案 9 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候选人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

表决累积表决票数。具体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

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

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三、本次会议议案 1 至议案 8 表决时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

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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