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6 - 017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合肥市长江西路 501 号丰乐大厦六楼六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林先生;
6、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股份 10208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55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代表股份
10194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3 名,代表股份 13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51%。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14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1%。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5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3亿元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丰乐香料向银行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201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5年度报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19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2583%;反对1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1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晓健、卢贤榕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
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丰乐种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