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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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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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亚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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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5,922,994.70 55,309,796.00 19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568,447.98 -550,515.27 6,560.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4,987,496.81 -22,411.24 156,215.8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4,702,987.18 4,636,967.38 2,589.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2 -0.006 3,8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2 -0.006 3,8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7% -0.02% 15,450.0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3,669,220,810.02 744,777,535.46 39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15,345,815.09 115,765,546.38 1,727.2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34,846.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1,424.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0,855.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91,615.16

合计 580,951.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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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80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青岛亚星实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44% 43,101,098 43,101,098 质押 26,260,000

限公司

曹林芳 境内自然人 16.87% 32,394,711 32,394,711 质押 12,800,000

夏东明 境内自然人 12.60% 24,205,435 24,205,435 质押 8,000,000

朱兰英 境内自然人 9.54% 18,315,377 18,315,377 质押 18,310,000

方正延中传媒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4% 7,762,150 7,762,150

限公司

北京科希盟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 4,994,220 4,994,220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毓慧实业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5% 4,699,442 质押 4,699,442

展有限公司

罗承 境内自然人 2.11% 4,046,033 4,046,033

修涞贵 境内自然人 1.95% 3,746,327 3,746,327

蒋纪平 境内自然人 1.76% 3,371,694 3,371,694 3,37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毓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699,442 人民币普通股 4,699,44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深圳分行

霍刘杰 986,112 人民币普通股 986,1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

845,314 人民币普通股 845,314

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

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525,603 人民币普通股 525,603

计划 1511F 期

姚瑶 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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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斌 317,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7,00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太平洋人

寿-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 316,070 人民币普通股 316,070

理型产品委托投资

广发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委托广发基金中证全 314,230 人民币普通股 314,230

指组合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

242,729 人民币普通股 242,729

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朱兰英是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说明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霍刘杰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票 986112 股,姚瑶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司股票 450000 股,朱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股票 317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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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范围:本公司2015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告传媒业务资产,根据重组

方案将向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原股东发行股份95,836,003 股。2016年1月22日,新增股

份上市,公司已支付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价的大部分,能够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达到控制条件。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期间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故为便于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设定2016年1月31日

为购买日,两家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纳入合并范围。2016年2月1日起,两家标的公司经营利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

两家公司经营业绩平稳增长。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为165,922,994.70元,同比增加199.99%。原因:1、合并范围变大,两家公司收入纳入合并范围;2、

地产业务平稳发展,销售收入基本与同期持平,略有下降。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总成本 116,637,958.95 元,同比增加116.27%。原因:1、合并范围变大,两家公司经营成本纳入合并范

围;2、地产业务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略有降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大。

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68,447.98 元,同比增加6560.94%。原因:1、合并范围变大,两家公司经营

利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地产业务各子公司业绩都所有提升,绵阳公司开始确认土地补偿收益。

公司本期实现销售费用3,151,762.05 元,同比增加564.26%。原因:1、合并范围变大,两家公司销售费用纳入合并范围;2、

地产业务销售推广费用增加。

公司本期实现财务费用-121,921.97元,同比增加519.35%。原因:本期公司资金流较好,银行利息收入增加。

公司本期实现管理费用14,573,934.18 元,同比增加538.96%。原因:1、合并范围变大,两家公司管理费用纳入合并范围;2、

公司增加了部分与并购重组有关的费用。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1,661,321.40 元,去年同期无发生额。原因:公司对现行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部分变更,即

增加“6个月-1年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2%。

营业外收入1,649,563.30 元,同比增加14896.03%。主要原因:绵阳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收到创业园区105,017.6平方米土地的

补偿款,开始确认土地补偿收益。

营业外支出86,141.52 元,同比减少89.14%。主要原因:去年同期计提了较大金额的未决诉讼利息支出,本年无此发生额。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702,987.18 元,同比增加2589.32%。原因:1、合并范围变大,两家公司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范围;2、地产项目销售情况较好,资金回流情况比较乐观。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250,783.25元,去年同期无发生额。原因:合并范围变大,两家公司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范围。

资产总额3,668,783,760.91元,同比增加392.60%。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变大,新增股份,两家公司资产纳入合并范围。

商誉 2,266,582,307.86元,去年同期无余额。原因为深大通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两家公司,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负债总额1,513,584,057.72, 同比增加156.57%。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变大,两家公司负债纳入合并范围,及将支付两家公司

原股东现金对价等。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出售资产

本公司子公司绵阳亿嘉合投资有限公司(丙方)2016年1月22日与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甲方)、绵阳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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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统征储备中心(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甲乙两方收购丙方位于创业园区105,017.6平方米土地,收购补

偿总额5,700.99万元。绵阳亿嘉合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1月29日收到补偿款910.30万元、2016年2月1日收到补偿款800万元,

2016年3月24日收到补偿款1,710.3万元。

2、新增股份

本公司2015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告传媒业务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重组方案将

向标的公司原股东发行股份95,836,003 股,并支付现金对价79,302.875万元。2016 年 1 月 1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册》和《上市公司股份未到帐结构表》。

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

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目前公司尚未支付现金对价。

3、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海情”)开发的兖州“海情康城”项目由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集团”)

承包施工。因天元集团自2012年1月起擅自停工,济宁海情为推进项目进度和维护自身权益,于2012年9月25日向济宁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案号: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济民初字83号,要求判令天元集团支付因其擅自停工导致

合同解除的违约金15,056,000元,恢复施工的费用损失110万元,因其违约导致增加的工程造价2000万元等,并承担诉讼费用。

天元集团接到济宁海情的起诉材料后,提出了索要工程款的反诉请求。

2015年5月18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济民初字第83号判决书,判决天元集团向济宁海情支付违约金15,056,000.00

元、支付维修费4,514,191.66元;济宁海情向天元集团支付工程款42,981,175.86元。

接到判决后天元集团及济宁海情均提起了上诉,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济宁海情因此案被查封海情康城一期项目在售房屋28套。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管理委员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会有偿收回控股子公司绵阳亿嘉合投资 2016 年 01 月 23 日

01-23/1201935256.PDF

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事宜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6-

2016 年 01 月 21 日

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 01-21/1201929852.PDF

公告书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2-

2012 年 10 月 24 日

济宁海情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天元建设集 10-24/61693831.PDF

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

2015 年 07 月 07 日

07-07/1201248061.PDF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一、关联交易

关于同业竞

方面承诺:

青岛亚星实 争、关联交 2013 年 02 月

股改承诺 (1)公司将 长期 正在履行

业有限公司 易、资金占用 08 日

善意履行作

方面的承诺

为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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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东的义务,

充分尊重上

市公司的独

立法人地位,

保障上市公

司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公

司将严格按

照中国《公司

法》以及上市

公司的公司

章程规定,促

使经公司提

名的上市公

司董事依法

履行其应尽

的诚信和勤

勉责任。(2)

公司以及公

司控股或实

际控制的公

司或者其他

企业或经济

组织(以下统

称“公司的关

联企业”),将

来尽可能避

免与上市公

司发生关联

交易。(3)公

司及公司的

关联企业承

诺不以借款、

代偿债务、代

垫款项或者

其他方式占

用上市公司

资金,也不要

求上市公司

为公司及公

司的关联企

业进行违规

担保。(4)如

果上市公司

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在今后的经

营活动中必

须与公司或

公司的关联

企业发生不

可避免的关

联交易,公司

将促使此等

交易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上

市公司的有

关规定履行

有关程序,在

股东大会涉

及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

严格履行回

避表决的义

务;与上市公

司依法签订

协议,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

保证按照正

常的商业条

件进行,且公

司及公司的

关联企业将

不会要求或

接受上市公

司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

场公平交易

中第三者更

优惠的条件,

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

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5)公司及

公司的关联

企业将严格

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和善意地履

行其与上市

公司签订的

各种关联交

易协议。公司

及公司的关

联企业将不

会向上市公

司谋求任何

超出上述协

议规定以外

的利益或收

益。(6)如违

反上述承诺

给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公

司将向上市

公司作出赔

偿。

1.保证上市公

司人员的独

立(1)保证

上市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上

市公司专职

工作,不在青

岛亚星实业

青岛亚星实 2013 年 02 月

其他承诺 有限公司及 长期 正在履行

业有限公司 08 日

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下

简称“关联企

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

外的其他职

务,且不在青

岛亚星实业

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企业

领薪;(2)保证

上市公司的

1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财务人员独

立,不在青岛

亚星实业有

限公司及其

关联企业中

兼职或领取

报酬;(3)保证

上市公司拥

有完整独立

的劳动、人事

及薪酬管理

体系,该等体

系和青岛亚

星实业有限

公司及其关

联企业之间

完全独立。2.

保证上市公

司资产的独

立(1)保证上

市公司具有

独立完整的

资产,上市公

司的资产全

部能处于上

市公司的控

制之下,并为

上市公司独

立拥有和运

营;(2)保证青

岛亚星实业

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企业

不以任何方

式违法违规

占有上市公

司的资金、资

产。3.保证上

市公司财务

的独立(1)保

证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的

财务部门和

独立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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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核算体系;(2)

保证上市公

司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

对分公司、子

公司的财务

管理制度;(3)

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在银

行开户,不与

青岛亚星实

业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企

业共用一个

银行账户;(4)

保证上市公

司能够作出

独立的财务

决策,青岛亚

星实业有限

公司及其关

联企业不通

过违法违规

的方式干预

上市公司的

资金使用调

度;(5)保证上

市公司依法

独立纳税。

向全体股东

转增股本的

承诺:在亚星

实业将可能

与深大通产

生同业竞争

青岛亚星实 的全部相关 2008 年 04 月 尚未触发履

分红承诺 长期

业有限公司 资产注入深 22 日 行条件

大通且资产

过户相关手

续办理完毕

后(指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

12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准资产注入

方案并办理

完注入资产

的过户手

续),亚星实

业将在深大

通公布最近

一期年度或

半年度审计

报告时提出

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议案;若

相关手续(指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资

产注入方案

并办理完注

入资产的过

户手续)在该

年度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前办理完毕,

转增方案将

在公布该年

度的半年度

审计报告时

提出;若相关

手续(指经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批准资产注

入方案并办

理完注入资

产的过户手

续)在该会计

年度的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办理完毕,

转增方案将

在公布该年

度的年度审

计报告时提

13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出。亚星实业

保证在深大

通股东大会

表决时对该

议案投赞成

票,保证在股

东大会通过

后 10 个工作

日内实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公司现时持

有的深大通

43,101,098 股

股份,自深大

通本次重组

募集配套资

金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上

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

转让,如因上

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原因

新增取得的

青岛亚星实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12 月 2017 年 2 月 8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股份,亦应遵 正在履行

业有限公司 诺 19 日 日

守上述锁定

安排。青岛亚

星实业有限

公司承诺:公

司现时持有

的深大通

43,101,098 股

股份,自深大

通本次重组

募集配套资

金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上

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

转让,如因上

市公司分配

1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原因

新增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锁定

安排。

1、本人就本

次交易中取

得的深大通

的股份自股

份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2、

在上述锁定

期的基础上,

为保证本次

交易标的资

产交易盈利

预测补偿承

诺的实现,本

人按下列安

排转让本次

交易取得的

深大通的股

曹林芳;李勇;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1 月 2020 年 01 月

份:(1)自股 正在履行

莫清雅 诺 22 日 21 日

份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届

满且履行其

相应 2015 年

度目标公司

业绩补偿承

诺之日起,本

人可转让股

份数为其各

自认购深大

通本次发行

股份数的

20%;(2)自

股份上市之

日起 24 个月

届满且履行

其相应 2016

年度目标公

15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业绩补偿

承诺之日起,

本人累计可

转让股份数

为其各自认

购深大通本

次发行股份

数的 50%;

(3)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

且履行其相

应 2017 年度

目标公司业

绩补偿承诺

之日起,本人

累计可转让

股份数为其

各自认购深

大通本次发

行股份数的

90%;(4)自

股份上市之

日起 48 个月,

本人累计可

转让股份数

为其各自认

购深大通本

次发行股份

数的 100%。

3、本人在转

让本次交易

中取得的深

大通的股份

时,如担任深

大通的董事、

监事、高管职

务,本人可转

让的股份数

量还应遵守

《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

限制性规定。

4、本人本次

16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交易所认购

深大通的股

份的限售期,

最终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

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审

核要求执行。

1、本人通过

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

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以

任何形式转

让。在遵守前

述股份锁定

期的前提下,

为使公司与

本人签订的

利润补偿协

议更具可操

夏东明;罗承; 作性,本人同

宁波华夏嘉 意其所认购

源管理咨询 股份限售承 的深大通股 2016 年 01 月 2020 年 01 月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蒋 诺 份自上市之 22 日 21 日

纪平;黄艳红; 日起满 12 个

龚莉蓉 月后按如下

方式解除限

售:①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

且履行其相

应 2015 年度

视科传媒业

绩补偿承诺

之日起,可转

让股份数为

其各自认购

深大通本次

发行股份数

的 25%;②自

股份上市之

1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日起 24 个月

届满且履行

其相应 2016

年度视科传

媒业绩补偿

承诺之日起,

累计可转让

股份数为其

各自认购深

大通本次发

行股份数的

55%;③自股

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届

满且履行其

相应 2017 年

度视科传媒

业绩补偿承

诺之日起,累

计可转让股

份数为其各

自认购深大

通本次发行

股份数的

90%;④自股

份上市之日

起 48 个月届

满之日起,累

计可转让股

份数为其各

自认购深大

通本次发行

股份数的

100%。2、本

人在转让本

次交易中取

得的深大通

的股份时,如

担任深大通

的董事、监

事、高管职

务,本人可转

让的股份数

量还应遵守

1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

限制性规定。

3、本人本次

交易所认购

深大通的股

份的限售期,

最终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

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审

核要求执行。

1、通过本次

交易取得的

上市公司新

增股份,自股

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

不得以任何

形式转让。自

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届满且履行

其相应 2017

年度目标公

司业绩补偿

承诺之日起,

朱兰英;修涞 股份限售承 可转让不超 2016 年 01 月 2020 年 01 月

正在履行

贵 诺 过本次认购 22 日 21 日

股份数量的

90%;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届满

之日起,可转

让本次认购

的全部股份。

2、本人在转

让本次交易

中取得的深

大通的股份

时,如担任深

大通的董事、

监事、高管职

务,本人可转

1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让的股份数

量还应遵守

《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

限制性规定。

3、本人本次

交易所认购

深大通的股

份的限售期,

最终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

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审

核要求执行。

冉十科技

2015 年净利

润不低于人

民币 7,000.00

万元、2016 年

净利润不低

于人民币

8,750.00 万

元、2017 年净

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

10,937.00 万

元。在标的公

司业绩承诺

曹林芳;李勇; 业绩承诺及 期每一年度 2015 年 01 月 2017 年 12 月

正在履行

莫清雅 补偿安排 《专项审核 01 日 31 日

报告》出具

后,若标的公

司实现的净

利润数低于

承诺净利润

数,标的公司

股东应对公

司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方

案如下:当期

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

2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

累计承诺净

利润数×标的

资产的交易

总对价×补偿

系数-已补偿

金额;当(截

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净利

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净利

润数<20%

时,补偿系数

为 1.1;当

20%≤(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

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数<

40%时,补偿

系数为 1.3;

当 40%≤(截

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净利

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净利

润数时,补偿

系数为 1.5。

在根据上述

公式计算的

2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补偿股份数

量小于零(0)

时,按零(0)

取值,即标的

公司股东无

须向公司进

行补偿,同时

已经补偿的

股份不冲回。

补偿义务人

首先以本次

交易取得的

尚未出售的

股份进行补

偿,当年应补

偿股份数量=

当期应补偿

金额÷本次股

份发行价格,

补偿义务人

分别按照本

次交易所出

售标的公司

的股权比例

计算各自应

当补偿的股

份数。补偿义

务人将上述

股份赠送给

股权登记日

在册的除补

偿义务人之

外的深大通

其他股东。深

大通其他股

东按其所持

股份数量占

股权登记日

扣除补偿义

务人持有的

股份数的深

大通股份数

量的比例享

有获赠股份。

22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补偿义务人

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深大

通股份以及

该部分股份

因深大通送

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变

动而增加的

股份不参与

获赠补偿;但

补偿义务人

通过其他方

式取得的深

大通股份依

然可参与获

赠补偿。计算

补偿义务人

可参与获赠

补偿的股份

的数量时,需

扣除本次交

易取得的深

大通股份数

量,如届时所

持的股份低

于本次交易

取得的深大

通股份数量

的,扣除数量

以所持的股

份数量为限。

按照以上方

式计算仍不

足补偿的,差

额部分由补

偿义务人以

现金补偿,补

偿义务人按

照本次交易

中出售的目

标公司股权

比例计算各

23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自应当补偿

的现金数。

视科传媒

2015 年净利

润不低于人

民币

13,100.00 万

元、2016 年净

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

16,500.00 万

元、2017 年净

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

19,800.00 万

元;在标的公

司业绩承诺

期每一年度

《专项审核

报告》出具

夏东明;朱兰

后,若标的公

英;罗承;修涞

司实现的净

贵;宁波华夏

业绩承诺及 利润数低于 2015 年 01 月 2017 年 12 月

嘉源管理咨 正常履行

补偿安排 承诺净利润 01 日 31 日

询有限公司;

数,标的公司

蒋纪平;黄艳

股东应对公

红;龚莉蓉

司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方

案如下:当期

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

累计承诺净

利润数×标的

资产的交易

总对价×补偿

系数-已补偿

金额;当(截

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

2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利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净利

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净利

润数<20%

时,补偿系数

为 1.1;当

20%≤(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

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数<

40%时,补偿

系数为 1.3;

当 40%≤(截

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净利

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净利

润数时,补偿

系数为 1.5。

在根据上述

公式计算的

补偿股份数

量小于零(0)

时,按零(0)

取值,即标的

公司股东无

须向公司进

行补偿,同时

已经补偿的

股份不冲回。

补偿义务人

首先以本次

25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交易取得的

尚未出售的

股份进行补

偿,当年应补

偿股份数量=

当期应补偿

金额÷本次股

份发行价格,

补偿义务人

分别按照本

次交易所出

售标的公司

的股权比例

计算各自应

当补偿的股

份数。补偿义

务人将上述

股份赠送给

股权登记日

在册的除补

偿义务人之

外的深大通

其他股东。深

大通其他股

东按其所持

股份数量占

股权登记日

扣除补偿义

务人持有的

股份数的深

大通股份数

量的比例享

有获赠股份。

补偿义务人

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深大

通股份以及

该部分股份

因深大通送

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变

动而增加的

股份不参与

26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获赠补偿;但

补偿义务人

通过其他方

式取得的深

大通股份依

然可参与获

赠补偿。计算

补偿义务人

可参与获赠

补偿的股份

的数量时,需

扣除本次交

易取得的深

大通股份数

量,如届时所

持的股份低

于本次交易

取得的深大

通股份数量

的,扣除数量

以所持的股

份数量为限。

按照以上方

式计算仍不

足补偿的,差

额部分由补

偿义务人以

现金补偿,补

偿义务人按

照本次交易

中出售的目

标公司股权

比例计算各

自应当补偿

的现金数。

曹林芳;李勇; 规范关联交

莫清雅;夏东 易的承诺:在

明;朱兰英;罗 本次交易完

关于同业竞

承;修涞贵;宁 成后,本人/

争、关联交 2016 年 01 月

波华夏嘉源 本企业及本 长期 正常履行

易、资金占用 22 日

管理咨询有 人/本企业控

方面的承诺

限公司;蒋纪 制的其他公

平;黄艳红;龚 司/企业将尽

莉蓉 量减少与深

2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大通发生关

联交易。若发

生不可避免

且必要的关

联交易,本人

/本企业及本

人/本企业控

制的企业/公

司与深大通

将根据公平、

公允、等价有

偿等原则,依

法签署合法

有效的协议

文件,并将按

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

深大通章程

之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审

批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义

务等相关事

宜;确保从根

本上杜绝通

过关联交易

损害深大通

及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

情形发生。避

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1、

本人/本企业

及本人/本企

业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现时与深大

通之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

的情况。2、

本人/本企业

及本人/本企

业控制的其

2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他公司/企业

未来不会从

事或开展任

何与深大通

构成同业竞

争或可能构

成同业竞争

的业务;不直

接或间接投

资任何与深

大通构成同

业竞争或可

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公司/

企业。3、本

人/本企业及

本人/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违

反本承诺的,

本人/本企业

及本人/本企

业控制的公

司/企业所获

相关收益将

无条件地归

深大通享有;

同时,若造成

深大通损失

的(包括直接

损失和间接

损失),本人/

本企业及本

人/本企业控

制的公司/企

业将无条件

的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4、

本人/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

持有深大通

股份期间,本

承诺为有效

且不可撤销

2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之承诺。保持

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承诺:

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本人

/本企业承诺

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做到

与深大通在

人员、资产、

业务、机构、

财务方面完

全分开,不从

事任何影响

深大通人员

独立、资产独

立完整、业务

独立、机构独

立、财务独立

的行为,不损

害深大通及

其他股东的

利益,切实保

障深大通在

人员、资产、

业务、机构和

财务等方面

的独立性。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公司经营情况、未来规划、重大资产重

2016 年 01 月 01 日-2016 年

电话沟通 个人 组情况, 未提供任何书面资料(累计

3 月 31 日

25 人次)

公司未来规划 、股东情况、重大资产

2016 年 01 月 01 日-2016 年

其他 个人 重组情况,仅提供公司公开信息资料

3 月 31 日

(投资者互动平台,累计 69 人次)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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