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
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会计师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
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0 号文《关于核准宝鼎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16 日首次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4,083.2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 45,916.8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500 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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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分行
(11006748454803 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79718100465575
账户、79718100472132 账户)。2011 年 3 月,公司、保荐人共同分别与前述 2 家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
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东晖、李鑫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
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
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
良好。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 79718100465575 3,860,916.04 活期账户
1
行 79718100472132 2,162,861.01 活期账户
合计 6,023,777.05
注: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 1,496.71
万元。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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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本季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45,916.80 12.25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6,811.12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季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本季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 总额 额(1) 额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 精 加 工
20,000 吨大型铸 否 21,049.82 21,049.82 12.25 21,589.63 102.56 2014 年 3 月 -222.60 否 否
锻件建设项目
2.年产 2,000 套起
重机吊钩总成建 否 12,390.21 12,390.21 — 12,441.46 100.41 2013 年 12 月 -180.71 否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 33,440.03 33,440.03 12.25 34,031.09 101.77 — -403.31 — —
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3,000.0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9,780.00 1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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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支出 — — — ---- 0.04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 12,780.04 — — — — —
计
合计 — 33,440.03 33,440.03 12.25 46,811.13 — — -403.3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公司的募投项目“年精加工 20000 吨铸锻件建设项目”和 “年产 2000 套吊钩总成建设项目” 因受下游行业整体低迷影响导
况和原因(分具 致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公司超募资金 12,476.77 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 3,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和辅料;经公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进展情况 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因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公司注销了超募资金专户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分行,超募资金产生的剩余利息(67.60 万元)转入公司募投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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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无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无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无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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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16 年度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宝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宝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宝鼎科技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
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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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东晖 李 鑫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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