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东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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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东

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说明

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们对公司

《关于为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

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作出如下认可声明:

(1)鉴于公司董事蒋益民先生系茂化实华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茂化实华系关联方;

公司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目标公司 8.9%股权后,将该 8.9%股权中的 36%,即

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3.204%转让予茂化实华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

(2)经查阅公司与国开基金、亿昇科技签订的《投资合同》、《投资合同变

更协议》及公司董事会资料,公司回购国开基金持有亿昇科技 8.9%股权事项符

合合同约定,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为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8.9%股权并按原始比

例转让予其他股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为回购亿昇(天

津)科技有限公司 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东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说明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孟晓俊 魏 飞 丛培国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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