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潮网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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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了解了公司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事项,并就有关

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告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目前的融资环境和融资时

机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未来再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择机推出

适合公司需要的再融资方案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同意将《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宋生 罗学富 王泽力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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