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代码:600635 股 票简称:大 众公用 编 号:临 2016-027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华润燃气仲裁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燃气”)与华润燃
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就转让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昌燃气”)股权的相关事宜发生纠纷。2013 年 11 月 15 日,上海仲裁委员
会受理了华润燃气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华润燃气以南昌燃气经营权及大众燃气延
迟履行股权交付为由向仲裁委提出请求。2015 年 7 月 1 日,双方经协商达成了
和解协议并共同签署了《仲裁和解协议书》(简称“和解协议”)。当日,仲裁委
作出(2013)沪仲案字第 1507 号裁决书裁决同意和解协议并据此裁决大众燃气
向华润燃气支付人民币 8000 万元。至此双方再无争议。大众燃气已于 2015 年 7
月 2 日 24 时前支付完毕,该款项计入营业外支出。
以上事项公司仅在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对以上事项进行了披露,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