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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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务材料 书面审核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16 年第

一季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监事签名:

吴良淼 陈丽芳 张娜

关斌 张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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