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16-00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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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应雪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晚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赛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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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3,134,371.46 109,804,595.34 -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527,206.53 15,283,439.79 -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036,008.51 14,246,874.11 -8.5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138,016.77 40,955,581.71 7.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 -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 -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3% 7.15% -0.5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21,628,545.93 420,697,267.65 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6,495,120.69 211,967,914.16 6.8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429.8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67,430.6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344,221.2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1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4,924.03
合计 1,491,198.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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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台州永健控股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00% 38,248,800 38,248,800 - -
限公司
迅成贸易有限公
境外法人 29.83% 22,376,175 22,376,175 - -
司
玉环永盛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0% 7,500,000 7,500,000 - -
限合伙)
浙江领庆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7% 3,125,025 3,125,025 - -
资有限公司
上海易居生源股
权投资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4% 2,130,675 2,130,675 - -
限合伙)
上海易居生泉股
权投资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6% 1,619,325 1,619,325 - -
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 38,248,800 人民币普通股 38,248,800
迅成贸易有限公司 22,376,175 人民币普通股 22,376,175
玉环永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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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25,025 人民币普通股 3,125,025
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2,130,675 人民币普通股 2,130,675
合伙)
上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1,619,325 人民币普通股 1,619,325
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永健控股、迅成贸易及永盛咨询都是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应雪青、陈先云夫妇控制的企
说明
业。易居生源和易居生泉系平行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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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同比增减(%) 原因
货币资金 54,003,440.85 12,244,049.18 341.06% 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款项及存货减少,导致经营
活动现金净流入4414万元所致。
应收票据 5,300,000.00 11,000,000.00 -51.82% 主要系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
预付款项 1,913,514.27 5,842,647.11 -67.25% 主要系前期预付的货款在本期到货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7,047,427.56 11,781,700.87 -40.18% 主要系前期计提的年终奖金在报告期内支付
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原因
财务费用 2,071,896.55 1,008,936.11 105.35% 主要因汇率波动导致报告期汇兑净损失增加
所致。
营业外收入 1,571,750.66 24,392.05 6343.70% 主要系报告期内补贴项目收入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147.06 29,796.91 -6886.43% 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478.04 -36,081,138.85 -99.01% 主要系报告期内融资净需求变动
较小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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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迅成贸 永健控股、迅成贸易、
易有限公司、玉环永盛企业管理 永盛咨询、应雪青、陈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浙江领庆 先云、吴晚雪、谢启富、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易居生 邵英华承诺期限至
股份限售承诺 见注 1 2016.04.28 正常履行
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 2019 年 4 月 29 日;领
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庆创投、易居生源股权
合伙)、应雪青、陈先云、吴晚雪、 投资、易居生泉承诺期
谢启富、邵英华 限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
台州永健、迅成贸易、
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迅成贸
永盛咨询、应雪青、陈
易有限公司、玉环永盛企业管理
先云、吴晚雪、谢启富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应雪青、
首次公开发行或 承诺期限至 2021 年 4
陈先云、吴晚雪;谢启富;上海易 股份减持承诺 见注 2 2016.04.28 正常履行
再融资时所作承 月 28 日;领庆创投、
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诺 易居生源股、易居生泉
伙)、上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心
承诺期限至 2019 年 4
(有限合伙)
月 28 日
关于同业竞争、
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应雪 关联交易、资金
见注 3 2016.04.28 长期 正常履行
青、陈先云 占用方面的承
诺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台
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应雪青、
IPO 稳定股价承 承诺至 2019 年 4 月 28
陈先云、吴晚雪、谢启富、边贺、 见注 4 2016.04.28 正常履行
诺 日
连之伟、潘桦、周红锵、陈尔罕、
易群
股权激励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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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
是
行
注 1:
1、公司实际控制人应雪青、陈先云夫妇及其控制的永健控股、迅成贸易、永盛咨询承诺: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
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配股、增发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 36 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2、领庆创投、易居生源、易居生泉承诺: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永和
智控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和智控回购该部分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雪青、陈先云、谢启富、吴晚雪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赠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
限在 36 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4、监事邵英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 2:
1、永健控股、迅成贸易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永健控股计划减持部分股票,具体减持数量每
年不超过减持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
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每次减持时,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永盛咨询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计划减持部分股票,具体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减持时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次减持时,将
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易居生源、易居生泉承诺:在锁定期满后,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公司股份做出相应减持安排;
在不违背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预计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完毕全部股份。每次减持时,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
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雪青、陈先云、谢启富、吴晚雪承诺: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
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余额
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一次转让)。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
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
注 3:
1、同业竞争: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永和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本人未来也无意直接或间
接从事任何与永和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计划。本公司/本人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
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永和股份对该等机会之优先选择权。本公司/本人将不会利用永和股份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
损害永和股份及其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永和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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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司/本人签署后生效,且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永和股份 5%及以上股份期间持续有效。
2、关联交易: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自本承诺
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
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
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本公司/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3、不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公司/本人或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
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本人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本公司/本人或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本公司/本人
或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本公司/本人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注 4: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
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1、公司回购: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
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公
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调整后)时,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
宜。
2、控股股东增持:控股股东承诺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增持时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增持时总股本的 2%。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调整后)
时,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在触发发行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下,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进行决议时,控股股
东承诺就该等事宜投赞成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
于其上年度自公司取得的薪酬的 30%,但不高于 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连续十个交易日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调整后)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公司在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上
述承诺不因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 至 1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873.42 至 3,511.96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192.69
元)
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铜质水暖器材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自身经营
状况及目前在手订单情况预计,2016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客户、税收政策、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稳定,
预计业绩波动幅度上下在 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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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雪青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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