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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审核了公司
2015 年度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专项意见;重点对公司应收账款、重
大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增强了对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现将 2015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5 年,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 2015 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职务的情况,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对公司董事
会、经营层及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5 年,公
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诚信合规经营,较好
的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
于计提 201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
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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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
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各期财
务报告符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关联方交易相关财务资
料,本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
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和《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
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
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
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5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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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能够保证当前业务有效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
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的重大缺陷,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仍需进一步建
立和完善以控制风险为导向的内控制度,不断提升内控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
内控制度的执行与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程序
2015 年,公司启动了以不低于每股 12.14 元的发行价格,向不超过 10 名符
合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0,198.51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381 亿
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同意,并获得云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2015 年公司筹划了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参与人数为 46 人,规模为 1,025 万元。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
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
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2016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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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监督好
公司重大经营事项。2016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
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
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2016 年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努力帮助公司完成各项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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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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