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6-024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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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平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志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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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6,001,465.85 212,069,561.86 -26.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32,230.58 838,119.42 3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694,175.06 -1,269,967.36 -112.15%
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4,528,245.85 -50,910,828.84 -46.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2 0.0010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2 0.0010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4% 0.07% -0.0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30,273,157.00 3,797,895,609.75 -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140,459,426.34 3,139,327,195.76 0.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5,403,275.76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51.1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71,181.44
合计 3,826,405.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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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8,36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
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31.48% 304,061,203 31.48 质押 179,180,000
法人
吴招娣 境内自然人 1.84% 17,772,511 1.84
翟烨 境内自然人 1.71% 16,480,588 1.7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6% 13,098,338 1.3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5% 13,033,175 1.35
申万菱信资产-招商银行-华
润深国投信托-瑞华定增对冲 其他 1.29% 12,440,758 1.29
基金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1.27% 12,239,900 1.27
司
周雪钦 境内自然人 1.23% 11,848,341 1.23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平安
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
其他 1.23% 11,848,341 1.23
盈源 1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 167
其他 1.07% 10,308,056 1.07
号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304,061,203 人民币普通股 304,061,203
翟烨 16,480,588 人民币普通股 16,480,58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3,098,338 人民币普通股 13,098,33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23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39,9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深 9,220,160 人民币普通股 9,220,160
翟炜 7,2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51,000
吴锦文 7,002,391 人民币普通股 7,0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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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证券资管-民生银行-兴证资管鑫众 2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800,216 人民币普通股 4,800,21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4,398,026 人民币普通股 4,398,026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03,233 人民币普通股 4,103,233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系或者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翟烨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14,150,000 股,公司股东翟炜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务情况说明(如有) 7,200,000 股,公司股东吴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002,39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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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703,043,908.00 1,487,354,493.19 -52.73% 主要是本报告期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委托理财产品并归还期
初短期借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677,521,799.83 11,283,080.04 5,904.76% 主要本报告期委托理财增加及增值税
留底额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9,423.29 9,393,476.73 -97.03% 主要是前期预付设备、工程及购房款
在本报告期结算所致;
短期借款 5,000,000.00 45,450,000.00 -89.00% 本报告期银行借款还款4,045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 1,746,945.43 4,107,084.77 -57.47% 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发放上年度计提
的职工薪酬;
报表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1-3月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99,619.07 935,396.02 49.63% 主要是子公司漳州中福和福人木业计
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致;
财务费用 -2,373,889.96 6,604,091.11 -135.95% 本报告期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减
少,利息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115,150.09 -800,242.72 114.39% 本报告期提取坏账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 588,288.83 1,095,220.01 -46.29% 本报告期对中汇小贷公司投资收益
同比减少;
营业外收入 5,403,425.76 3,611,934.53 49.60% 主要是控股公司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
责任公司政府补助(森林抚育试点补
贴)同比增加;
所得税费用 278,076.18 1,558,967.04 -82.16% 主要是福建中荣混凝土所得税费用本
报告期同比上期大幅度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74,528,245.85 -50,910,828.84 -46.39% 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910,873,426.23 -66,671,860.59 -1266.20% 主要是本报告期委托银行理财产品增
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8,903,558.70 144,628,554.79 -126.90% 主要是本报告期未新增银行借款,同
时偿还期初短期借款4,045万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354.41 15.68 -34,248.02% 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平潭爱维口腔医
疗有限公司持有美元存款的汇率变
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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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3日、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详见2015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了由兴证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众 23 号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并通过二
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截止2016 年1月5日收市,鑫众23号资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
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18.6995元/股,购买数量4,800,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70%,鑫众23号资管计
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5日。(详见公司2016年1月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001】号公告)。
2、 2016年1月27日公司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在满足中免集团商业布局规划
同时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区域规划并得到管委会认可的情况下,在平潭发展所有的海关二线卡口中福广场地块合作开展
离岛免税业务,包括与离岛免税业务有关的电子商务(详见公司 2016年1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008】号公告)。中免集团已赴平潭调研选址,一俟项目实施条件具备,公司将积极
推动项目落地。
3、2016年2月3日公司与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智慧城市、创新创业、互联
网+、跨境电商、智慧旅游、大健康、能源互联网和环保、智慧农业等方面进行多模式的全面合作,共同把握平潭自贸区在
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的历史机遇(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
【2016-010】号公告)。双方正在积极对有关项目进行调研,探讨具体合作方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7
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非公开发行118,483,412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总股本由 847,407,034 股增至为
965,890,446 股。2016年3月1日,公司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84,740.7034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6,589.0446
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2016年3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2016-012】号公
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中福海峡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单独采取现金、股票或 2014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利润 正在
(平潭)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实现盈 年 10 三年
所作承诺 分配 履行
发展股份 利且当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优先推 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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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行现金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比例 公司于 日
2008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实现恢复上市,2008 年至
2013 年公司持续盈利,但由于重组后公司累计亏损较
大,公司重组后历年实现的利润均用于弥补往年亏损,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36,713,070.87 元,因此公司目前尚未满足现金分红条
件。 若 2015-2017 年公司达到现金分红条件,在保障
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且现金分红在单次利润分配中的比例最低不低于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若公司经营
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公司处于
发展成长阶段、净资产水平较高以及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
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与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山田林业 2015
开发(福 不减 年 07 六个 履行
未来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建)有限 持 月 10 月 完毕
公司 日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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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1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公司经营业务情况,未提供资料。
咨询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2016 年 01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1 月 2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大股东质押情况及员工持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1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与中免集团合作地块情况,未提供资料。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定增项目进展、年报披露时间等,未提供
2016 年 02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书面材料。
2016 年 03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年报披露时间等,未提供书面材料。
2016 年 03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基本情况,未提供资料。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平山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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