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董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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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 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在国家深入实施电力市场化改革及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2015 年,受宏观

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全国电力消费增速明显放缓,设备利用小

时数同比下降,行业发展压力较大,经营形势趋于严峻。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主动、自觉、持续规范运作,

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产融结合、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

积极应对挑战,狠抓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经济效益,实现了平稳

发展的目标。

(1)抓生产,梅县荷树园电厂运营稳定

在宏观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及发电装机规模增长的背景下,梅县荷树园

电厂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抓好安全生产,实现稳定运营。但受制于整体经济

疲软、电力需求放缓,梅县荷树园电厂发电量和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有所下降。公

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环保生产,巩固在新能源电力细分行业的龙头地

位,坚持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绿色崛起的科学发展之路。

(2)重建设,陆丰甲湖湾基地进展顺利

公司积极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努力推进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工

作。报告期内,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 超超临界

机组)于 2015 年 2 月 9 日正式获得广东省发改委粤发改能电函[2015]590 号文核

准,并于 2015 年 11 月 28 日举行奠基仪式及银团贷款签约仪式。公司将继续全

力以赴做好建设工作,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该项目将为公司实施蓝海战略、

贯彻新能源电力“221”发展规划、实现规模化扩张展开宏伟蓝图。(详见公司

2015-001、2015-065 号公告)

(3)立新业,金融投资板块发展良好

公司在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的同时,全力构建涵盖银行、证券、基金、投资、

保险、征信的大金融平台,培育打造 “宝新金控”金融产业集群,形成上市公

司新的利润增长极,实现金融板块与电力板块的良性互动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有序推进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简称“客

商银行”)筹建事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

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联合广东塔牌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客商银

行。客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6 亿

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30%,为主发起人及第一大股东。公司正积极按照政

策指引,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深入推动客商银行筹建事宜,为公司贯彻实施“产

融结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详见公司 2015-038、2015-039 号

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严选投资标的,取得良好收益和发展。截至报告期

末,证券投资损益为 86,010,188.74 元。公司投资的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百合网;证

券代码:834214)。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共出资 100,003,000.00 元,持有百合

网 36,857,895 股,占百合网股份比例为 3.77%。

(4)强保障,筹措资金形式多元化

①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并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中期票

据 10 亿元,并于 6 月 18 日成功发行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6 亿元、9 月 10

日成功发行第二期中期票据 3.5 亿元,筹措资金共计 9.5 亿元。(详见公司

2015-037、2015-041、2015-049 号公告)

②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1)核准。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成功完成非公开发行工作,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9,275,362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6.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9,999,997.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981,997.8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065,018,000.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经北

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016)京会

兴验字第 03020004 号】。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

至 2,175,887,862 股。 详见公司 2015-026 至 032 号、2015-042 至 043 号、2015-050

至 052 号、2015-064、2015-066、2016-010 至 11 号公告)

③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梅州分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共同签署了《广东陆

丰甲湖湾电厂 2×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及配套码头工程项目银团贷款合同》。

贷款总金额人民币 70 亿元,贷款期限 15 年。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度及资金需求适

时分笔发放,保证项目建设需要。(详见公司 2015-065 号公告)

(5)新机制,十年员工持股共建共享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配套文

件。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首期参加对象共计 25 人,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员工持股计

划是公司一项新建立的长效激励机制,通过制度机制的创新牵引,聚合优秀人才

加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详见公司 2015-019、2015-024、2015-025、2015-035 号公告)

2、公司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①主营业务分析概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 30%以上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3,574,114,397.35 4,697,106,692.91 -1,122,992,295.56 -23.91%

发电量

7,077,326,655.00 7,880,940,018.00 -803,613,363.00 -10.20%

(千瓦时)

上网电量

6,653,994,508.00 7,453,129,200.00 -799,134,692.00 -10.72%

(千瓦时)

营业成本 2,314,779,055.37 3,091,058,255.91 -776,279,200.54 -25.11%

主要系公司 2014 年处置储备

土地并退出房地产业务、2015

营业利润 859,725,135.84 1,350,207,677.54 -490,482,541.70 -36.33% 年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及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证券投

资损益所致。

主要系实施了首期员工持股

费用 525,758,320.06 359,063,914.71 166,694,405.35 46.42%

计划所致。

主要系梅县荷树园电厂加大

研发投入 9,690.285.20 788,058.00 8,902,227.2 1129.64%

节能环保研发投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45,407,212.51 1,624,554,188.90 -479,146,976.39 -29.49%

现金流量净额

②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③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

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④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

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有发生变化。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实物销售收入大于劳务收入,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

库存量及市场占有率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千瓦时

行业分类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幅度

生产量 7,077,326,655.00 7,880,940,018.00 -10.20%

销售量 6,653,994,508.00 7,453,129,200.00 -10.72%

新能源电力

库存量 0 0 -

市场占有率 - - -

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新能源电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为广东电网公司,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99.79%。

前 5 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99.85%。

前 5 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直接

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①公司 2015 年度成本主要构成项目分行业情况表

行业分类 项目 占本期营业成本比例 上年同口径可比数据 同比增减幅度

新能源电力 原材料 70.45% 69.60% 增加 0.85 个百分点

折旧 17.12% 12.84% 增加 4.28 个百分点

人工 4.91% 3.24% 增加 1.67 个百分点

能源 0.38% 0.30% 增加 0.08 个百分点

制造费用 7.14% 5.30% 增加 1.84 个百分点

②公司主要供应商为陆海资源有限公司,占公司年度采购总额的59.20%。前

5名供应商采购总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95.40%。

前5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不直

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4)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等财务数据

同比变动 30%以上的,应说明变化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项目变动 30%以上原因说明

管理费用 304,910,412.54 132,622,376.43 129.91% 主要系本期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所致。

系本期利润下降,导致计提的所得税较

所得税费用 207,807,007.61 322,630,019.26 -35.59%

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公司研发支出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方针,按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

企业科学发展”的低碳循环经济思路,坚持发展目标导向、低碳节能清洁环保

的发展理念,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攻关,突出技术创新,深掘机组节能潜

力,提高发电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充分发挥创新研发对新能源电力主业的

支撑和引领作用。报告期内,梅县荷树园电厂运营稳定,公司研发支出总额分

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9%,占营业收入的 0.27%。

(6)报告期公司现金流分析及同比变动 30%以上的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幅度 项目变动 30%以上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现金

4,291,268,900.37 5,321,821,941.52 -19.36% -

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

3,145,861,687.86 3,697,267,752.62 -14.91% -

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45,407,212.51 1,624,554,188.90 -29.49% -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

1,242,929,895.47 1,313,860,450.73 -5.40% -

流入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

2,618,598,057.85 1,802,920,848.48 45.24% 主要系本期增加证券投资所致。

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1,375,668,162.38 -489,060,397.75 181.29% 主要系本期扩大证券投资规模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 主要系本期发行中期票据及增加银

2,089,155,681.85 521,100,000.00 300.91%

流入小计 行借款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 主要系本期偿还部分中期票据及银

2,693,379,280.15 1,649,451,752.19 63.29%

流出小计 行借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本期发行中期票据及增加银

-604,223,598.30 -1,128,351,752.19 -46.45%

现金流量净额 行借款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

-834,484,548.17 7,142,038.96 -11784.12% 主要系本期各项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物净增加额

3、按照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按行业、地区的构成情况

类别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占主营业务利润比例(%)

新能源发电 100.00 100.00

行业 其他 0.00 0.00

合计 100.00 100.00

广东省 100.00 100.00

地区

广东省外 - -

(2)报告期内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总额 10%以上的业务经营活动所

属行业及主要产品或地区 单位:元、%

营业收入较 营业成本较 毛利率较

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行业 新能源发电 3,574,114,397.35 2,314,779,055.37 35.23% -14.72% -17.96% 增加 2.56 个百分点

地区 广东地区 3,574,114,397.35 2,314,779,055.37 35.23% -14.72% -17.96% 增加 2.56 个百分点

4、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占总资产的比例同比变动 30%以上

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占总资产的比例同比变动达 30%

以上。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计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

变动损益 计公允价值 提减值

变动

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 196,754,165.02 -48,692,415.53 748,635,433.34 896,664,817.83 32,365.00

资产(不含衍生

金融资产)

2.衍生金融资产

3.可供出售金融

116,579,870.15 -59,553,892.13 554,308,192.00 102,999,987.76 508,334,182.26

资产

金融资产小计 313,334,035.17 -48,692,415.53 -59,553,892.13 1,302,943,625.34 999,664,805.59 508,366,547.26

投资性房地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其他

上述合计 313,334,035.17 -48,692,415.53 -59,553,892.13 1,302,943,625.34 999,664,805.59 508,366,547.26

金融负债

(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发生重大变化,应当说明原因及对其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5、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新能源电力子行业拥有国家政策优势、行业先发优势、市场优势、

经营权价值优势、洁净煤燃烧技术优势及管理团队优势,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增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方面均具备

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强大的发展后劲,有望充分享受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的利好。

6、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况

①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概况

□适用 √不适用

②报告期内,公司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单位:元、股、%

公司 公司 期初持股 期初持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会计核 股份

最初投资成本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名称 类别 数量 股比例 量 股比例 算科目 来源

可供出

长城证券股 证券 增资

307,072,495.00 35,000,000.00 1.69% 49,934,230.00 1.79% 307,072,495.00 - 售金融

份有限公司 公司 扩股

资产

广东南粤银 可供出 受让

商业

行股份有限 954,045,180.50 699,780,030.00 11.25% 699,780,030.00 11.25% 954,045,180.50 50,444,327.70 售金融 及增

银行

公司 资产 资

可供出

国金基金管 基金 发起

54,600,000.00 54,600,000.00 19.50% 54,600,000.00 19.50% 34,600,000.00 - 售金融

理有限公司 公司 设立

资产

可供出

国金证券股 证券 定向

454,308,192.00 - - 18,929,508.00 0.63% 305,143,668.96 - 售金融

份有限公司 公司 增发

资产

合计 1,770,025,867.50 - - - 1,600,861,344.46 50,444,327.70 -

-

③其他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股、%

期初持 期初持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报告期 会计核算 股份

名称 类别 最初投资成本 期末账面值

股数量 股比例 数量 股比例 损益 科目 来源

梅州宝善联合投资管 有限 可供出售 发起

200,000,000.00 - - - 注1 200,000,000.00 -

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 金融资产 设立

百合网股份 股份 可供出售 增资

50,000,000.00 - - 20,727,896.00 3.21% 50,000,000.00 -

有限公司 公司 金融资产 扩股

合计 - - - - 250,000,000.00 - -

注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投资”)出资 2 亿

元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设立梅州宝善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根据《合伙协议》,宝新

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年化收益率 10%的预期固定收益和超额收益的 10%,不参与合

伙企业管理。

注 2: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出资 50,003,000 元,参与认购百合网定向增发

1,613.00 万股。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对百合网投资金额合计 100,003,000.00 元,持有百合

网 36,857,895 股,占百合网股份比例为 3.77%。

(2)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①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处电力行业资金充裕的行业属性和实际经营状况,为充分利用公

司富裕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

证券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充分提升自有资金的运营效率,实现金融、电

力两大主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损益为 86,010,188.74 元。其中,报告期内,公司用于

买入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为 1,038,129,723.39 元、卖出其他上市公司股

份收回的资金金额为 809,245,654.80 元;公司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产生的投资

收益为 72,672,927.22 元。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投资品种为股票,未持有证券衍

生品。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努力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回报。

②报告期末,公司按市值排列的前十只证券情况 单位:元、股、%

序 证券 证券 证券 初始投资 期末账面 占期末证券

持有数量 报告期损益 会计核算科目

号 品种 代码 简称 金额 价值 总投资比

期末 1 股票 600109 国金证券 454,308,192.00 18,929,508 305,143,668.96 - 60.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市

值排 2 股票 300425 环能科技 100,000,000.00 4,557,885 203,190,513.30 - 39.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列的

前十 3 股票 002781 奇信股份 5,360.00 500 18,685.00 13,325.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只证

4 股票 002786 银宝山新 6,655.00 500 13,680.00 7,025.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小计 554,320,207.00 - 508,366,547.26 20,350.00 100.00%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85,989,838.74 - -

合计 554,320,207.00 - 508,366,547.26 86,010,188.74 100.00% -

(3)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及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及委托贷款等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②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成功完成非公开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099,999,997.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981,997.80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065,018,000.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016)

京会兴验字第 03020004 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净额 3,065,018,000.00 元,对募投项目建设单位

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宝丽华”)进

行增资。增资前,陆丰宝丽华注册资本为 320,000,000.00 元;增资完成后,陆丰

宝丽华注册资本为 3,385,018,000.00 元。该增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71,603,131.25 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

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不超过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

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

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8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做好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工作,

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5)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①基本情况分析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行业:火力发电。经营

范围: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新

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煤灰渣砖。注册资本 189,00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821,026,904.64 元,净资产 3,267,303,745.43

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3,535,160,280.69 元,营业利润 911,521,337.09 元,

净利润 682,575,960.30 元。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行业:风力发

电。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力生产、

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注册资本

32,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851,722,190.92 元,净资产

70,708,383.10 元。报告期内,净利润-57,660,481.78 元。

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行业:新能源产业

投资。经营范围:新能源产业投资、对外直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委托投

资、委托管理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12,416,958.25 元,净资产 556,961,878.28 元。报告期

内,净利润 61,705,931.34 元。

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行业:建筑施

工。经营范围:房屋和土木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筑安装、装饰业(具体项目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加工、销售:

建筑材料。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15,075,728.90 元,净资产 108,049,396.49 元。报告期内,净利润 60,639.60 元。

②单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变动 30%以上且对公司合并经营

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业绩波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单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变动 30%以上

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业绩波动情况。

③报告期内,公司无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

公司出资 1 亿元成立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微(北京)

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

资人民币 1800 万元,占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90%,中微

(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信用宝公司注册资本的

10%(详见公司 2016-003 至 006、008 和 009 号公告)。

④报告期内,公司无持有与主业关联度较小的子公司。

(6)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项目投资总额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 10%的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

目情况 单位:万元

计划投 报告期 累计实际 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收益

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

建工程项目(2x1000MW 883,111 63,582.55 119,103.72 建设中 -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超超临界机组) 《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

公司总部大楼 60,000 7,076.64 7,076.64 建设中 - 2015 年 2 月 28 日

(www.cninfo.co

广东客商银行 筹建申请 m.cn)

60,000 0 0 - 2015 年 6 月 12 日

股份有限公司 中

合计 1,003,111 70,659.19 126,180.36 - - - -

7、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公司无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公司目前的核心主业新能源电力,属于电力行业中的新能源电力子行业。

公司电力销售的客户为广东电网公司。

2016 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推进之年。

随着国内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持续深

入。受煤炭产能释放、进口煤价格调节等多种因素影响,煤炭价格可能维持相对

低位;但经济疲软、整体行业产能扩大、供给侧改革深入等因素,导致行业平均

利用小时数可能相对下降;同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

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20 号),发电企业上网

电价下调,面临较严峻的经营环境。公司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能源

发展大趋势,提升安全环保、节能降耗水平,进一步提质增效升级,做大做强做

优,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国民经济朝阳性产业,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

成部分,公司所处新能源发电行业近年来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倾斜性支持。中央

多次明确提出,十三五建设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伴随国家对高

耗能高排放行业的整顿和社会各界对清洁大气排放的日益趋高要求,新能源发

电行业愈加显示出其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

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

导意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等支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系

列政策也明确指出“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

优先向老区安排”“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建设能源化工基地,加快推进技

术创新,实现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利用”“增加位于贫困老区的发电企业年度电

量计划”“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老区依法设立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金

融机构”,为公司深耕老区、励志发展、深入实施“产融结合、科学发展”战

略、进一步走出和发扬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经济绿色崛起道路提供了良好的

政策氛围与扶持。

公司在新能源电力子行业拥有国家政策优势、行业先发优势、市场优势、

经营权价值优势、洁净煤燃烧技术优势及管理团队优势,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增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方面均具备

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强大的发展后劲,有望充分享受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的利好。

梅县荷树园电厂总装机规模达 1470MW,已全面建成、稳定运营,是全国

最大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奠定了公司在国内新能源电力领域的领先地位。陆

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方面,陆上风电一期工程已并网发电,广东陆丰甲

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已整体启动。公司将持续做好建设

工作,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力争促使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实现煤电储

配一体化的跨越式发展,实现公司新能源电力的两大业务基地——梅县荷树园

电厂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并驾齐驱、科学发展,实现

公司新能源电力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的战略目标。

2、公司发展战略

(1)公司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做精做优金融投资,产融结合、

双轮驱动,科学发展。

(2)企业使命:中国的潜能,我们的激情。

(3)公司愿景:做中国新能源的开拓者,做中国新金融的先行者,为中国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力。

(4)战略目标:全力打造“宝新能源+宝新金控”双核心主业平台,努力使

公司发展成为新能源电力与金融控股联动发展的领先企业。

(5)业务发展规划:

① 以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为重点,实施“221”业务发展规划(两

大电力业务板块、两大能源基地、1000 万千瓦装机容量)。

资源综合利用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梅县

荷树园电厂 1470MW 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全面建成投产基础上,重点打造陆丰

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完成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的建

设,加快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的立项核准申

报工作。

可再生能源发电:在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一期工程投产基础上,投资

建设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二期工程 49.5MW 风电机组,规划分期完成陆丰

甲湖湾(海上)风电场 1450MW 风电机组的立项及建设。

②以做精做优金融投资新核心主业增长极为目标,全力推进客商银行的申报

筹建工作,全力构建涵盖银行、证券、基金、投资、保险、征信的大金融平台,

实现电力、金融两大主业的联动发展。

3、公司 2016 年度经营计划

2016 年,公司将进一步致力于新能源电力、金融投资两大核心主业的培育、

壮大和发展,坚持加强管理,控制成本,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达成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完善管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2)深入贯彻实施“环保第一、安全第一”的生产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

公司新能源电力主业投运机组的环保、安全、稳定运营;

(3)开拓原材料供应渠道,有效控制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需要和经营

效益;

(4)全力做好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的建设工作,

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建设;积极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

1000MW)的立项核准工作;

(5)在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一期工程运营的基础上,总结技术、管

理经验,稳妥推进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陆丰甲湖湾(海上)风电场工程

项目;

(6)大力打造涵盖银行、证券、基金、投资、保险、征信的大金融平台,

培育“宝新金控”新的利润增长极;

(7)加快推进公司征信业务发展,打造立体有效征信业务模式;

(8)密切关注政策动向,积极推进客商银行的申报筹建工作;

(9)健全公司社会责任机制,树立良好的市值管理理念,做好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实现市值管理从价值创造、价值发现到价值实现的统一;

(10)优化债务结构,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资产的运营效率。

4、公司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资金来源及使

用计划

梅县荷树园电厂已全面建成,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足以维持正常业务,无

新增资金需求。

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计划总投资 88.31 亿元,

其中项目资本金 30.65 亿元,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其余资金将

由银行贷款解决。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银团贷款签约,贷款总金额人民币 70

亿元,贷款期限 15 年,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度及资金需求适时分笔发放,保证

项目建设需要;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募集资金

净额为 3,065,018,000.00 元。

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 4.15 亿元,其中项

目资本金 1.25 亿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将由银行贷款解决。

公司将根据自身及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现有业务持续赢利的能力,

研究制定多种渠道的资金筹措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

展。

5、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

风险一:公司地处粤东北山区,业务对外拓展及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

压力。

对策:严格遵守国家及证券监管机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在持续规范运作、合法经营的基础

上,通过整治、革新,推动公司管理科学、进步;进一步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员工培训计划,打造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

础。

风险二: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用电需求增长放缓,广东省内已投产

机组增多,电力行业竞争趋于激烈。

对策: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坚持走资源

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科学发展之路,进一步打造新型循环反馈式增长模

式,把综合效益发挥得更好。

风险三:随着市场机制改革,上网电价存在不确定性

对策: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变化,积极参与电力市场机制改革,进一步提

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

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有发生变化。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2012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

局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了持续修

订完善,制定了《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

明晰了具体分红标准和比例,制订完善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明确规定了利

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具体政策,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独立董事尽职履责,中小

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充分保护了其合法权益。

2014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

中相关条款进行了持续完善,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审议通

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5年4月7日,公司顺利完成了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执行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①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6年公司非公

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35,177,572.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②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

1,726,61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分

配利润517,983,7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③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

1,726,61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

分配利润517,983,7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5 年度 43,517.76 64,431.54 67.54

2014 年度 51,798.38 102,147.42 50.71

2013 年度 51,798.38 110,733.63 46.7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159.15

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3月24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021,474,204.9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13,388,295.3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338,829.5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893,964,608.76元,减去已分配股利517,983,75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88,030,324.57 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

1,726,61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

分配利润517,983,7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次分红派息公告于2015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7日,红利

发放日为2015年4月7日,已执行完毕。

(2)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八、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 2008 年度以来每年均公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重大环境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环境问题。

十、报告期内,公司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及公司《接待管理制度》

的规定,认真、严格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接待采访2

批次,接待调研2批次,主要沟通的问题为公司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战略。在接

待采访及调研时,公司未有实行差别对待政策,未有有选择地、私下地提前向特

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接待调研、沟通基本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5年1月6日 广州 实地调研 中信证券崔霖 公司基本情况、筹建客商银行事宜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作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

2015年3月10日 北京 媒体采访 中国经济周刊邹锡兰

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所提建议介绍

中国证券报任明杰、

2015年3月11日 北京 媒体采访

证券时报杨苏 公司基本情况、筹建客商银行事宜及未来发展战略

2015 年 8 月 26 日 广州 实地调研 长信基金谈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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