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6-01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竣工验收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调整竣工验收时间的议案》,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因受客观因素
的影响,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迟,需调整竣工验收时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99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4 日及 12 月 7 日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 7.38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社会
公众发售 1,99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认股款合计人民币
1,472,31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 33,863.13 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
上述 A 股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38,446.87 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
费用共计人民币 4,365.0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4,081.84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09 年 12 月 10 日全部到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 26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482.15 万元(含 2014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通过、尚未拨付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385.00 万
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 13,097.15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685,623.71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42,225.48 万元。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482.15 万元,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募集资金 27,966.42 万元(含利息收入金额 2,816.66 万元)。因此,2015 年
1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42,448.57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
款利息金额 15,913.81 万元)。
2、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328 号)文件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72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805,015.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
行期限为 6 年,即自 2012 年 6 月 4 日至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5,015.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11,465.20 万元后,
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93,549.80 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
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445.5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1,104.30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2 年 6 月 8 日全部到账,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15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公司募集资金实际
用于收购集团公司持有的 7 家目标资产 349,204.30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金额 310,165.28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7,500 万元,
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募集资金 133,043.96(含利息收入
金额 8,581.14 万元)。因此,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33,043.96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 8,581.14 万元)。
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1 月 7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4〕
56 号《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
获准向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集团”)、武昌造船厂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船集团”)等 9 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2,019,047,619
股 A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479,999,999.8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人民币 163,914,904.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16,085,095.04 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 01360001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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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272.76 万元(含
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 2,713.17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 525,136.2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82,811.59 万元。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272.76 万元,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募集资金 13,165.02 万元(含利息收入金额 72.67 万元)。因此,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6,437.77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
款利息金额 2,785.84 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竣工验收时间情况概述
公司在执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
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受客观
因素的影响,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迟,需调整 7 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具体如下:
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柴油机轴瓦及功能部套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大
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海洋石油配套装备制造能力建设项目”2 个项目:受
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影响,审慎控制了实施进度,正在对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论证。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舰船及海洋工程模块配套中心建设项目”、青
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海洋工程、舰船用救生艇及大型造修船舶模块化
设计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北船重工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洋工程及大
型船舶模块单元能力提升项目”、大船重工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等 4 个项目: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影响,
优化了建设方案,需相应调整建设周期。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AP1000 核电主管道等技术改造项目”:由于
项目建设手续问题造成拖期,需相应调整建设周期。
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竣工时间具体如下表所示:
招股说明书
披露投资规模
或第二届董事会
项目名称 (万元) 竣工验收
序号 承办单位 第十六次会议确 备注
(按招股书) 时间
定的
总投资 募集资金
竣工时间
一“IPO”募投项目
3
(一)招股书已披露项目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影
柴油机轴瓦及功
重庆跃进机械 响,审慎控制了实施进度,
1 能部套生产能力 31,580 24,000 2015 年 1 季度 2018 年 2 季度
厂有限公司 同时正在对建设方案做进一
建设项目
步优化。
二“可转债”募投项目
(一)舰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能力建设项目
舰船及海洋工程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影
渤海船舶重工
2 模块配套中心建 46,723 32,000 2014 年 3 季度 2017 年 4 季度 响,进行了建设方案优化,
有限责任公司
设项目 同时审慎控制了实施进度。
海洋工程、舰船
青岛北海船舶 用救生艇及大型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影
3 重工有限责任 造修船舶模块化 66,975 43,000 2014 年 3 季度 2018 年 2 季度 响,进行了建设方案优化,
公司 设计制造能力提 需相应调整建设周期。
升项目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影
海洋石油配套装
大连船舶重工 响,审慎控制了实施进度,
4 备制造能力建设 92,858 87,000 2015 年 3 季度 2018 年 3 季度
集团有限公司 同时正在对建设方案做进一
项目
步优化。
北船重工青岛 海洋工程及大型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影
5 北船管业有限 船舶模块单元能 10,885 7,000 2014 年 3 季度 2018 年 4 季度 响,进行了建设方案优化,
责任公司 力提升项目 同时审慎控制了实施进度。
(二)能源环保装备及工程机械减速机制造建设项目
大船重工大连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影
船舶重工集团 装备制造基地建
6 25,000 25,000 2014 年 3 季度 2018 年 3 季度 响,进行了建设方案优化,
装备制造有限 设项目(二期)
需相应调整建设周期。
公司
三、“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一)军民融合产业募投项目
AP1000 核电主管
渤海船舶重工 由于项目建设手续问题造成
7 道等技术改造项 9,960 7,000 2015 年 4 季度 2017 年 2 季度
有限责任公司 拖期,需相应调整建设周期
目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对策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是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及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竣工
4
投产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
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
调整募投项目竣工投产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
效的资源配置,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
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进行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
益。
对于上述出现竣工延迟的项目,公司结合市场形势积极应对,正在进一步对
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优化,同时协调有关方面积极推进,并加强对项目建设进
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使项目能够按照新的计划顺利实施。
四、审议程序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竣工验收时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
司实际发展需要,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时间。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
调整竣工验收时间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时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该等安排符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能保护
广大股东的利益,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2)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
六、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竣工验收时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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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
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竣工验收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
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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