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26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国贸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由于此次股权转让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披露
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临时公告
2016-008)。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6 日起
停牌。2016 年 3 月 4 日、3 月 11 日、3 月 18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6-009 号、临 2016-014 号、临 2016-015
号),3 月 25 日、4 月 1 日、4 月 8 日、4 月 15 日、4 月 22 日发布
了进展公告(临 2016-017 号、临 2016-018 号、临 2016-019 号、
临 2016-020 号、临 2016-021 号)。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际进展情况,2016 年 4 月 28 日,公
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披露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临时公告 2016-022)。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 1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外经贸公司,外经贸公司及本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均为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不会导
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现金购买国贸公司 100%股权。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国贸公司 100%的股权,本公司所持国贸公司
100%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公司与外经贸公司已签订意向协议,目前交易双方对重组方案及
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协商沟通中。
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财务顾问等方面的工作,
目前各中介机构已初步拟定报告,并对交易具体方案进行进一步研究、
论证。公司尚未与聘请的财务顾问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较多,审计、评估、财务顾问等
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一定时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等工作
尚未完成,公司需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
步沟通,并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因此,公司预计
无法在重组停牌后 2 个月内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的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 1 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
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