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13:17: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26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国贸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由于此次股权转让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披露

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临时公告

2016-008)。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6 日起

停牌。2016 年 3 月 4 日、3 月 11 日、3 月 18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6-009 号、临 2016-014 号、临 2016-015

号),3 月 25 日、4 月 1 日、4 月 8 日、4 月 15 日、4 月 22 日发布

了进展公告(临 2016-017 号、临 2016-018 号、临 2016-019 号、

临 2016-020 号、临 2016-021 号)。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际进展情况,2016 年 4 月 28 日,公

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披露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临时公告 2016-022)。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 1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外经贸公司,外经贸公司及本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均为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不会导

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现金购买国贸公司 100%股权。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国贸公司 100%的股权,本公司所持国贸公司

100%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公司与外经贸公司已签订意向协议,目前交易双方对重组方案及

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协商沟通中。

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财务顾问等方面的工作,

目前各中介机构已初步拟定报告,并对交易具体方案进行进一步研究、

论证。公司尚未与聘请的财务顾问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较多,审计、评估、财务顾问等

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一定时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等工作

尚未完成,公司需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

步沟通,并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因此,公司预计

无法在重组停牌后 2 个月内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的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 1 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

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晋控煤业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