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盛集团”或“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
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
超过 7,05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14.2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194.6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6,57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985,376,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已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16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天健验(2016)63”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存储金额(元)
1 浙 江 健 盛 中国建设银行股 33050161708100000060 985,376,000.00
集 团 股 份 份有限公司杭州
有限公司 市萧山支行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
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健盛之家”贴身衣服
31,000.00 30,194.60 30,194.60 萧开经发〔2015〕12 号
O2O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年新增 6000 万双棉袜
30,000.00 30,000.00 26,500.00 3,500.00 萧开经发〔2015〕10 号
智慧工厂技改项目
年新增 5200 万双丝袜
15,000.00 15,000.00 11,500.00 3,500.00 江经技备案〔2015〕1 号
生产线技改项目
年新增 6000 万双丝袜
25,000.00 25,000.00 20,500.00 4,500.00 江经信备字 2015-86A 字
生产线项目
合 计 101,000.00 100,194.60 88,694.60 11,5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4,20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比例(%)
建设投资 合 计
资金
年新增 6000 万双丝袜
25,000.00 4,201.41 4,201.41 16.81
生产线项目
“健盛之家”贴身衣服
31,000.00
O2O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年新增 6000 万双棉袜
30,000.00
智慧工厂技改项目
年新增 5200 万双丝袜
15,000.00
生产线技改项目
合 计 101,000.00 4,201.41 4,201.41 16.81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201.4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健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健盛集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健盛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3708 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
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健盛集团使用 4,201.41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
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专项审核确认,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3708号)《关于浙江健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一致同意使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201.42万元置换预先己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201.42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