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基于我们独立判断,我们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均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本公司
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将《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肖小虹
王彭果
马 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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