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 2016-043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 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华仪
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
增资金额:本公司以募集资金6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
产生的利息向华时集团增资;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
前产生的利息向华仪风能增资。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存在差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重新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增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仪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3 号)核准,
公司向 10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019,853 股,每股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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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29,999,993.2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5,146,973.60 元。2015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
金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15】535 号《验资报告》。上
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金额(万元)
1 风电场建设项目 - 90,000
黑龙江梨树风力发
1.1 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 29,703
电有限公司
鸡西新源风力发电
1.2 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 30,808
有限公司
1.3 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29,489
2 平鲁红石峁风电场 150MW 工程 EPC 项目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20,00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13,000
公司
合计 - 223,000
二、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平鲁红石峁风电场 150MW
工程 EPC 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及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
电场(49.5MW)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华仪风能、华时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
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时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推进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合计 80,511 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分
别向华仪风能、华时集团增资。增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1、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及其利息向华仪风能增资,用于平鲁红石峁风电场
150MW 工程 EPC 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中 20,000 万元增加华仪风能注册资本金,剩余募集资金利息计入
华仪风能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华仪风能注册资本将由 96,000 万元增加至
116,000 万元。增资前后,华仪风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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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
华仪电气股份 华仪电气股份
96,000 100% 116,000 1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募集资金 60,511 万元及其利息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时集团增资,该募集
资金全部用于华时集团向其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鸡西新源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募投项目。其中:
(1)募集资金 29,703 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增资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
(2)募集资金 30,808 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增资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建设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
本次增资 60,511 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其中:
60,000 万元增加华时集团注册资本金,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计入华时集团资本
公积。本次增资后,华时集团注册资本将由 30,000 万元增加至 90,000 万元。增
资前后,华时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
华仪电气股份 华仪电气股份
16,800 56% 76,800 85.3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华仪风能有限 华仪风能有限公
13,200 44% 13,200 14.67%
公司 司
本次增资款到位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将开设专户对上述募集
资金款进行专项存储,并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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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 228 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屈军
注册资本:9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
务;风电场开发、建设;风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仪风能总资产为
326,327.86 万元,净资产为 112,625.48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9,170.10
万元,实现净利润 9,928.28 万元(数据摘自华仪风能的 2015 年合并报表)。
2、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5 区 12 号楼 1 层—6 层
法定代表人:屈军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销售风力
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高低压电气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时集团总资产为
46,660.95 万元,合并净资产为 15,092.56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9,939.3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33.98 万元(数据摘自华时集团的 2015 年合并报表)。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推进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平鲁
红石峁风电场 150MW 工程 EPC 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及
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
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对华仪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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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时集团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相关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
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 80,511 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分别向华
仪风能、华时集团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2、监事会意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华仪
风能、华时集团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80,511 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分
别向华仪风能、华时集团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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