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孙醒先生、
谢海洋先生和董事周伯勤先生,其中孙醒先生为主任委员,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孙醒,男,1976 年 3 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现任河南硕华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谢海洋,男,1975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注册会计师。
1996 年起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从事会计教育,现任教研室主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伯勤,男,1963 年出生,研究生。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北
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 CFO,深圳市高科
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长。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1、2015 年 1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协商了本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
了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进行 2014 年度财务审计;
同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开展年度审计,并出具了《关于 2014 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2、2015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会计师开会讨论,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期间的相关事项及初
步审计结果,随后审阅了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 2014 年度财务
报表,并出具了《关于 2014 年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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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2015 年 8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
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
计意见。鉴于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合同已到期,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考虑和调查后,提议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我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风
险管理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
的工作成效。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
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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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指导和
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评估和完善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风险
管理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促使各单位各部门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公
司 201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 2014 年内部控制有效。
5、协调管理层、内部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公司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交
流和沟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
201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今后,我
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
的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孙醒、谢海洋 、周伯勤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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