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审计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0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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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是根据山西

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01]194 号《关于同意设立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以及山

西省财政厅晋财企[2001]68 号《关于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

复》,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中煤

能源集团公司(原名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秦

皇岛港务局)、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原名宝钢集团国

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大同铁路多元经营开

发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大同市地方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七家发起人共

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25 日注册成立,并取得山西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颁发的 1400001009425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总部办公地址为大同市矿区

新平旺,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张有喜先生。

本公司依据 2002 年 11 月 8 日一届六次董事会、2002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02 年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02]213 号文批复,本公司按组建时的

原始投资额的 50%减资,股本和资本公积分别减少 50%,调整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

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办理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5,685 万

元。

经证监发行字[2006]18 号文件《关于核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

知》核准,本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7 日至 2006 年 6 月 19 日,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配售 5,600 万股、网上配售发行 22,400 万股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28,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6.76 元。本公司股票于 2006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83,685 万元。

2010 年 6 月 25 日,本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其中

以本公司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3,68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0

股 , 该 项 增 资 由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XYZH/2010A6006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9 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 167,370 万元。

(二)企业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业务性质、主要经营活动和主要业务板块

本公司属煤炭行业,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及销售业务。经营范围主要为:煤炭采掘、

加工、销售(仅限有许可证的下属机构从事此三项);机械制造、修理;高岭土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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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工业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建筑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铁路运输及本集

团铁路线维护(上述需取得经营许可的,依许可证经营)。

(三)母公司和集团总部的名称、治理结构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同煤集团。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

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

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

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结构设置的议案》,调整后机关内部共设 16 个部门,分别为董事会秘书处、证券

部、综合办公室、投资发展部、人力资源部、物资采购供应部、财务部、审计部、企划

部、经营管理部、煤炭经销部、安全管理监察部、通风处、生产技术部、信息化管理

处、环保处。

本公司下属五个分公司,包括:煤峪口矿、忻州窑矿、燕子山矿、煤炭经销部、塔

山铁路分公司;四个二级子公司,包括: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煤

矿)、大同煤业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高岭土),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活性

炭);一个三级子公司—大同煤矿同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塔建材)。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合并范围,2015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塔山煤矿 控股子公司 二级子公司 51.00% 51.00%

金宇高岭土 全资子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100.00%

矿业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子公司 51.00% 51.00%

金鼎活性炭 全资子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100.00%

同塔建材 控股子公司 三级子公司 86.67% 86.67%

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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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

报表是合理的。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

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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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

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

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

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

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

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

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

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

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

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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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此类金融资产,采

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

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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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

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

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

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

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

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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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

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

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

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 3 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

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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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

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将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以应收款项交易对象、款项性质等为信用风险

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

特征划分组合

1)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2) 采用其他方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根据债务人信用情况进行减值测试,以其未来

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账准备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公司直属矿材料(配件)入

库和领用按计划成本核算,期末按材料成本差异率在已领用材料(配件)和期末结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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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配件)之间分摊材料(配件)价差,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销售产成品采用

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

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

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

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

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

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

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

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

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

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

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

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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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

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

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

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

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

本的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

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

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

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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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

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

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

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

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

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井巷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其中:井巷建筑物参照财政部财建字(2004)119 号文的规定,矿井建筑物

按原煤产量计提井巷工程费,并作为矿井建筑物的折旧处理,计提标准为 2.50 元/吨;

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以分类折旧率按月计算,并根据用途分别计

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

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10-40 3-5 2.38-9.70

2 机器设备 7-12 3-5 7.92―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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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3 运输设备 6-10 3-5 9.50―16.17

4 其他 5-8 3-5 11.88―19.40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

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6.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7.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

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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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

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

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

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采矿权从取得使用权之日

起,按其估计可开采年限平均摊销,可开采年限是根据可开采储量与矿井年产量预计。

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每个会计期间,本集团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土地、房屋租赁费等费用。该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

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

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

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

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

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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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

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本集团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无其他长期福利。

21.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2.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

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根据合同规定,对于到场交货方式的(主要为电煤),按煤炭发到客户并经供销双

方验收确定数量和质量指标后确认收入;对于直达煤采用车板交货方式的,按装运煤炭

的火车到达国家铁路的起点站后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下水煤采用离岸交货方式的,按

煤炭装上轮船后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港口煤场交货方式,按双方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实

现。

(2)提供劳务收入:本集团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

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

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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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

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3. 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特厚煤层资源综合利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

资金、节能专项资金、进口设备贴息等。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

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租赁

本集团的租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

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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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

26.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煤矿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

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 号),本集团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 6.00

元提取煤矿维简费。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

(2) 煤炭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财企[2012]16 号)及本集团 2012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结合本公司各

煤矿实际情况,本公司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原煤实际产量

30 元/吨变更为 15 元/吨。本公司之子公司塔山煤矿仍按原煤实际产量 15 元/吨计提。

煤炭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

(3)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

资金的通知》(晋财煤[2014]17 号),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

案正式公布实施之日止,本集团继续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

转产发展资金。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规定,本集团计提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计

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按规定范围使用、购建相关设

备、设施等资产时,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

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等相

关费用支出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27.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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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15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决定自 2015 年 3 月 1 日起,对公

司综机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折旧年限由 7 年变为 10 年,预计残余值 3%-5%。

受影响的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原因 审批程序 影响金额

报表项目名称

本次变更导致本公

固定资产、累计 司 2015 年 3-12 月

综机设备折旧年限由 2015 年第五届董 折旧、营业成 减少营业成本

*1

7 年变更为 10 年 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利润总额、 15,243.11 万元,

增加利润总额

未分配利润

15,243.11 万元

*1 公司参考同行业公司同类设备平均折旧年限,结合固定资产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

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 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照应税货物及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 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计算当 17%

期应交增值税额

资源税 按应税煤炭销售额计征 8%

营业税 营业额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1 实际缴纳流转税 7%、5%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流转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流转税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1980 年以前修建的房屋以房产原值的 70% 1.2%

房产税

1980 年以后修建的房屋以房产原值的 80% 1.2%

采矿排水水资源费 原煤产量 3 元/吨

*1 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塔山煤矿、本公司之分公司塔山铁路分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

建设税税率为 5%,本集团内的其他单位税率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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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 2015 年 1 月 1 日,

“年末”系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年”系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

年” 系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1. 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现金 11,972.18 29,488.08

银行存款 3,291,191,546.44 3,866,964,507.57

财务公司存款 2,317,593,072.35 1,394,281,372.67

其他货币资金 168,281,322.84 37,082,200.00

合计 5,777,077,913.81 5,298,357,568.32

财务公司存款指存放在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

款,财务公司系同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亦是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许可证号为:

L017H21420001。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种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331,498,564.24 1,435,134,162.78

商业承兑汇票 31,080,000.00

合计 1,331,498,564.24 1,466,214,162.78

(2) 年末已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 年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0,000,000.00

(3) 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32,82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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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73,469,224.39 3.04 73,469,224.39 100.00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2,345,006,187.62 96.96 207,279,601.66 8.84 2,137,726,585.96

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2,319,301,411.27 95.90 207,279,601.66 8.94 2,112,021,809.61

交易对象及

25,704,776.35 1.06 25,704,776.35

款项性质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合计 2,418,475,412.01 100.00 280,748,826.05 11.61 2,137,726,585.96

(续表)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73,469,224.39 4.69 73,469,224.39 100.00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492,351,595.19 95.31 138,165,107.23 9.26 1,354,186,487.96

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1,438,946,578.00 91.90 138,165,107.23 9.60 1,300,781,470.77

交易对象及

53,405,017.19 3.41 53,405,017.19

款项性质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合计 1,565,820,819.58 100.00 211,634,331.62 13.52 1,354,186,4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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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单位名称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广州大优煤炭销售

19,340,487.69 19,340,487.69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有限公司

西兰实业发展有限

17,471,980.95 17,471,980.95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公司

上海捷燃企业发展

13,664,619.91 13,664,619.91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有限公司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

8,600,000.00 8,600,000.00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限公司

河北省燃料经销有

8,249,283.17 8,249,283.17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限公司等

大同矿务局兴运公

6,142,852.67 6,142,852.67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司钢管厂

合计 73,469,224.39 73,469,224.39 — —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95,156,835.03 89,757,841.76 5.00

1-2 年 337,117,576.30 33,711,757.63 10.00

2-3 年 144,414,035.78 43,324,210.73 30.00

3-4 年 2,739,689.92 1,369,844.96 50.00

4-5 年 3,786,638.31 3,029,310.65 80.00

5 年以上 36,086,635.93 36,086,635.93 100.00

合计 2,319,301,411.27 207,279,601.66 —

3) 本集团将应收控股股东款项以及充分了解信用状况的款项划分为交易对象及款

项性质组合,根据对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的检查,本集团认为无坏账风险,无需计

提坏账准备。

(2) 本年度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0,599,183.77 元;本年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21,484,689.3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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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1,197,940,201.10 元,占应

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49.53% ,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汇 总 金 额

100,976,631.05 元。

(5) 本年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本年不存在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9,980,513.05 63.04 150,313,974.36 86.03

1-2 年 72,801,111.01 35.30 22,462,963.72 12.86

2-3 年 3,415,143.00 1.66 368,000.00 0.21

3 年以上 1,282.00 1,573,860.67 0.90

合计 206,198,049.06 100.00 174,718,798.75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140,212,344.67 元,占预

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68.00%。

5.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定期存款 476,275.62 3,161,67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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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354,604,769.32 66.32 354,604,769.32 100.00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179,169,574.17 33.52 4,474,146.54 2.50 174,695,427.63

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22,321,548.13 4.18 4,474,146.54 20.04 17,847,401.59

交 易对 象 及 款

156,848,026.04 29.34 156,848,026.04

项性质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831,405.63 0.16 831,405.63 100.00

他应收款

合计 534,605,749.12 100.00 359,910,321.49 67.32 174,695,427.63

(续表)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354,604,769.32 67.16 354,604,769.32 100.00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172,182,265.43 32.62 3,733,640.54 2.17 168,448,624.89

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13,225,683.55 2.51 3,733,640.54 28.23 9,492,043.01

交易对象及款

158,956,581.88 30.11 158,956,581.88

项性质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1,179,665.64 0.22 1,179,665.64 100.00

他应收款

合计 527,966,700.39 100.00 359,518,075.50 68.09 168,448,6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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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单位名称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王福厚 348,777,000.00 348,777,000.00 100.00 *1

大同煤矿实业总公司纸坊头煤矿 5,827,769.32 5,827,769.32 100.00 已停止经营,无法收回

合计 354,604,769.32 354,604,769.32 — —

*1 本公司 2011 年 3 月退出对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准格尔旗华富煤炭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其股权转让款及本公司对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准格

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款一并由王福厚承担,共计 82,877.70 万元,2011 年

收回 48,000.00 万元,尚有 34,877.70 万元转让款逾期未收回。

2013 年本公司就王福厚归还所欠股权转让款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内蒙

古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进行了审理,并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下达了判决

((2013)内商初第 8 号《民事判决书》):王福厚全额支付本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

34,877.70 万元及违约金 1,092.43 万元。王福厚不服该项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由于王福厚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2014 年 12 月 13 日最高人民法院

下达(2014)民二终字第 156 号民事裁定书,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但由于王福厚可执行

财产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个别认定其坏账准备 100%。

2015 年 7 月 6 日,本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

施 ,责 令王 福厚 及内 蒙 古大 方投 资有 限责 任 公司 履行 内蒙 古自 治 区高 级人 民法 院

(2013)内商初第 8 号民事判决,目前内蒙古高院委托乌兰察部盟中院在执行中。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4,943,823.26 747,191.16 5.00

1-2 年 2,949,838.81 294,983.88 10.00

2-3 年 1,145,044.53 343,513.36 30.00

3-4 年 337,123.95 168,561.98 50.00

4-5 年 129,107.09 103,285.67 80.00

5 年以上 2,816,610.49 2,816,610.49 100.00

合计 22,321,548.13 4,474,146.54 —

3)本集团将应收控股股东款项以及充分了解信用状况的款项划分为交易对象及款

项性质组合,根据对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的检查,本集团认为无坏账风险,无需计

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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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664,783.01 元;本年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272,537.02

元。

(3) 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股权转让款 348,777,000.00 348,777,000.00

未认证的进项税 74,420,808.86 61,760,988.06

往来款 70,815,330.91 54,379,796.55

港口周转金 14,235,705.28 10,351,783.78

承包费 20,000,000.00 40,000,000.00

安全抵押金 5,287,000.00 9,023,200.00

备用金 1,069,904.07 3,673,932.00

合计 534,605,749.12 527,966,700.39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性 坏账准备年末余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账龄 年末余额合计

质 额

数的比例(%)

股权转 248,777,000.00 4-5 年 46.53 248,777,000.00

王福厚

让款 100,000,000.00 5 年以上 18.71 100,000,000.00

未认证

未认证进项税 74,420,808.86 1 年以内 13.92

进项税

大同煤矿集团外经

承包费 20,000,000.00 1 年以内 3.74

贸有限责任公司

同煤集团 *1 26,953,495.11 1 年以内 5.04

鄂尔多斯市东兴煤

业罕台集运物流有 *2 11,000,000.00 1 年以内 2.06 550,000.00

限公司

合计 481,151,303.97 90.00 349,327,000.00

*1 主要为安全抵押金、社会保险费、工程罚款等。

*2 控股子公司矿业公司为该公司垫付的道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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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 年末不存在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7) 年末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年末不存在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51,681,702.37 31,144,990.88 320,536,711.49

在产品 20,700,458.67 20,700,458.67

库存商品 194,600,909.32 32,298,677.77 162,302,231.55

低值易耗品 17,286.50 17,286.50

合计 567,000,356.86 63,443,668.65 503,556,688.21

(续表)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66,059,520.08 31,889,025.41 334,170,494.67

在产品

库存商品 438,767,145.15 104,289,517.50 334,477,627.65

低值易耗品 17,286.50 17,286.50

合计 804,843,951.73 136,178,542.91 668,665,408.82

(2) 存货跌价准备

本年增加

项目 年初余额

计提 其他

原材料 31,889,025.41 145,477.63

库存商品 104,289,517.50 29,244,309.96

合计 136,178,542.91 29,389,787.59

(续表)

本年减少

项目 年末余额

转回或转销 其他转出

原材料 889,512.16 31,144,990.88

库存商品 101,235,149.69 32,298,677.77

合计 102,124,661.85 63,443,6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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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 由于设备更新、技术标准提高等原因,以前年度累计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

3,188.90 万元;本年因使用转出存货跌价准备 88.95 万元;本期因市价变化计提原材料

跌价准备 14.55 万元。

2) 本公司年末煤炭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390.07 万元;

本年因销售转出上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9,784.09 万元。

3) 本公司之子公司因产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34.36 万

元,因销售转出上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39.42 万元。

(4) 存货年末余额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性质

待抵扣进项税等 99,915,879.06 173,409,572.31

待抵扣进项税主要为材料、配件及设备等采购留抵进项税。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按成本计量 626,527,759.18 626,527,759.18

(续表)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按成本计量 567,333,959.18 567,333,959.18

(2) 年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国贸公司*1 221,291,459.18 221,291,459.18

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 346,042,500.00 59,193,800.00 405,236,300.00

合计 567,333,959.18 59,193,800.00 626,527,7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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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续表)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 本年现

被投资单位

年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 持股比例(%) 金红利

国贸公司*1 100.00

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 6.45

合计 —

*1 本公司 2013 年与同煤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承包经营合同,将全资

子公司国贸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整体经营权发包给同煤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经营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承包方每年支付给发包方

承包费 2,000.00 万元。根据所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自承包之日起,本公司不再对国贸

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具有控制权。承包协议约定:承包期结束后,承包方保证国贸

公司以承包起始日双方认可的净资产足值(22,129.15 万元),且承包期间国贸公司净

资产应保持或增值总额不低于 22,129.15 万元。

*2 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准朔铁路增资的议案》,根据准朔铁路 2015 年工程建设资金及章程约定,本公司按股

比 6.45%出资 5,919.38 万元。

(3) 年末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减值

10. 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联营企业

财务公司 303,728,117.92 652,920,000.00

鄂尔多斯市东兴煤业罕台集运物流有限公司 29,000,000.00

合计 332,728,117.92 652,920,000.00

(续表)

本年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权益法下确认 年末余额

年末余额

的投资损益

联营企业

财务公司 52,756,521.85 1,009,404,639.77

鄂尔多斯市东兴煤业罕台集运物流有限公司 29,000,000.00

合计 52,756,521.85 1,038,404,639.77

注:2015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

的决议,7 月对财务公司增资 65,292.00 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仍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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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1.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明细表

项目 房屋建筑物 井巷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2,941,534,082.41 2,222,164,531.70 7,897,621,455.32 96,389,537.71 300,971,803.07 13,458,681,410.21

2.本年增加金额 143,475,038.35 101,754,994.00 568,790,179.60 9,628,063.78 26,983,450.14 850,631,725.87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 143,475,038.35 101,754,994.00 567,150,179.60 9,628,063.78 26,983,450.14 848,991,725.87

(3)企业合并增加

(4)专项应付款增加 1,640,000.00 1,640,000.00

3.本年减少金额 1,333,650.18 4,575,095.38 5,908,745.56

(1)处置或报废 1,333,650.18 4,575,095.38 5,908,745.56

(2)其他减少

4.年末余额 3,085,009,120.76 2,323,919,525.70 8,465,077,984.74 101,442,506.11 327,955,253.21 14,303,404,390.52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1,530,355,309.87 1,169,530,851.81 4,813,080,924.74 63,609,251.01 235,719,851.97 7,812,296,189.40

2.本年增加金额 143,876,010.53 185,061,086.50 556,818,876.25 6,110,038.40 22,617,631.84 914,483,643.52

(1)计提 143,876,010.53 185,061,086.50 556,818,876.25 6,110,038.40 22,617,631.84 914,483,643.52

3.本年减少金额 1,227,661.62 3,862,854.56 5,090,516.18

(1)处置或报废 1,227,661.62 3,862,854.56 5,090,516.18

(2)其他减少

4.年末余额 1,674,231,320.40 1,354,591,938.31 5,368,672,139.37 65,856,434.85 258,337,483.81 8,721,689,3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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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房屋建筑物 井巷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138,911.16 114,464,124.96 375,764.06 114,978,800.18

2.本年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其他减少

4.年末余额 138,911.16 114,464,124.96 375,764.06 114,978,800.18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1,410,638,889.20 969,327,587.39 2,981,941,720.41 35,210,307.20 69,617,769.40 5,466,736,273.60

2.年初账面价值 1,411,039,861.38 1,052,633,679.89 2,970,076,405.62 32,404,522.64 65,251,951.10 5,531,406,420.63

本年增加的固定资产中,由在建工程转入的金额为 848,991,725.87 元,由专项应付款增加金额为 1,640,000.00 元。本年增加的累计折旧

中,本年计提 914,483,643.5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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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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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项目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660,747.83

机器设备 3,095,754.48

合计 3,756,502.31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建筑物*矿业公司 233,048,917.41 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房屋建筑物*金鼎活性炭 41,221,319.79 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房屋建筑物*燕子山矿 5,939,347.36 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房屋建筑物*同塔建材 1,370,343.40

房屋建筑物*塔山煤矿 295,724,430.19 *1

房屋建筑物*塔山铁路分公司 11,537,064.02

*1 本公司之塔山铁路分公司及子公司塔山煤矿、同塔建材公司目前所建房屋使用的

为租赁同煤集团的土地,因此暂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本公司正就此问题与相关部

门协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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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2.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明细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矿业公司一号井基建工程 2,242,482,616.14 2,242,482,616.14 1,848,676,743.06 1,848,676,743.06

金鼎活性炭十万吨活性炭项目*1 937,520,446.74 937,520,446.74 875,651,923.04 875,651,923.04

矿业公司洗煤厂工程 509,297,402.25 509,297,402.25 385,154,126.00 385,154,126.00

塔山煤矿选煤厂改扩建工程 420,650,960.60 420,650,960.60 299,833,034.12 299,833,034.12

塔山煤矿待安装设备 146,508,812.59 146,508,812.59 127,568,638.01 127,568,638.01

塔山煤矿三盘区安全培训中心 41,519,730.00 41,519,730.00 41,519,730.00 41,519,730.00

塔山煤矿雁崖平硐安全防护工程 34,955,999.00 34,955,999.00 34,955,999.00 34,955,999.00

塔山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调度指挥中心 13,133,180.00 13,133,180.00 13,133,180.00 13,133,180.00

塔山煤矿雁崖扩区配套供暖工程*2 15,000,000.00 15,000,000.00 11,887,081.00 11,887,081.00

塔山煤矿三盘区3-5#层机头搭接硐室 10,900,000.00 10,900,000.00 3,333,374.00 3,333,374.00

忻州窑矿重建应急救护制氧中心 6,136,800.00 6,136,800.00 3,153,300.00 3,153,300.00

塔山煤矿煤矿安全改造项目 5,241,284.39 5,241,284.39

主干道绿化工程 5,000,000.00 5,000,000.00

其他维简工程 25,590,302.70 25,590,302.70 24,370,606.48 24,370,606.48

合计 4,413,937,534.41 4,413,937,534.41 3,669,237,734.71 3,669,237,7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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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本年减少

工程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年末余额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矿业公司一号井基建工程 1,848,676,743.06 486,313,323.43 92,507,450.35 2,242,482,616.14

金鼎活性炭十万吨活性炭项目*1 875,651,923.04 150,214,438.06 88,345,914.36 937,520,446.74

矿业公司洗煤厂工程 385,154,126.00 124,143,276.25 509,297,402.25

塔山煤矿选煤厂改扩建工程 299,833,034.12 120,817,926.48 420,650,960.60

塔山煤矿待安装设备 127,568,638.01 146,508,812.59 122,310,730.40 5,257,907.61 146,508,812.59

塔山煤矿三盘区安全培训中心 41,519,730.00 41,519,730.00

塔山煤矿雁崖扩区配套供暖工程*2 11,887,081.00 25,412,505.00 22,299,586.00 15,000,000.00

塔山煤矿雁崖平硐安全防护工程 34,955,999.00 34,955,999.00

塔山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调度指挥中心 13,133,180.00 13,133,180.00

塔山煤矿三盘区3-5#层机头搭接硐室 3,333,374.00 7,566,626.00 10,900,000.00

合计 3,641,713,828.23 1,060,976,907.81 325,463,681.11 5,257,907.61 4,371,969,1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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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续表)

工程累计

本年利息资

投入占预 工程 利息资本化累计 其中:本年利息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本化率 资金来源

算比例 进度 金额 资本化金额

(%)

(%)

矿业公司一号井基建工程 3,438,023,249.95 90.15 95.00 268,155,964.34 90,794,473.62 5.60 自有、借款

金鼎活性炭十万吨活性炭项目*1 1,180,837,900.00 96.23 96.23 58,075,516.98 30,552,736.28 6.01 自有、借款

矿业公司洗煤厂工程 702,151,800.00 72.53 72.53 自有资金

塔山煤矿选煤厂改扩建工程 561,339,007.94 88.81 88.81 81,614,407.94 60,831,373.82 7.33 借款

塔山煤矿三盘区安全培训中心 42,140,000.00 98.53 98.53 自有资金

塔山煤矿雁崖扩区配套供暖工程*2 38,000,000.00 96.00 96.00 自有资金

塔山煤矿雁崖平硐安全防护工程 48,184,400.00 72.55 72.55 自有资金

塔山煤矿安全生产生产信息化调度指挥中心 85,133,180.00 15.43 15.43 自有资金

塔山煤矿三盘区3-5#层机头搭接硐室 11,400,000.00 95.61 95.61 自有资金

合计 6,107,209,537.89 — — 407,845,889.26 182,178,583.72 — —

*1 全资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十万吨活性炭项目中一万吨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预转固8,834.59 万元;

*2 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雁崖扩区配套供暖工程部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本年预转固2,229.96 万元,部分工程尚在完善阶段,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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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3.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明细

项目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软件等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87,407,692.38 5,648,127,680.00 17,904,899.67 5,753,440,272.05

2.本年增加金额 125,000.00 8,848,605.15 8,973,605.15

(1)购置 125,000.00 8,848,605.15 8,973,605.15

(2)其他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年末余额 87,532,692.38 5,648,127,680.00 26,753,504.82 5,762,413,877.20

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 10,100,150.75 997,137,177.60 15,971,083.23 1,023,208,411.58

2.本年增加金额 1,608,706.21 195,575,088.92 3,840,843.31 201,024,638.44

(1)计提 1,608,706.21 195,575,088.92 3,840,843.31 201,024,638.44

(2)其他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年末余额 11,708,856.96 1,192,712,266.52 19,811,926.54 1,224,233,050.02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287,840,000.00 287,840,000.00

(1)计提 287,840,000.00 287,840,000.00

(2)其他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年末余额 287,840,000.00 287,840,000.00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75,823,835.42 4,167,575,413.48 6,941,578.28 4,250,340,827.18

2.年初账面价值 77,307,541.63 4,650,990,502.40 1,933,816.44 4,730,231,860.47

本公司以前年度按照《合作开发协议》为控股子公司矿业公司按股比 51%支付采矿

权转让价款 108,432.00 万元,公司将该采矿权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年末本公司对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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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京都中新评咨字(2016)第 007 号评估结果,对该采矿权计提减值

准备 28,784.00 万元。

14.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年末余额

土地租赁费 16,042,687.17 8,727,987.21 7,314,699.96

房屋租赁费 5,665,809.00 5,665,809.00

合计 21,708,496.17 14,393,796.21 7,314,699.96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64,268,662.20 16,067,165.55 57,856,167.14 14,464,041.79

政府补助 58,646,513.00 14,661,628.25 75,608,142.00 18,902,035.50

其他 2,165,541.96 541,385.50 384,368.25 96,092.06

合计 125,080,717.16 31,270,179.30 133,848,677.39 33,462,169.35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64,679,119.09 921,617,916.05

可抵扣亏损 3,994,274,091.78 2,149,461,250.65

合计 4,658,953,210.87 3,071,079,166.70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备注

2015 年 12,795,734.21

2016 年 46,568,479.94 46,568,479.94

2017 年 291,748,249.85 291,748,249.85

2018 年 1,413,347,047.53 1,413,347,047.53

2019 年 385,001,739.12 385,001,739.12

2020 年 1,857,608,575.34

合计 3,994,274,091.78 2,149,461,250.65 —

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塔山煤矿工业园道路*1 15,750,000.16 16,750,000.12

预付设备款*2 200,955,889.81 379,166,5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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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预付征地款*3 15,508,800.00 15,508,800.00

道路*4 45,450,000.04 50,500,000.00

待抵扣进项税 97,821,599.04

合计 375,486,289.05 461,925,300.69

*1 2011 年大同市城市建设道路改造指挥部扩建了塔山煤矿进矿道路,根据其下发

的《关于请求给予建设塔山路资金支持的函》(同城建指函[2011]66 号),塔山煤矿支

付 2,000.00 万元。塔山煤矿是上述道路的主要受益对象,此项支出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

报,并在受益期内摊销。

*2 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预付的设备款。

*3 控股子公司矿业公司预付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局征地款。

*4 控股子公司矿业公司支付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进矿道路款,该道路主要

由矿业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完成,矿业公司按 10 年期限进

行摊销。

17.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保证借款 228,000,000.00 35,000,000.00

信用借款 467,550,000.00 837,550,000.00

合计 695,550,000.00 872,550,000.00

(2) 保证借款明细

借款单位 担保方 借款金额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金宇高岭土 15,000,000.00 15,000,000.00 2016/11/23-2017/11/22

本公司

金鼎活性炭 63,000,000.00 100,000,000.00 2016/10/8-2017/10/7

金鼎活性炭 50,000,000.00 100,000,000.00 2016/9/30-2017/9/29

山西和晋融资担

矿业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2016/6/11-2018/6/10

保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228,000,000.00 315,000,000.00

(3) 本集团年末不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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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8. 应付票据

票据种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46,168,917.64 45,283,994.80

注:年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19.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

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2,100,365,048.05 2,400,391,083.28

1-2 年 610,561,841.89 526,880,421.53

2-3 年 179,781,469.10 249,202,302.23

3 年以上 298,802,513.55 178,674,556.17

合计 3,189,510,872.59 3,355,148,363.2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同煤集团宏远建设有限公司 171,754,445.96 未到结算期

大同煤矿集团大地选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9,451,616.97 未到结算期

山西约翰芬雷华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8,658,275.90 未到结算期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879,490.27 未到结算期

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2,546,476.12 未到结算期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35,559,502.10 未到结算期

大同煤矿华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3,916,647.86 未到结算期

繁峙县鑫茂建筑工程公司 33,220,720.50 未到结算期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央机厂 32,721,713.75 未到结算期

北京北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31,322,527.00 未到结算期

大同煤矿集团同地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741,358.87 未到结算期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力泰有限责任公司 24,740,256.70 未到结算期

大同煤矿华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4,051,409.98 未到结算期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870,624.40 未到结算期

大同煤矿集团金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536,031.06 未到结算期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18,881,283.95 未到结算期

北京中电拓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910,793.00 未到结算期

宁夏禹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022,553.00 未到结算期

大同煤矿矿山铁路实业公司兴达煤机厂 13,785,179.40 未到结算期

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124,858.12 未到结算期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12,031,694.60 未到结算期

山西隆达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1,752,335.85 未到结算期

山西省物产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0,385,029.99 未到结算期

合计 897,864,8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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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20,876,154.76 162,578,576.05

1 年以上 17,319,711.45 15,758,675.62

合计 38,195,866.21 178,337,251.67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秦皇岛五兴物料储运厂 9,231,967.67 未结算

营口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78,000.00 未结算

天津煤业建筑器材三公司 1,154,419.88 未结算

合计 11,564,387.55 —

2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249,344,974.31 1,983,208,284.74 1,920,991,313.46 311,561,945.5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5,371,343.78 319,885,144.67 323,840,246.10 11,416,242.35

辞退福利 3,019,099.01 664,118.69 1,855,126.41 1,828,091.29

合计 267,735,417.10 2,303,757,548.10 2,246,686,685.97 324,806,279.23

(2) 短期薪酬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1,322,167.91 1,368,600,845.64 1,297,095,290.08 192,827,723.47

职工福利费 89,064,544.61 89,064,544.61

社会保险费 30,137,602.08 176,283,323.87 201,910,208.23 4,510,717.72

其中:医疗保险费 30,137,602.08 88,833,012.29 114,872,499.55 4,098,114.82

工伤保险费 87,409,508.09 86,996,905.19 412,602.90

生育保险费 40,803.49 40,803.49

住房公积金 10,821,993.00 60,941,010.00 64,965,370.00 6,797,633.0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5,137,332.02 47,012,666.39 29,344,512.00 102,805,486.41

其他 1,925,879.30 241,305,894.23 238,611,388.54 4,620,384.99

合计 249,344,974.31 1,983,208,284.74 1,920,991,313.46 311,561,945.59

注:“其他”主要为劳务费、班中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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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12,728,420.20 296,871,313.31 299,898,612.78 9,701,120.73

失业保险费 2,642,923.58 23,013,831.36 23,941,633.32 1,715,121.62

合计 15,371,343.78 319,885,144.67 323,840,246.10 11,416,242.35

22. 应交税费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值税 75,448,269.80 76,361,358.87

企业所得税 56,169,645.32 109,050,287.32

价格调节基金 55,682,956.93 55,778,843.99

资源税 18,604,212.82 28,032,342.42

个人所得税 9,899,499.34 7,539,785.47

土地使用税 8,380,065.00 4,171,800.00

采矿排水水资源费 8,055,444.00 9,984,15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53,350.26 1,316,284.04

教育费附加 2,848,852.04 1,003,629.30

房产税 1,309,419.34 515,546.01

印花税 1,241,417.74 1,224,244.11

营业税 806,404.70 1,153,738.39

矿产资源补偿费 2,607,162.00

合计 241,399,537.29 298,739,171.92

注: 矿产资源补偿费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费率降为零。

23. 应付利息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6,977,828.91 3,248,717.50

企业债券利息 159,671,944.44 48,750,000.00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912,689.25 69,666.67

合计 167,562,462.60 52,068,384.17

24. 应付股利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219,136,777.73 623,220,300.03

其中:同煤集团 108,752,377.73 94,934,700.0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10,384,400.00 528,285,600.00

合计 219,136,777.73 623,220,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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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一年以上未付的股利,主要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应付股东大唐国际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同煤集团股利,共计 1.93 亿元。

25.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往来款 428,025,548.70 358,072,409.13

少数股东拆借款 129,688,832.61 123,750,217.88

个人社保公积金 19,621,900.94 34,409,188.70

安全抵押金 15,391,002.61 15,392,990.61

资源价款 13,349,580.00 13,349,580.00

项目部抵押金 8,567,694.00 8,058,967.00

拆迁补偿款 2,941,190.80 3,719,080.00

租赁费 2,609,586.69 3,009,576.69

质保金 2,097,000.00 2,049,734.80

排污费 1,765,542.00 1,503,391.00

押金 569,950.00 564,950.00

合计 624,627,828.35 563,880,085.8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1,569,580.00 正常履行期

安全抵押金 8,023,651.00 未到期

合计 129,593,231.00 —

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77,883,800.00 370,86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83,281,972.05 257,504,378.79

合计 1,661,165,772.05 628,364,378.79

27. 其他流动负债

(1) 其他流动负债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 21,110,726.48 21,487,2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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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政府补助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营业

政府补助项目 年初余额

补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特厚煤层资源综合利用 16,000,000.00 16,000,000.00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 1,428,571.43 1,428,571.43

节能专项资金 1,025,641.03 1,025,641.03

进口设备贴息 961,629.00 961,629.00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750,000.00 750,000.00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预算资金 571,428.57 571,428.57

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 400,000.00 400,000.00

节能专项政府补助 350,000.00 350,000.00

合计 21,487,270.03 21,487,270.03

(续表)

与资产相关/

政府补助项目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与收益相关

特厚煤层资源综合利用 15,623,456.45 15,623,456.45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 1,428,571.43 1,428,571.43 与资产相关

节能专项资金 1,025,641.03 1,025,641.03 与资产相关

进口设备贴息 961,629.00 961,629.00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750,000.00 750,000.00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预算资金 571,428.57 571,428.57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 400,000.00 4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节能专项政府补助 350,000.00 3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1,110,726.48 21,110,726.48 —

注:“其他变动”为从递延收益中重分类的预计一年内结转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28.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保证借款 833,599,133.20 501,382,933.20

信用借款 2,368,040,000.00 2,690,040,000.00

合计 3,201,639,133.20 3,191,422,9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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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保证借款明细

借款单位 担保方 借款金额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金鼎活性炭 本公司 140,262,933.20 400,000,000.00 2017/10/20-2018/10/19

金鼎活性炭 311,220,000.00 450,000,000.00 2018/12/21-2019/12/20

75,000,000.00 38,250,000.00 2023/1/31-2024/1/30

本公司 50,000,000.00 25,500,000.00 2022/9/22-2023/9/21

矿业公司 70,000,000.00 35,700,000.00 2023/4/11-2024/4/10

172,000,000.00 87,720,000.00 2023/5/30-2024/5/29

133,000,000.00 67,830,000.00 2023/6/26-2024/6/25

合计 951,482,933.20 1,105,000,000.00

注:金鼎活性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 117,883,800.00 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列报;上述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 5.25%-7.21%。

29.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分类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中期票据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 3,800,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0.00 1,200,000,000.00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债券

债券名称 面值总额 发行日期 发行金额 年初余额

期限

中期票据 1,200,000,000.00 2014/5/15 5年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800,000,000.00 2015/4/9 3年 800,000,000.00

(第一期)

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300,000,000.00 2015/8/5 3年 300,000,000.00

(第二期)

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700,000,000.00 2015/8/14 3年 700,000,000.00

(第三期)

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1,000,000,000.00 2015/8/19 5年 1,000,000,000.00

(第四期)

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1,000,000,000.00 2015/8/19 5年 1,000,000,000.00

(第五期)

合计 5,000,000,000.00 5,000,000,000.00 1,2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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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续表)

按面值计提 溢折价 本年

债券名称 本年发行 年末余额

利息 摊销 偿还

中期票据 1,200,000,000.00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第一期)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第二期)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第三期)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第四期)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第五期)

合计 3,800,000,000.00 5,000,000,000.00

注:本期共发行面值 38 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分五期发行:

债券名称 发行总额 票面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主承销商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8 亿元 6.60% 2015/4/10 2018/4/10 中信银行

具(第一期)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3 亿元 6.30% 2015/8/6 2018/8/6 兴业银行

具(第二期)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7 亿元 6.30% 2015/8/17 2018/8/17 兴业银行

具(第三期)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10 亿元 6.70% 2015/8/20 2020/8/20 华夏银行

具(第四期)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10 亿元 6.70% 2015/8/20 2020/8/20 华夏银行

具(第五期)

30. 长期应付款

(1) 长期应付款按明细

利率 借款

借款单位 期限 年初金额 应计利息 年末金额

(%) 条件

工 银金 融 租 赁 股东

5年 249,113,748.51 5.23 5,092,924.30 127,745,829.75

有限公司 担保

昆 仑金 融 租 赁

6年 763,532,408.43 6.34 74,866,521.51 598,502,852.72

有限责任公司

上 海南 霖 融 资

3年 5.40 40,663,950.00 416,235,606.59

租赁有限公司

合计 1,012,646,156.94 120,623,395.81 1,142,484,2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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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2015 年 3 月 31 日,控股子公司矿业公司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司签订了

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期限延长两年,即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

(2) 长期应付款中的应付融资租赁款明细

单位名称 项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原值 265,677,507.14 379,044,908.49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6,728,783.93 17,065,959.98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21,202,893.46 112,865,200.00

账面余额 127,745,829.75 249,113,748.51

原值 880,047,505.83 1,126,042,913.41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19,593,328.20 217,871,326.19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61,951,324.91 144,639,178.79

账面余额 598,502,852.72 763,532,408.43

原值 487,837,218.27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71,473,858.00

上海南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27,753.68

账面余额 416,235,606.59

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辞退福利 1,699,795.61 3,527,886.90

32. 专项应付款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安全技改资金-中央预算内 21,100,000.00 1,370,000.00 19,730,000.00 *1

安全技改资金-地方配套 4,220,000.00 270,000.00 3,950,000.00 *2

合计 25,320,000.00 1,640,000.00 23,680,000.00

*1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通

知》(晋财建一[2015]208 号),公司收到专项拨款 2,110.00 万元,用于煤炭安全改造

项目建设,本年使用该专项资金完成安全改造工程项目资产 137.00 万元,转入资本公

积;

*2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5 年中央预算内项目省级配套资金预算通知》(晋

财建—[2015]177 号),公司收到专项拨款 422.00 万元,用于煤炭安全改造项目建设,本

年使用该专项资金完成安全改造工程项目资产 27.00 万元,转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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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3. 递延收益

(1) 递延收益分类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备注

政府补助 88,349,809.68 21,110,726.48 67,239,083.20

(2) 政府补助项目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营业

政府补助项目 年初余额

补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1 11,250,000.00

节能专项政府补助*2 5,430,000.00

特厚煤层资源综合利用*3 56,000,000.00

进口设备贴息*4 2,466,513.00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5 5,714,285.71

节能专项资金*6 3,846,153.82

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7 1,500,000.00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预算资金*8 2,142,857.15

合计 88,349,809.68

(续表)

与资产相关/

政府补助项目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与收益相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1 750,000.00 10,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节能专项政府补助*2 350,000.00 5,080,000.00 与资产相关

特厚煤层资源综合利用*3 15,623,456.45 40,376,543.55 与资产相关

进口设备贴息*4 961,629.00 1,504,884.00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5 1,428,571.43 4,285,714.28 与资产相关

节能专项资金*6 1,025,641.03 2,820,512.79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7 400,000.00 1,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预算资金*8 571,428.57 1,571,428.58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1,110,726.48 67,239,083.20 —

*其他变动:预计一年内结转到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列

示。

*1 依据晋财建二[2010]331 号文件,塔山煤矿之子公司同塔建材于 2011 年收到山西

省财政厅支付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款 1,500.00 万元,本年由其他流动负债(年初

重分类)分摊转营业外收入 7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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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8]639 号文件, 塔山煤矿之子公司同塔建材于

2009 年收到山西省财政厅拨付的节能专项政府补助 700.00 万元,本年由其他流动负债

(年初重分类)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35.00 万元。

*3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2011 预算的通知》

(晋财建二[2011]291 号文)和《关于下达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2012 预算的

通知》(晋财建二[2012]89 号文),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于 2013 年收到“特厚煤层资

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1 亿元。本年由其他流动负债(年初重分类)分摊转入营业外收

入 1,600.00 万元。

*4 依据晋机电函[2010]2 号文规定,本公司于 2010 年收到山西省财政厅拨付人民币

贴息 322.00 万元,本年由其他流动负债(年初重分类)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46.00 万

元。依据《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于 2013 年收到进口设备贴息 351.14 万元,

本年由其他流动负债(年初重分类)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50.16 万元。

*5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二[2010]332 号文件,本公司收到山西省财政厅支付的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 1,000.00 万元,本年由其他流动负债(年初数)分摊

转营业外收入 142.86 万元。

*6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9]654 号文件,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宇高岭土于

2010 年收到 5 万吨煅烧高岭土项目节能专项资金 1,000.00 万元,本年由其他流动负债

(年初重分类)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102.56 万元。

*7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7]424 号文件,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宇高岭土于

2008 年收到 5 万吨煅烧高岭土项目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经费 400.00 万元,本年由其

他流动负债(年初重分类)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40.00 万元。

*8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财建二[2010]331 号文件,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宇高

岭土于 2010 年收到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资金预算 500.00 万元,本年由其

他流动负债(年初重分类)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 57.14 万元。

34. 股本

本年变动增减(+、-)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送 公积金 年末余额

其他 小计

新股 股 转股

股份总额 1,673,700,000.00 1,673,7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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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5. 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1,079,729,444.10 1,079,729,444.10

其他资本公积 65,755,884.34 1,640,000.00 67,395,884.34

合计 1,145,485,328.44 1,640,000.00 1,147,125,328.44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详见本附注六、32。

36. 专项储备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377,880,098.02 335,833,589.85 636,191,054.45 77,522,633.42

维简及井巷费 298,635,022.39 139,838,135.94 294,398,547.51 144,074,610.82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300,924,098.97 114,659,476.17 186,264,622.80

煤炭转产发展基金 574,960,642.50 574,960,642.50

合计 1,552,399,861.88 475,671,725.79 1,045,249,078.13 982,822,509.54

37. 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894,398,720.98 894,398,720.98

38. 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 上年

上年年末余额 2,018,012,598.86 1,883,918,112.8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合并范围变更

其他调整因素

本年年初余额 2,018,012,598.86 1,883,918,112.83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01,020,894.72 148,993,873.3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899,387.3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45,189,9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本年年末余额 171,801,804.14 2,018,012,5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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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9.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本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984,310,315.84 4,486,316,090.57

其他业务 144,334,613.05 103,835,266.48

合计 7,128,644,928.89 4,590,151,357.05

(续表)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548,286,867.52 5,321,246,320.00

其他业务 127,973,390.59 99,171,414.84

合计 8,676,260,258.11 5,420,417,734.84

(1) 主营业务-按行业分类

本年金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煤炭 6,877,466,783.04 4,384,369,998.17

化工 101,505,632.73 96,361,975.95

建材 5,337,900.07 5,584,116.45

合计 6,984,310,315.84 4,486,316,090.57

(续表)

上年金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煤炭 8,443,855,138.63 5,232,936,552.11

化工 93,994,898.00 74,912,188.65

建材 10,436,830.89 13,397,579.24

合计 8,548,286,867.52 5,321,246,320.00

(2) 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

本年金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煤炭产品 6,877,466,783.04 4,384,369,998.17

高岭土产品 93,681,872.02 84,027,230.11

多孔砖产品 5,337,900.07 5,584,116.45

活性炭产品 7,823,760.71 12,334,745.84

合计 6,984,310,315.84 4,486,316,090.57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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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续表)

上年金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煤炭产品 8,443,855,138.63 5,232,936,552.11

高岭土产品 93,994,898.00 74,912,188.65

多孔砖产品 10,436,830.89 13,397,579.24

活性炭产品

合计 8,548,286,867.52 5,321,246,320.00

(3) 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1,450,722,371.91 20.35

安徽海螺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939,718,316.89 13.18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466,002,285.92 6.5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 316,636,472.02 4.44

华润水泥采购有限公司 316,361,232.14 4.44

合计 3,489,440,678.88 48.95

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税 1,134,451.20 2,157,974.01

城市维护建设税 33,695,171.01 41,078,850.28

教育费附加 30,703,756.82 38,657,560.31

资源税 307,987,384.45 116,863,486.82

合计 373,520,763.48 198,757,871.42

41. 销售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运输、仓储、港杂费 2,207,176,421.40 2,070,963,030.69

职工薪酬 59,285,200.63 62,286,141.10

差旅费 13,927,444.45 13,008,579.71

办公费 7,038,226.68 6,584,813.05

采样、化验费 4,613,944.56 4,691,802.75

税费 4,390,320.92 6,374,975.14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2,040,734.48 1,335,633.56

业务招待费 1,991,654.00 3,038,684.91

折旧 1,252,750.45 1,814,325.84

其他 649,819.65 8,829,113.39

合计 2,302,366,517.22 2,178,927,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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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 287,889,473.11 283,169,991.02

无形资产摊销 202,499,537.48 124,598,805.46

租赁费 117,366,813.97 121,093,372.98

修理费 114,513,938.59 129,303,396.87

税费 30,864,674.50 34,330,149.37

卫生费 24,203,076.00 31,846,171.39

折旧 17,975,157.67 25,100,804.69

办公费 16,978,465.52 20,157,444.96

中介机构服务费 10,634,551.04 12,658,825.40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7,197,412.39 6,397,994.45

宣传费 6,673,795.71 8,351,661.21

其他 6,579,959.90 10,483,270.74

保险费 5,533,785.13 6,241,211.35

差旅费 1,790,350.84 2,523,053.22

业务招待费 1,158,424.00 1,409,511.00

技术开发费 943,396.23 3,818,958.63

会议费 67,871.10 322,164.90

矿产资源补偿费 61,169,865.67

合计 852,870,683.18 882,976,653.31

注: 矿产资源补偿费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费率降为零。

43. 财务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 424,040,254.51 194,851,869.24

减:利息收入 38,204,272.85 23,991,557.92

加:汇兑损失 -1,263.74

加:其他支出 14,742,810.41 14,025,067.19

合计 400,577,528.33 184,885,378.51

44.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坏账损失 69,506,740.42 -231,017.26

存货跌价损失 29,389,787.59 103,874,337.3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5,590.5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287,840,000.00

合计 386,736,528.01 103,688,910.57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详见本附注六、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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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5. 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2,756,521.85 66,147,915.6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0,000,000.00 20,000,000.00

合计 72,756,521.85 86,147,915.65

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为托管国贸公司的承包收益,详见本

附注六、9。

46.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计入本年非经常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21,487,270.03 45,253,328.03 21,487,270.03

罚款收入 1,031,450.35 513,490.40 1,031,450.35

其他 160,920.52 1,260,441,387.65 160,920.52

合计 22,679,640.90 1,306,208,206.08 22,679,640.90

“其他”主要是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2) 政府补助明细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来源和依据

与收益相关

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 400,000.00 4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节能专项资金 1,025,641.03 1,025,641.03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571,428.57 571,428.57 与资产相关

示范工程预算资金

节能专项政府补助 350,000.00 350,000.00 与资产相关

特厚煤层资源综合利用 16,000,000.00 16,000,000.00 详见附注 与资产相关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12,840,000.00 六、33 与资产相关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10,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进口设备贴息 961,629.00 1,887,687.00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750,000.00 750,000.00 与资产相关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428,571.43 1,428,571.43 与资产相关

奖励资金

合计 21,487,270.03 45,253,328.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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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7. 营业外支出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12,324.67 812,324.6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12,324.67 812,324.67

对外捐赠 229,392.40 15,000.00 229,392.40

违约罚款、滞纳金等 4,578,447.01 5,852,346.54 4,578,447.01

价格调节基金 20,868.34 11,572,096.91 20,868.34

合计 5,641,032.42 17,439,443.45 5,641,032.42

48.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当年所得税费用 138,857,989.54 408,664,883.98

递延所得税费用 2,191,990.05 8,711,573.51

合计 141,049,979.59 417,376,457.49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年发生额

本年合并利润总额 -1,687,783,318.0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21,945,829.5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00,825,425.9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73,296,403.48

折旧时间性差异的影响 -13,318,010.34

递延所得税费用 2,191,990.05

所得税费用 141,049,9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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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收入 41,454,555.43 23,129,244.32

安全抵押金 6,600,300.00 6,417,330.69

代收款项 3,720,594.94 6,125,780.13

法院退回案件受理费 1,840,306.50

其他 1,669,033.80 4,891,104.12

税务手续费 110,621.56 950,287.51

罚款收入 8,552.36 253,500.00

政府补助 14,840,000.00

收多缴纳可持续发展基金 23,272,116.00

精神文明奖励款 1,355,040.00

合计 55,403,964.59 81,234,402.77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票据保证金 42,602,105.20 2,082,200.00

占地、填充及补偿费 29,953,165.05 12,217,187.81

办公及手续费 26,084,294.06 33,615,782.39

差旅费 17,961,815.35 14,674,214.35

租赁费 16,233,455.30 16,956,312.65

中介机构咨询费 10,258,084.74 13,525,201.46

工会经费 7,413,181.48 159,011.10

代付款项 5,936,875.12 617,892.71

排污费 5,414,456.40 2,105,435.80

安全抵押金 4,487,531.35 7,855,066.75

招待费 2,446,732.82 4,025,742.21

其他 1,834,422.89 1,203,775.32

合计 170,626,119.76 109,037,822.55

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融资租赁 419,000,000.00 1,000,000,000.00

少数股东资金拆借 2,000,000.00

合计 419,000,000.00 1,00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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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 361,327,733.27 499,175,745.06

发行债券支付的费用 8,590,000.00 9,126,000.00

付股利手续费 55,030.95

合计 369,972,764.22 508,301,745.06

(2)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828,833,297.64 664,146,830.11

加:资产减值准备 284,611,866.16 97,666,389.6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78,887,633.82 768,772,475.10

无形资产摊销 201,024,638.44 124,598,805.4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2,839,812.88 17,789,812.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812,324.6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442,059,942.41 201,455,772.61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72,756,521.85 -86,147,915.65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2,191,990.05 8,711,573.51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237,843,594.87 -176,208,554.3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197,919,283.17 -423,248,937.7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85,372,841.06 395,523,507.22

其他 -272,116,974.65 -1,203,397,84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6,727,115.07 389,661,917.7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5,608,796,590.97 5,261,275,368.32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5,261,275,368.32 2,870,717,382.65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7,521,222.65 2,390,557,9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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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当年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 当年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5)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现金 5,608,796,590.97 5,261,275,368.32

其中:库存现金 11,972.18 29,488.0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5,608,784,618.79 5,261,245,880.2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年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5,608,796,590.97 5,261,275,368.3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无。

5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68,281,322.8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收票据 10,000,000.00 已用于质押的票据

5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年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17,022.35 6.4936 110,536.33

其中:美元 17,022.35 6.4936 110,536.33

应收账款 6,537.00 6.4936 42,448.66

其中:美元 6,537.00 6.4936 42,448.66

(2) 境外经营实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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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七、 合并范围的变化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 反向收购

无。

4. 处置子公司

无。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无。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大同市煤矿集团 高岭土生产 现金

金宇高岭土 大同市 100.00

塔山工业园区 及销售 出资

大同市南郊区泉 生产销售活 现金

金鼎活性炭 大同市 100.00

落路南 性炭 出资

大同市南郊区杨 煤炭生产及 现金

塔山煤矿 大同市 51.00

家窑村 销售 出资

大同市南郊区塔 建材生产及 现金

同塔建材 大同市 86.67

山工业园区 销售 出资

鄂尔多斯市东胜 现金

矿业公司 鄂尔多斯市 矿业投资 51.00

区罕台镇色连村 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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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持 本年归属于少数 本年向少数股东 年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股比例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塔山煤矿 49% 170,819,828.50 3,410,218,242.36

矿业公司*1 49% -198,632,231.42 1,395,247,844.47

*1 本公司以前年度按照《合作开发协议》为子公司矿业公司按持股比例 51%支付探

矿权转让价款 108,432 万元,由于此项探矿权注入矿业公司的形式和金额尚未确定,将

探矿权价款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2014 年相关事项已确定,公司将该探矿权作为矿业

公司采矿权成本确认无形资产 215,229.30 万元,同时增加合并财务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105,462.36 万元。本年该采矿权摊销 7,174.31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28,784.00 万元,

影响少数股东损益及权益减少 17,619.5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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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年末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塔山煤矿 3,942,336,352.32 5,858,195,714.61 9,800,532,066.93 1,974,142,746.89 871,929,994.55 2,846,072,741.44

矿业公司 129,826,142.73 3,742,734,876.48 3,872,561,019.21 1,740,040,508.90 1,077,785,829.75 2,817,826,338.65

(续表)

年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塔山煤矿 4,709,332,081.63 6,029,020,732.07 10,738,352,813.70 2,742,736,499.45 1,115,393,207.14 3,858,129,706.59

矿业公司 149,068,166.73 3,086,770,764.77 3,235,838,931.50 1,286,161,701.58 849,153,748.51 2,135,315,450.09

(续表)

本年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塔山煤矿 4,671,166,127.53 350,182,091.25 350,182,091.25 414,560,062.45

矿业公司 -45,788,800.85 -45,788,800.85 -52,031,770.14

(续表)

上年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塔山煤矿 5,770,593,566.75 1,085,296,023.10 1,085,296,023.10 1,650,804,043.61

矿业公司 -31,420,310.07 -31,420,310.07 -52,192,7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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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情况

无。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联营企业投资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法

山西省

财务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金融服务 20.00 权益法核算

大同市

(2) 重要的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年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项目

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

流动资产: 8,408,817,916.55 7,615,357,822.8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999,738,492.40 6,066,950,999.06

非流动资产 10,287,553,294.68 3,479,920,935.56

资产合计 18,696,371,211.23 11,095,278,758.36

流动负债: 13,649,348,012.36 9,576,638,168.75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13,649,348,012.36 9,576,638,168.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47,023,198.87 1,518,640,589.61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009,404,639.77 303,728,117.92

营业收入 505,954,564.84 517,235,498.35

所得税费用 88,127,335.53 110,591,973.10

净利润 263,782,609.26 330,739,578.27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63,782,609.26 330,739,578.27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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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年末余额 / 本 年初余额 / 上

项目

年发生额 年发生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9,000,000.00 29,000,000.0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569,229.89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569,229.89

(4)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公司转移资金能力存在的重大限制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无。

(6)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7)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无。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

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

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

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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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

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

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

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

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集团之子公司金宇高岭土以美元进行

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15年12月31日,除下表

所述资产的美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美元余额的资产产

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美元 17,022.35

应收账款-美元 6,537.00

合计 23,559.35

由于本集团以美元结算的业务量较少,资产的美元余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很低,

汇率风险对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大。

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

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

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15

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

302,903.29万元(2014年12月31日:296,783.29万元),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

同,金额为224,604.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146,700.00万元);人民币计价的付

息式固定利率中期票据,金额为120,000.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120,000.00万

元);人民币计价的付息式固定利率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380,000.00万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

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

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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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煤炭及煤化工产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 信用风险

于2015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

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

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

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

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

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197,940,201.10元。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

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

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

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

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降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

行借款额度为476,241.00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

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5,777,077,913.81 5,777,077,913.81

应收票据 1,331,498,564.24 1,331,498,564.24

应收账款 1,710,186,989.62 303,771,278.67 123,768,317.67 2,137,726,585.96

其他应收款 165,324,140.35 4,509,073.63 4,019,914.56 842,299.09 174,695,4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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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695,550,000.00 695,550,000.00

应付票据 146,168,917.64 146,168,917.64

应付账款 2,100,365,048.05 610,561,841.89 409,337,721.26 69,246,261.39 3,189,510,872.59

其他应付款 411,207,519.03 100,161,853.99 85,228,450.07 28,030,005.26 624,627,828.35

应付股息 219,136,777.73 219,136,777.73

应付利息 167,562,462.60 167,562,462.60

应付职工薪酬 324,806,279.23 324,806,279.23

一年内到期的

1,661,165,772.05 1,661,165,772.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36,088,133.20 976,791,000.00 288,760,000.00 3,201,639,133.20

应付债券 5,000,000,000.00 5,00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283,980,453.60 858,503,835.46 1,142,484,289.06

2.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所有者

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

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

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无。

(2)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

费用;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它金融资产

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

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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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利率变动 对所有者权益的 对净利润的 对所有者权益的

对净利润的影响

影响 影响 影响

浮动利

增加 1% -1,795,394.85 -1,795,394.85 -398,523.38 -398,523.38

率借款

浮动利

减少 1% 1,795,394.85 1,795,394.85 398,523.38 398,523.38

率借款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无。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对本公司 对本公司

控股股东及最 业务性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的持股比 的表决权

终控制方名称 质

例(%) 比例(%)

煤炭生产

同煤集团 山西省大同市 17,034,641,600.00 57.46 57.46

及销售

(2) 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同煤集团 17,034,641,600.00 17,034,641,600.00

(3) 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年末比例 年初比例

同煤集团 961,632,508.00 961,632,508.00 57.46 57.46

2. 子公司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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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大同煤矿菲利普斯采矿机械(菲利普斯)

大同煤矿集团大地选煤工程有限公司(大地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大同地方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煤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电业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宏瑞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宏瑞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宏盛成美工艺公司(宏盛成美)

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宏远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开发公司(机电开发)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科大机械有限公司(科大机械)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科工安全仪器公司(科工安全)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同吉液压有限公司(同吉液压)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同中电气有限公司(同中电气)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央机厂 (中央机厂)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北机械有限公司(中北机械)

大同煤矿集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金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庄煤业)

大同煤矿集团矿铁建筑安装公司(矿铁建安)

受同一母公司及

大同煤矿集团力泰有限责任公司(力泰公司) 最终控制方控制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宏大) 的企业

大同煤矿集团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矿业公司(朔州矿业)

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有限公司(朔州有限)

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总公司大同有限公司(大同有限)

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总公司忻州有限公司(忻州有限)

大同煤矿集团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院)

大同煤矿集团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通信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同地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地宏盛)

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外经贸)

大同煤矿集团雁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雁崖煤业)

大同煤矿集团云冈制气焦化有限公司(云冈制气)

大同煤矿聚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聚进公司)

大同煤炭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

大同同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同比机械)

宏泰矿山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宏泰公司)

山西漳电大唐热电公司(热电公司)

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塔山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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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漳泽电力)

山西漳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电力燃料)

天镇县同煤宏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宏峰农业)

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广发化学)

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同忻煤矿)

同煤矿集团永定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永定庄煤业)

(二)关联交易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同煤集团 煤炭 37,321,806.32 222,686,451.39

临汾宏大 煤炭 83,415,099.22

地煤公司 煤炭 4,474,004.01

同煤集团 物资采购 146,481,276.45 271,902,941.88

外经贸 物资采购 7,168,390.91 320,730,881.45

中央机厂 物资采购 31,586,910.58 65,423,510.09

同比机械 物资采购 1,869,897.44 2,928,666.66

塔山发电 物资采购 5,030,044.25

建材公司 物资采购 13,345,103.28 24,406,795.93

力泰公司 物资采购 1,669,316.24 2,093,035.02

科大机械 物资采购 2,772,905.98

菲利普斯 物资采购 778,037.86 808,640.14

机电开发 物资采购 1,375,213.68

同吉液压 物资采购 1,118,717.95

其他关联方 物资采购 18,926,956.08 21,752,916.27

电业公司 供电 300,321,767.73 280,259,459.87

同煤集团 供电 45,676.24

同煤集团 供水 23,013,062.59 22,196,186.99

宏远公司 工程施工 154,895,884.89 245,569,854.40

矿铁建安 工程施工 10,467,269.00

宏瑞公司 工程施工 12,453,244.00 2,891,000.00

同地宏盛 工程施工 10,514,596.70 20,231,164.30

同煤集团 工程施工 3,714,628.00

中央机厂 工程施工 239,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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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雁崖煤业 工程施工 5,944,498.00

设计院 工程设计 3,426,528.24 3,913,528.25

同煤集团 勘察监理 3,344,887.00 2,651,030.00

监理公司 勘察监理 880,300.00 772,900.00

中央机厂 维修等服务 862,464.85 1,644,173.05

力泰公司 维修等服务 17,412,089.93 16,197,941.03

同煤集团 维修等服务 44,075,521.99 45,210,631.27

同地宏盛 维修等服务 5,088,518.00

矿铁建安 维修等服务 5,064,570.75

宏泰公司 维修等服务 92,160,301.13 106,829,197.82

其他关联方 维修等服务 1,950,812.76 4,003,976.28

同煤集团 退休管理 460,000.00 460,000.00

同煤集团 铁路专用线 24,399,288.60 27,893,776.20

同煤集团 矿山救护消防 1,800,000.00 1,800,000.00

通信公司 通讯费 7,262,717.14 7,430,620.42

同煤集团及子公司 其他服务 140,974,478.53 58,513,691.03

合计 — 1,120,960,001.60 1,888,349,690.46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电力燃料 煤炭 190,855,846.54 598,174,365.33

同煤集团 煤炭 159,194,610.72 169,121,769.99

塔山发电 煤炭 14,256,410.25 20,866,302.22

经营公司 煤炭 208,176,397.57 386,515,003.49

热电公司 煤炭 73,853,033.23 75,179,362.06

朔州有限 煤炭 63,277,581.10

朔州矿业 煤炭 20,263,563.36 32,424,533.69

大同有限 煤炭 33,041,112.25 5,648,102.56

永定庄煤业 煤炭 11,311,169.23 10,658,012.63

广发化学 煤炭 1,554,528.15 11,940,575.58

中央机厂 煤炭 723,833.37 923,076.92

建材公司 煤炭 18,385,622.93 4,266,666.70

雁崖煤业 煤炭 2,961,146.24

宏远公司 煤炭 90,405.13 340,512.81

忻州有限 煤炭 46,673,930.13 52,404,770.50

其他关联方 煤炭 7,372,912.80 14,710,576.89

同煤集团及子公司 多孔砖 1,598,899.22 7,316,804.00

79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同煤集团 材料销售 61,739,074.97 67,311,209.49

其他关联方 材料销售 1,715,093.41 330,526.30

同忻煤矿 运输劳务 87,662,777.40 69,660,534.44

同煤集团 转供水、暖、电 3,157,186.00 1,156,323.80

其他关联方 转供水、暖、电 2,106,436.09 184,806.52

同忻煤矿 其他劳务 174,920.00 2,004,028.00

宏泰公司 其他劳务 483,397.26

宏远公司 其他劳务 9,770.00

力泰公司 其他劳务 128.21

同煤集团 其他劳务 2,473,240.24 751,452.40

合计 — 1,009,668,482.30 1,535,333,859.82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1)受托管理/承包情况

委托

受托方名 受托资 托管收益 本年确认的

方 受托起始日 受托终止日

称 产类型 定价依据 托管收益

名称

同煤 资产及 《资产委托经营协议》

本公司 2013-4-25 2021-2-24 2,000,000.00

集团 股权 《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009 年本公司与同煤集团签订了《资

产委托经营协议》和《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本公司将受托经营同煤集团所属主要煤

矿及精煤公司的资产和受托管理同煤集团持有的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52.44%的股

权。本公司按委托协议收取委托管理费 200.00 万元,协议有效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协议有效期到期前本公司与同煤集团重新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和《资产委

托经营协议》,协议主要条款未发生变化,协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公司拟将燕子山矿整体资产(含负债)转让予同煤集团,转让完成后,同

煤集团将委托本公司管理燕子山矿相关生产经营性资产,为此,2016 年 2 月 24 日,

公司与同煤集团同意对《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修改为 “本公司对同煤集团所属的从

事煤炭生产的 7 个矿(晋华宫矿、马脊梁矿、云岗矿、四台矿、同家梁矿、四老沟

矿、燕子山矿)、精煤公司及煤炭销售等相关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委

托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始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修改为“为本协议生效之日始

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止。增加一条“燕子山矿的委托期限自同煤集团完成收购燕子山

矿整体资产之日起算”;“选购期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前”修改为“选购期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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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劳务出包情况

出包

出包方 承包方 出包资产 出包 出包 费定 本年确认的出包

名称 名称 类型 起始日 终止日 价依 费

塔山煤矿 大地公司 选煤厂 2010-5-1 2019-4-30 *1 222,730,144.02

塔山煤矿 同煤集团 污水处理厂 2010-1-1 2029-12-31 *2 3,370,200.00

塔山煤矿 雁崖煤业 雁崖扩区开采 2015-1-1 2015-12-31 *3 111,721,333.33

本公司 同煤集团 燕子山矿选煤厂 2012-1-1 2016-12-31 *4 65,019,350.00

本公司 同煤集团 煤峪口矿选煤厂 2015-3-1 2020-2-28 *5 6,958,057.29

矿业公司 大地公司 矿业公司选煤厂 2014-7-1 2015-12-31 暂估 12,952,000.00

*1 本公司之子公司塔山煤矿与大地公司 2009 年 4 月签订的塔山选煤厂生产运营

承包合同规定,承包生产费用根据入洗原煤量与每吨原煤加工费计算,承包期内每吨

原煤加工费为 10.30 元,若选煤厂改造增容或电力成本增加,则相应调整承包费用;

根据 2010 年 5 月 1 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规定,自 2010 年 5 月 1 日起,相应每吨原

煤承包费调整为 11.16 元,考虑到入洗量及煤炭价格的下跌,本年双方签订补充协

议,从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将原煤承包费用由 11.16 元/吨调

整为 7.74 元/吨。

*2 同煤集团污水处理分公司受托经营塔山煤矿所属的塔山污水处理厂,依据

201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塔山煤矿与同煤集团水处理分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一

个运营期(月)的运营费用按 32.86 万元(含税)执行。

*3 本公司之子公司塔山煤矿与雁崖煤业 2015 年 2 月 3 日签订雁崖扩区井下劳务

承包协议,协议规定按照承包吨煤单价 60.00 元(含税)结算劳务费。

*4 2012 年,燕子山矿将其选煤厂自原煤场返煤皮带机到产品仓段以生产运营费

用承包的形式出包给同煤集团精煤分公司,并与同煤集团精煤分公司签署《生产运营

费用总承包协议》,燕子山矿按照 20.72 元/吨洗煤的标准向同煤集团精煤分公司支

付承包生产费用,承包期限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6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与同煤集团精煤分公司签署《燕子山选煤厂生产运营费

用总承包协议之补充协议》,燕子山矿与同煤集团精煤分公司约定,承包期限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同煤集团收购燕子山矿整体资产交割日止。

*5 2015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煤峪口矿与同煤集团精煤分公司签署《大同煤业股份

有限公司煤峪口选煤厂生产运营费用总承包协议》,协议约定,承包费用按洗出量吨

煤 20.01 元确定。

81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全资子公司出包经营

本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经贸公司)签署了《承

包经营合同》,将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整体经营权在

《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发包给外经贸公司经营。

承包期限:3 年,即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承包方式:公司在承包期限内将国贸公司整体经营权发包给外经贸公司,由外经

贸公司承担国贸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工作和经营风险。

承包费:年承包费根据国贸公司净资产额参考银行 1 年期贷款利率加风险收益

率协商确定,国贸公司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21 亿元,协商

确定的承包费为每年 2,000.00 万元。在上缴公司约定的承包费后,国贸公司的盈利

或亏损全部由外经贸公司享有。

承包到期后,本公司与外经贸公司重新进行了续签承包经营合同。详见本附注十

五、1。

3. 关联租赁情况

(1) 出租情况

本年确认的租 上年确认的租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赁收益 赁收益

塔山煤矿 宏泰公司 机器设备 5,418,511.74 6,387,409.42

根据签订的《设备租赁协议》,宏泰公司视生产经营需要,租赁本公司之子公司

塔山煤矿的机器设备,在租赁期间,每个月的租赁费计算方式为:设备原值*

(1/7+8%)/12=月度租金(不含税)。其中计算方式中,7 为设备折旧年限,8%为设

备管理费用。

(2) 承租情况

出租方名 租赁资产

承租方名称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称 种类

同煤集团 本公司 房屋*1 12,711,477.60 13,593,653.82

同煤集团 本公司 土地*2 40,028,502.41 40,028,500.00

同煤集团 塔山煤矿 土地*3 24,376,600.00 24,376,600.00

同煤集团 铁路分公司 土地*4 16,000,000.00 16,000,000.00

同煤集团 本公司 综机设备 6,405,996.00 6,405,996.00

同煤集团 本公司 支护用品 13,703,285.25 14,945,736.84

82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协议约定:本公司租赁同煤集团四处房产,租赁总面积为

31,260.47 平米,其中直属矿租赁面积 7,645.16 平米,按 15 元/平方米/月计算租

金;本公司运销处、本部租赁面积 23,615.31 平米,按 40 元/平方米/月计算租金,

租金总额为 12,711,477.60 元;租赁期限 5 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

*2 依据 2013 年 10 月 22 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在原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二、三)》确定的租赁面积及金额的基础上,退租运销处土地及计算中心土地

使用权,扣减同家梁矿、四老沟矿土地租赁面积,并依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

格标准》和参考山西大地评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有关评估报告,按照土地等别对应最

低价标准的比率分别计算确定土地使用权租金,将土地租赁价格从 4,712.09 万元/年

调整为 4,002.85 万元/年,租金不含土地使用税,由承租方承担。

2016 年 2 月 24 日,本公司与同煤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双方同意将燕子山矿土地使用权退租,其余土地使用权仍按原租赁协议及

补充协议二、三、四继续租赁;双方同意,自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项下之交割日

起,本公司向同煤集团每年支付的土地使用权租金总额调整为 596.63 万元;双方可

于每一年度终止前一个月之前,根据市场租金为依据及租赁范围的变化另行签定补充

协议以调整下一年度的租金;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经双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且资产交易完成后生效。

*3 本公司之子公司塔山煤矿租赁同煤集团位于大同市南郊区杨家窑村、老窑沟村

土地,租赁面积 954,472.37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双方协商,考虑租赁土地总价、使用年限,折算单位面积年租金 25.54 元/平

方米,年租金 2,437.66 万元。

*4 本公司于 2013 年 1 月与同煤集团签署《塔山铁路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按

照协议约定:塔山铁路分公司租赁同煤集团土地,年租金为 1,6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5 年,租赁到期日为 2018 年 1 月 1 日。

4. 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 金宇高岭土 1,500.00 2016/11/23 2017/11/22 否

本公司 金鼎活性炭 10,000.00 2016/10/8 2017/10/7 否

本公司 金鼎活性炭 10,000.00 2016/9/30 2017/9/29 否

本公司 金鼎活性炭 40,000.00 2018/12/21 2019/12/20 否

本公司 金鼎活性炭 45,000.00 2017/10/20 2018/10/19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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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 矿业公司 3,825.00 2023/1/31 2024/1/30 否

本公司 矿业公司 2,550.00 2022/9/22 2023/9/21 否

本公司 矿业公司 3,570.00 2023/4/11 2024/4/10 否

本公司 矿业公司 8,772.00 2023/5/30 2024/5/29 否

本公司 矿业公司 6,783.00 2023/6/26 2024/6/25 否

注:2013 年本公司将国贸公司发包给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 承

包协议约定,国贸公司对外担保需取得本公司同意。2015 年国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同

煤秦发(珠海)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 4.26 亿,该关联担保已经本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5.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6. 其他

(1)本公司职工子女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小区管理等职工福利相关之

服务由同煤集团承担,由于同煤集团下属医院尚未移交给当地政府,本公司职工未参

加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相关义务也暂由同煤集团承担。根据《综合服务协议》,职工

福利按每年本公司实发工资*2.6%计算、职工教育服务按每年实发工资*1.5%*70%计

算、基本医疗保险按实发工资*6.5%计算,本年共支付 26,679.02 万元。

(2)2013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约定财务公

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票据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3 年,该

协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到期,为此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时,根据

公司生产经营及资产运营状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事项为: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累计结算利息)不超过乙方全部

银行存款的 60%;综合授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最高 6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含累计结算利息),协议有效期仍为 3 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231,759.31 万元,无借款。存款

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本年从财务公司收取存款

利息 425.9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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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7. 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薪酬合计 313.04 474.51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 应收项目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关联方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7,120,374.63 2,584,027.19

其中:同煤集团 7,120,374.63 2,584,027.19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

887,456,079.96 97,553,848.96 737,446,565.86 72,492,892.14

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其中:热电公司 297,212,667.46 48,875,263.42 279,972,575.23 36,564,945.67

电力燃料 231,798,063.52 12,115,365.79 114,581,590.78 5,729,079.53

同忻煤矿 120,320,535.43 7,371,150.34 66,102,471.43 3,305,123.57

忻州有限 76,867,319.51 4,956,307.04 32,758,821.26 1,637,941.06

应收

朔州有限 47,507,907.90 2,375,395.40

账款

大同有限 45,266,381.33 2,593,733.07 6,608,280.00 330,414.00

塔山发电 18,144,129.05 4,943,238.72 191,152,668.87 14,115,266.89

朔州矿业 16,976,693.13 848,834.66

其他 13,502,635.53 2,651,713.61 29,908,809.28 2,176,273.41

云冈制气 10,679,769.01 10,079,769.01 10,679,769.01 8,349,769.01

宏峰农业 5,681,580.00 568,158.00 5,681,580.00 284,079.00

经营公司 3,498,398.09 174,919.90

小计 894,576,454.59 97,553,848.96 740,030,593.05 72,492,892.14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26,953,495.11 38,284,289.34

其中:同煤集团 26,953,495.11 38,284,289.34

其他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

应收 21,500,097.68 1,500,000.00 42,474,159.93 1,598,708.00

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外经贸 20,000,000.00 40,000,000.00

其他 1,500,097.68 1,500,000.00 2,474,159.93 1,598,708.00

小计 48,453,592.79 1,500,000.00 80,758,449.27 1,598,708.00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9,900.00

其中:同煤集团 9,900.00

预付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

账款 367,809,617.86 284,665,953.94

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外经贸 329,856,373.12 273,759,018.87

85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关联方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宏远公司 6,800,000.00

雁崖煤业 30,978,344.74 4,106,935.07

同比机械 6,974,900.00

小计 367,819,517.86 284,665,953.94

合计 — 1,310,849,565.24 99,053,848.96 1,105,454,996.26 74,091,600.14

注:预付账款-外经贸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预付的进口设备款,报表列报至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详见本附注六、16。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67,017,291.37 54,558,829.73

其中:同煤集团 67,017,291.37 54,558,829.73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 645,399,479.00 841,248,900.98

其中:宏远公司

制的其他企业 171,754,445.96 208,486,928.04

大地公司 139,451,616.97 146,320,444.77

电业公司 76,264,845.01 87,505,071.96

建材公司 42,546,476.12 39,583,601.28

中央机厂 32,721,713.75 87,792,547.46

同地宏盛 26,741,358.87

力泰公司 24,740,256.70 13,451,203.91

宏瑞公司 21,581,326.04 16,192,960.11

金庄煤业 20,536,031.06 20,536,031.06

应付账款 其他 16,865,080.32 24,637,430.35

同比机械 14,967,541.00 27,183,110.00

科工安全 14,035,093.00 6,864,162.00

聚进公司 11,870,782.78 12,161,663.78

宏泰公司 8,631,373.00 3,568,962.00

中北机械 5,992,800.00 20,992,800.00

外经贸 5,235,718.95 9,466,039.49

科大机械 4,501,152.77 7,396,852.77

矿铁建安 4,259,666.70 16,367,815.80

设计院 1,189,800.00 100,000.00

同吉液压 896,900.00 487,411.40

同中电气 615,500.00

临汾宏大 89,295,666.09

宏盛成美 2,858,198.71

86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小计 712,416,770.37 895,807,730.71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338,704,733.41 258,242,422.07

其中:同煤集团 338,704,733.41 258,242,422.07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

10,364,772.31 7,780,153.93

制的其他企业

其中:宏远公司 3,689,536.00 1,704,816.00

其他应付款 设计院 2,378,900.00 2,580,300.00

塔山发电 2,000,000.00

通信公司 758,220.24 205,104.50

宏瑞公司 567,556.50 567,556.50

宏泰公司 1,859,217.36

其他 970,559.57 863,159.57

小计 349,069,505.72 266,022,576.00

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13,539,288.32 204,580.00

其中:同煤集团 13,539,288.32 204,580.00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

2,051,236.14 26,517,681.61

制的其他企业

其中:经营公司 2,513,501.61

预收账款 同忻煤矿 2,000,000.00 2,000,000.00

宏瑞公司 46,756.12

其他 4,480.02 4,180.00

朔州有限 17,000,000.00

朔州矿业 5,000,000.00

小计 15,590,524.46 26,722,261.61

合计 — 1,077,076,800.55 1,188,552,568.32

十二、 股份支付

无。

十三、 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

本集团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二)4。

2.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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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十四、 承诺事项

1. 重大承诺事项

1)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已签订但未支付的约定大额发包合同支出

共计 47,122.5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已付金额 未付金额 预计投资期间

金鼎公司10 万吨

933,591,794.27 718,969,697.63 214,622,096.64 2016 年6-9 月

活性炭工程

矿业公司一号井

449,399,827.00 337,125,747.94 112,274,079.06 2016 年

基建工程

矿业公司洗煤厂

299,500,000.00 247,782,346.79 51,717,653.21 2016 年

工程

矿业公司职工公

24,324,700.00 3,600,869.76 20,723,830.24 2016-2017 年

寓*1

塔山煤矿选煤厂

389,798,500.00 317,911,100.00 71,887,400.00 2016 年

改扩建工程

合计 2,096,614,821.27 1,625,389,762.12 471,225,059.15 —

*1 矿业公司职工公寓刚开始施工,360 万元为预付工程进度款。

2)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T),本集团就土地、机器设备等项目之不可撤销经营租赁

和融资租赁所需于下列期间承担款项如下:

期间 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T+1 年 61,787,612.33 341,339,545.66

T+2 年 34,677,761.77 325,493,071.29

T+3 年以上 59,321,807.71 482,537,717.00

合计 155,787,181.81 1,149,370,333.95

经营租赁含租赁的综机设备、房屋及本公司塔山、塔山铁路租赁的土地。其中,

本公司租赁的土地根据 2013 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煤峪口、忻州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至该土地使用权届满之

日止,本次土地租赁统计期限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年末,本集团无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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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国贸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拟将大同煤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出售给

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考虑到本次资产出售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及报

批手续耗时较长,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拟在国贸公司 100%股权实际交割前继续按照

《承包经营合同》将国贸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整体经营权发包给外经贸公司。承

包经营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承包经营截止日期由双方届时根据审计、评估及

交割安排情况另行约定,但不晚于交割日。承包费为每年 2,000 万元。 在承包期限

内公司将国贸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分公司整体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外经贸公司,外经

贸公司承担国贸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和经营风险。承包方外经贸公司在承包期间,对

国贸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经营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

用、任免和奖惩。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外经贸公司指派的代理人作为国贸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行使执行董事的职权。承包方外经贸公司有权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的规定,

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在上缴公司约定的承包费后,国贸公司的盈利或亏损全部由

承包方外经贸公司享有。承包经营期间,国贸公司的亏损和债务由外经贸公司负责。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中介机构正

在加快推进对此次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方面工

作。相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有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

2. 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与同煤集团签署了燕子山矿整体资产转让协议,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转让燕子山矿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公司拟向同煤集团转让本公司

之分公司燕子山矿整体资产(含负债),本次关联交易已于 3 月 24 日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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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73,469,224.39 3.90 73,469,224.39 100.00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1,809,523,948.40 96.10 135,592,424.00 7.49 1,673,931,524.40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1,808,295,078.40 96.03 135,592,424.00 7.50 1,672,702,654.40

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 1,228,870.00 0.07 1,228,87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882,993,172.79 100.00 209,061,648.39 11.10 1,673,931,524.40

(续表)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73,469,224.39 7.63 73,469,224.39 100.00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889,818,676.04 92.37 75,742,297.24 8.51 814,076,378.80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888,037,548.85 92.19 75,742,297.24 8.53 812,295,251.61

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 1,781,127.19 0.18 1,781,127.1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963,287,900.43 100.00 149,211,521.63 15.49 814,076,3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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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单位名称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广州大优煤炭销

19,340,487.69 19,340,487.69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售有限公司

西兰实业发展有

17,471,980.95 17,471,980.95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限公司

上海捷燃企业发

13,664,619.91 13,664,619.91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展有限公司

西宁特殊钢集团

8,600,000.00 8,600,000.00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有限公司(西宁)

河北省燃料经销

8,249,283.17 8,249,283.17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有限公司等

大同矿务局兴运

6,142,852.67 6,142,852.67 100.00 长期挂账未收回

公司钢管厂

合计 73,469,224.39 73,469,224.39 — —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529,728,728.20 76,486,436.41 5.00

1-2 年 242,412,954.64 24,241,295.46 10.00

2-3 年 748,164.96 224,449.49 30.00

3-4 年 293,028.35 146,514.18 50.00

4-5 年 3,092,368.93 2,473,895.14 80.00

5 年以上 32,019,833.32 32,019,833.32 100.00

合计 1,808,295,078.40 135,592,424.00 —

3)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将应收控股股东款项以及充分了解信用状况的款项划分为交易对象及款项

性质组合,根据对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的检查,本公司认为无坏账风险,无需计

提坏账准备。

(2) 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70,904,417.32 元;本年收回坏账准备金 11,054,290.5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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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904,043,306.41 元,占应

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48.01% ,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汇 总 金 额

53,093,326.21 元。

(5) 本年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本年不存在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354,604,769.32 42.18 354,604,769.32 100.00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485,172,938.57 57.72 3,503,715.00 0.72 481,669,223.57

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10,497,956.67 1.25 3,503,715.00 33.38 6,994,241.67

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 474,674,981.90 56.47 474,674,981.9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831,405.63 0.10 831,405.63 100.00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840,609,113.52 100.00 358,939,889.95 42.70 481,669,223.57

(续表)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354,604,769.32 43.31 354,604,769.32 100.00

备的其他应收款

92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462,927,700.35 56.55 3,310,083.65 0.72 459,617,616.70

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11,877,425.32 1.45 3,310,083.65 27.87 8,567,341.67

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 451,050,275.03 55.10 451,050,275.0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1,179,665.64 0.14 1,179,665.64 100.00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818,712,135.31 100.00 359,094,518.61 43.86 459,617,616.70

1)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单位名称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王福厚 348,777,000.00 348,777,000.00 100.00 *1

大同煤矿实业总公司纸坊头煤矿 5,827,769.32 5,827,769.32 100.00 已停止经营,无法收回

合计 354,604,769.32 354,604,769.32 — —

*1 详见本附注六、6、(1)、1)说明。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876,531.06 193,826.55 5.00

1-2 年 2,589,818.94 258,981.89 10.00

2-3 年 1,123,309.60 336,992.88 30.00

3-4 年 337,123.95 168,561.98 50.00

4-5 年 129,107.09 103,285.67 80.00

5 年以上 2,442,066.03 2,442,066.03 100.00

合计 10,497,956.67 3,503,715.00 —

3) 本公司将应收控股股东款项以及充分了解信用状况的款项划分为交易对象

及款项性质组合,根据对交易对象及款项性质组合的检查,本公司认为无坏账风险,

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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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74,656.40 元;本年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229,285.06

元。

(3) 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借款本金及利息 363,553,948.61 325,853,948.61

股权转让款 348,777,000.00 348,777,000.00

往来款 60,474,047.41 54,775,664.48

未认证的进项税 30,067,097.94 33,609,821.49

承包费 20,000,000.00 40,000,000.00

港口周转金 14,235,705.28 10,351,783.78

安全抵押金 3,000,000.00 3,000,000.00

备用金 501,314.28 2,343,916.95

合计 840,609,113.52 818,712,135.31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

款年末余额 坏账准备年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 末余额

例(%)

248,777,000.00 4-5 年 29.59 248,777,000.00

王福厚 股权投资款

100,000,000.00 5 年以上 11.90 100,000,000.00

15,300,000.00 1 年以内 1.82

矿业公司 借款本金及利息

290,066,437.50 1 年以上 34.51

22,400,000.00 1 年以内 2.66

金宇高岭土 借款本金及利息

35,787,511.11 1 年以上 4.26

未认证进项税 未认证进项税 30,067,097.94 1 年以内 3.58

同煤集团 安全抵押金等 25,166,495.11 1 年以内 2.99

合计 — 767,564,541.66 — 91.31 348,77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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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383,827,230.00 3,383,827,230.00 3,383,827,230.00 3,383,827,230.00

对联营企业投资 1,009,404,639.77 1,009,404,639.77 303,728,117.92 303,728,117.92

合计 4,393,231,869.77 4,393,231,869.77 3,687,555,347.92 3,687,555,347.92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塔山煤矿 1,057,000,000.00 1,057,000,000.00

金宇高岭土 263,157,800.00 263,157,800.00

金鼎活性炭 354,000,000.00 354,000,000.00

矿业公司 1,709,669,430.00 1,709,669,430.00

合计 3,383,827,230.00 3,383,82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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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一、联营企业

财务公司 303,728,117.92 652,920,000.00 52,756,521.85

(续表)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联营企业

财务公司 1,009,404,639.77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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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本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234,635,899.01 2,304,844,478.68

其他业务 209,005,968.16 82,277,370.45

合计 2,443,641,867.17 2,387,121,849.13

(续表)

上年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711,011,992.75 2,868,008,626.28

其他业务 184,931,118.30 81,700,871.92

合计 2,895,943,111.05 2,949,709,498.20

(1) 主营业务-按行业分类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煤炭行业 2,234,635,899.01 2,304,844,478.68 2,711,011,992.75 2,868,008,626.28

(2) 主营业务-按产品种类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原煤 1,250,754,696.30 1,421,874,978.26 1,697,873,903.65 1,926,924,459.88

洗煤 983,881,202.71 882,969,500.42 1,013,138,089.10 941,084,166.40

合计 2,234,635,899.01 2,304,844,478.68 2,711,011,992.75 2,868,008,626.28

(3) 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

安徽海螺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90,058,204.74 11.87

华润水泥采购有限公司 244,505,397.35 10.01

国电南京燃料有限公司 111,831,242.87 4.58

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105,362,395.82 4.31

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 90,957,192.09 3.72

合计 842,714,432.87 34.49

97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 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2,756,521.85 66,147,915.6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0,000,000.00 20,000,000.00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1,057,300.00

合计 72,756,521.85 287,205,215.65

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为托管国贸公司的承包收益,详见本附

注六、9。

十八、 财务报告批准

本财务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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