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01: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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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46 公司简称: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四、 公司负责人赵建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小平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

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等风险因素存在可能带来的影响,敬请查阅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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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3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5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9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3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4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4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5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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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煤集团 指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公司、本公司 指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油化建 指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山煤国际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xi Coal International Energy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CI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建泽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凌云 韩鹏

联系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5号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5号

电话 0351-4645546 0351-4645546

传真 0351-4645846 0351-4645846

电子信箱 smzqb@shanxicoal.cn smzqb@shanxicoal.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30016

公司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5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30016

公司网址 http://www.smgjcoal.com

电子信箱 shanmeigufen@shanxicoal.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5号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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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煤国际 600546 中油化建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29 号院 3 号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办公地址

楼 28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肖勇 杨建利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9,594,894,255.62 63,237,670,589.29 -37.39 81,328,562,62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 -2,380,214,078.51 -1,724,339,373.18 244,008,067.63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2,332,829,952.82 -1,709,661,844.10 64,764,785.05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经营活动产生的 580,499,227.36 991,957,947.36 -41.48 1,154,139,191.89

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

2015年末 2014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3年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 3,740,920,755.53 6,183,931,503.36 -39.51 7,975,054,741.50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50,489,953,604.90 47,797,485,802.29 5.63 46,047,756,293.44

期末总股本 1,982,456,140.00 1,982,456,140.00 1,982,456,140.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 -0.87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0 -0.87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18 -0.86 0.03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96 -27.88 减少20.08个 3.06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7.01 -27.65 减少19.36个 0.81

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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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201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2,426,119,677.72 12,541,885,145.69 13,662,487,982.8 964,401,44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6,762.76 3,087,593.00 -97,643,674.8 -2,291,494,75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195,399.00 1,516,306.23 -95,709,046.9 -2,249,832,611.15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917,365.74 -292,762,849.55 -49,632,137.6 480,976,848.7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金额 (如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61,174.03 -267,886.78 -2,542,595.5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6,129,106.05 7,200,934.50 18,375,119.12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22,408,262.63 207,008,655.02

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322,013.83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88,679.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42,460,328.09 -36,266,828.23 -46,379,431.78

入和支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454,308.62 4,075,792.24 19,082,249.16

所得税影响额 -637,421.00 -11,827,803.44 -15,167,378.81

合计 -47,384,125.69 -14,677,529.08 179,243,282.5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煤炭生产业务

公司煤炭生产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原煤及洗精煤,主要用于配焦用煤和动力用煤。公司下属煤

矿大多位于长治地区,煤种多以贫煤为主,具有低硫、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属于优质的动

力用煤,主要销售给山西、山东、河南、河北等周边地区的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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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炭销售和物流业务

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的产品包括北部动力煤、中南部炼焦煤、中部无烟煤及东南部无烟、半无

烟煤,主要用于电力及冶金行业。公司拥有内销煤经销资格和铁路运输计划单列权,建设有 80

多个煤炭铁路发运站,在主要出海通道设立了港口公司,形成了覆盖煤炭主产区、遍布重要运输

线、占据主要出海口的独立完善的煤炭内、外贸运销体系。

3、非煤贸易业务

公司为了应对煤炭周期性低谷行情,利用现有贸易和营销渠道,积极拓展业务发展机会,开

展非煤贸易业务,拓宽产业领域,全方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非煤贸易的产品主要包括其

他矿产品及钢材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自有煤源为基础,以长协海运市场为依托,积极推进矿贸一体化工作,形成专业化生

产与市场化营销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煤

炭利润源于原煤产销量的增加及采煤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的煤炭采掘行业是重要的基础能源行业之一,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型行业,也是

典型的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相对于其他新兴产业,煤炭行业是一个成熟行业,发展前景相

对稳定,行业里的煤炭生产与消费企业分布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偏低,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

受国内和国际宏观经济波动和相关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

公司所在的山西省是中国第一产煤、输煤大省。凭借山西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公司拥有完

整的煤炭种类,形成了煤种齐全的煤炭生产基地,不仅地区分布广、储量大,而且品种齐全、煤

质优良,公司的煤炭资源覆盖了山西省长治、大同、临汾和晋中等煤炭主产区,出产煤种包括焦

煤、肥煤、贫煤、贫瘦煤、无烟煤、气煤、长焰煤等,成为我国国内少数几个有能力同时提供多

种煤炭品种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煤炭生产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 、产品优势

公司依托拥有完整的煤炭种类,形成了煤种齐全的煤炭生产基地,不仅地区分布广、储量大,

而且品种齐全、煤质优良。随着山煤集团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的逐步注入,公司的煤炭集中度和资

源利用效率将会大幅提升。

2 、市场优势

公司建立至今,依托于山煤集团三十多年的积累,在山西省内主要煤炭生产地都建立了煤炭

贸易公司及发运站点,在主要出海通道设立了港口公司,形成了独立完善的煤炭销售运输体,系

与众多优质的用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此外,公司是山西省唯一一家拥有煤炭出口专营

权的煤炭企业,拥有出口内销两个通道,可以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

3 、管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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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高、中级管理人员和各类煤矿专业技术人员,为煤矿生产经营、

安全管理和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打造了一支安全生产和煤炭营销的优秀团

队,始终以创新为引擎,以建设高安全、高效率、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化煤矿生产企业为目标,

煤炭生产管控水平、安全管理水平在全省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同时,公司按照"管理层次化、经营

专业化、业务归口化、部门职能化"的原则初步建立了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公司管理在安全生产、

成本控制、渠道建设、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提升。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15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5 年,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煤炭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价持续下跌,煤炭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公

司董事会审时度势,努力推进“经营创效、降本提效、扭亏增效”,承压奋进,攻坚克难,企业

各项工作负重前行,保持了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5.95 亿元,同比下降 37.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净利润-23.80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亏 6.56 亿元。总资产达到 504.90 亿元,同比增长 5.6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重点工作如下:

1、树立“红线”意识,安全生产态势良好

2015 年,公司牢固树立“零违章、零伤害、零死亡”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

依法治安,强化预防治本,坚持“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三个敬畏和三个越是”的基本判断,深

化“双七举措和六重六赢六贵”的巩固提升,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安全基础管理取得了新成

果,全年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

2、优化效益生产,煤炭产量再创佳绩

2015 年,公司面对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全力强化统筹管理和技术管理,煤炭生产保持了突

出的成本优势。一方面突出重点抓建设,集中力量,优先保证符合条件的矿井竣工投产。鹿台山

矿、长春兴矿两座基建矿井报告期内圆满实现了竣工验收,大平煤矿中部风井建设也已基本完工。

另一方面公司精心组织抓生产,严格生产计划,对标管理,推行正规循环作业,开展精准帮扶,

包保突破,报告期内,宏远、韩家洼两个矿井衔接紧张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生产秩序明显规范,

生产布局不断优化,煤炭生产集约高效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原煤产量为 1953 万吨,同比增加 253 万吨,同比增幅为 14.88 %。煤炭

开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7.95 亿元,同比减少 14.60 %。

3、加强战略管理,煤炭贸易砥砺前行

2015 年,煤炭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我们坚持“套上煤矿对用户,锁定用户找煤源”的基本

营销思路及“统一管理,明确职责,联动运行,确保效益”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公司在严控

风险的基础上,坚持优化业务质量,筛选淘汰了一批无效业务,大力发展和培育了一批优质业务。

同时,公司以自有煤源为基础,积极推进“矿贸一体化”工作,形成专业化生产与市场化营销相

互支撑、共同发展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报告期内,贸易公司共向自有煤矿采购煤炭 410.5 万吨,

占煤矿销量的 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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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按照“煤与非煤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思路,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努力培育新

的经济增长点,全年焦炭、铬矿、铬铁、稀有金属、燃料油、肠衣等内贸业务均保持了良好的发

展势头。报告期内,非煤业务收入完成 86.26 亿元。

4、管理扎实推进,内控逐步加强

公司认真深入挖掘潜力,大力降本增效,成本管控成效显著。通过强化对标管理、落实“一

矿一策”等具体措施,开展技术攻关,优化煤矿生产系统设计,积极试验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

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实现节本降耗、提质增效工作。2015 年公司生产矿井原煤完全成本已控

制在 150 元/吨以下,降幅 36%。

同时,针对煤炭贸易企业在煤炭市场不断恶化的不利形势下所集中凸显的贸易风险问题,公

司全面强化内控体系,全年共计新增修订各项重要制度六十余项,并于 5 月在全系统所属公司党

政一把手、财务业务法律等重要岗位人员范围内进行了内控制度培训,有效增强了全系统风险防

范意识、法律意识及规范运作意识。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 504.90 亿元,同比增长 5.63%;原煤产量完成 1953 万吨,

同比增加 14.88%;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395.95 亿元,同比减少 236.43 亿元,降幅为 37.39%;利润

亏损 23.80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亏 6.56 亿元;煤炭发运量完成 2766.14 万吨,其中铁路发运量完

成 1168.14 万吨,公路发运量完成 1598 万吨,公路运输有效补充了铁路下滑的运量;专用场地周

转量完成全年 800 万吨目标;航运量完成 1199.49 万吨,同比增加 167.67 万吨,增幅为 16.2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完成 395.95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 236.43 亿元,降幅

为 37.39%。其中,煤炭生产收入与煤炭贸易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14.60%和 38.90%;非煤

贸易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40.49%。报告期内国内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供需关系严重失衡,煤炭

价格大幅下滑,成为公司煤炭销售收入减少的最主要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62.02 亿元,占采购额总数的 21.95%。公司前

五名主要供应商名称、金额及占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与公司的关系如下:

单位:元

占公司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

客户名称 采购金额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886,800,000.00 6.68

中国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717,530,000.00 6.08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经煤炭运销

973,302,790.60 3.44

分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焦化有限公司 935,888,888.98 3.31

山西元晟贸易有限公司 688,626,170.46 2.44

总计 8,630,339,070.25 14.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为:32.29 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 8.15%。公司

前五名销售客户名称、金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与公司的关系如下:

、 单位:元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42,986,923.14 2.13

遂平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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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元晟贸易有限公司 697,256,081.72 1.76

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 658,726,036.15 1.66

天津康若有限责任公司 516,264,008.08 1.30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513,870,921.31 1.30

合计 3,229,103,970.40 8.1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9,594,894,255.62 63,237,670,589.29 -37.39

营业成本 37,229,558,525.72 60,093,210,493.49 -38.05

销售费用 495,728,714.36 440,139,597.31 12.63

管理费用 1,093,155,793.79 1,381,782,825.84 -20.89

财务费用 1,630,395,189.50 1,354,176,962.91 20.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0,499,227.36 991,957,947.36 -41.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7,011,879.97 -1,169,389,216.56 30.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2,207,342.96 -61,144,934.98 2,883.89

研发支出 63,937,643.98 92,057,824.12 -30.55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煤炭生产 3,795,244,912.51 2,109,087,581.03 44.43 -14.60 -28.87 增加 11.15 个百分点

煤炭贸易 26,926,560,984.57 26,555,900,014.17 1.38 -38.90 -37.97 减少 1.47 个百分点

其他 8,625,981,019.01 8,479,895,812.71 1.69 -40.49 -40.36 减少 0.21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煤炭 29,329,161,157.60 27,947,507,104.26 4.71 -39.54 -38.95 减少 0.92 个百分点

标砖 13,262,741.95 17,470,534.81 -31.73 -30.16 -36.01 增加 12.04 个百分点

钢材 538,960,811.97 538,648,815.42 0.06 1,795.42 1,826.79 减少 1.63 个百分点

其他矿产品 4,829,947,472.52 4,131,645,773.72 14.46 -44.78 -52.33 增加 13.55 个百分点

设备及配件 1,669,379.04 1,173,383.88 29.71 -93.66 -95.01 增加 18.92 个百分点

运输 336,993,060.65 324,734,535.70 3.64 -1.02 6.55 减少 6.85 个百分点

其他 4,297,792,292.36 4,183,703,260.12 2.65 -19.42 -19.04 减少 0.46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境内 39,135,444,691.28 36,949,674,304.28 5.59 -33.47 -33.84 增加 0.53 个百分点

境外 212,342,224.81 195,209,103.63 8.07 -94.92 -95.29 增加 7.21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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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生产量比上 销售量比上 库存量比上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年增减(%) 年增减(%) 年增减(%)

煤炭 1953 万吨 6644.39 万吨 35.32 万吨 14.88 -38.20 -27.70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占 本期金额较上

成本构 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总成本比例 年同期变动比

成项目 说

(%) (%) 例(%)

煤炭生产 2,109,087,581.03 5.67 2,965,268,701.59 4.93 -28.87

煤炭贸易 26,555,900,014.17 71.33 42,814,607,329.68 71.25 -37.97

其他 8,479,895,812.71 22.78 14,218,897,741.12 23.66 -40.36

分产品情况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占 本期金额较上

成本构 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总成本比例 年同期变动比

成项目 说

(%) (%) 例(%)

煤炭 27,947,507,104.26 75.07 45,779,876,031.27 76.18 -38.95

标砖 17,470,534.81 0.05 27,302,080.76 0.05 -36.01

钢材 538,648,815.42 1.45 27,955,693.58 0.05 1,826.79

其他矿产品 4,131,645,773.72 11.10 8,667,800,286.35 14.42 -52.33

设备及配件 1,173,383.88 0.00 23,507,072.86 0.04 -95.01

运输 324,734,535.70 0.87 304,768,861.84 0.51 6.55

其他 4,183,703,260.12 11.24 5,167,563,745.73 8.60 -19.04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强化对标管理、落实“一矿一策”等具体措施,

将原煤完全成本控制在 133 元/吨,降幅 36%;吨煤综合平均售价同比下降了 83.61 元。公司还实

施了煤矿设备材料配件集中采购,节省采购费用 0.74 亿元。

1. 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 4.96 亿元,比上期增加了 0.56 亿元,增幅为 12.63%,

主要是因为本年度运输费用、港杂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公司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公司管理费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2.89 亿元,同比下降了 20.89%,主要是公司本年度持续加大

成本控制力度,严格资金审批考核,有效控制费用支出所致。

公司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 16.3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2.76 亿元,增幅为 20.40%,主要是

公司本年度增加融资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51,202,722.33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12,734,9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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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合计 63,937,643.9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1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19.92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共支出研发费用 6393.76 万元,占公司本年度净资产的 1.71%,占公司本年

度营业收入的 0.16%,研发支出各项目明细参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5.

开发支出”章节。

3. 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4.1 亿元,降幅为 41.48%主要

是因为报告期内煤炭市场低迷,煤炭销售价格下跌,公司经营现金流入减少,导致收到的现金增

加幅度小于支出增加的幅度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30.1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矿井陆

续完成基建,转为生产矿井,建设支出相应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17.63 亿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加

大了融资力度,融资成本相应增加,净融资额较上年度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本期期

本期期 上期期

末金额

末数占 末数占

较上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情况说明

期末变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626,072.32 12.40 321,150.22 6.72 94.95 主要是信用证及银承保证金

增加

应收票据 80,027.35 1.59 153,626.92 3.21 -47.91 主要是票据背书转让、贴现

或到期解付

长期应收款 5,700.00 0.11 2,000.00 0.04 185.00 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307.42 0.26 8,651.81 0.18 53.81 主要是预缴税款增加

短期借款 1,878,802.60 37.21 1,175,514.48 24.59 59.83 主要是本年度增加短期融资

以及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309,127.00 6.12 581,702.11 12.17 -46.86 主要是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19,450.45 0.39 13,708.31 0.29 41.89 主要是企业债券利息增加

营业总收入 3,959,489.43 78.42 6,323,767.06 125.25 -37.39 主要是煤炭市场低迷,煤炭

贸易及其他贸易收入减少

营业总成本 4,159,906.51 82.39 6,463,392.23 128.01 -35.64 收入减少相应的成本也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952.01 0.61 15,192.29 0.30 103.74 主要是资源税改革缴纳的资

源税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84,070.67 1.67 121,268.96 2.40 -30.67 上年计提金额较大

利润总额 -204,398.54 -4.05 -142,561.09 -2.82 43.38 主要是煤炭市场低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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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下降,且利息费用及计

提减值金额较大。

归属于母公司所 -238,021.41 -4.71 -172,433.94 -3.42 38.04 主要是煤炭市场低迷,销售

有者的净利润 毛利下降,且利息费用及计

提减值金额较大。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原煤产量 1953 万吨,同比增加 253 万吨,再创历史新高。煤矿建设方

面,公司集中专业力量,优先保证符合条件的矿井竣工投产,鹿台山矿、长春兴矿实现了竣工验

收,鑫顺矿 15#层主系统形成,大平矿中部风井建设基本完成,长春兴矿洗煤厂完成竣工。

煤炭生产方面,公司严格生产计划,通过计划分解、每日分析、月度考核、例会通报,把生

产指标层层落实到位;通过强化现场组织,优化劳动组织,严格对标管理,推行正规循环作业,

对生产环节、系统变化情况重点调度,现场督导落实。公司还狠抓单产水平,严格执行单产单进

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等级采掘队组建设,形成 7 个百万吨级综采队和 7 个 5000 米级掘进队,通过

开展精准帮扶、包保突破,使宏远、韩家洼两个矿衔接紧张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生产秩序明显

规范。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主要经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煤炭品种 产量(吨) 销量(吨)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动力煤 19,530,000.00 17,740,000.00 35.08 33.08 6.05

焦煤

合计 19,530,000.00 17,740,000.00 35.08 33.08 6.05

2. 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矿区 资源储量(吨) 可采储量(吨)

经坊矿 47,789.2 30,445

凌志达矿 11,044.6 5,853.6

大平矿 7,674 2,716

霍尔辛赫矿 52,705.9 19,686.6

铺龙湾矿 10,828.8 4,858.1

宏远矿 4,272.5 2,563.5

韩家洼矿 8,818.9 4,267.8

长春兴矿 36,020 21,820

东古城矿 8,150 2,263

鹿台山矿 2,408.9 1,425.5

豹子沟矿 8,672.8 5,276.8

鑫顺矿 2,793.4 2,242.4

庄子河矿 5,918 4,969

镇里矿 1,908 1,175

合计 207,097 108,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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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储量计算基础以最近的、并且由相关部门评审、认可的《储量核实报告》为依据,用

储量基础数据依次递减每年的矿井采区动用储量得到现有数据。计算依据为《生产矿井储量管理

规程》煤生字(1983)1275 号文件。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矿井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矿井共有九座,主要生产经营情况见下表:

商品

比上年 比上年 销售收 比上年 煤炭售 比上 比上年 上缴税

煤产 掘进进 净利润

矿井名称 增减 增减 入(亿 增减 价(元/ 年增 增减 费

量(万 尺(米) (万元)

(%) (%) 元) (%) 吨) 减(%) (%) (万元)

吨)

经坊 278 -4.47 12710 -2.23 8.97 -27.43 337.40 -23.90 1231.50 -92.70 26961.40

大平 130 -15.03 5520 10.84 3.47 -34.87 271.45 -20.64 2603.91 -75.04 10950.71

凌志达 155 3.33 5030 -18.08 2.06 -28.26 138.35 -29.07 -13877.42 149.97 4356.10

霍尔辛赫 408 2.00 19720 1.18 16 -20.43 333.06 -18.68 29617.69 51.96 38563.96

铺龙湾 291 11.49 10130 11.44 2.64 -18.48 141.05 -20.64 -21.81 -123.32 4690.51

宏远 80 263.64 6320 192.59 1.05 33.57 153.32 -37.95 -14087.71 70.08 2267.53

长春兴 515 28.75 11010 24.13 5.47 14.82 98.15 -23.12 3866.16 89.00 12916.83

韩家洼 81 912.50 3490 6.40 0.00432 80.5 -1130.61 -10358 2069.19

鹿台山 15 360 500.00 0 202 -23.15 -98.74 340.85

(2)报告期内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总局和省煤炭厅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守“安

全红线”,强化“三基”管理,落实“七个抓大”和“六重六赢六贵”安全工作要求,安全生产

工作不断增强,消灭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确保了公司煤矿安

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法治思维,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煤矿的安全主体责任,矿长的第一责任,

煤业分公司的安全监管和管理责任,职能处室的业务保安责任和员工的岗位责任。二是坚持每月

初召开总经理安全办公会,做到部署工作首先部署安全工作。三是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把安全工作同干部的位子、帽子、票子挂钩考核,对事故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

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坚持动态检查和季度验收相结合,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工

资挂钩,实行集团公司半年验收和年终评级、分公司季度验收、各单位旬检月验的检查模式。全

面推行正规循环、正规作业,规范交接班、班前确认、班后验收等作业工序,突出动态达标。全

年公司所属 9 座矿井均按规划目标达到一级标准化水平。

狠抓素质提升。公司全年共投入培训费用 1536 万余元,培训各类人员 41358 人次,抽考各类

人员 1977 人次,合格率 98.7%。各非煤单位分别开展了消防、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共组织培

训 1867 人次。成功举办了煤矿第三届岗位技能竞赛,并首次将管理岗位人员纳入比武,取得积极

效果。

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一是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细排查、严整改”的

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2015 年共组织安全大检查 4 次,排查各类隐

患问题 5102 条,整改 5075 条。二是多频次开展动态检查。每月不定期由专业部室和分公司抽调

专人,以“四不两直”的方式突击动态检查。2015 年共组织动态检查 217 次,查出隐患 1264 条,

整改 1253 条。三是针对性组织专项检查。开展了停工矿井专项检查、立井施工、防治水和“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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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技术会诊、地面安全专项检查、洗煤厂专项检查、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和“雨季三防”专项

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

(3)报告期内煤矿环境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环保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

所属煤矿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和环保制度,配备相应专兼职环保人员,严格按照《煤矿环境保

护管理办法》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煤矿加强了对水处理设施、脱硫除尘设施设施的日常监管,确

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完好运行,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在生产期间,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批复的总量指标达标排放,杜绝污染物未经环保处理直接排放。生产煤矿按要求做好环境状

况监测记录,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及时交纳排污费。

基建项目和生产煤矿技改项目严格按照《煤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

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从事基建期间的环保管理。杜绝了基建和生产期间的环保违法行为。

全年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指标控制,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在采暖期做好脱硫、脱硝、除

尘设施正常完好运行,严禁无故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坚决淘汰影响大气质量的落后设备和工艺,

尽量使用低硫、低灰锅炉煤,有效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切实有效降低煤、粉尘造成的大气污染,

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各矿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通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

案执行情况,进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效果,总结完善应对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

健全防治及应对长效机制。

(4)矿区周边交通运输情况

公司矿区地处山西省长治市、大同市、晋城市、临汾市等地,与省内选煤厂、发电厂等主要

用户毗邻,大部分煤矿自备铁路专用线与大秦铁路、南北同蒲铁路接轨,公路与大运高速、太长、

102、108 国道、109 国道、207 国道相连接,矿区交通便利,具有明显的区域经济和市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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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 15,089,265.65 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 15.99%,详细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其中:联营及 期末余额 在被投资 在被投资 在被投资单 减 本期

合营企业其他 单位持股 单位表决 位持股比例 值 计提

综合收益变动 比例(%) 权比例(%) 与表决权比 准 减值

中享有的份额 例不一致的 备 准备

说明

潞城市晟达能源选煤 权益法

有限责任公司 6,300,000.00 5,805,193.29 -1,472,242.19 4,332,951.10 28.125 28.125

秦皇岛晋远船务代理 权益法

有限公司 1,315,238.56 1,315,238.56 -35380.08 1,279,858.48 46 46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 权益法

公司 9,800,000.00 9,800,000.00 -934,877.06 8,865,122.94 49 49

漯河迅达物流有限公 权益法

340,000.00 1,040,858.15 -429,525.02 611,333.13 34 34

合计 17,825,365.52 17,961,290.00 -2,872,024.35 15,089,265.65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持股比 注册资

企业名称 业务性质 经营范围 取得方式

例 本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煤炭贸易 通过铁路出省和省内销售煤炭,销售通用电器配件、建筑材料。 100.00 2800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煤炭洗选 煤炭洗选及洗精煤、中煤、泥煤; 51.00 5000 设立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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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基建企业 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服务(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51 10000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煤炭生产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 75.00 118684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煤炭批发经营;普通货物仓储;五金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化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贸易 学危险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水泥及其制品、机械设备 51.00 1000 设立或投资

及配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销售。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贸易 对能源业投资: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煤炭批发经营 51.00 5000 设立或投资

生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不含汽车)、电子产品(不含无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贸易 线发射设备)、化工产品、煤炭批发经营的销售;煤炭商品的 90.09 1110 设立或投资

信息咨询与服务。

煤炭开采;洗精煤,煤炭深加工;绿色农业作物与花卉种植、 11400.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煤炭生产 62.99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销售;农业种植技术开发与推广。 72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基建企业 许可经营项目:该矿筹建项目相关服务(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65.00 10000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基建企业 许可经营项目:该矿筹建项目相关服务(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51.00 1000 设立或投资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煤炭生产 煤炭开采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批发零售焦炭、生铁、矿用设备。 35.00 10000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

净利润比

经营活动产生的

企业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上年增减

现金流量净额

幅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104,780,668.86 82,908,610.16 347,575,762.17 1,944,746.17 8,447,338.09 -13.04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4,314,203,469.21 2,895,154,182.03 897,353,367.02 -139,417,514.34 12,314,582.87 -92.70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1,481,738,515.99 207,445,780.46 206,103,400.11 49,112,330.44 -138,774,244.12 149.97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580,945,378.80 448,614,759.57 347,006,005.95 -8,670,627.37 26,039,119.68 -75.04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230,628,880.11 7,987,181.12 448,591,697.08 3,184,298.53 -8,926,787.84 -287.78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50,444,566.67 49,902,602.32 1,134,341,672.06 5,791,427.47 -15,488,630.22 -371.33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2,478,170.01 7,374,352.01 6,308,169.11 -585,484.71 -43.85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2,098,919,088.71 564,879,590.48 -414,068.35 -3,207,126.12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2,049,515,381.69 622,092,134.60 104,538,400.23 -445,337,542.53 -140,877,131.04 70.08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2,651,380,777.53 891,891,403.94 547,224,140.99 66,914,430.69 38,661,599.92 89.0093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1,425,697,163.86 280,039,999.28 431,684.44 2,715,341.95 -11,306,123.13 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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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从全球经济形势来看,复苏乏力态势难改。从国内和山西省经济发展来看,持续回落压力较

大。从煤炭行业走势来看,改善需求不旺的局面没有强有力的支撑,煤炭价格下行压力较大。2016

年将是煤炭行业更加艰难的一年。

但是,宏观政策和经济走势方面也存在一定有利因素。面对煤炭行业的寒冬,从中央到地方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助力煤企脱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结构性(供给侧)改革的五大任务,

山西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山西“革命兴煤”、“六型转变”

结合起来,提高传统产业的自我发展、自我提升能力。

认真审视面临的形势,优势与劣势同在,机遇与挑战共存。公司将积极创新商业模式,持续

强化成本管理,全力把控经营风险,推动企业走出困境,走出一条特色发展之路。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

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六大发展”理念,以“稳中求进,六型转

变”为主题,以“提质重效,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为抓手,全面实施

“管理提升年和作风整顿年”活动,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

局。

(三) 经营计划

(1)2015 年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 年,公司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守土有责、稳中求进”的

发展要求,以“解压力、求生存、抓储备、谋发展”为指引,努力推进“经营创效、降本提效、

扭亏增效”,积极应对全球经济低迷,国内经济放缓,煤炭价格大幅下跌的严峻形势,强化生产

安全管控,创新贸易营销体制,加强海运内部控制,拓宽非煤产业领域,充实内外融资渠道,保

持了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煤 1953 万吨,同比增加 253 万吨,同比增幅为 14.88%,基本完成了

2015 年原煤产量经营计划,但是因为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煤炭行业去产能任务十分艰巨,加

之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公司短期内产能扩张的可能性不大;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实现销售

收入 395.95 亿元,同比减少 236.43 亿元,同比下降 37.39%,完成 2015 年计划营业收入的 56.56%,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煤炭价格指数和市场景气指数的大幅下滑,煤炭销售价格快速下跌,煤炭贸

易风险陡增,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对贸易单位的管理,加大了对贸易合同法律审核力度,严禁利润

过低贸易和亏损贸易,严控贸易风险所致。

(2)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 2016 基础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计划为 22.62 亿元,主要来源为煤矿自有资金以及少部分

债务融资,资金主要用于煤矿产业升级改造、在建矿井和在建选、配煤中心后续投资。资金需求

及使用计划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和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而调整。

(3)2016 年的主要经营计划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将把依法治安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健全完善制度,深

化事故排查治理,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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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和责任追究,构建起自保、互

保的长效机制。

2、努力推进矿井稳产增效,充分发挥成本优势。公司将从强化技术管理入手,进一步优化矿

井生产布局及采区设计,规范生产秩序,强化现场标准化操作,创新“以成本控制为中心”的煤

矿管理模式,推进采掘工艺优化,强化施工管理,规范结算工作,严格资金管理,确保成本优势。

3、全力推动贸易模式转型。公司将按照“做大做强一批,做实做优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的

原则,对贸易单位关停并转、整合重组,合理处置“僵尸”企业,实现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企业

运行质量。同时,公司将在更新商业理念、创新商业模式方面实现实质性进展,借助“互联网+”

和大数据,加快推动电商交易平台的建设,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拓宽贸易领域,加快推进传统煤

炭贸易的转型升级。

4、全面强化内控体系。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体系,并加大执行力度,在不断完善制度

和流程的基础上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覆盖的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和严谨、简约、通畅、

高效流程体系,提升公司运营质量,确保企业资产安全高效运行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2016 年,公司的主要经营目标是:

煤炭产量力争维持 2000 万吨,

营业收入力争达到 500 亿元。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 、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开采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存在着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多种安全生产隐患,一

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安全风险始终是煤炭开采中所面

临的最大的风险。

对策:公司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进一步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实施科技兴

安,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着力构建企业安全文化,积极推进"两型三化"(本质安全型、安全高效

型、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矿井建设,全面扎实地做好安全工作。

2、 市场变化风险

煤炭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其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的运行趋势密切相关。当国民

经济快速发展时,市场对煤炭的需求增加,煤价随之提高,刺激煤炭企业扩大产能,提高产量,

整个行业呈上升趋势;当国民经济的运行速度放缓时,市场对煤炭的需求减少,导致煤炭行业出

现产能过剩,煤价随之下跌,行业整体出现不景气。受经济增速放缓、替代能源快速发展、煤炭

产能过剩、煤炭下游产业需求支撑度偏弱影响,公司煤炭销量和价格仍存在下行风险。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根据变化及时调整煤炭产品结构,在继续拓展货源基地的

基础上,进一步培育优质客户,创新营销模式,健全营销网络,增加营销渠道和手段,通过整体

布局发挥协作优势,加快建设、打造有山煤特色的"煤炭全供应链体系",努力培育独特的核心竞

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

3、 环保风险

由于在煤炭的采选过程中将产生矿井水、煤矸石、煤层气、噪声、煤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

会对周围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煤矿井下采掘可能会造成地表沉陷。我国政府目前正趋

于更为严格地执行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并可能通过和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进而增加公司

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策: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对技术研发的投入,通过新技术的

应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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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产成本上升风险

煤炭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随着煤炭储量的逐渐减少和国家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的日益严格,

煤炭资源的获取成本将日益增加。公司单位生产成本有逐步增长趋势。

对策:公司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时缴纳各项税费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机

制,努力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将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积极压缩各类成本性支出项目,深入挖

潜,盘活存量。同时将加强对技术、研发的投入,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来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抵御

由于税负、成本增加等原因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方式。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完备,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发表充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

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政策方面的条款,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并且制定了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将坚

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每 10 股

每 10 股 每 10 股 现金分红的数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分红 派息数

送红股数 转增数 额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市公司股东

年度 (元)(含

(股) (股) (含税) 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

税)

比率(%)

2015 年 0 0 0 0 -2,380,214,078.51 0

2014 年 0 0 0 0 -1,724,339,373.1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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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0 0.5 0 99,122,807.00 244,008,067.63 40.62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

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 是 如未能

诺 否 及时履 如未能

是否

承 时 有 行应说 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承诺 及时

诺 间 履 明未完 行应说

背景 类型 内容 严格

方 及 行 成履行 明下一

履行

期 期 的具体 步计划

限 限 原因

与重 其他 山 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长 否 是

大资 煤 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 期

产重 集 立。

组相 团

关的

承诺

与重 解决 山 大同口泉、临汾临北、吕梁晋煜、 托 是 是

大资 土地 煤 大同晶海达等 4 家公司由于相关土 管

产重 等产 集 地、房产的权属存在瑕疵未注入山 期

组相 权瑕 团 煤国际。山煤集团通过签署《股权 内

关的 疵 托管协议》将上述 4 家公司托管给 有

承诺 山煤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 效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一)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或有事项所述,山煤煤炭进

出口有限公司发生诉讼,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其诉讼,其最终影响具

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对于上述强调事项,董事会说明如下:

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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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持续关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讼及山煤国际能源

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因担保引发的诉讼,公司将尽全力应对诉讼,将诉讼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217.7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一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8.7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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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山煤国国际能源集团连云港有限公司诉包头新希望煤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标的 19,779.24 万元。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诉 CITIC Australia Commodity Trading Pty Ltd.(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仲裁案件,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标的 2,789.02 万美元。 http://www.sse.com.cn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

诉 诉讼 (仲

(仲

讼 (仲裁) 裁)

诉讼(仲 裁)

起诉(申 承担连带责任 仲 是否形 诉讼(仲裁)进展 判

应诉(被申请)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裁)涉及金 审理

请)方 方 裁 成预计 情况 决

额 结果

类 负债及 执

及影

型 金额 行

山西御花 山西省襄垣县出口煤公司五阳煤 诉 2003 年 6 月,原告与五阳集运站书面约定成立大 -- 否 本案一审、二审 未知

园时代广 炭集运站,襄垣县大平煤业有限公 讼 平煤业,双方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90%、10%,原告 均判决本公司胜

场有限公 司,山西省襄垣县远东有限责任公 共投入现金 665 万元。原告认为五阳集运站违反 诉,山西御花园

司 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 前述约定,非法利用双方在设立大平煤业过程中 时代广场有限公

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 的资金和采矿权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原告据此 司不服二审判

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将五阳集运站诉至法院,并于 2005 年 11 月 25 日 决,已向最高院

公司,李海水,张锦波,李爱琴, 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认为五阳集运 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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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中,郭玉中,山西大平煤业有 站未按《和解协议》支付全部补偿款,据此原告

限公司 与五阳集运站之间达成的设立大平煤业的协议仍

然有效,其对设立中的大平煤业仍享有 90%投资权

益。综上,原告诉称原告被被告非法侵占的大平

煤业 90%投资权益事实上被后手陆续占有并最终

转换成大平煤业的股权,原告有权追回该等股权。

山煤国际 五寨县隆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诉 原告与被告合作销售煤炭,被告欠原告预付款, 3,566.98 否 本案于 2014 年 4 未知

能源集团 张福田 讼 一直未归还。现被告有明显的违约行为且被告的 月 9 日在忻州市

忻州有限 违约行为使其对原告的履约能力严重下降,因此 中级人民法院开

公司 原告提前要求被告履行该协议给付原告第一期应 庭审理,双方已

还款以及 2013 年利息。 向法院申请庭外

和解,目前正在

和解过程中。

山煤国际 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 诉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被 4,000.00 否 本案一审判决销 未知 执

能源集团 讼 告向原告供煤,原告分两笔共向被告预付煤款 售公司胜诉。 行

销售有限 4000 万元,但被告未能实际履行供煤义务。因被 中

公司 告未能履行《工业品买买卖合同》,为解决原告

预付款 4000 万元的事宜,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投

资入股协议》,约定将原告已预付给被告的 4000

万元转为投资入股款,但被告一直拒绝按照双方

协议约定办理投资入股的变更登记手续。

冀中能源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阳泉有限公司 诉 原告与被告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 2,261.45 否 本案一审、二审 未知 执

集团金牛 讼 被告购买 66000 吨煤炭。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购煤 判决阳泉公司败 行

贸易有限 款共计 2900 万元。被告向原告发运了 18938.40 诉。 中

公司 吨煤炭,并退款货款 995034 元,仍欠货款 18914534

元及利息。

中国民生 河南醒起实业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 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被告河南 4,000.00 否 本案一审、二审 未知 执

银行股份 集团晋城晋鲁 讼 醒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其 判决晋鲁公司败 行

有限公司 煤炭经营有限 余被告分别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诉。 中

郑州分行 公司、信阳市城 行签订了《保证发货协议》、《最高额抵押合同》、

(在诉讼 东保温材料有 《回款协议》、《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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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 限公司、信阳市 高额保证合同》。现河南醒起实业有限公司本金

因债权转 平桥区恒源水 及利息合计 4000 万元未归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让,原告 泥制品厂、国电 限公司郑州分行,其余被告均被要求付连带责任。

变更为南 民权发电有限

阳市丰吉 公司、大唐信阳

物资有限 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 公司、涂长醒、

李有霞、涂长

起、焦保芝、河

南益起达印刷

股份有限公司

等 10 名连带被

广东广弘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诉 长治公司与广东广弘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广 3,896.34 否 本案一审、二审 未知 执

国际贸易 讼 东广弘向长治公司先后共预付货款 98,749,925.8 判决长治公司败 行

集团有限 元,截止 2013 年 11 月 8 日,广东广弘向长治公 诉。 中

公司 司发来询证函账面记录的预付款共计

38,963,393.06 元,长治公司回函确认拖欠的货款

为 24,108,016.56 元。

平安银行 江苏国太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国建企业 诉 2013 年 7 月,江苏国太公司、江苏国建公司与华 5,000.00 否 本案一审判决华 未知

股份有限 发展股份有限 讼 远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江苏国建公司 远公司败诉,华

公司南京 公司、孙道祥、 向华远公司供煤,再由华远公司向江苏国太公司 远公司不服一审

分行 李明斌、李国 供煤。江苏国太公司向华远公司出具了一份票面 判决,已上诉。

兵、山煤国际能 金额为 5000 万元,出票人为江苏国太公司,收款 目前正在二审已

源集团华远有 人为华远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性质为票据代理 开庭,尚未作出

限公司 贴现业务,在华远办理贴现业务过程中与平安银 判决。

行南京分行签订了一份《汇票贴现合同》。2014

年 3 月,平安银行南京分行以江苏国太公司发生

重大财务危机,无法自江苏国太公司处获得涉案

汇票的兑付为由,起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民生 江苏国建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 诉 忻州公司与江苏国建、民生银行江苏南通分行签 23,000.00 否 目前本案一审已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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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 集团忻州有限 讼 订了《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2013 年 9 开庭,尚未作出

有限公司 公司、山煤国际 月 17 日至 10 月 11 日,江苏国建陆续向忻州公司 判决。

南通分行 能源集团股份 开出 6 张金额合计为 2.3 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有限公司 并代表忻州公司办理贴现后汇入忻州公司账户。

2014 年 3 月 17 日至 4 月 11 日已贴现票据陆续到

期,江苏国建因不能按期还款,民生银行南通分

行分别在 2014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17 日,向忻州

公司发出三份合计 2.3 亿元的票据追索通知书,

要求忻州公司作为贴现申请人承担还款 2.3 亿元

的责任。

山煤煤炭 WINFAIR RESOURCES CO., 诉 山煤进出口公司与永辉资源公司签署氧化铝买卖 496.14 万 否 目前本案一审已 未知

进出口有 LTD.(永辉资源有限公司),CWT 讼 合同,并且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永 美元 开庭,尚未作出

限公司 COMMODITIES (CHINA) PTE LTD(世 辉资源向山煤进出口公司交付了仓单等提取货物 判决。

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青岛 的凭证。山煤进出口公司凭永辉资源交付的仓单

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德诚矿 前往青岛港提货遭到拒绝。

业有限公司

山煤煤炭 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德正资源 诉 山煤进出口公司与下游企业广南公司、新联公司 12,036.19 否 本案一审判决进 未知 执

进出口有 控股有限公司;青岛亿达矿业有限 讼 签署了 15 份外贸销售合同,与下游企业青岛亿达 万美元及 出口公司胜诉。 行

限公司 公司;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 签署了 5 份内贸销售合同,将货物销售给下游企 35,248.2 中

司; KWANG NAM (HONGKONG) CO., 业。山煤进出口公司与下游企业签署合同后,在 万元人民

LTD. 广 南 ( 香 港 ) 有 限 公 外贸交易项下,山煤进出口公司实际履行了合同 币

司 ;NEW TEAM INTERNATIONAL 义务,交付了仓单等货物凭证,但下游企业广南

HOLDINGS LIMITED 新联国际 公司、新联公司未向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

集团有限公司 在内贸交易项下,下游企业青岛亿达未依约付款。

山煤煤炭 CITIC Australia 诉 2014 年 1-2 月,山煤进出口公司与中信澳大利亚 8,975.54 否 目前本案正在审 未知

进出口有 Commodity Trading Pty Ltd.中 讼 公司就铝锭转口交易签署 10 份买卖合同为保证 10 万美元 理中。

限公司 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青岛德 份买卖合同的履行,青岛德诚公司与山煤进出口

诚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签署 10 份与买卖合同对应的保证合同,就中

信澳如未履行交货义务给山煤进出口公司造成的

损失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 90

天远期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但是,山煤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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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却无法凭借中信澳向开证行提交的新加坡仓

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

山煤煤炭 Sinosteel international 仲 山煤进出口公司与中钢澳门分别签订了铝锭等买 3,631.92 仲裁裁决进出口 未知 执

进出口有 Macao Commercial 裁 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 90 天远期信用证方 万美元 公司胜诉。 中钢 行

限公司 Offshore Ltd.中钢国际澳门离岸 式向中钢澳门支付货款,但却无法凭借中钢澳门 澳门不服,向北 中

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向开证行提交的由澳门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 京市第四中院提

岛大港公司提货。 起撤销仲裁裁决

之诉,北京四中

院驳回中钢澳门

诉讼请求。目前

仲裁裁决已生

效。

山煤煤炭 CHINA SINOSTEEL 仲 山煤进出口公司与中钢新加坡分别签订了铝锭等 567.14 万 否 仲裁裁决进出口 未知 执

进出口有 (SINGAPORE) PTE LTD 中钢(新 裁 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 90 天远期信用证 美元 公司胜诉。中钢 行

限公司 加坡)有限公司 方式向中钢新加坡支付货款,但却无法凭借中钢 新加坡不服,向 中

新加坡向开证行提交的由澳门仓储公司出具的仓 北京市第四中院

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 提起撤销仲裁裁

决之诉,北京四

中院驳回中钢新

加坡诉讼请求。

目前仲裁裁决已

生效。

南京纺织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诉 原告与被告签订三份买卖合同,南纺公司按照合 2,000.00 否 本案一审、二审 未知 执

品进出口 讼 同约定向销售公司支付三份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 均判决销售公司 行

股份有限 共计人民币 3500 万元,但销售公司未能按照合同 败诉。 完

公司 约定向南纺公司交付煤炭。南纺股份曾诉至法院, 毕

要求解除三份合同并赔偿损失。后经协商,双方

签订《和解协议》,约定解除其中一份合同,销

售公司向南纺公司返还货款人民币 1,500 万元;

继续履行其余两份合同,即销售公司应向南纺公

司交付价值共计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煤炭。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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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向南纺股份交付货物。

山煤国际 南京汉风堂能源物资有限公司 诉 销售公司与南京汉风堂公司签订三份买卖合同, 3,493.50 否 本案已调解。 未知 执

能源集团 讼 约定由销售公司向南京汉风堂公司采购总价款分 行

销售有限 别 1497.5 万元、998 万元、998 万元的煤炭。同 中

公司 时,销售公司与南纺公司签订三份买卖合同,约

定由南纺股份向销售公司采购总价款分别为 15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元的煤炭。上述合同签

订后,南纺股份向销售公司共支付 3500 万元货款,

并给销售公司出具了《委托付款函》,委托销售

公司将货款支付给南京汉风堂公司,承诺由此带

来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南纺股份承担。销

售公司在收到南纺股份的货款及《委托付款函》

后,向南京汉风堂公司共支付 3493.5 万元货款但

南京汉风堂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供煤义务

山煤国际 南京汉风堂能源物资有限公司 江苏天富润能 诉 销售公司与南京汉风堂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 2,495.00 否 本案已调解。 未知 执

能源集团 源科技有限公 讼 约定销售公司向南京汉风堂公司采购总价款为 行

销售有限 司,岢岚县天富 2495 万元的煤炭。同时销售公司与第三人弘业公 中

公司 润洗煤有限责 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销售公司向江苏弘

任公司 业股份公司供应总价款为 2500 万元的煤炭。合同

签订后,弘业公司向销售公司支付了 2500 万元预

付款,并给出具了一份《委托付款函》,委托销

售公司将预付款支付给南京汉风堂公司,承诺由

此带来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弘业公司承

担。销售公司向南京汉风堂公司支付了 2495 万元,

南京汉风堂公司未能如期供煤。2014 年 7 月 25 日,

天富润公司给原告出具了一份《承诺函》,同意

以岢岚县天富润洗煤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资产偿

还南京汉风堂公司欠销售公司款项,并承诺对南

京汉风堂公司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 诉 弘业公司与销售公司签署了《动力煤销售合同》, 2,500.00 否 本案一审、二审 未知 执

股份有限 集团股份有限 讼 合同约定弘业股份向销售公司采购价款为 2500 万 均判决销售公司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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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公司,南京汉风 元的动力煤。合同签订后,弘业股份依约向销售 败诉。 中

堂能源物资有 公司支付全部货款,但销售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

限公司 履行交货义务。南京汉风堂公司自愿为销售公司

的履约提供担保。

中国光大 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珠水能源集团 诉 2014 年 6 月 18 日,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与 21,955.26 否 目前本案一审已 未知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山煤 讼 原告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原 开庭,尚未作出

有限公司 国际能源集团 告向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贰亿壹仟玖 判决。

广州分行 华南有限公司, 佰伍拾伍万贰仟陆佰贰拾伍元捌角肆分的贷款,

广东大华能源 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自 2014 年 9 月 17

有限公司,运城 日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贷款年利率为 7.2%,按

市珠水国际大 季支付利息。2014 年 9 月 17 日,原告通过受托支

酒店有限公司, 付的方式发放了全部贷款。其余被告为广州大优

山西珠水房地 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产开发有限公 保。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

司,李冰洁,李 起开始欠息,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共欠息

晨 4,609,788.56 元。原告认为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

限公司的欠息行为已构成违约。

上海农村 上海华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 诉 2014 年 6 月,华南公司与上海华宇石油化工有限 3,000 否 本案一审、二审 执

商业银行 集团华南有限 讼 公司签订《油品购销合同》,约定上海华宇石油 均判决华南公司 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春宇 化工有限公司向华南公司供应燃料油;华南公司 败诉。 中

公司浦东 集团有限公司 同时与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油品购销合

分行 同》,将燃料油销售给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后,华南公司向上海华宇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据金额 30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上海春宇

集团有限公司为该汇票提供担保。上海华宇石油

化工有限公司收到汇票后,以其在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的授信额度进行贴

现。汇票到期后,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支

付华南公司相关货款,导致华南公司及上海华宇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归还银行相关款项。

上海农村 上海春宇实业有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 诉 2014 年 3 月,华南公司与上海春宇实业有限公司 2,000 否 本案一审判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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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商业银行 集团华南有限 讼 签订《油品购销合同》,约定上海春宇实业有限 南公司败诉,华

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春宇 公司向华南公司供应燃料油;华南公司同时与上 南公司不服,已

公司浦东 集团有限公司 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油品购销合同》,将 提交上诉状。

分行 燃料油销售给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后,华南公司向上海春宇实业有限公司据金额

20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

司为该汇票提供担保。上海春宇实业有限公司收

到汇票后,以其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浦东分行的授信额度进行贴现。汇票到期后,

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支付华南公司相关货

款,导致华南公司及上海春宇实业有限公司未归

还银行相关款项。

中国光大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诉 2013 年 9 月,华南公司与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 1,949.78 否 目前本案一审已

银行股份 讼 公司签订贸易合同,由华南公司向广州大优煤炭 开庭,尚未作出

有限公司 销售有限公司供货。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判决。

广州分行 向华南公司开出七张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总

计 27500 万元,华南公司收到汇票后,在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办理贴现。汇票到

期后,广州大优公司、华南公司无法偿还银行相

关款项,经与银行协商,银行将该笔汇票欠款本

金转为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

款。但汇票的利息及复利等款项合计 1949.78 万

元继续要求华南公司、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

司偿还。

湖北北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诉 2013 年 11 月 27 日,吕梁公司与湖北北车能源有 3,124.19 否 本案一审、二审 执

能源有限 讼 限公司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湖北北 均判决吕梁公司 行

公司 车能源有限公司向吕梁公司采购 14 万吨煤炭。合 败诉。 中

同签订后,湖北北车能源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

票方式向吕梁公司支付了 6930 万元预付款。吕梁

公司收到款项后,供应了部分货物,尚余价值

31,241,904.08 元货物未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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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个别子公司由于经营陷入困境,本年度发生大额亏损,实际已资不抵债,

导致上述公司没有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的能力,公司将积极推动涉诉公司加大债权清收力度,妥善

解决相关问题。

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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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0)

说明:公司报告期内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债券债务往来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向我公司提供的资金属流动资金拆借,与其他关联方债权债务均由经营业务形成,对公司经营成果及债务状况未产生

重大影响。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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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托管资产涉 托管起始 管 托管收益确 托管收益对 是否关 关联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托管资产情况 托管终止日

及金额 日 收 定依据 公司影响 联交易 关系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 大同市晶海达有限公 2015-1-1 2016-12-31 双方协定 是 母公司

团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司

山煤投资集团有限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 山煤大同口泉出口煤 2015-1-1 2016-12-31 双方协定 是 母公司的全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发运站 资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 山煤集团临汾临北煤 2015-1-1 2016-12-31 双方协定 是 母公司

团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焦集运有限公司

山煤投资集团有限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 吕梁晋煜仓储有限公 2015-1-1 2016-12-31 双方协定 是 母公司的全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司 资子公司

说明:托管费用的确定考虑绩效管理的原则对四家煤站处理,(1)若晶海达、临北、口泉、晋煜四家被托管单位年度经营亏损或持平,则不收取托

管费;(2)若以上四家单位年度经营为盈利,则净利润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下,按照净利润的 8%收取托管费;100 万-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的部分,按该部分的 5%收取托管费;500-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 3%收取托管费,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该部分的 2%收取托

管费。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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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资 租赁资产 租赁起始 租赁收益 租赁收益对 是否关 关联

出租方名称 租赁方名称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益

产情况 涉及金额 日 确定依据 公司影响 联交易 关系

山西煤炭进出口 山煤国际能源集 办公楼 2015-1-1 2015-12-31 13,099,103.41 双方协定 是 母 公

集团有限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与 担保发生日 担保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 担保逾期 是否存在反 是否为关 关联

担保方 上市公司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期(协议签 担保类型 已经履行

起始日 到期日 逾期 金额 担保 联方担保 关系

的关系 署日) 完毕

山煤国际 全资子公 广州大优 21,955.26 2014-6-18 2014-6-18 2015-6-17 连带责任 否 是 21,955.26 否 否

能源集团 司 煤炭销售 担保

华南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1,955.26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1,955.26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26,26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19,6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641,555.26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4.4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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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523,600.00

(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599,60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123,20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未涉及

担保情况说明 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借款金额为219,552,625.84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16日。华南公

司及珠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大华能源有限公司、运城市珠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山西珠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冰洁、李晨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州大优

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起开始欠息,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于2015年4月起诉大优公

司及担保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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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 2015 年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公司长期一直以来注重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现有的各生

产矿井,均同步建设了各具特色的污染防治设施,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等各类污染都得到了

有效防治。公司所属企业全部通过了山西省政府组织的排污达标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环保问题。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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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及其他衍

生品种证券。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9,31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89,953

(户)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户)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比例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条 股份

(全称) 减 (%) 数量 性质

件 状态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0 1,138,532,430 57.43 0 质押 449,000,000 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8,060,171 38,060,171 1.92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5,800 21,215,800 1.07 0 未知 国有法人

马鞍山市长泰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6,390,000 6,390,000 0.32 0 未知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3,215,100 4,882,952 0.25 0 未知

未知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 4,795,300 4,795,300 0.24 0 未知

未知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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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吉长 4,500,000 4,500,000 0.23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章月宝 4,262,659 4,262,659 0.22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徐文 2,638,400 2,638,400 0.13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倪岳 2,601,900 2,601,900 0.13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138,532,430 人民币普通股 1,138,532,43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8,060,171 人民币普通股 38,060,17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5,800 人民币普通股 21,215,800

马鞍山市长泰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6,3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39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4,882,952 4,882,952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4,795,300 4,795,300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周吉长 4,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

章月宝 4,262,659 人民币普通股 4,262,659

徐文 2,638,400 人民币普通股 2,638,400

倪岳 2,601,9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1,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未涉及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名称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赵建泽

成立日期 1981 年 5 月 9 日

煤炭、焦炭及副产品的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

一经营以外的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

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投资兴办煤炭、

主要经营业务 焦炭生产企业;外事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日用

百货、建材;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会展会务服务、汽车租赁、保健、美容美发(只限分支机构

经营)。煤炭、焦炭销售。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未涉及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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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五、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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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从 是否在公司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 公司获得的 关联方获取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日期 日期 数 数 增减变动量 原因 税前报酬总 报酬

额(万元)

赵建泽 董事长 男 52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27 日 月 27 日

苏清政 副董事长 男 58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27 日 月 27 日

宫来喜 董事 男 56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27 日 月 27 日

杨培雄 董事 男 47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27 日 月 27 日

戎爱国 董事 男 56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27 日 月 27 日

康真如 董事 女 50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27 日 月 27 日

兰海奎 董事、总经 男 48 2016 年 2 2019 年 1 0 0 0 否

理 月 26 日 月 27 日

辛茂荀 独立董事 男 58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6 否

月 27 日 月 27 日

王宝英 独立董事 男 48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6 否

月 27 日 月 27 日

李端生 独立董事 男 59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否

月 27 日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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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孙水泉 独立董事 男 52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否

月 27 日 月 27 日

王雁琳 监事会主 女 52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席 月 27 日 月 27 日

乔春光 监事 男 56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27 日 月 27 日

李苏龙 监事 男 52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27 日 月 27 日

苏贵春 监事 男 46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27 日 月 27 日

孙亚明 职工监事 男 48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14 日 月 27 日

曹文海 职工监事 男 44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14 日 月 27 日

张瑞波 职工监事 女 47 2016 年 1 2019 年 1 0 0 0 是

月 14 日 月 27 日

焦亚东 常务副总 男 51 2016 年 4 2019 年 1 0 0 0 否

经理 月 27 日 月 27 日

马凌云 董事会秘 女 40 2016 年 4 2019 年 1 37,500 37,500 0 27.60 否

书 月 27 日 月 27 日

郝小平 副总经理 男 53 2016 年 4 2019 年 1 0 0 0 否

月 27 日 月 27 日

张光文 财务总监 女 47 2016 年 4 2019 年 1 0 0 0 否

月 27 日 月 27 日

郭海 董事长 男 51 2013 年 1 2015 年 11 0 0 0 是

月 23 日 月 13 日

赵戌林 董事 男 59 2013 年 1 2016 年 1 0 0 0 是

月 23 日 月 27 日

王松涛 董事、总经 男 46 2016 年 1 2016 年 2 0 0 0 否

理 月 27 日 月 25 日

张宏久 独立董事 男 62 2013 年 1 2016 年 1 0 0 0 6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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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月 23 日 月 27 日

李玉敏 独立董事 男 58 2013 年 1 2016 年 1 0 0 0 6 否

月 23 日 月 27 日

王银定 常务副总 男 53 2013 年 1 2016 年 4 0 0 0 28.27 否

经理 月 23 日 月 27 日

王靖春 副总经理 男 45 2013 年 1 2016 年 4 0 0 0 27.69 否

月 23 日 月 27 日

王军惠 副总经理 男 49 2013 年 1 2016 年 4 0 0 0 27.83 否

月 23 日 月 27 日

张旭东 副总经理 男 45 2013 年 1 2016 年 4 0 0 0 27.69 否

月 23 日 月 27 日

王瑞增 副总经理 男 48 2013 年 1 2016 年 4 0 0 0 27.85 否

月 23 日 月 27 日

合计 / / / / / 37,500 37,500 / 190.93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赵建泽 2006.12—2014.01 任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4.01—2015.11 任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

会计师;2015.11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12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清政 2007.06—2012.06 任晋城无烟煤集团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2.06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2.07.12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宫来喜 2006.03—2009.05 任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白家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2009.05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9.1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培雄 2008.04—2009.05 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05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09.1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戎爱国 2010.03-2013.04 任山西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2013.04-2014.03 任山西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2014.03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康真如 2008.04—2009.05 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兼法律事务部部长;2009.05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

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09.1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兰海奎 2011.05—2012.03 任阳煤集团晋北煤矿管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调度室调度长;2012.03—2012.12 任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对外事务

部常务副部长、山西焦煤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12—2013.06 任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3.06—2016.2 任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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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采购中心常务副主任、党委委员;2016.02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党委书记。

辛茂荀 2011.3—2013.9 任山西财经大学 MBA 教育学院院长、教授;2013.09 至今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3.09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08 至今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06 至今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12 至今任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06 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宝英 2003.09 至今任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4.04 至今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12 至今任印纪娱乐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端生 2001-2013.05 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13.05 至今任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05 至今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4.12 至今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0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03 任阳

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水泉 1997 年至今一直在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现为山西省律师协会会员,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5.05 至

今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0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雁琳 2008.04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党委委员;2009.11—2013.1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乔春光 2008.04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9.1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苏龙 2008.11—2009.05 任晋城煤业集团副总工程师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任;2009.5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

员;2009.1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苏贵春 2000.05—2005.04 历任大同煤炭运销公司铁路公司副经理、经理;2005.04—2008.04 任新高煤炭运销公司经理;2008.03—2009.05 任中

泰煤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9.05—2014.04 任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04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04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孙亚明 2007.3—2010.3 任山煤集团天津公司党支部书记;2010.3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经理;2012.12 至今任太行海运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2.12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13.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曹文海 2009.5—2010.3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有限公司副经理;2010.3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经理;2012.12 至今任山煤国

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6 至今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6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3.1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张瑞波 2006.4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辰天国贸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12.12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辰天国贸有限公司经理;2013.1 至今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焦亚东 2010.03-2015.10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12 至今兼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2015.10-2016.04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04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马凌云 2006.1—2009.5 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副主任;2009.5—2010.4 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

信息中心主任;2010.4—2014.4 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机关一支部书记;2014.4 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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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部部长。

郝小平 2011.01-2012.08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结算部部长;2012.09-2012.12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

2013.01-2016.04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6.04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光文 2009.05-2013.09 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13.09-2014.05 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2014.05-2016.04 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兼审计处处长;2016.04 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赵建泽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5 年 11 月 13 日 /

郭海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2 年 6 月 21 日 2015 年 10 月 25 日

苏清政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2 年 6 月 21 日 /

赵戌林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8 年 4 月 1 日 2015 年 11 月 13 日

乔春光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8 年 4 月 1 日 /

王雁琳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2008 年 4 月 1 日 /

宫来喜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9 年 5 月 1 日 /

李苏龙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2009 年 5 月 1 日 /

王松涛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9 年 5 月 1 日 /

杨培雄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总会计师 2009 年 5 月 1 日 /

戎爱国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 2014 年 4 月 1 日 /

苏贵春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4 年 4 月 1 日 /

康真如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 2008 年 4 月 1 日 /

曹文海 山西煤炭及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2013 年 6 月 8 日 /

兰海奎 山西煤炭及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2016 年 2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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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曹文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0 年 3 月 27 日 /

曹文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3 年 6 月 8 日 /

孙亚明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董事长、经理、书记 2010 年 3 月 27 日 /

孙亚明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张瑞波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经理、书记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监

事的报酬由监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

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公司现任董事的报酬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确定,公司独立

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其他董事如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按照所在岗位予以

支付,如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则不予支付专门的董事报酬;现任监事的报酬根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确定,公司监事如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按照所在岗位予以支付,

如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则不予支付专门的监事报酬;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见上表(一)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见上表(一)

得的报酬合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赵建泽 董事长 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

郭海 董事长 离任 工作原因

戎爱国 董事 选举 换届选举

赵戌林 董事 离任 换届选举

兰海奎 董事、总经理 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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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涛 董事、总经理 离任 工作原因

李端生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选举

孙水泉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选举

张宏久 独立董事 离任 换届选举

李玉敏 独立董事 离任 换届选举

焦亚东 常务副总经理 聘任 经营层换届

郝小平 副总经理 聘任 经营层换届

张光文 财务总监 聘任 经营层换届

王银定 常务副总经理 离任 经营层换届

王靖春 副总经理 离任 经营层换届

王军惠 副总经理 离任 经营层换届

张旭东 副总经理 离任 经营层换届

王瑞增 副总经理 离任 经营层换届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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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07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4,33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4,43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101

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8,483

销售人员 574

技术人员 663

财务人员 375

行政人员 3,174

其他人员 1,168

合计 14,43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 60

本科 1,083

专科 1,899

中专、高中 1,697

初中及以下 9,698

合计 14,437

(二) 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集体合同年度签订制度,年度工资集体合同须经公司与工

会代表平等协商形成,并须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由山西省人社厅审查同意后生效实

施。公司薪酬政策遵循以下原则:

1、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薪酬分配依据岗位、能力、工作业绩及行业薪酬水平,以岗定薪、

薪随岗变、按绩取酬。

2、激励性原则。通过薪酬、绩效管理,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

发员工积极性、创造性。

3、竞争性原则。在考虑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和行业薪酬水平,努力使公司员

工的薪酬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公司 2016 年预计培训 48 个单位,预计培训项目 437 个,其中内部培训项目 181 个,外部培

训项目 256 个,预计培训人数 39043 人次。

主要包括:

1、实施全员素质提升工程,按照公司《实施全员素质提升工程方案》(讨论稿)要求,将人

才选拔、使用、培育、留住放在首位,增加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改善人才结构,构筑人才

优势。

2、加强安全培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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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将培训经费的重点倾向

基层一线,做到基层一线员工必须掌握安全相关知识。

3、开展培训需求调查,通过内部信息平台、邮件、调查问卷等形式面向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做

一次培训需求调查,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4、倡导全员读书,继续做好公司职工书屋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读书学习环境,激发员工的

读书热情,为创建学习型企业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企业学习力、创新力。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一)公司治理情况

自 2009 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法则》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

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

完善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策机制,明确了股东回报预期,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股

东大会职责,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和决策程序,程序公开透明、决策公平公正,确

保股东享有的知情权和参与决定权。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全

体董事以认真勤勉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工作,认真

参加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能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对重大

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在公司重大决策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成员共 7 人,其中职工监事 3 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全

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对公司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公司财务的依法运作

情况和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4、关于公司和控股股东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业务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

立性、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各项重大决

策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合理,定价公平公正,对重大关联

交易进行了完整及时准确的披露。

5、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要

求,真实、准确、及时的做好定期和重大事项公告的对外披露工作,充分保障投资者获得信息的

权利,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报告期内,所有涉及的

敏感性信息披露和重大内幕信息,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按要求填报《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及时报备交易所和山西证监局,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

的行为。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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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4-17 http://www.sse.com.cn 2015-4-18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6-16 http://www.sse.com.cn 2015-6-17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9-23 http://www.sse.com.cn 2015-9-24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12-2 http://www.sse.com.cn 2015-12-3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12-29 http://www.sse.com.cn 2015-12-30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赵建泽 否 3 3 0 0 0 否 1

苏清政 否 11 10 6 1 0 否 4

赵戌林 否 11 11 6 0 0 否 5

宫来喜 否 11 10 6 1 0 否 4

王松涛 否 11 11 6 0 0 否 5

杨培雄 否 11 11 6 0 0 否 5

康真如 否 11 11 6 0 0 否 4

张宏久 是 11 9 6 2 0 否 2

李玉敏 是 11 10 6 1 0 否 4

辛茂荀 是 11 11 6 0 0 否 5

王宝英 是 11 11 6 0 0 否 5

郭海 否 7 7 5 0 0 否 3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1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5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未涉及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未涉及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未涉及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设方面,主要是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来实现。

通过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原则。根据公司完成董事会经营目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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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综合考核结果来确定高管薪酬。公司今后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会随着公司的发展而更加建立健

全。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公司发行的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3 山煤 01)已在本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

之前到期并完成兑付、兑息。

本次兑付的本金为“13 山煤 01”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即每 10 张“13 山煤 01”兑付本

金人民币 1,000 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35%,每 1 手“13 山煤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3.5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8 元,扣税后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

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7.15 元,兑付兑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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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571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

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

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

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或有事项所述,山煤煤炭进出

口有限公司发生诉讼,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其诉讼,其最终影响具有

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 勇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建利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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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一) 6,260,723,184.23 3,211,502,214.7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二)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三)

应收票据 (四) 800,273,544.61 1,536,269,213.45

应收账款 (五) 6,605,815,807.67 6,152,670,952.57

预付款项 (六) 6,122,956,445.58 6,213,003,848.5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七)

应收股利 (八)

其他应收款 (九) 4,129,126,719.08 4,937,541,105.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十) 2,731,737,213.66 3,114,445,531.3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十一)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十二) 181,711,117.23 201,724,319.95

流动资产合计 26,832,344,032.06 25,367,157,186.5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十三) 114,664,729.51 110,664,729.51

持有至到期投资 (十四)

长期应收款 (十五) 57,000,000.00 2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十六) 15,089,265.65 17,961,290.00

投资性房地产 (十七) 1,179,575.93

固定资产 (十八) 10,265,140,280.49 9,076,884,770.83

在建工程 (十九) 6,252,102,916.28 6,064,683,139.51

工程物资 (二十) 58,762,316.51 67,316,271.20

固定资产清理 (二一) 12,442,708.31 7,890,740.77

生产性生物资产 (二二)

油气资产 (二三)

无形资产 (二四) 6,491,076,877.98 6,624,282,877.93

开发支出 (二五)

商誉 (二六)

长期待摊费用 (二七) 60,830,964.79 85,149,721.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八) 196,245,740.93 268,976,940.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二九) 133,074,196.46 86,518,133.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657,609,572.84 22,430,328,6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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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资产总计 50,489,953,604.90 47,797,485,802.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三十) 18,788,025,963.89 11,755,144,800.92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三一)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三二)

应付票据 (三三) 4,784,181,538.11 3,746,506,168.26

应付账款 (三四) 3,091,269,971.92 5,817,021,094.84

预收款项 (三五) 2,409,823,937.84 3,199,135,155.9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三六) 373,911,710.07 411,292,220.59

应交税费 (三七) 279,530,364.92 315,358,024.36

应付利息 (三八) 194,504,464.46 137,083,079.48

应付股利 (三九) 106,810,432.41 107,851,568.50

其他应付款 (四十) 4,628,124,476.81 4,398,471,651.1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四一)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四二) 2,882,741,050.56 3,705,846,500.1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538,923,910.99 33,593,710,264.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四三) 3,013,895,455.54 2,555,397,821.54

应付债券 (四四) 1,985,016,438.36 1,5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四五) 1,120,318,122.06 853,534,979.5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四六)

专项应付款 (四七) 5,300,000.00 5,400,000.00

预计负债 (四八) 12,628,572.25

递延收益 (四九) 1,290,027.04 1,600,02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023,352.89 19,601,516.96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五十) 3,449,937.41

非流动负债合计 6,156,471,968.14 4,938,984,278.48

负债合计 43,695,395,879.13 38,532,694,542.7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五一) 1,982,456,140.00 1,982,456,140.00

其他权益工具 (五二)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三) 2,245,034,405.24 2,245,034,405.24

减:库存股 (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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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五五) 25,239.07 18,251.14

专项储备 (五六) 241,397,683.64 304,201,340.89

盈余公积 (五七) 206,442,261.94 206,442,261.9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八) -934,434,974.36 1,445,779,104.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40,920,755.53 6,183,931,503.36

少数股东权益 3,053,636,970.24 3,080,859,756.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94,557,725.77 9,264,791,259.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489,953,604.90 47,797,485,802.29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小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02,896,953.31 1,803,048,106.8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7,265,905.00 69,819,415.50

应收账款 (一) 232,192,158.48 527,367,021.12

预付款项 62,569,149.52 161,183,181.9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429,497,682.31 321,423,778.35

其他应收款 (二) 20,443,026,857.15 18,176,625,242.17

存货 154,923,411.37 212,882,495.0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345,144.22 22,787,910.26

流动资产合计 26,472,717,261.36 21,295,137,151.2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5,500,000.00 45,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三) 8,067,844,532.98 8,391,223,501.6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47,204,773.22 154,082,322.79

在建工程 924,470,649.84 799,601,448.24

工程物资 47,475,882.85 47,437,180.95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38,753,936.59 244,742,562.9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7,600,000.00 19,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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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241,944.78 40,863,453.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27,091,720.26 9,743,250,470.48

资产总计 35,999,808,981.62 31,038,387,621.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712,000,000.00 11,96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585,000,000.00 2,447,500,000.00

应付账款 129,819,590.91 448,526,091.92

预收款项 342,264,586.35 421,546,422.69

应付职工薪酬 11,431,659.46 16,756,817.87

应交税费 5,993,116.49 3,879,003.21

应付利息 160,612,526.28 128,385,905.4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718,547,116.18 2,463,203,284.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96,000,000.00 3,041,2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661,668,595.67 20,930,997,525.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09,000,000.00 1,349,000,000.00

应付债券 1,985,016,438.36 1,5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94,016,438.36 2,849,000,000.00

负债合计 29,055,685,034.03 23,779,997,525.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982,456,140.00 1,982,456,14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429,464,653.30 4,429,464,653.3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6,442,261.94 206,442,261.94

未分配利润 325,760,892.35 640,027,04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44,123,947.59 7,258,390,095.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999,808,981.62 31,038,387,6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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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小平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9,594,894,255.62 63,237,670,589.29

其中:营业收入 (五九) 39,594,894,255.62 63,237,670,589.2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1,599,065,055.66 64,633,922,301.39

其中:营业成本 (五九) 37,229,558,525.72 60,093,210,493.4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十) 309,520,100.51 151,922,868.47

销售费用 (六一) 495,728,714.36 440,139,597.31

管理费用 (六二) 1,093,155,793.79 1,381,782,825.84

财务费用 (六三) 1,630,395,189.50 1,354,176,962.91

资产减值损失 (六四) 840,706,731.78 1,212,689,553.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六五)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六六) -2,522,179.69 30,040.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2,872,024.35 -725,367.10

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06,692,979.73 -1,396,221,671.47

加:营业外收入 (六七) 18,322,651.73 32,425,094.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60,068.94 866,140.78

减:营业外支出 (六八) 55,615,047.80 61,814,282.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621,242.97 1,176,656.6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43,985,375.80 -1,425,610,859.71

减:所得税费用 (六九) 220,089,835.49 164,954,235.1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64,075,211.29 -1,590,565,09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80,214,078.51 -1,724,339,373.18

少数股东损益 116,138,867.22 133,774,278.3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987.93 28,713.5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6,987.93 28,713.56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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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6,987.93 28,713.56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987.93 28,713.56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64,068,223.36 -1,590,536,381.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380,207,090.58 -1,724,310,659.6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6,138,867.22 133,774,278.3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 -0.8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0 -0.87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小平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四) 3,943,526,270.51 4,556,053,898.72

减:营业成本 (四) 3,722,318,971.80 4,384,743,003.82

营业税金及附加 5,970,196.85 7,960,492.22

销售费用 186,170,293.38 59,011,100.49

管理费用 101,565,430.57 137,744,384.23

财务费用 73,593,866.41 92,772,749.94

资产减值损失 345,414,567.12 649,691,346.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 181,878,010.29 442,569,261.6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09,629,045.33 -333,299,916.93

加:营业外收入 5,000.00 262,647.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020,593.91 4,592,153.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1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1,644,639.24 -337,629,422.58

减:所得税费用 2,621,509.16 -39,474,860.4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4,266,148.40 -298,154,562.1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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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14,266,148.40 -298,154,562.1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小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861,233,108.64 63,532,708,958.7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935,616.16 23,935,861.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7,852,238.57 716,273,290.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327,020,963.37 64,272,918,110.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684,027,752.58 58,604,395,380.4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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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64,079,346.39 1,572,895,868.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52,728,886.59 1,765,577,917.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45,685,750.45 1,338,090,997.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746,521,736.01 63,280,960,163.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0,499,227.36 991,957,947.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89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19,952.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602,964.42 2,86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3,274,371.07 4,427,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877,335.49 33,139,812.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06,994,675.67 1,153,830,954.8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89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894,539.79 20,808,073.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1,889,215.46 1,202,529,02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7,011,879.97 -1,169,389,216.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87,000,000.00 40,3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5,000,000.00 40,300,00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467,703,618.45 17,303,982,889.3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125,586.33 13,718,691.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59,829,204.78 17,358,001,580.6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649,349,152.19 15,647,584,258.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466,985,698.11 1,604,258,085.71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5,977,027.16 73,807,914.42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1,287,011.52 167,304,171.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357,621,861.82 17,419,146,515.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2,207,342.96 -61,144,934.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621,664.83 -31,456,745.9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4,073,025.52 -270,032,950.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17,600,583.04 2,087,633,533.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81,673,608.56 1,817,600,583.04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小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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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47,017,753.35 2,127,281,172.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2,767,225.00 6,125,479,95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69,784,978.35 8,252,761,123.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72,664,887.22 1,211,393,879.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261,441.69 63,538,212.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803,567.87 46,876,325.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2,817,686.78 7,328,290,617.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04,547,583.56 8,650,099,035.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237,394.79 -397,337,911.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0,429.13 1,329,706.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0,600,000.00 14,535,336.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0,680,429.13 15,865,042.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6,113,368.35 88,246,845.45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2,663,262.72 3,719,923.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8,776,631.07 106,966,769.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903,798.06 -91,101,726.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82,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841,880,000.00 14,472,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8,833.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825,008,833.77 14,472,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155,080,000.00 12,819,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129,361,533.19 1,070,162,129.69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84,441,533.19 13,889,962,129.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0,567,300.58 582,537,870.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67,708,493.43 94,098,232.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9,093,203.57 774,994,971.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36,801,697.00 869,093,2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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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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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一

项目 具 般

减: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综合 风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存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 收益 险

先 续 股

他 准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1,982,456,140.00 2,245,034,405.24 18,251.14 304,201,340.89 206,442,261.94 1,445,779,104.15 3,080,859,756.21 9,264,791,259.5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982,456,140.00 2,245,034,405.24 18,251.14 304,201,340.89 206,442,261.94 1,445,779,104.15 3,080,859,756.21 9,264,791,259.5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6,987.93 -62,803,657.25 -2,380,214,078.51 -27,222,785.97 -2,470,233,533.80

(减少以“-”号填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6,987.93 -2,380,214,078.51 116,138,867.22 -2,264,068,223.3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7,000,000.00 7,000,000.00

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7,000,000.00 7,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4,865,218.42 -124,865,218.42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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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有者(或股东) -124,865,218.42 -124,865,218.42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62,803,657.25 -25,496,434.77 -88,300,092.02

1.本期提取 330,919,533.93 222,585,085.21 553,504,619.14

2.本期使用 393,723,191.18 248,081,519.98 641,804,711.16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2,456,140.00 2,245,034,405.24 25,239.07 241,397,683.64 206,442,261.94 -934,434,974.36 3,053,636,970.24 6,794,557,725.77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一

项目 具 般

减: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综合收 风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存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 益 险

先 续 股

他 准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1,982,456,140.00 2,243,483,165.24 -10,462.42 273,442,352.41 206,442,261.94 3,269,241,284.33 2,845,039,413.27 10,820,094,154.7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982,456,140.00 2,243,483,165.24 -10,462.42 273,442,352.41 206,442,261.94 3,269,241,284.33 2,845,039,413.27 10,820,094,154.7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1,551,240.00 28,713.56 30,758,988.48 -1,823,462,180.18 235,820,342.94 -1,555,302,895.20

(减少以“-”号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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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8,713.56 -1,724,339,373.18 133,774,278.30 -1,590,536,381.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416,935,358.52 416,935,358.52

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16,418,278.52 416,418,278.5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517,080.00 517,080.00

(三)利润分配 -99,122,807.00 -332,716,532.89 -431,839,339.89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99,122,807.00 -332,716,532.89 -431,839,339.89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1,551,240.00 -1,551,240.00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551,240.00 -1,551,240.00

(五)专项储备 32,310,228.48 17,827,239.01 50,137,467.49

1.本期提取 317,079,529.41 173,948,939.12 491,028,468.53

2.本期使用 284,769,300.93 156,121,700.11 440,891,001.0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2,456,140.00 2,245,034,405.24 18,251.14 304,201,340.89 206,442,261.94 1,445,779,104.15 3,080,859,756.21 9,264,791,259.57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小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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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减:库 专项

股本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综合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 存股 储备

股 债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982,456,140.00 4,429,464,653.30 206,442,261.94 640,027,040.75 7,258,390,095.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982,456,140.00 4,429,464,653.30 206,442,261.94 640,027,040.75 7,258,390,095.9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14,266,148.40 -314,266,148.40

(一)综合收益总额 -314,266,148.40 -314,266,148.4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2,456,140.00 4,429,464,653.30 206,442,261.94 325,760,892.35 6,944,123,947.59

上期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项目 减:库 专项

股本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综合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 存股 储备

股 债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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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年期末余额 1,982,456,140.00 4,429,464,653.30 206,442,261.94 1,037,304,409.88 7,655,667,465.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982,456,140.00 4,429,464,653.30 206,442,261.94 1,037,304,409.88 7,655,667,465.1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97,277,369.13 -397,277,369.13

(一)综合收益总额 -298,154,562.13 -298,154,562.1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99,122,807.00 -99,122,807.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99,122,807.00 -99,122,807.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2,456,140.00 4,429,464,653.30 206,442,261.94 640,027,040.75 7,258,390,095.99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瑞增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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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建”)。

2009 年度,中油化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中油

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41 号),

同意吉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吉化集团”)将所持中油化建 11,926.6015 万股股份转让给山西煤炭

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集团”)。2009 年 2 月 5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协议受让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

[2009]37 号),同意山煤集团以资产为对价协议受让吉化集团所持中油化建 11,926.6015 万股股份。

2009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告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28 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对山煤集团公告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009 年 6 月 22 日,山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09]232 号),同意中油化建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吉化集

团所持 7 家煤炭贸易公司全部股权资产进行资产置换;同意中油化建以向山煤集团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山煤集团持有的 3 家煤炭开采公司、18 家煤炭贸易公司的股权及其本部涉

及煤炭销售业务的资产和负债,发行价格 5.94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5 亿股。

2009 年 9 月 7 日,中油化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经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

2009 年 9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及向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18 号),核

准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煤集团发行 450,000,00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日,中国证监

会以《关于核准豁免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19 号)核准豁免山煤集团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此次发行股份而

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公司控股股东由吉化集团变更为山煤集团。

以 2009 年 9 月 30 日为中油化建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基准日,中油化建与

吉化集团、中油化建与山煤集团完成了相关资产交割手续,200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山西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 1400001101087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1 年 5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1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4,122.807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2.80 元/股。此次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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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用于收购山煤集团兼并整合的鹿台

山煤矿等七家煤矿权益的项目;收购山煤集团持有的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项目以及太

行海运有限公司建造 4 艘 47,500 吨级灵便型散货船项目。

2011 年 6 月 2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1]203 号),同意本公司此次非

公开发行方案。2011 年 9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获得通过。2011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煤国际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52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24,165 万股股票。

截至 2011 年 11 月 24 日止,本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499,999,9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109,521,228.0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390,478,767.93 元。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增至 991,228,07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810,494,085 股,

比例为 81.7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80,733,985 股,比例为 18.23%。山煤集团持有本公司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69,266,015 股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上市流通。根据 2013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股本由 991,228,070.00 增至 1,982,456,140.00。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

计发行股本总数 1,982,456,14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982,456,140.00 股。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收到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1400007248849727

注册资本:1,982,456,140 元;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新能源开发;煤炭、焦炭产业投资;煤焦及其副产品的仓储出口;物

流信息咨询服务;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稀贵金属除外)、钢材、生铁、合金、冶金炉料、建筑

材料(不含木材)、五金、液压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橡

胶制品的批发及零售。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115 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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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子公司名称

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古交公司

3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4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7 山西鸿光煤炭设备有限公司

8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晋鲁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9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10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

1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1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1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司

14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15 长子县凌志达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16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17 新视界长治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18 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19 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

20 长治经坊煤业国华选煤有限公司

21 新视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22 山西省凯捷能源集运有限公司

23 山西金色太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 长治山煤凯德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26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27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28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29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经营有限公司

3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31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32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3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34 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责任公司

35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3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3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38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9 内蒙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40 鄂州郑霍物流有限公司

4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

4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4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44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45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4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阳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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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子公司名称

48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49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连云港有限公司

5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5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5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54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55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5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唐山有限公司

5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

58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59 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60 山煤五寨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61 山煤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

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

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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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

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

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

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

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

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

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

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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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

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

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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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

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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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

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

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

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

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

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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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

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

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

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

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

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

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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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

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

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

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

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

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

资源整合款 其他方法

其他关联方 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 1

其中:1 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 1

1-2 年 5 5

2-3 年 20 20

3-4 年 40 40

4-5 年 60 60

5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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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

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

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在途物资、其他等。本公司下属

煤炭贸易公司存货分为站台库存、港口库存、其他库存、原材料、其他。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本公司库

存商品领用和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周转材料采用个别认

定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

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

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

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

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

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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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

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

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

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

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

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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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

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

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

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

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

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

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

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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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提示:应明确该等长期权益的具体内容和认定标准)账面

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

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

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

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

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

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

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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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

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

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

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

执行。

16.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4~5 2.38~4.8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2~20 4~5 4.75~8.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10~32 4~5 2.97~9.60

其他 年限平均法 8~15 4~5 6.33~12.00

其中:矿井建筑物按煤炭产量计提 2.5 元/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

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

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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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

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

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

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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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

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按照可采储量除以设计产能确定摊销年限,超过 30 年的按照 30 年摊销;在 20 年-30 年的

按照 20 年摊销;小于 20 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摊销。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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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20.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

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

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

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

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

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

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

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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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

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

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

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

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

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

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

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

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

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

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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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

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

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

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

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

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 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

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

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

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

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

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

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

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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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

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

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

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

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

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

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

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

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

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

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负债;如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

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

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5.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

销售收入实现。

贸易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为:公司将货物发出,购货方签收无误后,收入金

额已经确定,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收回货款,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煤炭生产企业的煤炭销售,分为路运和地销两种方式,其中路运方式销售均为铁路运输,

根据合同约定,以矿场车板交货时确认收入;地销方式销售均为客户自提,收入确认的时

点以客户提货时点确认收入。

房地产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为:⑴房屋竣工并验收合格,达到了销售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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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交付条件;⑵完成竣工结算;⑶签订了售房合同,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

产手续以及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

售收入的实现。

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

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

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

售商品处理。

26.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用于购买资产的部分

确认为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

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与收益相关的部分确

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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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

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

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8.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计入当期费用。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

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

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

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

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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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

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二) 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及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1、 确认标准

(1)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财企[2012]16 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及山煤煤业安发[2012]160 号《关于调整煤矿安全费用标准的通知》,

本公司以原煤开采量为基数,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高瓦斯矿井吨煤 30 元,低瓦斯矿井吨

煤 15 元,露天矿吨煤 5 元。

(2)维简及井巷费

根据财建[2004]119 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

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以及晋财建[2004]320 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

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按 8.50 元/吨计提煤矿维简费,其中 2.5 元用于井巷资产维护计入累计折旧。

(3)转产发展资金及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7〕40 号《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

行)》的规定,对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炭开采企业,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按征收可持续发展基

金核定的原煤产量,每月每吨提取 5.00 元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

发〔2007〕41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对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炭开采企业,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按征收可

持续发展基金核定的原煤产量,每月每吨提取 10.00 元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暂停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通知》(晋

财煤[2013]65 号)文件规定,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暂停提取矿山

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财煤〔2014〕17 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正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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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实施之日止,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继续暂停提取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2、 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维简费、安全

生产费用、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四项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

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等四项费用时,属于费

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等四项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通

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

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

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17%、6%

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1%、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25%

资源税 按煤炭销售收入 8%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3%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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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 3,030,385.93 4,161,432.88

银行存款 3,278,300,738.99 1,851,764,379.04

其他货币资金 2,979,392,059.31 1,355,576,402.78

合计 6,260,723,184.23 3,211,502,214.7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

项总额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

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219,845,717.86 1,269,091,403.85

信用证保证金 583,506,818.45 85,848,598.02

履约保证金 49,600.00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447,500.00 26,961,629.79

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其他-冻结资金 175,199,939.36 12,000,000.00

合 计 2,979,049,575.67 1,393,901,631.66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797,852,850.06 1,531,703,178.45

商业承兑票据 2,420,694.55 4,566,035.00

合计 800,273,544.61 1,536,269,213.45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52,7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52,700,000.00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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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票据 3,882,944,542.13

商业承兑票据 892,712,263.82

合计 4,775,656,805.95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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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账面

比例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281,338,901.21 3.97 55,999,801.72 19.90 225,339,099.49 215,202,195.28 3.39 28,994,894.72 13.47 186,207,300.56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6,780,242,364.47 95.72 421,408,878.43 6.28 6,358,833,486.04 6,138,476,233.59 96.61 172,012,581.58 2.83 5,966,463,652.01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22,195,329.73 0.31 552,107.59 2.49 21,643,222.14 3,392.66 3,392.66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7,083,776,595.41 / 477,960,787.74 / 6,605,815,807.67 6,353,681,821.53 / 201,010,868.96 / 6,152,670,952.5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 23,820,145.93 11,910,072.97 50.00 注①

洋浦华恒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8,305,194.66 8,305,194.66 100.00 破产清算

青岛华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650,000.00 期后回款

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238,563,560.62 35,784,534.09 15.00 注②

合计 281,338,901.21 55,999,801.72 / /

注①: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单项计提理由:目前账龄为 1-2 年。但是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被法院判定失信被执行人,所以加大了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2016 年 1 月,上海竞帆海运有限公司、上海大乘贸易有限公司和曹仙增、徐剑鸿共同签署了《代为偿还债务承诺书》,承诺以公司和个人全

部资产,代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偿还该债务;另外,山西锦亚律师事务所针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表明如追加被执行人,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保

全后,收回欠款的可能性很大,综合以上信息分析,该债权按照余额的 50%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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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②:华南公司对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为 1-2 年,根据晨野律师事务所等 2 家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广州大优公司合法设立并

有效存续,具有持续经营煤炭批发业务的能力,目前受煤炭行业整体不景气影响,资金紧张,但报表显示,该公司资产、经营和利润状态仍属良好,华

南公司不能收回债权的风险极小。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并参考律师意见,预计山煤华南公司的债权损失 15%,其中上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 2069 万元,

本年度补充计提减值准备 1509 万元。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6 个月(含 6 个月)以内 3,109,555,455.98

6 个月至 1 年 755,206,797.55 7,552,067.98 1.00

1 年以内小计 3,864,762,253.53 7,552,067.98

1至2年 1,904,855,557.71 95,242,777.88 5.00

2至3年 716,903,545.54 143,380,709.12 20.00

3至4年 136,346,455.62 54,538,582.26 40.00

4至5年 62,648,025.25 37,588,815.15 60.00

5 年以上 83,105,926.04 83,105,926.04 100.00

合计 6,768,621,763.69 421,408,878.43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其他关联方 11,620,6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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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620,600.78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76,949,918.7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例(%)

北京永晖投资有限公司 386,604,761.82 5.46 19,330,238.09

清徐县同利鑫洗煤厂(业务一部) 346,927,120.27 4.90 5,245,902.20

肇庆市渤海能源有限公司 293,751,714.57 4.15 58,750,342.91

荥经县一通贸易有限公司 249,151,397.10 3.52

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238,563,560.62 3.37 35,784,534.09

合计 1,514,998,554.38 21.40 119,111,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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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161,596,533.22 51.64 4,767,415,927.17 76.73

1至2年 2,158,773,368.65 35.26 883,643,694.34 14.22

2至3年 348,895,712.32 5.70 402,284,048.75 6.48

3 年以上 453,690,831.39 7.40 159,660,178.30 2.57

合计 6,122,956,445.58 100.00 6,213,003,848.56 100.00

说明:预付账款按净值披露,本期预付款项原值 6,747,452,957.66 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624,496,512.08 元。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未结算的原因

合计数的比例(%)

左云县小京庄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359,329,044.04 5.33 业务尚未完成

山西宏盛能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2,290,407.52 3.74 业务尚未完成

包头新希望煤业有限公司 251,022,752.40 3.72 业务尚未完成

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42,115,389.93 3.59 业务尚未完成

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煤炭运销旧高山集运有限公司 231,035,033.37 3.42 业务尚未完成

合计 1,335,792,627.26 19.80

7、 应收利息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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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4,200,069,175.76 82.06 690,081,243.75 16.43 3,509,987,932.01 4,262,850,912.31 74.56 595,178,937.20 13.96 3,667,671,975.11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874,601,376.44 17.09 284,326,125.58 590,275,250.86 1,430,108,084.44 25.01 174,594,901.42 1,255,513,183.02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43,872,318.47 0.85 15,008,782.26 34.21 28,863,536.21 24,692,711.17 0.43 10,336,763.38 41.86 14,355,947.79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5,118,542,870.67 / 989,416,151.59 / 4,129,126,719.08 5,717,651,707.92 / 780,110,602.00 / 4,937,541,105.9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计提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按单位) 比例

新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677,491,587.85 67,749,158.79 10.00 注①

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 377,568,819.11 9,176,145.91 2.43 注①

广南(香港)有限公司 61,024,755.93 6,102,475.59 10.00 注①

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 1,749,048,947.57 349,809,789.51 20.00 注②

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222,789,889.85 44,557,977.97 20.00 注②

金属地带有限公司 47,118,082.12 9,423,616.42 20.00 注②

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 34,911,192.84 6,982,238.57 20.00 注②

永辉资源有限公司 30,500,500.60 6,100,100.12 20.00 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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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15,027,527.83 15,751,376.39 5.00 注③

长治市融利能源有限公司 177,662,243.90 53,818,046.34 30.29 应收小股东 7903 万按账龄计提,9863 万根据评估报告计提减值

介休市瑞信立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66,229,014.70 76,229,014.70 45.86 9000 万资产质押,差额计提坏账

山西鑫兴煤电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6,401,124.39 该款项存在三方欠款事项,股份公司欠该公司钱,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山西月明鑫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3,000,000.00 注④

长子县益民供热公司 50,465,675.20 4,537,252.65 8.99 注⑤

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 40,000,000.00 注⑥

朔州日昌运业有限公司 32,907,481.89 32,907,481.89 100.00 无法收回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7,000,000.00 融资租赁保证金

交行山西省分行国际部 22,245,022.97 收回无风险

左权鑫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9,853,935.52 该款项存在三方欠款事项,股份公司欠该公司钱,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保证金) 8,948,954.58 融资租赁保证金

长子县财政局 8,837,850.01 不存在减值风险

长治县荫城镇财政所 8,100,000.00 预交的土地证款

江西省达仁贸易有限公司 6,936,568.90 6,936,568.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长治市煤炭工业局 6,000,000.00 安全风险抵押金

合计 4,200,069,175.76 690,081,243.75 / /

说明:

注①: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新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广南(香港)有限公司涉及一个诉讼,2015 年我公司已胜诉,与该诉讼有关的有下游单位

的已收款 2.86 亿元,并且有收回的货物保全,故按债权金额扣除上述款项和货物相应价值后的 10%计算坏账准备,现在坏账准备金额已经大于 10%,故

本年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②: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永辉资源有限公司和金属地带有限公司涉及

的债权合计 2,084,368,612.98 元,经过三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判断已起诉部分胜诉的可能性以及收回的可能性极大,故整体按 20%计提坏账准

备。

注③: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内蒙古柏树坡煤炭有限公司 46%的股权作担保,经评估报告确认:该股权价值足以覆盖预付款项。

注④:月明鑫有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还有法人的连带担保合同,并且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故判断无收回的风险,所以未计提减值。

注⑤:凌志达公司欠股东分红款,股东以分红担保此款项,本年未计提坏账,453 万为上年计提的坏账,未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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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⑥:阳泉市中院于判决远鑫实业公司退还山煤销售公司 4000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400 万元。山煤销售公司向阳泉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

向阳泉市房产交易中心、阳泉市经济开发区土地局查封了远鑫公司的办公大楼一幢及相应的土地,法院该大楼位于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 37

号,房屋面积共 16270.14 平方米(房产证号:10003322,面积为 13016.91 平方米,房产证号 10003323,面积为 3253.23 平方米),占地面积 5324.5 平

方米(土地证号为:晋国土资阳开园用(2009)第 24 号)。该房产和土地价值能覆盖住 4000 万元,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6 个月(含 6 个月)以内 106,352,686.64

6 个月至 1 年 19,204,493.97 192,044.96 1.00

1 年以内小计 125,557,180.61 192,044.96

1至2年 61,193,260.40 3,059,663.02 5.00

2至3年 244,661,932.81 48,932,386.57 20.00

3至4年 287,533,961.23 115,013,584.49 40.00

4至5年 50,713,505.05 30,428,103.23 60.00

5 年以上 86,700,343.31 86,700,343.31 100.00

合计 856,360,183.41 284,326,125.58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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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方 5,647,193.03

资源整合款 12,594,000.00

合计 18,241,193.03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09,305,549.5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 货款 1,749,048,947.57 1-2 年 34.17 349,809,789.51

新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677,491,587.85 1-2 年 13.24 67,749,158.79

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 货款 377,568,819.11 1-2 年 7.38 9,176,145.91

中煤科技集团公司 货款 315,027,527.83 2-3 年 6.15 15,751,376.39

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货款 222,789,889.85 1-2 年 4.35 44,557,977.97

合计 / 3,341,926,772.21 / 65.29 487,044,448.57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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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54,942,747.69 275,863.14 154,666,884.55 210,847,550.09 210,847,550.09

库存商品 2,810,760,448.78 348,548,331.14 2,462,212,117.64 2,803,736,354.90 250,625,739.02 2,553,110,615.88

周转材料 7,414,261.66 7,414,261.66 7,428,144.53 7,428,144.53

在途物资 192,645.04 192,645.04 290,371.31 290,371.31

委托加工物资 11,058,443.77 11,058,443.77 6,917,732.86 6,917,732.86

发出商品 27,898,191.50 27,898,191.50 329,593,254.75 329,593,254.75

在产品 68,294,669.50 68,294,669.50 6,257,861.97 6,257,861.97

合计 3,080,561,407.94 348,824,194.28 2,731,737,213.66 3,365,071,270.41 250,625,739.02 3,114,445,531.39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其 其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或转销

他 他

原材料 275,863.14 275,863.14

在产品

库存商品 250,625,739.02 100,919,235.16 2,996,643.04 348,548,331.14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 250,625,739.02 101,195,098.30 2,996,643.04 348,824,194.28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进项税 137,360,598.81 177,289,489.65

预缴税款 43,518,128.47 21,875,543.67

暂估工程煤款 1,780,814.41

其他 832,389.95 778,472.22

合计 181,711,117.23 201,724,319.95

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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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15,264,729.51 600,000.00 114,664,729.51 111,264,729.51 600,000.00 110,664,729.51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115,264,729.51 600,000.00 114,664,729.51 111,264,729.51 600,000.00 110,664,729.51

合计 115,264,729.51 600,000.00 114,664,729.51 111,264,729.51 600,000.00 110,664,729.51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 本

投资 期

被投资 单位 现

单位 本 本 本 持股 金

本期 期 期 期 比例 红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增加 减 增 减 (%) 利

少 加 少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子能源 25,500,000.00 25,500,000.00

有限公司

山西华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597,944.69 1,597,944.69 10.00

长治明信煤业有限公司 11,000,000.00 11,000,000.00 14.00

山西临汾同济储运有限公司 2,001,459.82 2,001,459.82 16.00

左云县小京庄煤炭运销有限 16,565,325.00 16,565,325.00 22.50

公司

大同市京通煤炭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

大同市浩联精煤运销有限公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

大同万通煤炭运销有限责任 15,000,000.00 15,000,000.00 25.00

公司

理财产品 4,000,000.00 4,000,000.00

亿通煤炭运销 6,000,000.00 6,000,000.00 30.00

长治市金港企业总部园区建 8,000,000.00 8,000,000.00 4.00

设服务有限公司

阳城县八甲口综合集运站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17.00

合计 111,264,729.51 4,000,000.00 115,264,729.51 600,000.00 600,000.00 /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权益 可供出售债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合计

工具 工具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600,000.00 600,000.00

本期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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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

本期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 /

转回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余额 600,000.00 600,000.00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

项目 坏账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区间

准备 准备

融资租赁款 57,000,000.00 57,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合计 57,000,000.00 57,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

期末

本期增减变动 备期末

余额

余额

期初

被投资单位 其他 宣告发

余额

追加投 减少投 权益法下确认 综合 其他权 放现金 计提减

其他

资 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 益变动 股利或 值准备

调整 利润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漯河迅达物流有限 1,040,858.15 -429,525.02 611,333.13

公司

潞城市晟达能源选 5,805,193.29 -1,472,242.19 4,332,951.10

煤有限责任公司

秦皇岛晋远船务代 1,315,238.56 -35,380.08 1,279,858.48

理有限公司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 9,800,000.00 -934,877.06 8,865,122.94

限公司

小计 17,961,290.00 -2,872,024.35 15,089,265.65

合计 17,961,290.00 -2,872,024.35 15,089,265.65

17、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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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336,255.20 3,336,255.20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 3,336,255.20 3,336,255.20

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3,336,255.20 3,336,255.2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2,156,679.27 2,156,679.27

(1)计提或摊销 440.67 440.67

(2)固定资产转入 2,156,238.60 2,156,238.6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2,156,679.27 2,156,679.2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79,575.93 1,179,575.93

2.期初账面价值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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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矿井建筑物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992,054,823.70 3,592,370,339.03 1,994,227,541.15 2,383,940,121.52 151,800,095.02 12,114,392,920.42

2.本期增加金额 564,933,815.54 448,876,533.75 661,694,313.66 526,527,196.01 7,057,416.18 2,209,089,275.14

(1)购置 6,199,052.71 114,394,098.92 12,005,041.19 7,057,416.18 139,655,609.00

(2)在建工程转入 558,734,762.83 334,482,434.83 149,689,272.47 526,527,196.01 1,569,433,666.14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8,616,876.49 31,201,856.55 554,354,752.97 746,502.40 594,919,988.41

(1)处置或报废 5,280,621.29 31,201,856.55 15,172,350.95 746,502.40 52,401,331.19

(2)其他 3,336,255.20 539,182,402.02 542,518,657.22

4.期末余额 4,548,371,762.75 4,010,045,016.23 2,101,567,101.84 2,910,467,317.53 158,111,008.80 13,728,562,207.1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844,374,442.67 1,529,883,134.56 416,538,983.56 169,056,256.94 58,586,070.41 3,018,438,888.14

2.本期增加金额 112,479,974.14 257,842,289.54 66,626,891.92 44,008,934.49 9,281,191.91 490,239,282.00

(1)计提 112,479,974.14 257,842,289.54 66,626,891.92 44,008,934.49 9,281,191.91 490,239,282.00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4,949,844.76 25,950,144.78 33,741,903.12 532,116.76 65,174,009.42

(1)处置或报废 2,793,606.25 25,950,144.78 11,172,861.43 532,116.76 40,448,729.22

(2)其他 2,156,238.51 22,569,041.69 24,725,280.20

4.期末余额 951,904,572.05 1,761,775,279.32 449,423,972.36 213,065,191.43 67,335,145.56 3,443,504,160.7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0,925,389.79 4,669,299.02 153,707.09 3,320,865.55 19,069,261.45

2.本期增加金额 848,504.49 848,504.49

(1)计提 848,504.49 848,5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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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1,773,894.28 4,669,299.02 153,707.09 3,320,865.55 19,917,765.9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584,693,296.42 2,243,600,437.89 1,651,989,422.39 2,697,402,126.10 87,454,997.69 10,265,140,280.49

2.期初账面价值 3,136,754,991.24 2,057,817,905.45 1,577,534,850.50 2,214,883,864.58 89,893,159.06 9,076,884,770.83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运输设备 1,500,000,000.00 235,706,889.93 1,264,293,110.07

机器设备 497,877,519.58 106,992,050.53 390,885,469.05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45,866,366.18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综合化验楼主楼 105,977,943.98 开发商统一办理

综合化验楼附楼 39,888,422.20 开发商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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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号办公楼 13,436,793.17 开发商统一办理

2 号办公楼 11,388,706.97 开发商统一办理

19、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鑫顺煤矿整合系统工程 1,374,672,994.45 1,374,672,994.45 1,049,897,103.82 1,049,897,103.82

豹子沟矿井整合工程 1,038,692,399.13 1,038,692,399.13 803,644,209.07 803,644,209.07

东古城矿井整合工程 911,926,340.84 911,926,340.84 787,057,139.24 787,057,139.24

长春兴矿井整合工程 651,225,009.29 651,225,009.29 485,811,850.13 485,811,850.13

鹿台山矿井整合工程 609,336,000.29 609,336,000.29 472,769,933.82 472,769,933.82

韩家洼矿井整合工程 359,385,185.04 359,385,185.04 896,555,318.21 896,555,318.21

庄子河矿井建设项目 540,080,895.03 5,923,002.04 534,157,892.99 497,979,371.97 3,227,836.27 494,751,535.70

突出高瓦斯矿升级 190,550,835.08 190,550,835.08 122,635,275.99 122,635,275.99

生活区公寓楼 131,803,155.52 131,803,155.52 123,283,733.02 123,283,733.02

霍尔辛赫中部风井 118,713,354.46 118,713,354.46 76,908,034.62 76,908,034.62

铺龙湾矿井建改造工程 98,144,906.13 98,144,906.13

镇里煤业矿井建设项目 71,196,128.95 6,000,257.70 65,195,871.25 344,474,105.53 6,000,257.70 338,473,847.83

年产 80 万盏无极灯具建设项目 54,121,831.66 54,121,831.66 33,255,407.49 33,255,407.49

其他零星工程 42,263,467.53 42,263,467.53 1,545,612.43 1,545,612.43

35KV 第二变电站输变电工程 20,350,299.59 20,350,299.59 1,556,051.54 1,556,051.54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项目 16,058,137.97 16,058,137.97 5,647,900.51 5,647,900.51

矿区至长子县公路线 15,784,272.74 15,784,272.74 99,585,496.14 99,585,496.14

办公楼 12,544,309.00 12,544,309.00 12,544,309.00 12,544,309.00

北翼回风立井 3,431,039.11 3,431,039.11 2,221,075.90 2,221,075.90

新厂 1,461,216.08 1,461,216.08 1,230,000.08 1,230,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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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网工程 1,450,000.00 1,450,000.00 1,450,000.00 1,450,000.00

省电力公司送变电第六工程处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599,247.00 599,247.00 599,247.00 599,247.00

矸石场 385,151.13 385,151.13 60,000.00 60,000.00

矿井水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工程 4,274,657.00 4,274,657.00

洗煤厂建设工程 61,311,822.03 61,311,822.03

矿井(办公)生活区地下车库 22,614,955.00 22,614,955.00

安全指挥中心 5,883,671.91 5,883,671.91

太行 188 轮 159,264,952.03 159,264,952.03

合计 6,265,476,176.02 13,373,259.74 6,252,102,916.28 6,075,361,233.48 10,678,093.97 6,064,683,139.51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程累

计投入 本期利息

期初 本期转入固定资 本期其他减少 期末 工程 利息资本化累计 其中:本期利息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期增加金额 占预算 资本化率

余额 产金额 金额 余额 进度 金额 资本化金额 来源

比例 (%)

(%)

鑫顺煤矿整合系统工程 1,119,708,700.00 1,049,897,103.82 324,775,890.63 1,374,672,994.45 122.07 87.98 241,343,759.39 96,727,878.06 7.86 自筹

豹子沟矿井整合工程 680,859,000.00 803,644,209.07 235,308,738.26 260,548.20 1,038,692,399.13 152.56 98.00 119,466,290.23 44,288,152.04 6.56 自筹

东古城矿井整合工程 913,534,500.00 787,057,139.24 124,869,201.60 911,926,340.84 99.82 99.00 165,979,149.07 62,100,973.88 7.50 自筹

长春兴矿井整合工程 1,458,061,400.00 485,811,850.13 166,965,147.65 1,551,988.49 651,225,009.29 44.66 40.00 126,800,558.58 39,112,437.65 7.50 自筹

鹿台山矿井建设工程 535,749,900.00 472,769,933.82 136,566,066.47 609,336,000.29 95.00 51,393,483.64 26,994,138.84 6.16 自筹

韩家洼矿井整合工程 657,278,917.70 896,555,318.21 144,224,120.37 669,153,077.30 12,241,176.24 359,385,185.04 159.66 99.00 99,351,898.22 62,904,266.77 7.50 自筹

庄子河矿井建设项目 700,000,000.00 497,979,371.97 42,101,523.06 540,080,895.03 70.00 70.00 20,984,013.98 9,534,104.35 6.40 自筹

宏远突出高瓦斯矿升级 284,624,000.00 122,635,275.99 67,915,559.09 - - 190,550,835.08 23.86 102,726,309.01 24,350,593.34 7.86 自筹

生活区公寓楼 123,283,733.02 8,519,422.50 131,803,155.52 98.00 自筹

霍尔辛赫中部风井 364,000,000.00 76,908,034.62 41,805,319.84 118,713,354.46 32.61 33.00 自筹

合计 6,713,816,417.70 5,316,541,969.89 1,293,050,989.47 669,153,077.30 14,053,712.93 5,926,386,169.13 / / 928,045,462.12 366,012,544.93 / /

注:鑫顺煤款整合系统工程由于原概算设计漏项较多,且井下的地质结构复杂,原设计为煤巷,实际施工为半岩巷与岩巷,造成工程实际投资超过原设

计概算,有关概算调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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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庄子河矿井建设项目 2,695,165.77 单项资产发生减值

合计 2,695,16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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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专用材料 39,317,413.00 40,083,046.20

专用设备 19,282,163.26 26,949,187.11

其他 162,740.25 284,037.89

合计 58,762,316.51 67,316,271.20

2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房屋建筑物拆除 12,329,699.66 7,865,479.20

车辆 113,008.65 25,261.57

合计 12,442,708.31 7,890,740.77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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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利 软件 系统许可费 采矿权 采矿权溢价 车位使用权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34,735,545.84 48,223,958.14 6,893,073.76 196,665.00 6,448,695,416.21 478,984,200.00 360,000.00 790,711.00 7,418,879,569.95

2.本期增加金额 57,494.03 12,750,321.65 1,119,245.49 72,442,308.37 22,000.00 86,391,369.54

(1)购置 15,400.00 1,119,245.49 72,442,308.37 22,000.00 73,598,953.86

12,734,921.65 12,734,921.65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57,494.03 57,494.03

3.本期减少金额 105,400.00 25,400.00 130,800.00

(1)处置 25,400.00 25,400.00

(2)其他 105,400.00 105,400.00

4.期末余额 434,793,039.87 60,974,279.79 7,906,919.25 196,665.00 6,521,137,724.58 478,984,200.00 360,000.00 787,311.00 7,505,140,139.4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55,321,937.82 17,114,179.67 4,265,665.59 42,295.15 703,910,472.80 13,555,380.00 96,000.00 290,760.99 794,596,692.02

2.本期增加金额 9,127,676.54 7,777,975.76 1,186,384.76 19,674.48 187,699,211.59 13,555,380.00 14,400.00 111,266.36 219,491,969.49

(1)计提 9,127,676.54 7,777,975.76 1,186,384.76 19,674.48 187,699,211.59 13,555,380.00 14,400.00 111,266.36 219,491,969.49

3.本期减少金额 25,400.00 25,400.00

(1)处置 25,400.00 25,400.00

4.期末余额 64,449,614.36 24,892,155.43 5,452,050.35 61,969.63 891,609,684.39 27,110,760.00 110,400.00 376,627.35 1,014,063,2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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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70,343,425.51 36,082,124.36 2,454,868.90 134,695.37 5,629,528,040.19 451,873,440.00 249,600.00 410,683.65 6,491,076,877.98

2.期初账面价值 379,413,608.02 31,109,778.47 2,627,408.17 154,369.85 5,744,784,943.41 465,428,820.00 264,000.00 499,950.01 6,624,282,877.93

注:无形资产的其他增加为本年度补交的契税。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

项目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产 转入当期损益 其他 余额

以无线覆盖为基础的矿井安全系统整合技术研究 1,834,199.52 1,834,199.52

高效封孔工艺技术研究 1,710,590.03 1,710,590.03

厚煤层大采高工作面沿顶底板快速末采、撤架技术研究 10,147,452.46 10,147,452.46

及应用

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优化研究 1,349,202.55 1,349,202.55

锚网支护巷道顶板稳定性及支护技术研究 849,056.60 849,0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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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开采和防治水研究 2,625,534.58 2,625,534.58

含厚夹矸煤层综放开采提高顶煤回收技术 3,833,288.54 3,833,288.54

综放工作面超高压注水软化煤层及夹矸技术 2,110,305.17 2,110,305.17

厚煤层重叠布置面快速掘进及安全支护技术 2,928,300.17 2,928,300.17

柱式采空区煤柱稳定性分析与蹬空开采技术 3,545,699.45 3,545,699.45

厚煤层边角煤安全高效开采技术 4,239,984.86 4,239,984.86

综放工作面采煤工艺及矿山压力研究 2,036,113.67 2,036,113.67

五寨项目 49,480.00 49,480.00

矿用履带式支架搬运车液压系统研发 1,590,545.61 - 1,590,545.61

粘结剂在炼焦中的应用研究 118,151.63 - 118,151.63

地面瓦斯抽采实时监测监控系统研究与应用 935,761.44 935,761.44

辅助运输系统钢丝绳无极绳绞车在线监测 88,435.77 88,435.77

辅助运输系统猴车钢丝绳断绳抓捕 90,409.60 90,409.60

高瓦斯矿井首采工作面瓦斯抽放技术研究 632,252.65 632,252.65

高应力大断面巷道支护工艺参数优化与应用 2,573,234.42 2,573,234.42

基于 LRGI3.2 平台的地测空间管理信息系统研发与应用 155,753.59 155,753.59

经坊煤业绿色发展模式与实践研究 629,126.21 629,126.21

选煤厂浮选药剂的研制与应用 789,648.39 789,648.39

选煤厂集中控制系统优化研究 1,257,719.81 1,257,719.81

综放工作面遇斜交断层预注浆加固技术应用与研究 1,644,444.31 1,644,444.31

综掘工作面超前支护关键技术研究 1,679,321.79 1,679,321.79

无极灯研发 378,577.51 378,577.51

高瓦斯矿井通风系统优化 1,090,978.66 1,090,978.66

区域瓦斯治理方法技术开发 3,074,328.89 3,074,328.89

三下放顶煤采煤”工艺研究 4,893,734.28 4,893,734.28

矿井奥灰水水害分析及防治技术研究 2,872,043.31 2,872,043.31

其它研发支出 2,183,968.51 2,183,968.51

合计 63,937,643.98 12,734,921.65 51,202,7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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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船舶特检费 16,814,188.72 9,757,748.58 9,468,810.49 17,103,126.81

租赁费 4,544,744.09 7,361,625.91 7,564,205.52 76,163.00 4,266,001.48

装修维修费 3,206,007.15 2,555,038.49 580,870.04 5,180,175.60

改扩建费 857,043.06 857,043.06

财务顾问费 166,666.85 166,666.85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297,906.49 297,906.49

支出

采矿权使用费 744,000.00 31,000.00 713,000.00

压煤村搬迁费 24,361,574.25 134,852.90 24,365,320.16 131,106.99

其他 34,157,591.18 2,163,723.66 2,849,539.40 34,221.53 33,437,553.91

合计 85,149,721.79 21,972,989.54 46,181,362.01 110,384.53 60,830,964.79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21,579,556.58 130,394,889.18 782,675,901.77 195,668,975.44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555,901.76 638,975.44 5,902,606.16 1,475,651.54

可抵扣亏损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253,359,939.61 63,339,984.90 282,441,163.48 70,610,290.87

税费转入 7,487,565.64 1,871,891.41 4,888,092.16 1,222,023.04

合计 784,982,963.59 196,245,740.93 1,075,907,763.57 268,976,940.89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72,093,411.57 18,023,352.89 78,406,067.84 19,601,516.96

产评估增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合计 72,093,411.57 18,023,352.89 78,406,067.84 19,601,516.96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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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817,502,151.77 1,466,052,104.82

可抵扣亏损

合计 2,817,502,151.77 1,466,052,104.82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83,006,607.20 71,156,881.60

预缴税款 50,067,589.26 15,361,251.72

合计 133,074,196.46 86,518,133.32

30、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80,000,000.00

保证借款 289,000,000.00 189,000,561.35

信用借款 18,419,025,963.89 11,566,144,239.57

合计 18,788,025,963.89 11,755,144,800.92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4,784,181,538.11 3,481,032,346.62

银行承兑汇票 265,473,821.64

合计 4,784,181,538.11 3,746,506,1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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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822,605,445.02 4,915,899,043.39

1至2年 631,870,550.39 636,539,833.40

2至3年 415,357,968.12 227,252,015.58

3 年以上 221,436,008.39 37,330,202.47

合计 3,091,269,971.92 5,817,021,094.84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浙江中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二部 53,761,118.49 合同未执行完

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2,162,904.15 合同未执行完

山西省财政厅 47,581,000.00 未到支付期

浙江中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7,152,643.33 合同未执行完

蒙阴县鑫华运输有限公司 46,062,784.46 合同未执行完

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4,442,025.00 合同未执行完

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32,306,422.02 合同未执行完

大同煤矿集团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1,000,000.00 合同未执行完

阳原云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839,834.56 合同未执行完

江西省进贤县燃料公司 20,774,199.23 合同未执行完

湖州富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747,897.03 合同未执行完

焦作宏程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395,661.25 合同未执行完

秦皇岛市德望物流有限公司 20,115,574.00 合同未执行完

山西太重煤机煤矿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19,363,296.85 合同未执行完

交城县天晴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17,506,609.93 合同未执行完

温州井巷 17,450,598.41 合同未执行完

上海证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五寨分公司 16,954,774.02 合同未执行完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第十四 16,171,913.32 合同未执行完

项目分公司

合通元(天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15,678,188.24 合同未执行完

中煤四处二标段 15,094,264.74 合同未执行完

合计 555,561,709.03 /

35、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083,156,469.54 2,686,432,270.66

1至2年 863,933,391.43 355,610,250.63

2至3年 341,540,021.46 115,770,55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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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以上 121,194,055.41 41,322,079.89

合计 2,409,823,937.84 3,199,135,155.97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 285,807,360.00 涉及诉讼

天津市广路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专用场地) 156,743,535.29 有持续业务

湖北北车能源有限公司 31,241,904.08 涉及诉讼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00 有持续业务

广东广弘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4,108,016.56 有持续业务

福建省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611,000.00 有持续业务

山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3,308,431.37 有持续业务

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2,050,000.00 有持续业务

江阴利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21,000,000.00 有持续业务

上海通宝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20,361,179.25 有持续业务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有持续业务

广东晟戎能源有限公司 19,026,999.84 有持续业务

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18,337,299.75 有持续业务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16,052,440.68 有持续业务

化德县隆盛商贸公司 15,000,000.00 有持续业务

杭州利宝燃料有限公司 14,980,000.00 有持续业务

徐州新业商贸有限公司 14,464,050.59 有持续业务

天津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581,000.00 有持续业务

哈尔滨市恒昌能源有限公司 11,105,070.39 有持续业务

山西广盈物贸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有持续业务

合计 783,778,287.80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40,963,775.81 1,185,480,949.46 1,267,712,736.86 258,731,988.4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70,341,226.78 174,748,090.67 129,909,595.79 115,179,721.66

三、辞退福利 -12,782.00 1,879,657.19 1,866,875.19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411,292,220.59 1,362,108,697.32 1,399,489,207.84 373,911,710.07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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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津贴 236,535,109.06 954,748,015.59 1,054,459,682.89 136,823,441.76

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61,268,252.41 61,268,252.41

三、社会保险费 8,739,854.50 79,724,565.23 75,966,181.82 12,498,237.91

其中:医疗保险费 6,172,369.75 54,825,413.27 49,679,865.84 11,317,917.18

工伤保险费 1,671,424.45 19,885,516.01 20,998,906.96 558,033.50

生育保险费 896,060.30 5,013,635.95 5,287,409.02 622,287.23

四、住房公积金 29,300,469.33 63,269,988.73 50,875,311.83 41,695,146.23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65,904,237.78 24,647,193.38 22,905,894.66 67,645,536.50

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115,902.00 115,902.00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 484,105.14 1,707,032.12 2,121,511.25 69,626.01

合计 340,963,775.81 1,185,480,949.46 1,267,712,736.86 258,731,988.4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62,628,672.77 160,393,085.64 118,287,432.30 104,734,326.11

2、失业保险费 7,428,778.01 11,915,573.07 9,024,295.53 10,320,055.55

3、企业年金缴费 283,776.00 2,439,431.96 2,597,867.96 125,340.00

合计 70,341,226.78 174,748,090.67 129,909,595.79 115,179,721.66

37、 应交税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46,889,297.39 67,562,260.67

消费税

营业税 5,029,638.99 4,402,084.31

企业所得税 43,419,618.07 67,249,508.38

个人所得税 17,214,013.88 16,354,594.58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01,780.95 2,749,849.99

房产税 869,908.89 277,369.37

教育费附加 2,453,061.74 2,363,474.35

地方教育费附加 446,068.06 1,146,332.66

土地使用税 243,206.73 126,463.96

矿产资源补偿费 0.01 7,849,974.84

印花税 4,219,194.91 5,876,901.37

价格调控基金 90,659.20 360,242.68

应交河道管理费 2,120,909.05 3,731,426.03

应交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9,550,012.94 11,269,265.94

资源税 26,958,123.04 27,132,030.76

其他 118,324,871.07 96,906,244.47

合计 279,530,364.92 315,358,024.36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包括晋城市市级基金 62,250,000.00 元,水资源费 32,215,740.90 元,水土流失治理费

5,962,144.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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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5,065,046.90 8,349,799.52

企业债券利息 137,463,886.00 100,432,191.78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51,975,531.56 28,301,088.18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 194,504,464.46 137,083,079.48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106,810,432.41 107,851,568.50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

续债股利

合计 106,810,432.41 107,851,568.50

40、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3,858,007,585.94 3,105,614,276.77

1至2年 106,252,041.27 593,432,898.70

2至3年 134,519,083.75 508,665,300.55

3 年以上 529,345,765.85 190,759,175.13

合计 4,628,124,476.81 4,398,471,651.15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左云县国土资源局 81,955,000.00 按约定支付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67,002,059.00 按约定支付

长治县黎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7,000,000.00 按约定支付

浙江中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煤集 35,261,900.00 按约定支付

团宏远煤业项目部

山西宏远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4,332,500.00 按约定支付

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32,159,082.00 按约定支付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3,093,140.35 按约定支付

朔州国土资源局 10,524,583.33 未到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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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抵押金 10,339,774.00 未到期支付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9,993,704.00 未及时结算

个人养老保险 8,417,517.31 资金紧张

个人住房公积金 7,697,652.83 资金紧张

房建办 7,579,242.74 业务未完成

集团本部-基建借款 7,250,163.91 资金短缺不足以偿还

河曲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5,999,066.56 按约定支付

转产发展资金 5,026,852.00 未及时结算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4,557,900.00 质保金/押金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3,626,600.00 质保金/押金

合计 391,816,738.03 /

4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86,300,000.00 2,495,900,000.00

1 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5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96,441,050.56 209,946,500.17

合计 2,882,741,050.56 3,705,846,500.17

43、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59,700,000.00 541,500,000.00

保证借款 912,000,000.00 150,002,366.00

信用借款 2,042,195,455.54 1,862,660,240.00

其他借款 1,235,215.54

合计 3,013,895,455.54 2,555,397,821.54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项目 利率区间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5.86%—6.765%

保证借款 5.86%—6.765%

信用借款 5.86%—6.765%

其他借款 5.86%—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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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500,000,000.00

2015 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992,898,630.14

2015 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992,117,808.22

合计 1,985,016,438.36 1,500,000,000.00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发行 债券 发行 期初 本期 按面值计提 本期 期末

面值 溢折价摊销

名称 日期 期限 金额 余额 发行 利息 偿还 余额

2012 年度第一期非公 500,000,000.00 2013-4-16 2 年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开定向债务融资

2012 年度第一期非公 500,000,000.00 2013-4-24 2 年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开定向债务融资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 1,500,000,000.00 2014-4-24 2 年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

2015 年度第一期非公 1,000,000,000.00 2015-5-14 3 年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7,101,369.86 992,898,630.14

开定向债务融资

2015 年度第二期非公 1,000,000,000.00 2015-8-17 3 年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7,882,191.78 992,117,808.22

开定向债务融资

合计 / / / 4,500,000,000.00 2,500,000,000.00 2,000,000,000.00 14,983,561.64 1,000,000,000.00 3,485,016,438.36

说明:期末应付债券利息 137,463,886.00 元。

(3).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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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长治县财政局财政拨款 3,000,000.00 3,000,000.00

应付资源价款 16,856,000.00 24,856,000.00

应付融资租赁款 1,234,856,605.43 965,190,57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36,394,483.37 -141,511,590.43

山西省水利厅 1,000,000.00 1,000,000.00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4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7、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财政专项拨款 1,400,000.00 1,400,000.00

长治县财政局拨付款 3,400,000.00 100,000.00 3,300,000.00

长治县财政局拨款 600,000.00 600,000.00

合计 5,400,000.00 100,000.00 5,300,000.00 /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 1,778,811.22 注②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其他 10,849,761.03 注①

合计 12,628,572.25 /

注①: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十四、2.“或有事项”章节

注②: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十五、4.“其他资产负责表日后事项”章节

49、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600,023.00 100,000.00 409,995.96 1,290,027.04

合计 1,600,023.00 100,000.00 409,995.96 1,290,027.04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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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业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与收益相关

市级环保治理项目/ 1,600,023.00 100,000.00 409,995.96 1,290,027.04 与收益相关

省节能专项资金

合计 1,600,023.00 100,000.00 409,995.96 1,290,027.04 /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河南省广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建楼工程) 1,906,268.01

河南宏业光大建设有限公司(原焦作市宏业) 118,113.86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承包部 1,425,555.54

合计 3,449,937.41

51、 股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1,982,456,140.00 1,982,456,140.00

5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192,894,091.30 2,192,894,091.30

其他资本公积 52,140,313.94 52,140,313.94

合计 2,245,034,405.24 2,245,034,405.24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期

期初 本期所得 计入其他 减:所 税后归 税后归属 期末

项目

余额 税前发生 综合收益 得税费 属于母 于少数股 余额

额 当期转入 用 公司 东

损益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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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18,251.14 6,987.93 6,987.93 25,239.07

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8,251.14 6,987.93 6,987.93 25,239.0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8,251.14 6,987.93 6,987.93 25,239.07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43,242,536.50 219,755,245.12 236,517,244.25 26,480,537.37

维持简单再生产费 53,729,328.58 111,164,288.81 145,727,604.59 19,166,012.80

转产发展基金 61,811,316.45 61,811,316.45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145,418,159.36 11,478,342.34 133,939,817.02

合计 304,201,340.89 330,919,533.93 393,723,191.18 241,397,683.64

57、 盈余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06,442,261.94 206,442,261.94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206,442,261.94 206,442,261.94

58、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445,779,104.15 3,269,241,284.3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445,779,104.15 3,269,241,2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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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80,214,078.51 -1,724,339,373.1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99,122,807.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934,434,974.36 1,445,779,104.15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9,347,786,916.09 37,144,883,407.91 63,006,367,306.27 59,998,773,772.39

其他业务 247,107,339.53 84,675,117.81 231,303,283.02 94,436,721.10

合计 39,594,894,255.62 37,229,558,525.72 63,237,670,589.29 60,093,210,493.49

60、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7,232,064.35 8,167,433.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951,851.24 24,198,876.41

教育费附加 29,537,199.28 36,820,724.89

资源税 254,019,894.10 71,632,210.50

关税 196,688.10 103,243.25

价格调控基金 223,002.91 9,995,378.07

其他 359,400.53 1,005,001.99

合计 309,520,100.51 151,922,868.47

61、 销售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港杂费 224,664,112.93 213,234,331.39

职工薪酬 45,464,407.51 41,507,795.59

销售服务费 13,949,249.67 30,897,616.13

装卸费 19,456,927.55 28,821,906.63

运输费 141,281,779.47 27,436,653.36

站台费用 12,150,231.63 16,903,750.55

租赁费 10,945,540.05 12,376,668.00

专线维护费 9,527,007.77 11,891,368.23

仓储费 2,786,068.95 7,727,167.67

其他 15,503,388.83 49,342,339.76

合计 495,728,714.36 440,139,597.31

62、 管理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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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 404,237,790.14 535,822,107.61

无形资产摊销 215,580,414.30 216,605,258.86

税费 97,552,436.00 150,095,430.82

折旧费 60,948,670.77 105,298,785.70

研发支出 51,202,722.33 82,672,777.34

业务招待费 8,789,515.82 18,061,216.16

其他 254,844,244.43 273,227,249.35

合计 1,093,155,793.79 1,381,782,825.84

63、 财务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572,822,115.03 1,341,013,517.01

减:利息收入 -36,527,036.45 -57,709,266.23

汇兑损益 14,121,356.40 7,804,791.87

其他 79,978,754.52 63,067,920.26

合计 1,630,395,189.50 1,354,176,962.91

64、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737,222,585.32 964,204,957.61

二、存货跌价损失 99,940,476.20 221,126,486.58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848,504.49 18,130,015.21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695,165.77 9,228,093.97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840,706,731.78 1,212,689,553.37

6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872,024.35 -725,367.1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92,657.28 18,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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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 442,501.94 70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其他 36,995.98

合计 -2,522,179.69 30,040.63

67、 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660,068.94 866,140.78 660,068.9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60,068.94 866,140.78 660,068.94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392,200.00

政府补助 6,129,106.05 7,200,934.50 6,129,106.05

赔款 2,205,422.28 2,205,422.28

罚款收入 4,433,121.13 4,734,230.87 4,433,121.13

违约金赔偿收入 4,677,502.40

其他利得 4,894,933.33 14,554,086.02 4,894,933.33

合计 18,322,651.73 32,425,094.57 18,322,651.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收财政局信保费补助款 539,300.00 398,300.00 与收益相关

小店区经济考核奖励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196,800.00 与收益相关

山西省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 114,955.00 43,200.00 与收益相关

局奖励款

财政贴息 13,300.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58,020.00 与收益相关

进口贴息款 12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税费返还 847,124.59 93,538.50 与收益相关

管委会奖励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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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安全改造(紧急避险系统) 4,8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拨付款

节能改造政府补助款(设计费) 55,000.00 与收益相关

长治县财政局市场开拓扶持基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 409,995.96 399,996.00 与收益相关

可持续发展基金退库 2,309,374.50 与收益相关

税收奖励 1,320,236.00 1,100,900.00 与收益相关

财政补助 6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6,129,106.05 7,200,934.50 /

68、 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621,242.97 1,176,656.66 1,621,242.9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621,242.97 1,176,656.66 1,621,242.97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16,154,308.27 843,010.86 16,154,308.27

罚款支出 8,742,360.46 5,122,212.96 8,742,360.46

滞纳金 8,543,803.27 2,603,417.83 8,543,803.27

违约金 2,183,981.50 1,802,529.27 2,183,981.50

预计负债 10,918,387.45 10,918,387.45

其他 7,450,963.88 50,266,455.23 7,450,963.88

合计 55,615,047.80 61,814,282.81 55,615,047.80

69、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8,286,931.23 270,481,694.39

递延所得税费用 71,802,904.26 -105,527,459.22

合计 220,089,835.49 164,954,235.17

70、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备用金退回 4,839,244.64 5,982,846.90

政府补助 6,129,106.05 9,200,938.50

利息收入 36,188,391.43 57,709,266.23

管理费用退回 4,325,744.46 3,425,744.41

保证金及质保金 103,674,610.80 265,532,398.05

代收代垫款项 1,292,695,141.19 361,598,622.66

其他 12,823,4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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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47,852,238.57 716,273,290.39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及销售费 286,630,825.37 589,040,924.14

各种代垫款项支出 175,533,848.81 610,727,111.34

手续费 73,285,079.02 51,297,146.06

保证金支出 131,186,421.58 56,299,450.00

受限资金 2,979,049,575.67

其他 30,726,365.46

合计 3,645,685,750.45 1,338,090,997.00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招标保证金 474,088.21

退款 200,000.00

应收票据到期收入 1,400,000.00

工程煤款 71,200,282.86 4,427,000.00

合计 73,274,371.07 4,427,000.00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待摊基建支出 84,894,539.79 20,808,073.78

合计 84,894,539.79 20,808,073.78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票据保证金 13,718,691.30

收到融资租赁款 589,000,000.00

企业借款 14,900,000.00

其他(退回、结算手续费等) 1,225,586.33

合计 605,125,586.33 13,718,691.3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票据保证金 16,650,000.00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41,287,011.52 150,654,171.72

合计 241,287,011.52 167,304,1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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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 -2,264,075,211.29 -1,590,565,094.88

加:资产减值准备 840,706,731.78 1,212,689,553.3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456,313,510.64 646,746,372.57

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217,120,733.73 216,605,258.8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5,493,063.60 65,925,379.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961,174.03 310,515.88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442,012,316.66 1,341,013,517.0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22,179.69 -30,040.6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72,731,199.96 -104,966,604.06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1,578,164.07 -560,855.16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5,612,314.62 1,091,109,122.0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8,812,647,155.24 -809,294,486.11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9,329,967,777.23 -1,077,024,691.36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0,499,227.36 991,957,947.3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

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281,673,608.56 1,817,600,583.0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817,600,583.04 2,087,633,533.1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4,073,025.52 -270,032,950.10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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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281,673,608.56 1,817,600,583.04

其中:库存现金 3,030,385.93 4,161,432.8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072,643,222.63 1,812,792,616.1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06,000,000.00 646,534.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81,673,608.56 1,817,600,583.0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7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979,049,575.67

应收票据 52,700,000.00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 3,031,749,575.67 /

73、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992,779.40 6.4936 6,446,712.30

欧元 280.01 7.0952 1,986.73

港币 212.00 0.8378 177.61

澳门元 780.4 4.7276 3,689.42

新加坡元 206.00 4.4426 915.1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17,950,129.46 6.4936 116,560,960.69

预付账款-美元 3,914,235.40 6.4936 25,417,479.00

短期借款-美元 10,128,374.26 6.4936 65,769,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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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4、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包头市丛林工贸有限公司 ,包头市丛林工贸有限公司根据包头市东河区分局于

2015 年 2 月 6 日出具的东河核注通内字【2015】第 1500348065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进行注销,

故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5、 其他

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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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方式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写字楼 煤炭贸易 100.00 设立或投资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杨浦区 煤炭贸易 100.00 设立或投资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 太原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坞城南路 189 号 煤炭贸易 100.00 设立或投资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扬中市 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兴隆路 8 号 煤炭贸易 51.00 设立或投资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山西省襄垣县 山西省襄垣县夏店镇渠街村 煤炭洗选 51.00 设立或投资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 连江县凤城镇 816 北路 14 号楼 6 层 煤炭贸易 51.00 设立或投资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山西晋中 晋中市迎宾西街 178 号 煤炭贸易 100.00 设立或投资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东侧鸿博商务第五层 煤炭贸易 90.09 设立或投资

山西省凯捷能源集运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县 山西省长治县新建路 115 号 煤炭贸易 58.00 设立或投资

新视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灯具生产销售 51.00 设立或投资

新视界长治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长治市 长治市长治县创业园区 灯具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或投资

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 长治市长治县贾掌镇贾掌村南 基建企业 51.00 设立或投资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太原市 太原市长风街 115 号 其他服务 100.00 设立或投资

鄂州郑霍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省鄂州市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华容居民委员会一组 贸易 60.00 设立或投资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 长治 长治 煤炭生产 70.00 设立或投资

长子县凌志达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 长治市长县色头镇色头村西 煤炭洗选 51.00 设立或投资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市 煤炭贸易 100.00 设立或投资

山煤五寨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忻州市 忻州市五寨县 筹建项目相关服务 51.00 设立或投资

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 长治市 基建企业 51.00 设立或投资

山煤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加坡 新加坡 贸易 100.00 设立或投资

山西金色太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长治 山西长治 灯具销售与研发 52.00 投资

长治山煤凯德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长治 山西长治 房地产开发 51.00 投资

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 山西省忻州市七一北路 55 号水利大厦 C 座 贸易 100.00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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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 山西省沁水县张村乡冯村村 基建企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唐山 唐山海港开发区瑞泽小区 109 楼 3 号 货船运输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晋中市 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殷家庄村 基建企业 6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晋中市 晋中市左权县寒王乡平王村 煤炭生产 6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蒲县 山西蒲县黑龙关镇碾沟村 基建企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左云县 大同市左云县酸茨河村南 煤炭生产 5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左云县 大同市左云县高家窑村南 煤炭生产 5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责任公司 高平市 高平市新建北路 249 号 煤炭贸易 5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大同 大同 煤炭生产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大同市 大同市南环路 319 号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晋城市 晋城市凤台西街 2818 号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长治市 长治市延安中路 66 号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山西省孝义市 山西省孝义市振兴街办事处南辛安村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司 长治市 长治市襄垣县长兴路东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临汾市 临汾市煤化巷 19 号楼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经营有限公司 大同市 大同市南三环工农路甲 17 号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朔州市 朔州市开发区招远路西侧雅苑小区写字楼 3 层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阳泉有限公司 阳泉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路 2-北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 69 号香格里新中心 4 号楼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 39 号西部 401、402、403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日照市 日照市海滨五路 75 号(听涛园)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青岛市 青岛市黄岛区舟山岛街 38 号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唐山有限公司 唐山 唐山海港开发区海港大路东侧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太原市 太原市府西街 9 号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鸿光煤炭设备有限公司 太原市 太原市长风街 115 号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太原市 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门街 25 号楼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古交公司 古交市 古东集运站办公楼二层 煤炭贸易 100.00 设立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长治县 长治县新建路 115 号 煤炭生产 75.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长子县 长子县色头镇 煤炭生产 62.99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连云港有限公司 连云港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路 369 号海城广场 1 号楼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左云县 左云县张家场乡云西堡村南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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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忻州 忻州忻府区建设北路 6 号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115 号 27 层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山西太原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晋鲁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晋城市 晋城市凤台西街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襄垣县 襄垣县夏店镇渠街村、坡底村 煤炭生产 35.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太原市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115 号 煤炭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治经坊煤业国华选煤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新建路 115 号 洗煤加工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子公司名称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比例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49.00 4,139,195.67 40,625,218.98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25.00 10,580,006.53 48,029,651.32 702,491,710.37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37.01 -51,685,237.49 68,129,647.71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65.00 16,925,427.78 70,179,676.03 291,599,593.72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9.91 -884,636.64 791,522.45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00 -7,589,428.80 24,452,275.14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9.00 -286,887.51 3,613,432.48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35.00 -1,122,494.14 197,707,856.67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35.00 -49,306,995.87 217,732,247.11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49.00 18,944,183.96 437,026,787.93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49.00 -5,540,000.33 137,219,599.65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山煤国际能源集 3,251.74 7,226.32 10,478.06 2,187.21 2,187.21 7,474.24 7,429.45 14,903.69 7,457.56 7,457.56

团襄垣选煤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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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山西省长治经坊 86,347.90 345,072.44 431,420.34 128,564.30 13,340.63 141,904.93 109,811.85 336,317.07 446,128.92 114,333.44 20,881.63 135,215.07

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凌志达煤业 25,831.56 122,342.29 148,173.85 108,576.49 18,852.78 127,429.27 22,704.06 113,588.50 136,292.56 78,644.02 23,387.84 102,031.86

有限公司

山西大平煤业有 12,890.08 45,204.45 58,094.53 13,233.06 13,233.06 23,354.19 50,853.40 74,207.60 18,495.64 18,495.64

限公司

内蒙古山煤晟达 23,013.46 49.43 23,062.89 22,264.17 22,264.17 24,942.29 58.94 25,001.23 23,309.84 23,309.84

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山福国际能 41,443.78 3,600.68 45,044.46 40,054.20 40,054.20 31,834.18 3,785.36 35,619.54 29,080.42 29,080.42

源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山煤物流有 1,223.08 24.74 1,247.82 510.38 510.38 760.09 36.45 796.54 0.56 0.56

限责任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 13,569.92 196,321.99 209,891.91 90,403.95 63,000.00 153,403.95 14,188.31 163,937.49 178,125.80 93,317.13 28,000.00 121,317.13

集团左权鑫顺煤

业有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 17,531.01 187,420.53 204,951.54 104,042.32 38,700.00 142,742.32 11,020.11 182,244.96 193,265.07 106,943.30 10,000.00 116,943.30

集团左权宏远煤

业有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 20,393.09 244,744.99 265,138.08 143,948.94 32,000.00 175,948.94 17,335.69 234,485.55 251,821.24 165,489.77 1,000.00 166,489.77

集团左云长春兴

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 2,933.56 139,636.16 142,569.72 114,565.72 114,565.72 3,379.65 126,005.30 129,384.95 100,250.34 100,250.34

集团左云韩家洼

煤业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金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金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流量 额 流量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34,757.58 844.73 844.73 194.47 66,943.99 971.39 971.39 539.27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89,735.34 1,231.46 1,231.46 -13,941.75 123,605.41 16,858.45 16,858.45 38,778.10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20,610.34 -13,877.42 -13,877.42 4,911.23 28,728.29 -5,551.75 -5,551.75 7,504.88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34,700.60 2,603.91 2,603.91 -867.06 53,279.24 10,431.05 10,431.05 1,9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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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44,859.17 -892.68 -892.68 318.43 65,679.08 475.38 475.38 26.87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13,434.17 -1,548.86 -1,548.86 579.14 283,471.13 570.84 570.84 597.02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0.00 -58.55 -58.55 630.82 1,128.57 -104.27 -104.27 6.90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0.00 -320.71 -320.71 -41.41 0.00 0.00 0.00 0.00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10,453.84 -14,087.71 -14,087.71 -44,533.75 7,826.54 -8,283.22 -8,283.22 -675.23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54,722.41 3,866.16 3,866.16 6,691.44 47,659.08 2,045.63 2,045.63 16,386.29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43.17 -1,130.61 -1,130.61 271.53 0.00 -1,045.14 -1,045.14 0.00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未涉及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未涉及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企业投资的会计处

直接 间接 理方法

秦皇岛晋远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 秦皇岛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46.00 权益法

潞城市晟达能源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潞城市 潞城市 煤炭批发经营 28.125 权益法

漯河迅达物流有限公司 漯河市 漯河市 铁路货物运输代理、货 34.00 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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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仓储保管业务等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长治市 长治市 建材生产 49.00 权益法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秦皇岛晋远船务 潞城市晟达能 漯河迅达物流 长子县新兴建 秦皇岛晋远船务 潞城市晟达能 漯河迅达物流 长子县新兴建

代理有限公司 源选煤有限责 有限公司 材有限公司 代理有限公司 源选煤有限责 有限公司 材有限公司

任公司 任公司

流动资产 5,199,298.09 17,508,212.42 1,380,605.49 23,265,882.98 5,278,203.20 17,503,205.92 5,488,102.94 24,732,167.64

其中:现金和现金

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46,545.14 8,267,834.96 417,433.12 12,604,808.70 51,972.55 9,679,548.59 655,325.38 12,616,522.17

资产合计 5,245,843.23 25,776,047.38 1,798,038.61 35,870,691.68 5,330,175.75 27,182,754.51 6,143,428.32 37,348,689.81

流动负债 462,206.57 10,369,999.03 17,778,604.05 486,624.57 9,236,747.60 3,082,380.83 18,831,500.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462,206.57 10,369,999.03 17,778,604.05 486,624.57 9,236,747.60 3,082,380.83 18,831,500.00

少数股东权益 1,954,196.35 1,937,197.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29,440.31 15,406,048.35 1,798,028.61 18,092,087.63 2,906,353.52 17,946,006.91 3,061,047.49 18,517,189.81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 1,279,858.48 4,332,951.10 611,333.13 8,865,122.94 1,315,238.56 5,047,314.44 1,040,858.15 9,073,423.01

产份额

调整事项 757,878.85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757,878.85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1,279,858.48 4,332,951.10 611,333.13 8,865,122.94 1,315,238.56 5,805,193.29 1,040,858.15 9,800,000.00

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

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3,483,516.17 20,000.00 10,925,886.76 137,574.76 1,660,796.54 1,354,875.13 16,595,8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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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59,914.52 -2,539,958.56 -1,263,008.88 -425,102.18 -323,664.59 -3,056,228.59 832,596.77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59,914.52 -2,539,958.56 -1,263,008.88 -425,102.18 -323,664.59 -3,056,228.59 832,596.77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

企业的股利

(3).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未涉及

(4).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未涉及

(5).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未涉及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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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

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

会已授权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

董事会通过证券事务部主管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

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

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

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

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

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

一客户/供应商均设置了赊销/预付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

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

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

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前 5 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项目 前 5 名合计

应收账款 1,465,653,936.08

预付账款 509,325,043.20

其他应收款 3,341,926,772.21

(二)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公司目前固定利率借款占

外部借款的 100%。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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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

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于 2015 年度,本公司未签署任何

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

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货币资金 6,446,712.30 6,768.94 6,453,481.24 1,339,986.79 7,126.15 1,347,112.94

应收账款 116,560,960.69 116,560,960.69

预付账款 25,417,479.00 25,417,479.00 2,467,146.87 2,467,146.87

其他应收款 738,516,343.78 738,516,343.78

应付账款 29,755,045.95 29,755,045.95

短期借款 65,769,611.09 65,769,611.09

小计 214,194,763.08 6,768.94 214,201,532.02 772,078,523.39 7,126.15 772,085,649.54

(3)其他价格风险

无。

(三)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

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

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

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8,788,025,963.89 18,788,025,963.89

应付票据 4,784,181,538.11 4,784,181,538.11

应付账款 1,822,605,445.02 631,870,550.39 415,357,968.12 221,436,008.39 3,091,269,971.92

其他应付款 3,858,007,585.94 106,252,041.27 134,519,083.75 529,345,765.85 4,628,124,476.81

一年内到期的

2,882,741,050.56 2,882,741,050.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47,000,000.00 726,700,000.00 1,440,195,455.54 3,013,895,455.54

应付债券 1,985,016,438.36 1,985,016,438.36

长期应付款 352,620,332.96 320,887,339.79 446,810,449.31 1,120,318,122.06

合计 32,135,561,583.52 1,937,742,924.62 3,582,480,830.02 2,637,787,679.09 40,293,573,017.25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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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企业的持股 企业的表决

比例(%) 权比例(%)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市长风街 115 号 煤炭 200,000.00 57.43 57.43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山煤大同口泉出口煤发煤站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吕梁晋煜仓储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临汾市新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大同市晶海达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北京华通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阳方口发运站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大同鹊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左云县小京庄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其他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其他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西山煤物资采购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宁波山煤华泰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洪洞陆成煤业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晋东南分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子能源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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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6,309,159.32 14,226,095.48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1,150,823.93 159,988,715.89

大同市晶海达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563,569.64 53,946,016.48

山西山煤物资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41,880.34

左云县小京庄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6,324,786.32

大同市鹊山精煤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243,163.59 268,903,157.72

临汾市新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8,940,520.98 839,499.02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阳方口发运站 采购商品 9,411,081.26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0,723,112.76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3,822,876.26 302,118,066.24

宁波山煤华泰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5,550,510.48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617,066.06 3,129,209.60

临汾市新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747,274.48 83,707,527.71

大同市晶海达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03,200.00 3,708,000.00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169,610.43 6,489,655.56

吕梁晋煜仓储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3,040,821.41

山煤大同口泉出口煤发煤站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71,639.62 60,549.26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洪洞陆成煤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769.23 2,507,282.05

山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2,598,176.83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承 托管收益/承 本期确认的托

委托方/出包 受托方/承包 受托/承包起 受托/承包终

包资产类 包收益定价 管收益/承包

方名称 方名称 始日 止日

型 依据 收益

山西煤炭进 山煤国际能源 其他资产 2015-01-01 2016-12-31 双方协定

出口集团有 集团股份有限 托管

限公司 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 其他资产 2015-01-01 2016-12-31 双方协定

山煤投资集

集团股份有限 托管

团有限公司

公司

山西煤炭进 山煤国际能源 其他资产 2015-01-01 2016-12-31 双方协定

出口集团有 集团股份有限 托管

限公司 公司

山煤国际能源 其他资产 2015-01-01 2016-12-31 双方协定

山煤投资集

集团股份有限 托管

团有限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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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联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楼 13,099,103.41 12,824,743.18

(4). 关联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20,000.00 2014 年 5 月 30 日 2019 年 5 月 30 日 否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 年 5 月 28 日 2016 年 5 月 28 日 否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6,000.00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7 月 30 日 否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20,000.00 2015 年 9 月 25 日 2018 年 9 月 25 日 否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 年 12 月 28 日 2020 年 12 月 17 日 否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55,000.00 2014 年 8 月 20 日 2020 年 8 月 20 日 否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10,000.00 2013 年 9 月 28 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 否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75,000.00 2014 年 5 月 27 日 2020 年 5 月 25 日 否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7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2019 年 6 月 5 日 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70,000.00 2015 年 12 月 7 日 2016 年 11 月 26 日 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5 年 6 月 17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 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 5,000.00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016 年 11 月 25 日 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 6,000.00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6 年 11 月 24 日 否

金石达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000.00 2015 年 7 月 24 日 2016 年 7 月 24 日 否

金石达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2015 年 6 月 20 日 2016 年 6 月 20 日 否

金石达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2015 年 6 月 20 日 2016 年 2 月 12 日 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59,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1 月 29 日 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15,000.00 2015 年 12 月 2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 否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60,000.00 2015 年 3 月 24 日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2,600.00 2015 年 6 月 25 日 2016 年 6 月 25 日 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 年 9 月 1 日 2016 年 9 月 1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619,600.00 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70.51 2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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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坏账准 坏账准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备 备

应收账款 大同市晶海达实业有限公司 1,015,056.00 587,664.00

应收账款 临汾市新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 466,621.48 664,298.30

应收账款 宁波山煤华泰贸易有限公司 41,594,097.26

应收账款 山煤大同口泉出口煤发煤站有限公司 11,352.60 70,541.94

应收账款 山煤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15,648.00 15,648.00

应收账款 山煤煤业晋东南分公司 25,920.00 25,920.00

应收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洪洞陆成煤业有限公司 716,000.00 747,440.00

应收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36,019.00

应收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89,770.00

应收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 88,383.20 88,383.20

应收账款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8,644,256.30 16,990,647.46

应收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601,344.20 7,592,900.00

预付账款 大同市晶海达实业有限公司 18,155,000.00 7,984,395.58

预付账款 大同市鹊山精煤有限公司 60,033,459.67 60,793,677.07

预付账款 山煤大同口泉出口煤发煤站有限公司 2,675,867.86 2,675,867.86

预付账款 左云县小京庄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332,752,273.52 235,752,273.52

预付账款 北京华通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0.00 1,100,000.00

预付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739,461.65

预付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公司 653,958.05

其他应收款 吕梁晋煜仓储有限公司 3,223,270.69

其他应收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阳方口发运站 21,470,000.00

其他应收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551,315.97 840,897.80

其他应收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3,095,877.06 25,009,270.80

其他应收款 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4,260,000.00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8,350,320.31 20,583,679.56

应付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696,420.90 8,713,503.49

应付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阳方口发运站 111,577.85 111,577.85

应付账款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5,216,538.95 16,644,531.71

应付账款 临汾市新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 21,196,654.78

应付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42,597.06 42,597.06

其他应付款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子能源有限公司 22,594,469.00 22,020,000.00

其他应付款 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175,296,985.87 8,387,870.92

其他应付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6,276,506.75 9,006,506.75

其他应付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512,467.63 2,557,937.17

其他应付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3,131,447,887.86 2,719,387,848.99

其他应付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中北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山西山煤物资采购有限公司 1,490,000.00 1,4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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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阳方口发运站 67,974.00

其他应付款 吕梁晋煜仓储有限公司 637,195.38

其他应付款 山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00

预收账款 宁波山煤华泰贸易有限公司 8,917,860.00

预收账款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23,013,754.23 35,711,089.31

预收账款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11,447,940.54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未涉及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关于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承诺要点: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独立。

(2)关于 5 家煤炭贸易及服务公司股权托管事项的承诺函

承诺要点:大同口泉、临汾临北、吕梁晋煜、高平康瀛、大同晶海达等 5 家公司由于相关

土地、房产的权属存在瑕疵,因此,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未注入山煤国际。山煤集团通过签

署《股权托管协议》将上述 5 家公司托管给山煤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

履行情况:由于前述托管期满后,高平康瀛的股权收购事项已完成,大同口泉等 4 家公司

的土地、房产瑕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山煤集团与山煤国际续签了《股权托管协议》,

再次将上述 4 家公司托管给山煤国际,托管期限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托管费用的确定,

可以考虑绩效管理的原则对四家煤站处理如下:(1)若晶海达、临北、口泉、晋煜四家被

托管单位年度经营亏损或持平,则不收取托管费;(2)若以上四家单位年度经营为盈利,

则净利润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下,按照净利润的 8%收取托管费;100 万-500 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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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00 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 5%收取托管费;500-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部分,

按该部分的 3%收取托管费,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该部分的 2%收取托管费。

2、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大平煤业股权纠纷案

山煤国际于 2011 年 6 月 8 日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传票、民

事起诉状等诉讼文书,事由为山西御花园时代广场有限公司诉山西省襄垣县出口煤公司五阳

煤炭集运站(以下简称“五阳集运站”)等十二被告有关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平煤业”)股权纠纷案。

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山西御花园时代广场有限公司

被告:五阳煤炭集运站、襄垣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襄垣县远东有限责任公司、山西

煤炭进出口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司(山煤国际全资子公司,已更名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

海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山煤国际的

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山煤集团”)、山煤国际、李海水、张锦波、李爱琴、赵玉中、郭玉

中、大平煤业共十二方

原告主张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2003 年 6 月,原告与五阳集运站书面约定成立大平煤业,双方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90%、10%,

原告共投入现金 665 万元。原告认为五阳集运站违反前述约定,非法利用双方在设立大平煤

业过程中的资金和采矿权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原告据此将五阳集运站诉至法院,并于 2005

年 11 月 25 日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五阳集运站向原告支付 2600 万元补偿款,原告同意

将其在大平煤业所享有的投资权益转让给五阳集运站或其指定的受让主体。原告认为五阳集

运站未按《和解协议》支付全部补偿款,据此原告与五阳集运站之间达成的设立大平煤业的

协议仍然有效,其对设立中的大平煤业仍享有 90%投资权益。

原告认为五阳集运站与襄垣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襄垣县远东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1 月,恶意串通延长大平煤业名称预核准,后将非法占有的设立中的大平煤业 90%投资权

益变更至通海公司、山煤集团、李海水、张锦波、李爱琴、赵玉中及郭玉中名下的多次转让

行为均非善意取得。2006 年 8 月,山煤集团、李海水、张锦波、李爱琴、赵玉中及郭玉中成

立大平煤业。原告认为山煤国际作为山煤集团的子公司在受让股权时,其主观亦非善意。

综上,原告诉称原告被被告非法侵占的大平煤业 90%投资权益事实上被后手陆续占有并最终

转换成大平煤业的股权,原告有权追回该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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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判令山煤国际、李海水、张锦波、李爱琴、赵玉中、郭玉中分别将所持大平煤业

35%、10%、12%、10%、12%、11%股权返还于原告,或判令十二被告连带赔偿其因侵害原告投

资权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判令十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晋商初字第 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山煤集团不承

担侵权责任。驳回山西御花园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对山煤国际、通海公司、山西大平煤业有限

公司的诉讼请求。山西省襄垣县出口煤公司五阳煤炭集运站已被工商行政部门注销,其主体

资格不存在,其权利义务由李海水承担,山西省襄垣县出口煤公司五阳煤炭集运站不再列为

被告。被告襄垣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襄垣县远东有限责任公司、李海水、张锦波、

赵玉中、郭玉中、李爱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山西御花园时代广场有限

公司享有的采矿权益损失 14882.049 万元及利息(从采矿权价值评估基准日 2006 年 10 月 31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如未在

判决指定期间履行,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41800 元,由被告襄垣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襄垣县远东有限责任公司、

李海水、张锦波、赵玉中、郭玉中、李爱琴共同负担。”

山煤国际一审胜诉,其余被告已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9 月 5 日出具(2015)民二终字第 56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撤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晋商初字第 2 号民事判决;李海水、襄垣县

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襄垣县远东有限责任公司、张锦波、李爱琴、赵玉中、郭玉中对

山西御花园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出资权益损失 7279.4736 万元(直接损失 3639.7368 万元,间

接损失 3639.7368 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驳回山

西御花园时代广场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应当依照《中行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 44180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441800 元,均由被告襄垣县大平煤

业有限公司、山西省襄垣县远东有限责任公司、李海水、张锦波、赵玉中、郭玉中、李爱琴

共同负担。本案为终审判决。”

山西御花园时代广场有限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已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2)辰天公司与印度 FAIRDEALSUPPLIERPVT.LTD 公司案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31 日收到 ICC 仲裁书,判定山西

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在与印度 FAIRDEALSUPPLIERPVT.LTD.因焦煤贸易纠纷引发的仲裁

案中败诉。印度 FAIRDEALSUPPLIERPVT.LTD.于 2011 年 1 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

案移送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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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现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山西辰天焦

化有限公司(后经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该公司现为山煤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并更名为山煤

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此后,作为其全资子公司,辰天公司以山西煤炭进

出口集团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焦炭出口合同并执行。在此期间发生了与印度

FAIRDEALSUPPLIERPVT.LTD.的焦炭贸易纠纷。因此,仲裁案的被诉主体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

团公司,辰天公司负责该案的应诉事宜。

目前,该案尚无进一步进展。

(3)忻州公司与五寨县隆泰煤焦有限公司案

忻州公司于 2010 年开始向五寨县隆泰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寨隆泰”)预付煤款,由

于 2013 年煤炭发运量很低,对方单位未按预期回款。忻州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向山西

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被告为五寨隆泰及其董事长张福田,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

履行协议,给付忻州公司第一期应还款及相应利息共计 3566.98 万元。在受理起诉案件中,

忻州公司向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告相当于起诉标的的财

产进行诉讼保全,并已提供担保。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下达民事

裁定书《(2013)忻中商初字第 30-1 号》,裁定如下:查封被告五寨隆泰所属证号为“五国

用(2013)第 3031115 号”的位于五寨县三岔镇三岔村南处面积为 64,679.35 平方米的土地

使用权;冻结被告张福田在忻州市隆泰煤焦有限公司 50%的股权。

本案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已向法院申请庭外和解,目前

正在和解中。

(4)忻州公司与伊金霍洛旗纳林塔纳林沟煤矿案

忻州公司于 2011 年与伊金霍洛旗纳林塔纳林沟煤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对方单位欠本公司预付煤款 378,540.00 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忻州公司向伊金霍洛旗法院

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以调解结案,

法院出具了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2013)伊商初字第 47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

容为:被告伊金霍洛旗纳林塔纳林沟煤矿应返还原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忻州有限公司预付煤

款 378,540.00 元。被告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前给付原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78,540 元,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给付原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30 万元。

(5)晋鲁公司与南阳市丰吉物资有限公司案

2012 年 9 月 17 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郑州分行”)

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河南醒起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醒起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息 40,267,636.50 元,其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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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40,000,000.00 元,利息 267,636.50 元。同时要求判令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晋鲁煤炭经

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鲁公司”)在其诉讼请求主张的借款本息范围内立即返还原告未

按约发货的融资款项 34,220,775.00 元,并承担迟延支付利息 1,507,572.55 元。2012 年 12

月 11 日,民生银行郑州支行与南阳市丰吉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吉公司”)签订《债

权转让合同》,将上述诉讼案债权转让给丰吉公司。2013 年 9 月 14 日郑州中院(2012)郑

民四初字第 33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醒起公司返还丰吉公司款项 40,140,204.17 元,并承担自

2012 年 12 月 11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同时判决晋鲁公司对醒起公司的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冻结晋鲁公司银行存款 34,171,341.91 元。

晋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

判决,晋鲁公司败诉。

目前正在执行中。

(6)江苏物流与黄山国德商贸有限公司案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物流”)预付黄山国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德商贸”)6,146,849.48 元,账龄为 1-2 年,江苏物流已就上述事项申请仲裁,要求

国德商贸尽快给与回款或实物。审计日收到仲裁结果,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国德商贸于本裁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申请人江苏物流预付煤款 620 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

贷款利率给付申请人江苏物流 620 万元自 2012 年 12 月 15 日起至裁决确定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损失。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黄山国德商贸有限公司已归还款项 1,200,000.00 元,此预

付款项余额为 4,946,849.48 元,账龄为 2-3 年,2015 年 2 月 4 日,江苏物流向黄山市中级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国德商贸无财产可执行,而 2015 年 3 月 11 日被告

阮斌兵、阮雅玮以其位于青岛的房产对国德商贸的债务向江苏物流提供担保,但未履行担保

义务,江苏物流对阮斌兵、阮雅玮提起诉讼,法院判定阮斌兵、阮雅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

国德商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7)华东公司与大连永忠案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预付大连永忠矿产有限公司

975,000 元,账龄为 1-2 年,华东公司对大连永忠矿产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结果如下:(1)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煤炭

购销合同》;(2)判令被告支付定金、滞期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1,550,000 元;被告应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人民币 300,000 元,余款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前付清。

目前正在执行中。

(8)临汾公司与临汾市地豪煤业有限公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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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公司”)于 2008 年向临汾市地豪煤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地豪煤业”)预付煤款 2,826,015.55 元,由于对方一直未供货,临汾公司

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向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查封被告 300

万元的财产或账户,并已提供担保,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下达

民事裁定书《(2012)临尧民初字第 259-1 号》裁定如下:查封被告地豪煤业价值 300 万元

的原煤。被查封的原煤在查封期间由被告保管。并下达民事判决书《(2012)临尧民初字第

259 号》判决如下:被告地豪煤业供给临汾公司肥煤 736.9 吨。由于双方均不服,向山西省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2012 年 12 月 20 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下达《(2012)

临民终字第 00642 号》判决如下:①撤销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2012)临尧民初字第 259

号》民事判决;②地豪煤业于判决生效日后三十日内返还临汾公司预付款 2,826,015.55 元及

自 2011 年 12 月 21 日至判决确定还款日止的利息。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作出(2013)临民字

第 013 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2015 年 10 月 19 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4)临民终字第 01127 号判决维持原判。

(9)销售公司与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案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与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远鑫实业”)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远鑫实业向销售公司供煤,销售公司

分两笔共向远鑫实业预付煤款 4000 万元,但远鑫实业未能实际履行供煤义务。因远鑫实业未

能履行《工业品买卖合同》,为解决销售公司预付款 4000 万元的事宜,销售公司与远鑫实业

签订了《投资入股协议》,约定将销售公司已预付给远鑫实业的 4000 万元转为投资入股款,

但远鑫实业一直拒绝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办理投资入股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案于 2014 年 3 月 6 日在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阳泉市中院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作出判决,判决远鑫实业公司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退还销售公司 4000 万元,并支付违

约金 400 万元。

该判决于 6 月 16 日向销售公司送达,于 7 月 10 日向远鑫实业公司送达。远鑫公司未上诉,

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销售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向阳泉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向

阳泉市房产交易中心、阳泉市经济开发区土地局查封了远鑫公司的办公大楼一幢及相应的土

地,法院该大楼位于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西路 37 号,房屋面积共 16270.14 平方米(房

产证号:10003322,面积为 13016.91 平方米,房产证号:10003323,面积为 3253.23 平方米);

占地面积 5324.5 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晋国土资阳开园用(2009)第 24 号)。

(10)阳泉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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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阳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泉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牛贸易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定金牛贸易公司向阳泉公司购

买 66,000.00 吨煤炭。金牛贸易公司向阳泉公司支付了购煤款共计 2900 万元。阳泉公司向金

牛贸易公司发运了 18,938.40 吨煤炭,并退回货款 995,034.00 元,仍欠货款 18,914,534.00

元及利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阳泉公司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管辖

权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案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在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4 年 7 月 3 日,一

审判决,阳泉公司败诉。判决承担如下债务:判决生效之日止 15 日内返还金牛公司货款

18,593,596.48 元;自 2013 年 5 月 8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15 日内支付相关利息损失;承

担案件受理费 154,873.00 元。

阳泉公司不服判决结论,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二审诉讼。

2015 年 4 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133,362.00 元,由阳泉公司负担。阳泉公司于 2015 年 7 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金牛贸易公司于 2015 年 7 月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

前正在执行中。

(11)销售公司与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风堂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的纠纷

销售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7 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汉风堂能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京汉风堂公司”)和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起诉

并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件编号为:(2014)并民初字第 426、427、428 号)。

此外,销售公司另两起诉讼(案件编号为(2014)并民初字第 391 号和(2014)宁商初字第

207 号)同样涉及到上述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南京汉风堂公司。

第一、涉及南纺股份、南京汉风堂公司的诉讼有:

①(2014)并民初字第 426、427、428 号案 1、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起诉时间:2014

年 8 月 7 日;法院受理时间:2014 年 8 月 11 日;诉讼机构: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各方

当事人名称:原告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被告名称:南京汉风堂能源物资

有限公司;第三人: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及其理由:

销售公司与南京汉风堂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签订《动力煤采购合同》(编号:

SMXS-C-ZHY-2014016)、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签订《动力煤采购合同》(编号:

SMXS-C-ZHY-2014020)、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签订《动力煤采购合同》(编号:

SMXS-C-ZHY-2014021),约定由销售公司向南京汉风堂公司采购总价款分别 1497.5 万元、998

万元、998 万元的煤炭,南京汉风堂公司应分别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前、2014 年 8 月 13 日、

2014 年 8 月 15 日前履行交付义务。同时,销售公司与南纺股份签订《动力煤销售合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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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NBD0452HFT14P05)、《动力煤销售合同》(编号: D0452HFT14P06)、《动力煤销售合

同》(编号: D0452HFT14P07),约定由南纺股份向销售公司采购总价款分别为 1500 万元、

1000 万元、1000 万元的煤炭,销售公司应分别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前、2014 年 8 月 13 日、

2014 年 8 月 15 日前履行交付义务。

上述合同签订后,南纺股份向销售公司分别支付 1500 万元、1000 万元、

1000 万元货款,并给销售公司出具了《委托付款函》,委托销售公司将货款支付给南京汉风

堂公司,承诺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南纺股份承担。销售公司在收到南纺股份

的货款及《委托付款函》后,向南京汉风堂公司分别支付 1497.50 万元、998 万元、998 万

元货款,南京汉风堂公司收到销售公司支付的货款 1497.50 万元、998 万元、998 万元后,

均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煤义务。前述合同,销售公司均已按照南纺股份的指令向南京汉风

堂公司全额支付货款,但南京汉风堂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供煤义务,已构成违约。诉讼

请求: 1、请求判令南京汉风堂公司退还销售公司 1497.50 万元、998 万元、998 万元,并

支付相应利息; 2、请求判令南京汉风堂公司承担上述案件诉讼费用。

目前,本案已调解,正在执行。

第二、涉及南京汉风堂公司、弘业股份的诉讼有:①(2014)并民初字第 391 号案 1、本次

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起诉时间:2014 年 7 月 28 日法院受理时间:2014 年 7 月 29 日诉讼

机构: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原告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

司;被告一名称: 南京汉风堂能源物资有限公司;被告二名称: 江苏天富润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被告三名称:岢岚县天富润洗煤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及其理由诉讼的案件事实及理由:

2014 年 3 月 18 日,原告销售公司与被告南京汉风堂公司在太原签订了一份《动力煤采购合

同》(合同编号:SMXS-C-ZHY-2014015)),约定销售公司向南京汉风堂公司采购总价款为

2495 万元的煤炭;南京汉风堂公司应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前履行交付义务。

2014 年 3 月 24 日,销售公司与第三人弘业股份签订了一份《动力煤销售合同》,原告向江

苏弘业股份公司供应总价款为 2500 万元的煤炭。合同签订后,第三人弘业股份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向原告销售公司支付了 2500 万元预付款,并给销售公司出具了一份《委托付款函》,

委托销售公司将预付款支付给南京汉风堂公司,承诺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弘

业股份承担。销售公司在收到弘业股份的预付款及《委托付款函》的当天,向被告南京汉风

堂公司支付了 2495 万元。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到期后,南京汉风堂公司未能如期供煤,已构

成违约。2014 年 7 月 25 日,被告江苏天富润公司给原告出具了一份《承诺函》,同意以岢

岚县天富润洗煤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资产偿还南京汉风堂公司欠销售公司款项,并承诺对南

京汉风堂公司欠款承担连带责任。2014 年 8 月 1 日,被告岢岚县天富润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向

原告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明确其自愿以其全部资产为被告南京汉风堂公司所欠原告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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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原告认为,原告销售公司与南京汉风堂公司签订的《动力煤采购

合同》约定的供煤期限届满,南京汉风堂公司在收取预付款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煤义

务已构成违约,并明确表示没有能力履行。按照合同的约定,南京汉风堂公司应将 2495 万元

退还给原告,被告江苏天富润公司和岢岚县天富润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对南京汉风堂公司的上

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南京汉风堂公司退还原告销售公司 2495 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2、判令被告江苏天富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岢岚县天富润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对南京汉风堂公

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目前,本案已调解,正在执行。

②(2014)宁商初字第 207 号案 1、本次重大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公司收到起诉状时间:

2014 年 9 月 3 日诉讼机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原告名称: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

销售有限公司;被告二名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名称: 南京汉风堂能

源物资有限公司; 2、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及其理由诉讼的案件事实及理由: 2014 年 3

月 24 日,弘业股份与销售公司签署了《动力煤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弘业股份向销售公司

采购价款为 2500 万元的动力煤。合同签订后,弘业股份依约向销售公司支付全部货款,但销

售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交货义务。被告三南京汉风堂公司自愿为销售公司的履约提供担

保,山煤国际为销售公司唯一股东。诉讼请求: 1、判令销售公司退还弘业股份预付款 2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2、判令由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风堂公司承担连带责

任; 3、判令由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第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的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2014)并民初字第 426、427、428 号案与(2014)宁商初

字第 236 号案,(2014)并民初字第 391 号案与(2014)宁商初字第 207 号案,涉及的案件

事实为均同一贸易业务链的上下游之间的合同纠纷,因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在前,销售

公司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求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将南纺

股份和弘业股份所诉案件移送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对

销售公司提出的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在弘业股份诉销售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中(案件编号:2014)

宁商初字第 207 号),弘业股份将山煤国际列为共同被告,山煤国际与销售公司均为独立法

人,且山煤国际并不是合同主体,也未给销售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不应作为该案的共同被告,

山煤国际已就此事项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

目前,本案一审判决被告销售公司向原告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退还货款 2000 万元及利息,

被告南京汉风堂能源物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被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销售公司和弘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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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审判决均不服,均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

(12)进出口公司涉诉或仲裁案

①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化隆先奇铝业

有限责任公司;KWANG NAM (HONGKONG) CO., LTD.广南(香港)有限公司;NEW TEA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新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山煤进出口公司”)本着从事有色金属贸易的商业安排和发展

战略,自上游企业购买铝锭等货物,并与下游企业广南公司、新联公司(作为买方)签署了

15 份外贸销售合同,与下游企业青岛亿达签署了 5 份内贸销售合同,将货物销售给下游企业。

山煤进出口公司与下游企业签署合同后,在外贸交易项下,山煤进出口公司实际履行了合同

义务,交付了仓单等货物凭证,但下游企业广南公司、新联公司未向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货

款;在内贸交易项下,下游企业青岛亿达未依约付款。

诉讼请求(1)法院判令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青岛德诚”)、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德

正资源”)、KWANG NAM (HONGKONG) CO., LTD.广南(香港)有限公司(“广南公司”)、

NEW TEA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新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新联公司”)立即

连带支付款项美元 120,361,906.06 元、以及人民币 352,482,000 元,以及上述款项自 2014

年 5 月 18 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2)请求法院判令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青岛亿达”)与青岛德诚、德正资源、KWANG

NAM 广南公司、新联公司连带支付款项人民币 352,482,000 元,以及上述款项自 2014 年 5 月

18 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

请求法院判令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先奇”)与青岛德诚、德正资源、广南公

司、新联公司连带支付款项美元 120,361,906.06 元,以及上述款项自 2014 年 5 月 18 日起至

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4)请求法

院判令上述六债务单位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山西省高院申请

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作出(2014)晋立民保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各被告资产,

查封资产如下:(1)查封为青岛亿达在上述内贸销售合同项下的价款给付等义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的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鸿骏投资有限公司 50%的股权(对应

出资额约 2.5 亿元);(2)查封德正资源在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13.3%的股权

(对应出资额约 4.4 亿元);(3)查封德正资源在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绿叶股份有限公司

23.11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约 1.22 亿元);(4)查封德正资源在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5900 万元);(5)查封青岛德诚名下委托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司大港分公司在青岛港大港公司保税仓库存储的电解铜 2,129.961 吨,价值约 10,832,64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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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4 月 20 日本案在山西省高院第一次开庭,被告全体缺席。2015 年 7 月 6 日,山西省

高院对本案作出山煤进出口公司胜诉的一审判决,并于 7 月 14 日通知公司领取判决书。因被

告缺席审判,法院于 7 月 22 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向被告送达判决书,经过 90 天送

达期和 15 天异议期,若被告未提出异议,则判决将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生效。截止目前山西

高院判决已经生效,支持山煤进出口公司诉讼请求。现山煤进出口公司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②CITIC Australia Commodity Trading Pty Ltd.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青岛德诚矿

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2014 年 1-2 月,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山煤进出口公司”)作为买方与 CITIC Australia

Commodity Trading Pty Ltd.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中信澳”)作为卖方就铝锭转

口交易签署 10 份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 90 天远期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为保证 10

份买卖合同的履行,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青岛德诚”)与山煤进出口公司签署 10 份与

买卖合同对应的保证合同,就中信澳如未履行交货义务给山煤进出口公司造成的损失提供连

带保证担保。2014 年 1-2 月,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国内银行开立了以中信澳为受益人的信用

证,国内银行承兑信用证后并于 2014 年 5-6 月对外付款,付款金额总计 89,755,374.78 美元。

但是,山煤进出口公司却无法凭借中信澳向开证行提交的由新加坡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

青岛大港公司提货。有鉴于此,山煤进出口公司在已付货款,却不能提货的情况下,提起本

案诉讼。

诉讼请求(1)判令中信澳返还货款 89,755,374.78 美元,以及自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之

日至其返还货款之日的利息。(2)请求判令中信澳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请求判令青岛德诚就上述两项诉讼请求与中信澳承担连带责任。山西省高院根据山煤煤

炭进出口公司的申请出具了(2014)晋立民保字第 2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中信澳公司存放

于青岛港的 99,824 吨氧化铝和 7,486 吨电解铜,总额约人民币 6.41 亿元。

山西高院已通过海牙公约方式向中信澳送达起诉状等材料,并通过寄送方式向青岛德诚送达

起诉状等材料。经与山西高院承办法官确认,截至目前,山西高院向青岛德诚送达的起诉状

已被退回,向中信澳送达已被拒收。2015 年 7 月 22 日,山西省高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

公告向被告方进行公告送达相关起诉材料。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③CHINA SINOSTEEL (SINGAPORE) PTE LTD 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仲裁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山煤进出口公司”)与 CHINA SINOSTEEL (SINGAPORE) PTE LTD

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中钢新加坡”)分别签订了铝锭等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

通过 90 天远期信用证方式向中钢新加坡支付货款。根据合同约定,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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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证项下款项,但却无法凭借中钢新加坡向开证行提交的由澳门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

岛大港公司提货。

诉讼请求(1)裁决 CHINA SINOSTEEL (SINGAPORE) PTE LTD 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返还货

款共计 5,671,360.34 美元及相应利息。(2)请求裁决 CHINA SINOSTEEL (SINGAPORE) PTE LTD

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承担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因提起本案仲裁而支出的律师费。(3)

请求裁决 CHINA SINOSTEEL (SINGAPORE) PTE LTD 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

仲裁费用。

2015 年 5 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本案做出了山煤进出口公司胜诉的裁决。

2015 年 7 月,山煤进出口公司收到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等文件,获悉中钢新加

坡已向北京四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2015 年 9 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了中钢新加坡的上述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目前,山煤进出口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对中钢新加坡在境外的执行工作。

④Sinosteel international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

有限公司仲裁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山煤进出口公司”)与 Sinosteel international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中钢澳门”)分别签订

了铝锭等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 90 天远期信用证方式向中钢澳门支付货款。根据合

同约定,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了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却无法凭借中钢澳门向开证行提交的由

澳门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

因此,山煤进出口公司提起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裁决 Sinosteel international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返还货款共计

36,319,164.90 美元及相应利息。(2)请求裁决 Sinosteel international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因提起本

案仲裁而支出的律师费。(3)请求裁决 Sinosteel international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2015 年 5 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本案做出了山煤进出口公司胜诉的裁决。

2015 年 7 月,山煤进出口公司收到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等文件,获悉中钢澳门

已向北京四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2015 年 9 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了中钢澳门的上述撤

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目前,山煤进出口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对中钢澳门在境外的执行工作。

⑤起诉 WINFAIR RESOURCES CO., LTD.永辉资源有限公司;CWT COMMODITIES (CHINA) PTE LTD

世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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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进出口公司与 WINFAIR RESOURCES CO., LTD.永辉资源有限公司(“永辉资源”)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签署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向永辉资源购买 14,944.12 吨氧化铝,并且,山

煤进出口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永辉资源向山煤进出口公司交付了仓单等提取货物的凭证。

山煤进出口公司凭永辉资源交付的仓单前往青岛港提货遭到拒绝。

为此,山煤进出口公司起诉卖方永辉资源,仓储单位 CWT COMMODITIES (CHINA) PTE LTD 世

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世运中国”)、货物实际保管人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

岛港”)及保证人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青岛德诚”),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

判决 CWT COMMODITIES (CHINA) PTE LTD 世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司交付净重 14,944.12 吨的氧化铝,WINFAIR RESOURCES CO., LTD.永辉资源有限公司就 CWT

COMMODITIES (CHINA) PTE LTD 世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的交付

负有协助义务,以协助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提取上述 14,944.12 吨氧化铝。(2)如上述

第一项诉讼请求无法实现,则请求法院判决 WINFAIR RESOURCES CO., LTD.永辉资源有限公

司、CWT COMMODITIES (CHINA) PTE LTD 世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司赔偿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损失美元 4,961,447.84 元及利息,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对

WINFAIR RESOURCES CO., LTD.永辉资源有限公司的偿还责任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法院

判决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青岛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第一次开庭被告之一运亚公司主张

送达程序存在问题需再次送达而未出庭。目前,海事法院已在 4 月底对运亚公司通过双边司

法协助条约进行再次送达,之后海事法院将为此单独安排山煤进出口公司与运亚公司进行证

据交换及质证,第二次开庭时间待定。

⑥CITIC Australia Commodity Trading Pty Ltd.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青岛德诚矿

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中信澳公司作为卖方,就双方之间达成的铝锭转口贸易

交易先后签订了 2 份《CONTRACT》,涉及金额 27,890,177.67 美元。但是,我公司尽管通过

信用证下付款从开证行取得了所谓仓单的原件,但当我公司联系大港仓库,却无法凭中信澳

公司提交的仓单向大港仓库提货。因此,在我公司已经完全履行了《CONTRACT》项下的付款

义务的情形下,中信澳公司作为卖方,违反了按约定交货的核心义务,构成严重违约。为此,

我公司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提起冲裁申请,ICC 已正式受理仲裁申请,目前等待 ICC

指定本案仲裁庭。

(13)忻州公司与江苏国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案

2013 年 3 月 20 日,忻州公司(委托方;苏瑞堂签字)与江苏国建(代理方)、民生银行江苏

南通分行(贴现银行)签订了《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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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2013 年 3 月 20 日至 2014 年 3 月 19 日),忻州公司授权

江苏国建办理票据贴现的全部手续,代理事项包括:1、代理忻州公司作为贴现申请人,并以

江苏国建的名义与银行签订《贴现协议》; 2、以江苏国建的名义代理忻州公司作为票据持

有人在贴现的票据上签章;3、以江苏国建的名义代理忻州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中的相关法

律手续。

忻州公司于 3 月 25 日至 4 月 9 日分四笔收到贴现款 2.3 亿元。忻州公司扣留 2100 万元后,

分四次预付五寨隆泰公司煤款 2.09 亿元。该贴现款已按期归还银行。

2013 年 9 月 17 日至 10 月 11 日,江苏国建又陆续向忻州公司开出 6 张金额合计为 2.3 亿元

的商业承兑汇票,并代表忻州公司办理贴现后汇入忻州公司账户。2014 年 3 月 17 日至 4 月

11 日已贴现票据陆续到期,江苏国建因不能按期还款,民生银行南通分行分别在 2014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17 日,向忻州公司发出三份合计 2.3 亿元的票据追索通知书,要求忻州公司

作为贴现申请人承担还款 2.3 亿元的责任。

2014 年 5 月 19 日,民生银行南通分行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判令被告

江苏国建、忻州公司、山煤国际股份公司支付民生银行南通分行票据款 2.3 亿元,并以 5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4 年 3 月 18 日起、以 1.4 亿元为基数自 2014 年 3 月 24 日起、以 1.8 亿元

为基数自 2014 年 4 月 10 日起、以 2.3 亿元为基数自 2014 年 4 月 14 日至实际付款日止按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1.5 倍赔偿利息损失。

2014 年 5 月 21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商初字第 0013 号民事裁定书做出分别冻

结江苏国建、忻州公司 2.3 亿元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的裁定。

忻州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本公司的管辖权异议后,忻州公司

不服裁定,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

忻州公司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14)长治公司与广东广弘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案

广东广弘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弘”)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治公司”)长期进行煤炭交易,交易过程中,通常由广东广弘预付货款给

长治公司。长治公司收到货款后发货,并凭铁路大票及增值税发票结算,2012 年 10 月 20 日

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广东广宏向长治公司先后共预付货款 98,749,925.8 元,截止 2013

年 11 月 8 日,广东广弘向长治公司发来询证函账面记录的预付款共计 38,963,393.06 元,长

治公司回函确认拖欠的货款为 24,108,016.56 元。2014 年 6 月 24 日,广东广弘于广东市越

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长治公司返还货款 38,963,393.06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1,350,081.5 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受理费。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长治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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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晋鲁公司与大厂回族自治县祥生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案

2012 年 11 月 12 日,大厂回族祥生伟业向晋鲁公司支付承兑汇票 300 万元,双方并未签订买

卖合同或借款合同。该笔款项最终流向天津紫利仑煤炭能源有限公司。2014 年 7 月,大厂回

族祥生伟业向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晋鲁公司支付其欠款 300 万元。

小店区狄村法庭判决晋鲁公司一审败诉,晋鲁公司已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目前正在执行中。

(16)广东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诉晋鲁公司案

2013 年 2 月晋鲁公司与广东中科签订买卖合同,后又与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公司三方签

订《煤炭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之后广东中科预付晋鲁公司 1500 万元,晋鲁公司向其发货

1044.96 万元,欠其货款 364.3 万元。2013 年 4 月,广东中科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晋鲁公司返还货款 364.3 万元,并支付利息 313.25 万元。

该公司已再次向太原中院提起诉讼并将山煤国际同时列为被告。该案一审判决晋鲁公司败诉,

但驳回对山煤国际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17)大连京安联达煤炭有限公司与晋鲁公司案

2013 年 4 月,晋鲁公司与大连京安联达煤炭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随后又签订四份补充协

议。2014 年 4 月,大连京安联达煤炭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晋鲁

公司支付其货款 46.85 万元、承担贴现息 3.85 万元、支付其让利款 16 万元。晋鲁公司提出

管辖异议,大连庄河市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大

连京安联达煤炭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晋鲁公司偿还货款、滞纳金、违约

金、利润、贴息共 154.68 万元。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2 月开庭审理。

目前晋鲁公司正与大连京安联达煤炭有限公司协商,本案尚未作出判决。

(18)晋鲁公司与山东净能贸易有限公司案

2014 年 9 月 18 日山东净能贸易有限公司向太原仲裁委提起申请要求晋鲁公司还付该公司煤

款 9,956,867.39 元、违约金 150,012.21 元。截至 2014 年 9 月 18 日利息损失 1,023,321.56

元、至判决生效日的新增利息损失、发票红冲后税款损失 9,281.04 元,要求晋鲁公司承担本

案仲裁费用、保全费用。

目前该案件已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在太原仲裁委开庭审理,已取得裁定。判定晋鲁公司返还

本金 9,956,867.39 元、违约金 150,012.21 元、新增利息损失、发票红冲后税款损失 9,281.04

元及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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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19)华远公司与平安银行南京分行案

2013 年 7 月,江苏国太公司、江苏国建公司与华远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江苏国建

公司向华远公司供煤,再由华远公司向江苏国太公司供煤。江苏国太公司向华远公司出具了

一份票面金额为 5000 万元,出票人为江苏国太公司,收款人为华远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性

质为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在华远办理贴现业务过程中与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一份《汇票

贴现合同》。

2014 年 3 月,平安银行南京分行以江苏国太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危机,无法自江苏国太公司处

获得涉案汇票的兑付为由,起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 年 6 月 23 日,南京市人民法院判决华远公司应支付平安银行贴现款 5000 万元以及相应

的利息费用。对此华远公司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

目前,该案件二审案件正在审理中。

(20)晋城公司与阳城县八甲口综合集运站案

2013 年 10 月 8 日,阳城县八甲口综合集运站(简称集运站)与晋城公司以招投标方式签订

了货位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集运站将位于阳城县八甲口镇上孔村八专线后场货位 8.2 个(计

102.5 米)出租给本公司,租期 3 年,年租金 59 万元,该货位专属的货运轨道由晋城公司有

偿使用,对于轨道使用费的结算约定,6 个月结清一次,前 6 个月发运量不低于 10 万吨,后

6 个月发运量不低于 10 万吨,每吨 6 元,发运量不足 10 万吨,按 10 万吨结算,不按期缴纳

租金,缴纳相应违约金。晋城公司在合同签订前已将第一年租金交付给集运站,在与原告签

订合同当日,经原告同意将承租的货位转租给阳城县大富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富公司),

大富公司为货位实际使用人,现大富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集运站向阳城县人民法院起

诉,请求晋城公司支付租赁费、过轨费、违约金等共计 1,446,039.81 元。2015 年 12 月阳城

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15)阳民初字第 1714 号,判决晋城公司支付上述费用,晋城公司

对八甲口判决生效有异议,已向法院提请异议申请书,起诉第三人阳城县大富运公司。

(21)光大银行与华南公司案

2013 年 9 月,华南公司与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签订贸易合同,由华南公司向广州大优

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供货。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向华南公司开出七张商业承兑汇票,票

面金额总计 27500 万元,华南公司收到汇票后,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办理

贴现。汇票到期后,广州大优公司、华南公司无法偿还银行相关款项,经与银行协商,银行

将该笔汇票欠款本金转为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但汇票的利息及复利等

款项合计 1949.78 万元继续要求华南公司、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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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22)连云港公司诉包头新希望案

连云港公司在开展煤炭买卖贸易过程中,连云港公司依约支付了货款,包头新希望未按照合

同约定履行义务,截止诉前,包头新希望尚欠连云港公司煤款 197,792,425.54 元。经多次协

商未果,连云港公司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回货款。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23)京江林国际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司案

京江林国际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江林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

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公司”)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约定通海公司向京江林公司销售

原煤 2 万吨,京江林公司依约向通海公司付款 210 万,但通海公司未能依约供煤。京江林公

司遂向长治市人民法院起诉。2015 年 9 月,法院判定通海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

还京江林公司货款 210 万,并支付京江林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28 日起至付款之日按人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与判决之日起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 26,404 元。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24)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诉讼案

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 219,552,625.84 元,贷款期限自 2014 年 9 月 17 日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华南公

司及珠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大华能源有限公司、运城市珠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山

西珠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冰洁、李晨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州大优煤炭

销售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起开始欠息,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于 2015 年 4 月起诉大优公司及

担保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2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诉讼案

华南公司 2014 年度开具票面金额为 30,000,000.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收款人为上海华宇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收款人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申请贴现并收到贴现款项,上海春

宇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票据贴现提供保证。票据到期后华南公司由于资金紧张,未支付票据款,

导致贴现行起诉华南公司及收款人、保证人偿还本金及利息,2015 年 11 月一审判决上海华

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华南公司、上海春宇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汇

票金额 3000 万元及利息。华南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目前本案二审判决华南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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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山东鲁南煤炭市场交易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司

山东鲁南煤炭市场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南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鲁南公司依约向通海公司支付货款 500

万,后双方签订退款协议解除合同,约定协议签订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退款,逾期(2015.2.17)

支付利息。通海公司未返还该货款,鲁南公司遂提起诉讼。2015 年 7 月,法院判决通海公司

返还鲁南公司 500 万元及利息(2015 年 2 月 17 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如未返还,加倍支付

利息。支付诉讼费 54208 元。后通海公司不服判决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上诉至山西省高级人

民法院。目前本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27)山西瑞祥生贸易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司案

山西瑞祥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生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通海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约定通海公司委托瑞祥生为国电荥阳一体化公

司提供贫瘦煤。通海公司欠瑞祥生公司 2,477,823.21 元。瑞祥生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5 年 11 月,法院判决通海公司返还瑞祥生货款 2,477,823.21 元,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支付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起以 2,477,823.21 为基数每月按照 1.8%计算的利息。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28)广东新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司案

2013 年,广东新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动力”)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

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公司”)开展业务关系,签订了数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通

海公司向合同约定的供货人供煤,广东新动力向通海公司支付价款,对于煤种、煤炭的质量

要求及相应的价格调整、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中均有明确的约定。

因市场原因,通海公司未按时为对方组织货源,余款未退回。2015 年 5 月广东新动力向东莞

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通海公司返还货款 742.2 元。 2015 年 8 月一审作出判决,通

海公司不服,上诉至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此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29)广东晟戎能源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案

2013.5.14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公司”)与广东晟戎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晟戎”)签订合同,双方约定长治公司在收到广东晟戎开具的 2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后 30 日内开始发货,一票结算。长治公司收到汇票后并未向对方及时

发煤。2014 年 10 月广东省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定长治公司返还煤款 2000 万元及利息。承担案

件诉讼费 145,465.00 元,保全费 5000 元。长治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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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案

2012 年 5 月,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隅”)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公司”)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北京金隅向长治公司购买煤

炭。合同签订后,北京金隅共向长治公司支付购煤款 7,650,000.00 元,长治公司先后共发 3

列煤 10,044.00 吨,并开具专票 4,806,792.00 元。剩余款项尚未返还。长治市中级人民法

院(2014)长民初字第 046 号民事判决,长治公司应返还北京金隅 2,843,208.00 元,并按

人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长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西

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31)广东华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案

2013.4.23 广东华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誉”)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长治公司负责煤炭相关发

货事宜, 2013.4.27 长治公司与华誉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华誉公司预付 7 万元作为

抵押金,每月计划下达后,华誉公司根据计划所批复的吨数,将相应的铁路运费和货款全额

打入长治公司账户。截止 2015.8.3 长治公司仍有煤款 1,450,580.00 元未返还华誉公司,华

誉公司遂提起诉讼。2015.8.3 长治市人民城区法院(2015)城民一初第 195 号,判令被告长

治公司与判决生效之日 7 天内一次性返还广东华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 1,450,580.00

元,并自 2014.1.21 起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归还完毕。逾期加倍支付延期利息。

承担诉讼费 18,859.00 元。长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32)晋鲁公司与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3 年 8 月 28 日晋鲁公司与晋煤集团国际贸易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2013 年 9 月,

晋煤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将 2205 万元付至晋鲁公司冻结账户,晋鲁公司未能如约发货。2014

年 8 月,晋煤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返还其货

款 2205 万元并承担罚息 191.38 万元。

2014 年 12 月 6 日已开庭审理,要求与晋煤国贸进行调解,因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15 年 2

月 5 日,太原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晋鲁公司返还货款 2205 万元并承担自 2013 年 9 月

17 日至实际还清货款之日的银行贷款利息,承担仲裁费 204,832 元。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33)晋鲁公司与上海江宏公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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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初晋鲁公司与上海江宏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框架合作协议,其后双方就具体

交易分别签订了《补充协议》、《煤炭购销合同》(2013-4-9)、《煤炭购销合同》(2013-4-23)、

《精煤购销合同书》四份协议。上海江宏公司从 2013 年 2 月 4 日至 2013 年 5 月 11 日分四

笔向晋鲁公司预付货款共计 1320 万元。截止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双方对账之日,山煤晋鲁

公司共向上海江宏公司交付煤炭价值 6,872,788.75 元,尚欠上海江宏公司预付货款

6,327,211.25 元。上海江宏诉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015 年 10 月收到一审判

决书,判决晋鲁公司返还上海江宏公司 6,327,211.25 元,并且支付自 2013 年 5 月 12 日起

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 56,090.00 元

由晋鲁公司承担。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34)晋鲁公司与北京华海国能经贸有限公司案

北京华海国能经贸有限公司主张 2013 年 8 月 15 日其与晋鲁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

定向晋鲁公司购买炼焦煤,合同签订后北京华海于 2013 年 9 月共计付给晋鲁公司 935 万元整,

2013 年 9 月 29 日结算 5,456,740.97 元货款,余款 3,893,259.03 元作为预付款要求晋鲁公司继续

发货。晋鲁公司未能发货也不退还货款,多次催讨无果。晋鲁公司违约,造成其损失。本案

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晋鲁公司返还北京华海国能经贸有限公司预付款

3,893,259.03 元,并支付该款项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 42,988.00 元由晋鲁公司承担。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35)晋鲁公司与临汾玉亚商贸有限公司案

2014 年 10 月 24 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晋鲁公司已被临汾玉亚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晋

鲁公司欠临汾玉亚 3,801,004.94 元货款,一直未偿付。2014 年 12 月 17 日,太原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此案。2015 年 5 月 12 日,临汾玉亚公司再次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借款纠纷为由

提起诉讼,法院也依法受理。该案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开庭,未判决,2015 年 11 月 30 日太

原市中院一审判决晋鲁公司支付原告预付货款本金及利息。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36)晋鲁公司与河南润龙商贸有限公司案

河南润龙商贸有限公司主张 2013 年 6 月 7 日其与晋鲁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

向晋鲁公司供应一级冶金焦,合同签订后河南润龙供应了 42035 吨一级焦,晋鲁陆续付款共

计 141,543,570 元,至今仍拖欠润龙 1,543,572 元。多次催讨无果。晋鲁公司违约,造成其损失。

该案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开庭,一审法院判决晋鲁公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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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37)唐山市丰南区胜林洗煤有限公司诉晋鲁公司案

2013 年 8 月,唐山市丰南区胜林洗煤有限公司与晋鲁公司签订煤炭采购合同,并先后预付晋

鲁公司 1230 万元,晋鲁公司向其累计供货 1002.75 万元,欠其预收款 227.25 万元。唐山市丰

南区胜林洗煤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向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对晋鲁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晋

鲁公司返还其 227.5 万元货款。

因未能执行还款义务,晋鲁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2014 年 12 月 16 日,唐山市丰南区人

民法院追加晋鲁公司供货商中阳县恒丰洗煤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二被告,判决由中阳恒丰还款

2,802,297.44 元并支付违约金 1,200,293.00 元,晋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胜林洗煤公司申请追加山煤国际为被执行人,山煤国际向丰南区法院提

起执行异议,丰南区法院驳回,山煤国际不服,向唐山市中院提起执行复议。

(38)青岛联顺丰贸易有限公司诉晋鲁公司案

2013 年 1 月,晋鲁公司与青岛联顺丰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煤炭贸易业务,至 2013 年底累计欠

青岛联顺丰预收款 327.59 万元。2013 年 9 月,青岛联顺丰向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法院对晋鲁

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晋鲁公司偿还其 327.59 万元货款。晋鲁公司账户被查封。

晋鲁公司与下游供货商江苏华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并由青岛市南区法院对

其强制执行,由江苏华唐直接返还青岛联顺丰欠款。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39)晋鲁公司与鞍山新展公司

因鞍山新展公司作为晋鲁公司的债权人享有 4,344,607.15 元债权,晋鲁公司作为金泰港公司的

债权人享有 5,809,148.84 元债权。因此,新展公司以晋鲁公司不履行对新展公司的到期债权,

又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金港泰公司主张到期债权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金泰港公司直

接支付货款本金 4,344,607.15 元,并支付利息 409,840 元,共计 4,754,447.15 元。

目前本案已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40)史保全与晋鲁公司案件

2009 年洪洞华昌和晋鲁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洪洞华昌以晋鲁公司名义给山西三维供锅炉

煤,洪洞华昌以晋鲁公司名义和史保全签订买卖合同,此批货物供到三维后因质量不达标造

成三维将此批货物没收并拒付货款。史保全向洪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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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案一审判决晋鲁公司支付史保全煤款 123.06 万元及利息。

(41)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与湖北北车能源有限公司诉讼案

2013 年 11 月 27 日吕梁公司与湖北北车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北车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吕梁公司收到北车公司预付的煤款 6930 万元。2014 年 1-3 月吕梁公司

给北车公司供煤炭 38,058,095.92 元。2014 年 8 月 1 日,北车公司给吕梁公司发《合同终止函》,

提出约定于 2014 年 6 月继续交付剩余货物,但截至 2014 年 7 月 17 日吕梁公司未能交付剩余

货物。北车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吕梁公司返还剩余货款 31,241,904.08

元。2015 年 12 月 4 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吕梁公司退还北车公司预付款

31,241,904.08 元。吕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目前本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42)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与广东泰可能源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2014 年 10 月 20 日,吕梁公司与广东泰可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泰可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

同》,2014 年 10 月 22 日泰可公司预付吕梁公司煤款 400 万元,吕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4

日发煤 8315 吨,加上前期合同预付款结余,泰可公司预付煤款 8,101,564.54 元。泰可公司认

为吕梁公司发煤不足,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吕梁公司退还预付货款

8,101,564.54 元。吕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目前,吕梁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程序。

(4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与商丘市丰源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

晋城公司与河南省商丘商电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电铝业”)协商,向其下

属单位丰源铝电供应动力煤,用于丰源铝电发电,并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同意,所有

供煤手续和货款往来均以丰源铝电的名义办理。晋城公司与丰源铝电于 2007 年 7 月 8 日签

订了书面的《供应煤炭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丰源铝电未能全额支付货款,由此产生

应收账款。在 2008 年 1 月 9 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商电铝业、丰源铝电承诺不再

发生新的欠款,老账 170 万元随着量逐渐减少。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商电铝业、丰源铝电未

完全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欠款增至 37,541,948.86 元,后丰源铝电清偿了部分原有债务

7,874,183.92 万元。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双方对账确认欠款金额 29,667,764.94 元。

2011 年 10 月,晋城公司向梁园区人民法院起诉商电铝业和丰源铝电,要求两被告清偿货款

并支付利息。2012 年 2 月,梁园区法院作出(2011)商梁民初字第 2516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被告商电铝业、丰源铝电共同偿还晋城公司货款 29,667,764.90 元及利息,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 216838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221838 元,由

二被告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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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案件正在执行中。由于商电铝业、丰源铝电两公司均已破产,晋城公司已按流程申报

债权。本案涉及标的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与杭州兴旺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案

晋中公司与杭州兴旺签订煤炭销售合同,约定晋中公司向杭州兴旺销售无烟煤 10500 吨,单

价 668 元/吨,合计 701.4 万元。晋中公司收到杭州兴旺预付的货款 701.4 万元;晋中公司与

上海市国新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约定晋中公司向国新物流购进无烟煤 10500 吨,

单价 666.5 元/吨,合计 699.825 万元。晋中公司向国新物流预付货款 699.825 万元。后经了

解,杭州兴旺的下游也为国新物流,整个贸易实质上是国新物流与杭州兴旺的资金拆借行为。

因国新物流不能按期还款,杭州兴旺又以买卖合同之名,以晋中公司没有交货为由,将晋中

公司及山煤国际起诉到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晋中公司返还货款 701.4 万元,山煤国

际承担连带责任。

2015 年 4 月,浙江富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14)杭富商初字第 1973 号判决,判决晋中公司返还

杭州兴旺货款 6614000 元及利息,驳回杭州兴旺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对山煤国际的诉讼请求。

晋中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5 年 11 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

持一审判决。晋中公司仍不服二审判决,已向浙江高院提起再审。

目前,浙江高院已驳回晋中公司的再审申请。

(45)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与河北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诉讼案

2012 年 9 月 20 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公司”)与河北省地方

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地煤”)签订精煤采购合同,约定长治公司向河北地煤采购

煤炭。合同签订后,河北地煤向长治公司支付煤款 1560 万元,长治公司向河北地煤先后共

交付 3206.14 吨煤,价值 2,581,612.55 元。此后,长治公司向河北地煤退款 897,075.42 元。

至此,长治公司共欠河北地煤煤款 12,121,312.03 元。河北地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治

公司返还 12,121,312.03 元货款。2014 年 3 月,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长治公司返还河北地

煤货款 12,121,312.03 元及利息并承担仲裁费。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46) 宏远公司与山西省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1 年 4 月至 6 月,宏远公司与山西省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建集团”)先后签订

了三份对宏远公司的煤井进行基础建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四建集团按照合同约定于 2011

年开始动工,直至 2012 年 9 月全部竣工,工程总造价(第三方审核核定价)为 36,701,406.08

元,宏远公司与兼并整合主体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共支付四建集团工程款人民币

31,164,127.55 元,剩余 5,537,278.53 元工程款未支付,山西省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为索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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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款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宏远公司与山西煤炭进出口

集团 有限公司 支付拖欠的工 程款本 金 5,537,278.53 元,因 逾期付款 给其造 成的损 失

1,157,085.27 元;支付其经过结算的欠款 1,130,373.15 元,因逾期支付为其造成的损失

189,902.66 元,总计人民币 8,014,639.61 元。

目前本案已开庭,尚未作出判决。

(47)华远公司与福建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3 年 11-12 月之间,华远公司与福建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商业”)

累计签订 2 份《煤炭买卖合同》,且福建商业预付华远公司货款 1900 万整;同时华远公司与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山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阴煤运”)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由

山阴煤运依照约定的煤炭品种规格、质量供煤,并约定了华远公司向山阴煤运支付预付款

1900 万整。但至今山阴煤运未履行发货义务,导致华远公司也未向福建商业供货,目前华远

公司尚欠福建商业货款 18,843,164.00 元。2015 年 4 月 24 日,福建商业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华远公司归还预付款,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在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华远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分六期偿还福建商业全部

预付货款。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2、 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为广州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担保金额为 21,955.26 万元。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销售公司之南京纺织案

2014 年 8 月 20 日,南京纺织以销售公司为被告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要求销售公司返还 2000

万元货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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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4)宁商初字第 2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南京纺织

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与销售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NBD452HFT14P06《动力煤销售合同》、

NBD452HFT14P07《动力煤销售合同》,销售公司返还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2000

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 2014 年 8 月 17 日至实际返还之日的利息。

销售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 年 12 月 21 日,销售公司

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2015)苏商终字第 00472 号二审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

案件受理费 141,800.00 元,由销售公司负担。2016 年 1 月 21 日划款 21,778,811.22 元,其中

2000 万元是往来款,89,089.00 元为诉讼费,剩余为利息。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青岛公司对中煤科技的债权事项

2012 年 5 月,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与中煤科技签署合作协议,并按协议付给中煤

科技预付款 3.6 亿元。同年 9 月,为确保资金安全,签订了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以恒威电力代

中煤科技所持有的内蒙古柏树坡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树坡煤矿)的部分股权对山煤国际能

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资金进行担保。2013 年 10 月中煤科技开始不按约定履行协议,山煤国际能

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向中煤科技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与

中煤科技的合作协议,尽快办理解约后款项事宜的处理。经多方了解得知由于中煤科技经营出现

重大失误,被国资委勒令停业整顿。为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2014 年 1 月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

岛有限公司将中煤科技对资金担保的柏树坡煤矿 44%股权变更登记至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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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名下。广实评报字【2015】第 009 号”采矿权评估确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权的评估结果为 86,468.04 万元,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44%的股权价值

足以覆盖该预付款项。

2015 年 10 月底,由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公司发起召开了柏树坡股东大会,会议

成立了董事会,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和董事长王焱(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 9 人,山煤

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公司占 3 席,其中王焱为董事长,李春河为董事(兼总经理),周蓬

非为董事。2015 年 12 月底,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王焱去内蒙相继办理柏树坡煤矿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采矿权证延期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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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258,976,887.14 100.00 26,784,728.66 10.38 232,192,158.48 537,232,588.16 100.00 9,865,567.04 1.99 527,367,021.12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58,976,887.14 / 26,784,728.66 / 232,192,158.48 537,232,588.16 / 9,865,567.04 / 527,367,021.1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6 个月以内 48,231,405.29

6 个月到 1 年 97,164.00 971.64 1.00

1 年以内小计 48,328,569.29 971.64

1至2年 142,646,650.10 7,132,332.5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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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至3年 38,412,896.93 7,682,579.39 20.00

3至4年 25,901,967.30 10,360,786.92 40.00

4至5年 2,630,841.77 1,578,505.06 60.00

5 年以上 29,553.15 29,553.15 100.00

合计 257,950,478.54 26,784,728.6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其他关联方 1,026,408.60

合计 1,026,408.60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6,919,161.6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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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五寨县隆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73,356,127.79 66.94 13,914,789.33

张家港保税区鑫东鸣贸易有限公司 23,296,138.16 9.00 9,318,455.26

江阴利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21,000,000.00 8.11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8,210,574.59 7.03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8,644,256.30 3.34

合计 244,507,096.84 94.42 23,233,244.59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账面

比例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32,614,292.34 0.18 32,614,292.34 100.00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20,448,772,195.10 99.99 7,968,636.31 20,440,803,558.79 18,184,724,545.03 99.81 9,946,670.86 18,174,777,874.17

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2,223,298.36 0.01 2,223,298.36 1,847,368.00 0.01 1,847,368.00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0,450,995,493.46 / 7,968,636.31 / 20,443,026,857.15 18,219,186,205.37 / 42,560,963.20 / 18,176,625,242.1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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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6 个月以内 1,054,349.73

6 个月至 1 年

1 年以内小计 1,054,349.73

1至2年 7,272,878.20 363,643.91 5.00

2至3年 8,024,962.00 1,604,992.40 20.00

3至4年

4至5年 10,000,000.00 6,000,000.00 60.00

5 年以上

合计 26,352,189.93 7,968,636.31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其他关联方 20,422,420,005.17

合计 20,422,420,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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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7,968,636.31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3,544,792,528.11 6 个月以内 17.3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1,742,505,155.55 6 个月以内 8.5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1,297,406,533.12 2 年以内 6.34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898,447,869.30 3 年以内 4.39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820,842,202.21 3 年以内 4.01

合计 / 8,303,994,288.29 / 40.59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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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8,932,337,569.96 864,493,036.98 8,067,844,532.98 8,942,337,569.96 551,114,068.34 8,391,223,501.6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 8,932,337,569.96 864,493,036.98 8,067,844,532.98 8,942,337,569.96 551,114,068.34 8,391,223,501.62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135,483,862.67 135,483,862.67 135,483,862.6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145,302,716.81 145,302,716.8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65,154,867.74 65,154,867.74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54,496,765.56 54,496,765.56 54,496,765.56 54,496,765.5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通海煤焦有限公司 18,319,453.45 18,319,453.45 18,319,453.45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90,960,694.73 90,960,694.73 90,960,694.73 90,960,694.7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晋鲁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17,078,150.45 17,078,150.45 17,078,150.45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大同经营有限公司 20,403,737.25 20,403,737.25 20,403,737.25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221,404,296.37 221,404,296.37 221,404,296.3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阳泉有限公司 44,909,877.99 44,909,877.99 44,909,877.99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18,203,836.36 18,203,836.3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65,842,660.32 65,842,660.3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76,102,415.40 76,102,415.4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119,336,257.42 119,336,257.4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23,661,210.34 23,661,210.34 23,661,210.34 23,661,210.34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11,933,010.80 11,933,010.80 11,933,010.80 11,933,010.8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唐山有限公司 14,401,408.32 14,401,408.3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连云港有限公司 12,408,454.62 12,408,454.62 12,408,454.62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1,613,931,925.14 1,613,931,9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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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376,421,772.74 376,421,772.74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143,358,748.00 143,358,748.00

山西鸿光煤炭设备有限公司 11,840,275.79 11,840,275.79 11,840,275.79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31,903,846.18 31,903,846.18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59,265,959.75 59,265,959.75 59,265,959.75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1,380,288,632.39 1,380,288,632.39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6,579,814.86 56,579,814.8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12,327,287.21 12,327,287.21 12,327,287.21 12,327,287.2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远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100,000.00 5,100,000.0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25,500,000.00 25,500,000.00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包头市丛林工贸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5,500,000.00 25,500,000.00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679,299,819.41 679,299,819.41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457,962,924.00 457,962,924.0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1,102,654,522.60 1,102,654,522.60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545,961,361.35 545,961,361.35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369,338,032.41 369,338,032.41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419,546,227.76 419,546,227.76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150,152,743.77 150,152,743.77

合计 8,942,337,569.96 10,000,000.00 8,932,337,569.96 323,378,968.64 864,493,0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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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897,990,817.12 3,722,318,971.80 4,451,125,349.34 4,334,451,765.47

其他业务 45,535,453.39 104,928,549.38 50,291,238.35

合计 3,943,526,270.51 3,722,318,971.80 4,556,053,898.72 4,384,743,003.82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81,878,010.29 441,869,261.66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

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7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181,878,010.29 442,569,2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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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61,174.0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6,129,106.05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460,328.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637,421.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454,308.62

合计 -47,384,1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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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47.96 -1.20 -1.20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7.01 -1.18 -1.18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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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6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会计机

备查文件目录

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原件

(三)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

备查文件目录

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赵建泽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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