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许兆辉、郭馨梅、杨金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
委员许兆辉为专业会计人士。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两次会议。
1、2016 年 1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就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关注重点事项等。
2、2016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
就下列事项进行了沟通:
(1)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2)会计师遵守执业道德的情况;
(3)审计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4)主要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
(5)主要审计调整事项;
(6)相关审计报告及说明。
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在 2015 年年报编制、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与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年报审计时间
安排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与
会计师就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会计师进场工作前,审阅了公司会计报
表。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经过沟通、了解和评估,认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
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
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在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工作。促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和健康发展。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许兆辉 郭馨梅 杨金英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