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文化:审计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01: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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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都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其前身系太原天龙商业

贸易集团总公司,原名称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12 月,后经山西省体改委[晋经改

(1992)第 54 号]文件批准,于 1992 年 10 月以定向募集方式整体改组设立为股份制企业,总股本 6,386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 6,386 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48 号文件批准,

本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2000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9,386 万股。2007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实施后,股本总额变更为 14,460.42 万股。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460.42 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 10 股送 4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

本增至人民币 20,244.588 万股。2014 年 3 月 18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更名为山西广

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注册号:140000100017876;法定代表人:王欣。

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主题公园和旅游文化项目投资;

文艺演出项目投资;电影院线的投资;书刊出版的策划投资;书画艺术创作及展示;文化信息咨询服务;

动漫设计;手机游戏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

娱乐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新媒体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百货、土特产品(不含食品)、

烟酒(只限分公司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以上

范围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售(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永峰、林岳辉,徐永峰、林岳辉为一致行动人关系。(详见附注十.1)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1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2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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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子公司名称

3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4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目前收入来源仅为经营性物业出租收入,企业经营困难缺乏发展后劲。2015 年公司拟将主营

业务转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未能实现。山水文化公司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610.89 万元,累计亏

损-46,168.90 万元;逾期借款及利息为 19,045.35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 45,684.79 万元及固定资产 81.44 万元、

无形资产 616.59 万元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本公司管理层目前正积极采取下述的各项措施以筹措资金保

证本公司能偿还到期债务及维持正常运营:

近年来,在国家“一带一路”和“互联网+” 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等领域融

合发展,顺应了新的发展趋势。2014 年和 2015 年,文化旅游产业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与融资环境进

一步趋向优化完善,在对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及现有资源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公司先后希望通过整合

旅游文化及网络游戏等产业使公司重塑主营业务,实现业务转型,从而彻底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均

未能成功。

董事会一直在积极寻求各种可能的途径和合作方,使公司摆脱困境,解决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但由

于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加之股东频繁变更,公司相继采取的各种脱困措施均未达到预期目标。

2016 年,严峻的内外部环境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后续公司希望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借助一切可利

用的力量,商讨出切实可行且真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具体方案以达到有效解决公司历史债务问题,恢

复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培育适合公司发展的新业务或新项目的战略目标。

2016 年,公司将在保持平稳运营的基础上提高租金收入,并对已设立的子公司重新进行评估和整

合,即对未开展实质性业务且不符合公司后续发展方向的子公司进行清理,同时希望通过积极整合优质

资产,清理历史债务,使公司甩掉沉重的历史包袱并逐步恢复融资能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以

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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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

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

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

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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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

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

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

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

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

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

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

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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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其他综合

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

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处

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

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

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

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

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

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

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

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

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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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投资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

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

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

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

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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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

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

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

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

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

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

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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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

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

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

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

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

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

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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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

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

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

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

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

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

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

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

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

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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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

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

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

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

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

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

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

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

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

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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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

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

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

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

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

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

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

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

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

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

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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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

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

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

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

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

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

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一)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分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指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受同一实际控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制人控制的债务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合并计算)达到应收款

项余额的 10%以上的款项。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

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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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确定组合的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办法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

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

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

组合:按照账龄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

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

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采用下述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5%

一至二年 15% 15%

二至三年 30% 30%

三至四年 50% 50%

四至五年 80% 80%

五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的存货一般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计价相关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

备。

库存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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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

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

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

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

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

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

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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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

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

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

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

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

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

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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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

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

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

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

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

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

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

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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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

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

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

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

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

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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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

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

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

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

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

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

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

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

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

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

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

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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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

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2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实际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安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

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3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

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持有的有形

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

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固

定资产折旧率,在取得固定资产的次月按月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

账的土地除外)。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净残值率(%)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4 25-35 2.74%-3.84%

机器设备 4 5-15 6.40%-19.20%

运输设备 4 5-10 9.6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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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净残值率(%)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电子及办公设备 4 5-10 9.60%-19.2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计价依据: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

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

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计价方法: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按上项“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

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按上项“2、 各

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4.其他说明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十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若在建工程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

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

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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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过试生产或

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

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2)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3)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

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十八)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

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

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

费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

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

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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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

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

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

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

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

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按期初期末简单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九)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

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

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

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公司对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

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

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无形资产,由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如

聘用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与同行业比较、企业的历史经验或等),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

期限;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本公司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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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合理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

不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

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

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

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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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

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

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

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

摊销。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

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

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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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

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

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

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

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

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

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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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

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

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

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

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

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

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

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

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

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五)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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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

方; 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

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

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

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六)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

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

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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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

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

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

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

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

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

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

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

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二十八)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

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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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

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

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

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

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

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

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四、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家用电器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17%

营业税 租金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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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地方教育费附加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说明:本财务报表附注的期初余额指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数,期末余额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数,上期指 2014 年度,本期指 2015 年度,母公司同。

(一) 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3,769.99 41,660.13

银行存款 660,889.70 1,866,881.75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704,659.69 1,908,541.88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银行存款 9,654,94 元处于冻结状态。

期末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二)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9,220,653.48 93.11 5,687,004.50 61.68 3,533,648.98

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682,509.49 6.89 682,509.49 100.00 0.00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9,903,162.97 100.00 6,369,513.99 3,533,648.98

(接上表)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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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875,864.88 90.97 5,566,097.61 80.95 1,309,767.27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682,509.49 9.03 682,509.49 100.00 0.00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7,558,374.37 100.00 6,248,607.10 1,309,767.27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3,701,269.27 185,063.46 5.00 1,357,337.32 67,866.86 5.00

一至二年 856.65 128.50 15.00 23,878.60 3,581.79 15.00

二至三年 23,878.60 7,163.58 30.00

三至四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合 计 9,220,653.48 5,687,004.50 61.68 6,875,864.88 5,566,097.61 80.9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82,509.49 682,509.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82,509.49 682,509.49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20,906.8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公司关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701,269.27 一年以内 37.37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85,877.70 五年以上 20.05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07,410.20 五年以上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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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与本公司关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82,509.49 五年以上 6.89

中山市卓尔龙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5,712.55 五年以上 2.28

合计 8,402,779.21 84.85

5、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本报告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三)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预付款项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预付款项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12,106,202.42 12,106,202.42 100.00

三年以上 12,106,202.42 12,106,202.42 100.00

合 计 12,106,202.42 12,106,202.42 100.00 12,106,202.42 12,106,202.42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预付时间 计提坏账原因

韩国威尔泰克公司 非关联方 12,106,202.42 三年以上 预计无法收回该预付款

合 计 12,106,202.42

(四)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35,908,145.19 82.63 135,908,145.19 100.00

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1,975,767.32 13.36 20,041,680.46 91.20 1,934,086.86

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6,603,561.05 4.01 6,603,561.05 100.00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64,487,473.56 100.00 162,553,386.70 98.82 1,934,0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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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接上表)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27,969,881.51 75.97 127,969,881.51 100.00

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3,883,520.32 20.11 20,413,249.25 60.25 13,470,271.07

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6,603,561.05 3.92 6,603,561.05 100.00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68,456,962.88 100.00 154,986,691.81 92.00 13,470,271.0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预计收回可能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135,908,145.19 135,908,145.19 100.00

性极小

合计 135,908,145.19 135,908,145.19 100.0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48,549.00 2,427.45 5.00 14,156,790.60 707,839.53 5.00

一至二年 2,200,488.60 330,073.29 15.00 25,000.00 3,750.00 15.00

二至三年 25,000.00 7,500.00 30.00 100.00 30.00 30.00

三至四年 100.00 50.00 50.00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19,701,629.72 19,701,629.72 100.00 19,701,629.72 19,701,629.72 100.00

合 计 21,975,767.32 20,041,680.46 91.20 33,883,520.32 20,413,249.25 60.2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603,561.05 6,603,561.0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603,561.05 6,603,5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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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566,694.89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

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借款 161,213,335.96 156,275,072.28

业务周转金 248,837.60 253,949.60

押金 25,300.00 6,925,300.00

其他 3,000,000.00 5,002,641.00

合 计 164,487,473.56 168,456,962.88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末余额

数的比例(%)

各账龄段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借款 135,908,145.19 82.63 135,908,145.19

均有

珠海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 6,603,561.05 五年以上 3.99 6,603,561.05

山西省瑞丰药业有限公司 借款 3,900,000.00 五年以上 2.36 3,900,000.00

河西商场 借款 2,411,866.80 五年以上 1.46 2,411,866.80

太原洗涤剂厂 借款 2,335,551.17 五年以上 1.41 2,335,551.17

合计 151,159,124.21 91.85 151,159,124.21

6、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五) 存货

1、存货分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05,978.15 105,978.15 105,978.15 105,978.15

低值易耗品 83,011.77 83,011.77 74,678.48 74,678.48

合计 188,989.92 105,978.15 83,011.77 180,656.63 105,978.15 74,6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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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105,978.15 105,978.15

合计 105,978.15 105,978.15

(六)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07,595.49 320,514.30

合 计 607,595.49 320,514.30

(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

本期

被投资 资单位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现金

单位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持股比

增加 减少 增加 减少 红利

例(%)

山西圆

缘宾馆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6.73

有限公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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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 其他 宣告发放现 期末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 计提减值

余额 追加投资 权益 金股利或利 其他 余额 余额

投资 资损益 收益调整 准备

变动 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太原市三晋大

400,800.00

厦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正电

器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注)

小计 10,400,800.00

合计 10,400,800.00

注: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状态,本公司以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并对其计提了全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关于联营企业的其他说明:

经 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2,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缴纳认缴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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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合计

一、期初余额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二、本期变动

加:外购

减:处置

公允价值变动 22,584,000.00 22,584,000.00

三、期末余额 456,847,900.00 456,847,900.00

2、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拥有的天龙大厦 1 幢房产及 2 幢房产(除本公司自用面积合计 771.90 平方

米外)共计 37,963.04 平方米出租房屋及天龙大厦土地使用权。由于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

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并由具备专业资格的独立评估机构至少每年末进行评估作为我们计量公允价值的基础。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业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万隆评报字

(2016)第 1210 号《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十)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672,324.87 3,490,938.40 3,663,599.56 1,201,693.00 11,028,555.83

2.本期增加金额 27,933.33 27,933.33

(1)购置 27,933.33 27,933.3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2,672,324.87 3,490,938.40 3,691,532.89 1,201,693.00 11,056,489.1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760,197.16 3,436,560.82 2,623,478.08 803,945.64 8,624,181.70

2.本期增加金额 97,734.72 13,264.10 110,9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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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1)计提 97,734.72 13,264.10 110,998.8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857,931.88 3,436,560.82 2,636,742.18 803,945.64 8,735,180.5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52,339.78 977,641.92 387,900.20 1,417,881.90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52,339.78 977,641.92 387,900.20 1,417,881.9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814,392.99 2,037.80 77,148.79 9,847.16 903,426.74

2.期初账面价值 912,127.71 2,037.80 62,479.56 9,847.16 986,492.23

2、本期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本期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 本期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 本期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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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山西金正光学厂房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合计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利息

本期转 工程累 其中:本

本期其 资本 本期利

预算数(万 入固定 计投入 工程进 期利息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他减少 期末余额 化累 息资本 资金来源

元) 资产金 占预算 度 资本化

金额 计金 化率

额 比例 金额

山西金正

2610 万元 10,784,991.96 10,784,991.96 41.32% 41.32% 自筹

光学厂房

合 计 10,784,991.96 10,784,991.96

3、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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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有技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690,222.24 50,297,100.00 56,987,322.24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6,690,222.24 50,297,100.00 56,987,322.2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90,472.24 30,129,350.00 30,519,822.24

2.本期增加金额 133,800.00 133,800.00

(1)计提 133,800.00 133,8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524,272.24 30,129,350.00 30,653,622.2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0,167,750.00 20,167,75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20,167,750.00 20,167,75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6,165,950.00 6,165,950.00

2.期初账面价值 6,299,750.00 6,299,750.00

2、本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无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

398,065,465.70 99,516,366.43 375,481,465.70 93,870,366.43

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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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大股东捐赠及

债务豁免

合计 398,065,465.70 99,516,366.43 375,481,465.70 93,870,366.43

3、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13,621,513.16 205,933,911.38

可抵扣亏损 123,903,431.70 97,822,277.10

合计 337,524,944.86 303,756,188.48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备注

2016 年 15,622,575.15 15,622,575.15

2017 年 38,475,362.07 38,475,362.07

2018 年 10,885,213.84 10,885,213.84

2019 年 32,839,126.04 32,839,126.04

2020 年 26,081,154.60

合计 123,903,431.70 97,822,277.10

(十四)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17,550,000.00 17,550,000.00

合 计 17,550,000.00 17,55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 17,550,000.00 元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的 7,770,000.00 元抵押借款及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 9,780,000.00 元抵押借款。抵押物为本公司拥有的部分房产。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17,550,000.00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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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 7,770,000.00 6.696% 2007-5-13 10.04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3,380,000.00 5.58% 2005-12-29 7.5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注) 6,400,000.00

合 计 17,550,000.00

注:200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 10,000,000.00 元,期限一年,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偿还其中的 6,500,000.00 元。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4 日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原分行借款 6,500,000.00 元,但未签署借款合同,无利息,期后公司归还 100,000.00 元,借款余额为

6,400,000.00 元。

(十五)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工程款 3,987,491.96 3,987,491.96

材料款 4,427,375.39 4,427,375.39

其他 9,968,270.80 9,968,270.80

合计: 18,383,138.15 18,383,138.1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987,491.96 企业资金紧张

潮州市大中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1,171,354.12 企业资金紧张

杭州东视音像科技有限公司 1,165,098.62 企业资金紧张

沈阳空调器厂 519,380.82 企业资金紧张

富裕注塑制模(东莞)有限公司 489,335.20 企业资金紧张

合计 7,332,660.72

(十六)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53,499.96 4,546,966.58 4,283,074.78 617,391.7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569,457.33 443,054.39 126,402.94

三、辞退福利 152,184.00 152,1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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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 计 353,499.96 5,268,607.91 4,878,313.17 743,794.70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830,191.76 3,641,416.76 188,775.00

二、职工福利费 275,023.00 205,023.00 70,000.00

三、社会保险费 279,704.34 279,116.34 588.00

其中:1、医疗保险费 245,387.64 244,907.64 480.00

2、工伤保险费 13,383.38 13,323.38 60.00

3、生育保险费 20,933.32 20,885.32 48.00

四、住房公积金 162,047.48 155,999.48 6,048.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53,499.96 1,519.20 351,980.76

合 计 353,499.96 4,546,966.58 4,283,074.78 617,391.76

3、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541,288.82 429,692.82 111,596.00

2、失业保险费 28,168.51 13,361.57 14,806.94

合 计 569,457.33 443,054.39 126,402.94

(十七) 应交税费

税 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房产税 6,601,119.41 6,119,323.76

土地使用税 1,295,325.04 1,158,419.86

营业税 3,239,247.96 3,192,267.2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6,747.80 223,459.16

个人所得税 423,406.59 414,908.89

教育费附加 97,177.63 95,768.20

地方教育费附加 21,934.28 20,994.67

价格调控基金 47,223.24 47,884.23

河道费 32,849.78 32,806.07

印花税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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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税 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 计 11,985,031.73 11,305,832.92

(十八) 应付利息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4,484,267.38 12,408,276.04

合 计 14,484,267.38 12,408,276.04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 10,461,394.77 资金紧张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4,022,872.61 资金紧张

合 计 14,484,267.38

(十九)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 158,419,257.08 147,867,176.02

质押保证金代偿银行借款及担保费 20,982,393.07 20,982,393.07

工程款 5,210,189.40 5,090,417.02

中介机构费 8,480,000.00 2,720,000.00

职工改制费 4,267,384.56 4,734,974.90

押金及供应商欠款 4,708,680.88 4,477,821.96

其他 1,916,933.79 2,606,243.97

合 计 203,984,838.78 188,479,026.94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 64,798,115.25 企业资金紧张

景华 45,744,612.50 企业资金紧张

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982,393.07 企业资金紧张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6,855,915.79 企业资金紧张

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 11,450,000.00 企业资金紧张

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9,375,357.89 企业资金紧张

合计 169,206,3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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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二十) 预计负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系法院判决提供连带担

对外提供担保 40,936,314.76 38,624,642.11

保责任形成

系法院判决本公司应付

未决诉讼 5,628,503.05 3,220,968.89 供应商金额与账面应付

账款余额的差额

合 计 46,564,817.81 41,845,611.00

本公司的预计负债均为确认的预计诉讼损失。

(二十一) 股本

本次变动增减(+、一)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二十二) 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 66,354,302.81 66,354,302.81

其他资本公积 227,090,729.99 227,090,729.99

合 计 293,445,032.80 293,445,032.80

(二十三) 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2,617,809.90 12,617,809.90

合 计 12,617,809.90 12,617,809.90

(二十四) 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45,580,118.28 -434,666,152.7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45,580,118.28 -434,666,152.7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6,108,904.92 -10,913,965.5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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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本期 上期

应付普通股股利

其他

期末未分配利润 -461,689,023.20 -445,580,118.28

(二十五)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 10,952,570.00 10,578,317.22 11,117.96

其他业务

合 计 10,952,570.00 10,578,317.22 11,117.96

(二十六)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547,628.16 528,569.88

城市维护建设税 38,333.94 37,080.72

教育费附加 16,428.90 15,891.74

地方教育费附加 10,952.52 10,594.48

合 计 613,343.52 592,136.82

(二十七) 销售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73,160.00

差旅费

运杂费 6,821.00

业务费 8,305.71

其他 122.00

合计 188,408.71

(二十八) 管理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981,728.91 3,093,624.79

福利费 275,023.00 223,949.00

运杂费 248,368.36 225,1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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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业务招待费 212,411.30 296,564.13

保险费 39,284.50 29,485.67

税费 872,657.17 768,984.95

差旅费 1,907,406.34 1,874,692.66

修理费 9,348.00 51,307.00

中介机构费用 4,714,867.83 4,340,313.22

租赁费 1,895,000.00 1,071,560.00

董事会费 388,253.04 112,526.78

折旧费 110,998.82 119,796.14

水电电话费 314,155.27 96,966.94

咨询费 10,059,027.29 2,740,000.00

办公费 257,303.41 245,501.98

无形资产摊销 133,800.00 5,114,600.00

诉讼费 341,700.00 457,502.69

其他 487,851.38 608,775.44

合计 27,249,184.62 21,471,292.74

(二十九) 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4,734,975.39 8,974,869.37

减:利息收入 5,112.79 8,033.49

手续费 6,861.91 9,920.89

其他 1,000,000.00

合 计 4,736,724.51 9,976,756.77

(三十)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7,687,601.78 20,221,421.45

二、存货跌价损失 36,198.29

三、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8,603,200.00

合计 7,687,601.78 28,860,819.74

(三十一)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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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22,584,000.00 38,758,400.00

合计 22,584,000.00 38,758,400.00

(三十二)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和解协议后无需支付的款项 482,721.00

其它 5,766.00 5,766.00

合 计 5,766.00 482,721.00 5,766.00

(三十三)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752.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752.00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担保及诉讼损失 4,479,620.81 4,479,620.81

其他 3,906.55

合 计 4,479,620.81 7,658.55 4,479,620.81

(三十四)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调整 5,646,000.00 9,689,600.00

合 计 5,646,000.00 9,689,600.0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1,224,139.2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806,034.8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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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921,900.4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6,530,134.37

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5,646,000.00

(三十五)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5,112.79 8,033.49

往来款及其他 9,465,565.95 1,471,888.74

合 计 9,470,678.74 1,479,922.2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办公费 256,664.47 244,650.98

差旅费 1,808,932.34 1,915,611.26

招待费 180,411.30 296,564.13

中介机构费 6,836,000.00 6,020,000.00

运杂费 266,802.66 231,962.35

租赁费 2,066,560.00

支付押金 6,900,000.00

其他费用 1,047,010.73 3,054,913.35

往来款及其他 621,379.41 6,015,909.51

合 计 11,017,200.91 26,746,171.58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其他单位借款 42,700,000.00

收到其他单位借款利息 474,833.33

合 计 474,833.33 42,7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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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偿还其他单位借款 1,100,000.00 36,100,000.00

合 计 1,100,000.00 36,100,000.00

(三十六)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6,870,139.24 -20,978,353.07

加:资产减值准备 7,687,601.78 28,860,819.7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10,998.82 119,796.14

无形资产摊销 133,800.00 5,114,60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3,752.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 -22,584,000.00 -38,758,400.00

财务费用 4,734,975.39 8,974,918.37

投资损失(减: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减少) 5,646,000.00 -9,689,600.0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8,333.29 13,726.3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1,624,700.72 -15,755,871.0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9,128,362.30 17,828,428.5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033.52 -24,266,182.9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04,659.69 1,908,5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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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908,541.88 2,304,155.6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3,882.19 -395,613.79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现金 704,659.69 1,908,541.88

其中:库存现金 43,769.99 41,660.1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60,889.70 1,866,881.7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4,659.69 1,908,541.88

(三十七)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654.94 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 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 456,847,900.00 抵押、查封

固定资产 814,392.99 抵押、查封

无形资产 6,165,950.00 查封

1、冻结情况:

(1)货币资金冻结情况详见附注五、(一)。

(2)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所持股权被冻结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1)。

2、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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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抵押物权

贷款主 抵押贷款金

资产名称/面积 抵押贷款银行 利价值(万 抵押贷款期限

体 额(万元)

元)

天龙大厦 2 幢 4 层 中国农业银行国

本公司 3,000.00 777.00 2006.11.13-2007.5.13

/4359.19 ㎡ 贸支行

天龙大厦 2 幢 8-9 层、 华夏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1,000.00 978.00 2004.12.30-2006.12.29

14-24 层/3353.97 ㎡ 限公司太原分行

天龙大厦 2 幢 3 层 中国工商银行太

本公司 4,120.00 3300.00 2003.5.21-2004.11.10

/4359.19 ㎡ 原市迎泽支行

天龙大厦2幢5、6层 中国工商银行太

本公司 5,100.00 4100.00 2003.1.17-2004.10.18

/8718.38㎡ 原市迎泽支行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通知,本公司在该行的抵押借款 12,070.00 万元(其中以本公司

资产抵押的借款为 7,400.00 万元)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2007 年 7 月,获知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已将拥有本公司的债权出售给 DAC.CHINA.SOS(BARBADOS) .SRL(以下简称

“DAC 公司”)。

本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收到 DAC 公司发来的《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根据该通知,得悉

DAC 公司将持有我公司本息合计 15,538.667 万元(利息日为 2007 年 6 月 20 日)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

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DAC 公司与龙力生物已于 2010 年 9 月 29 日签

订《债权转让协议》,该转让不可撤销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013 年 12 月,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其已将对我公司拥有的所有债

权全部不可撤销的转让给黄国忠。随后,黄国忠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对本公司进行债务豁免。

由此,上述天龙大厦 2 幢 3 层(4359.19 平方米、5 层、6 层(8718.38 平方米)的解除抵押的相关工作未

有进展。

3、查封情况:

公司房产、土地查封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1)。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反向购买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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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处置子公司

无。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无。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方式

太原天龙恒顺贸 电子产品及家用

太原市 太原市 100.00% 投资设立

易有限公司 电器的销售

山西金正光学科 生产和销售光学

太原市 太原市 65.00% 投资设立

技有限公司 薄膜等光学材料

山水乐听投资有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咨询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限公司

广西山水盛景投 文化产业等的投

南宁市 南宁市 100.00% 投资设立

资有限公司 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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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

子公司名称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比例 利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

35% -761,234.32 21,533,317.01

公司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期末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

160,785.11 16,950,941.96 17,111,727.07 32,987,137.74 1,009,726.46 33,996,864.20

公司

(接上表)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

297,619.58 17,084,741.96 17,382,361.54 32,092,543.47 32,092,543.47

公司

(接上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金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金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流量 额 流量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

-2,174,955.20 -2,174,955.20 549.41 -28,755,393.03 -28,755,393.03 -1,346.23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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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投资的会计

直接 间接 处理方法

太原市三晋大厦

太原市 太原市 餐饮、住宿等 40.08 权益法核算

有限公司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11,402,750.35 9,173,427.64

非流动资产 186,432,906.75 194,109,448.29

资产合计 197,835,657.10 203,282,875.93

流动负债 400,641,632.34 386,525,028.06

非流动负债 141,870,000.00 141,870,000.00

负债合计 542,511,632.34 528,395,028.06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44,675,975.24 -325,112,152.1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35,972,909.11 34,970,885.41

净利润 -19,563,823.11 -26,587,838.78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9,563,823.11 -26,587,8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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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由于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

联营企业名称

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失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

-130,304,950.57 -7,841,180.31 -138,146,130.88

公司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无。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

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

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

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

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

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

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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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关。本公司客户主要为租赁本公司天龙大厦的租

户等,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应收账款的回收较有保证。

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

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暂付款等,本公司目前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其他应收

款的回收较有保证。

1. 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应收款项的风险管理。加强客户信用政策管理的内部控制,客户信用

政策的调整均需通过必要的审核批准程序。

2.做好详细的业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工作。将客户的回款记录作为日后评价其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

资料, 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了解客户的最新信用情况,以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

进行管理。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专人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

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

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

低。

(二)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

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

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管理流动风险时,由于公司目前负债较多,本公司管理层按照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决议,配合大股东

通过其个人渠道为公司寻求资金,同时由其个人提供担保已获得公司向其他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 5000

万元;同时为满足公司逐步开展的业务转型所需的项目资金,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以公司

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申请授信额度,为公司筹措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

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存在逾期的银行借款、应付利息、较大金额的其他方式融资等。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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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余额

项目

一年以内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7,550,000.00 17,550,000.00

应付账款 18,383,138.15 18,383,138.15

应付利息 2,075,991.34 2,305,050.85 1,672,972.82 8,430,252.37 14,484,267.38

其他应付款 21,218,059.42 81,148,157.49 48,588,694.25 53,029,927.62 203,984,838.78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

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由于本公司借款存在逾期借款,逾期利息跟随央行发布的逾期借款利率进行浮动,浮动利率的金融

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其它因素保持不

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 91,848.34 元。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

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

险不重大。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

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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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合计

计量 计量 计量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 456,847,900.00 456,847,9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456,847,900.00 456,847,900.00

总额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类似房地产交

易活跃的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采用估值技术为比较法。估值技术的

输入值主要包括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和金额

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

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款等。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2015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权

授权徐永峰、林岳辉两人行使,权利授权有效期为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实际控制

人由自然人黄国忠先生变更为徐永峰先生、林岳辉先生等两方,徐永峰先生和林岳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关系。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黄国忠通过邮件发来并由专人送达的《关于撤销对徐永峰、

林岳辉先生授权的声明》、第二大股东六合逢春通过邮件发来并由专人送达的《关于撤销对徐永峰、林

岳辉先生的全部授权的声明》(未加盖六合逢春公章)以及第一、第二大股东与第三方签署的《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扫描件)等相关文书。

关于第一、第二大股东授权及撤销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2015 年 6 月 8 日,第一、第二大股

东向上市公司提供的全权授权委托林岳辉、徐永峰行使股东权利的《授权委托书》是经过公证的,应该

依然有效。如果撤销委托,上市公司应得到黄国忠及六合逢春经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的撤销委托书或

林岳辉、徐永峰的书面通知。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关于山水文化实际控制人事宜,除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目前无新的进展。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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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3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或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 原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原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田家俊 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田学毅 田家俊的亲属

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大股东

丁磊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黄国忠 公司第一大股东

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5、关联交易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

作抵销。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东莞市金正数码科

技有限公司、广东

金正电子有限公

司、本公司原东莞 30,624,642.11 2004 年 6 月 10 日 2014 年 4 月 30 日 否

分公司为珠海市金

正电子工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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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

40,471,362.00 2011 年 7 月 27 日 无 否(注)

有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

11,450,000.00 2011 年 12 月 29 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 否

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

10,311,672.11 2011 年 7 月 29 日 无 否

限公司

注:公司 2011 年 3 月 11 日就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委托中教仪器代理进口设备 6,232,500.00 美元

出具保函(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40,471,362.00 元),保证在中教仪器代理购买设备开

立的信用证承付前 15 天全额支付给中教仪器。保函有效期限截止至本保函规定的付款完成时止。2011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1 年 4 月 15 日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保函的议案》。2011 年 7 月 27 日,中教仪器

承付信用证款项 1,869,75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2,141,408.60 元。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山西金正光学尚

未支付中教仪器该笔设备款项。

其余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 或有事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黄国忠、丁磊、广

西钲德宇胜投资有 40,000,000.00 2014 年 7 月 11 日 否

限责任公司

黄国忠 40,000,000.00 2014 年 4 月 3 日 否

黄国忠、丁磊、广

西印象刘三姐旅游

20,000,000.00 2014 年 6 月 27 日 否

文化产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情况详见附注十四、7、(4)B 及附注十二、2 或有事项。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2,800,000.00 2013 年 7 月 24 日 无借款合同

田学毅 288,000.00 2012 年 3 月 26 日 2012 年 9 月 25 日 借款利率为月息 1%

田学毅 144,000.00 2012 年 4 月 19 日 2012 年 10 月 18 日 借款利率为月息 1%

拆出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135,908,145.19 注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14 年 8 月 1 日 代付制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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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注:本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大厦” )共计

135,908,145.19 元(募股资金投入 25,410,000.00 元、代三晋大厦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47,000,000.00 元、

代三晋大厦垫付利息、工程款等 63,498,145.19 元)。2015 年度计提利息 7,938,263.68 元。

(4)其他关联交易:

A、与黄国忠的关联交易

2015 年 4 月 22 日,黄国忠出具《承诺函》,承诺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5 月 13 日

之前,不能及时归还公司费用款 400.00 万元,由其代为先行垫付该笔款项,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8 月、9 月、11 月累计收到林岳辉代黄国忠垫付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欠款 300.00 万元,剩

余 100.00 万元由本公司欠黄国忠 100.00 万元抵顶,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欠黄国忠 36,551.65

元。

B、重大并购基金事项

2014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

基金并签署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2014年6月24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

上述议案。

2014年6月5日,公司与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春文化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逢春”)在北京签署了《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框架协

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与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春签署的《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先期

应由七弦投资和北京六合逢春共同投资设立的北京七弦六合文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取得营业

执照。

2015年11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已经受理北京七弦六合文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清算申请,并出具备案通知书。截止审计报告报出日,该公司国税、地税已注销完毕。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上期发生额 169.05 万元;本期发生额:277.96 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82,509.49 682,509.49 682,509.49 682,509.49

其他应收款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135,908,145.19 135,908,145.19 127,969,881.51 127,969,881.51

其他应收款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603,561.05 6,603,561.05 6,603,561.05 6,603,5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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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 300,000.00 2,000,000.00 100,000.00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田学毅 628,704.00 576,864.00

其他应付款 黄国忠 36,551.65 1,036,551.65

其他应付款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2,800,000.00 2,800,000.00

7、关联方承诺

根据协议,黄国忠对于超出公司欠付深圳达瑞陆仟万元的部分,由黄国忠向深圳达瑞偿还,且黄国

忠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本公司的追索权。

2015年4月22日,黄国忠出具《承诺函》,承诺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5月13日之前,

不能及时归还公司费用款400.00万元,由其代为先行垫付该笔款项,随后由公司授权其本人再向上海兆

羽追讨。

本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8 月、9 月、11 月累计收到林岳辉代黄国忠垫付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对公司欠款 300.00 万元,剩余 100.00 万元由本公司欠黄国忠 100.00 万元抵顶。

十一、股份支付

无。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无。

2、或有事项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14起,涉案金额168,572,315.73元。经法院判决结

果 而 形 成 的 损 失 明 细 如 下 : 预 计 供 应 商 损 失 5,628,503.05 元 , 预 计 担 保 损 失 40,936,314.76 元 , 共 计

46,564,817.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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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诉讼事项对资产的冻结情况、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及财务影响:

诉讼事由 被冻结

受理 最新进展 财务影响 查封资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标的 判决情况 产名称

法院

珠海金正电子、

进出口代 本公司承担清 冻结三晋大厦40 %股权、

广东金正、东莞 广东省珠海市中 已计提预计负债

深圳达瑞 理合同纠 偿责任及连带 冻结山西金正光学65% 注1

分公司、本公 级人民法院 34,153,493.36 30,624,642.11 元

纷案件 保证责任 的股权、查封本公司资产

司、东莞金正

东莞分公司、本 广东省东莞市人 买卖合同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深圳领跃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公司 民法院 纠纷案件 351,787.95 偿责任 105,173.51 元

潮州大中 东莞分公司、本 广东省东莞市人 买卖合同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电子 公司 民法院 纠纷案件 1,187,264.13 偿责任 324,445.88 元

东莞分公司、本 广东省东莞市人 租赁合同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东莞长安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公司 民法院 纠纷案件 1,654,920.29 偿责任 1,210,000.00 元

东莞分公司、本 广东省东莞市人 货款纠纷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肇庆智华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公司 民法院 案件 43,334.00 偿责任 29,165.50 元

建设工程

三晋大厦、本公 山西省太原市中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番禹速能 合同纠纷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司 级人民法院 1,350,000.00 偿责任 1,552,184.00 元

案件

农行太原 山西省太原市中 借款合同 本公司承担清 账 面 本 息 合 计

本公司 15,943,230.37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3

国贸支行 级人民法院 纠纷案件 偿责任 18,231,394.77 元

三晋大厦、本公 山西省太原市中 借款合同 本公司承担连

信达资产 57,580,900.00

司 级人民法院 纠纷案件 带清偿责任

山西金正光学账面

山西金正光学、 山西省太原市中 本公司承担连 查封本公司子公司山西

仙居园 民事诉讼 11,450,000.00 记录其他应付款 注4

本公司 级人民法院 带清偿责任 金正光学土地

11,450,000.00 元

账面其他应付款记

本公司、黄国

青岛和田 山东省青岛市中 保证合同 本公司承担清 录 20,982,393.07 元,

忠、丁磊、印象 21,000,000.00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5

生物 级人民法院 纠纷案件 偿责任 计 提 预 计 负 债

刘三姐

1,197,451.44 元

解除对公司房产、公司土

珠海金正电器、 广东省珠海市斗 买卖合同 本公司承担连 已计提预计负债

中教仪器 11,420,180.63 地的查封,解除对公司银 注6

本公司 门区人民法院 纠纷案件 带清偿责任 10,311,672.65 元

行存款的冻结;解除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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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诉讼事由 被冻结

受理 最新进展 财务影响 查封资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标的 判决情况 产名称

法院

司持有 100%广西山水盛

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

冻结

账面其他应付款

成都市武侯区人 借款合同 本公司偿还借 1,500,000.00 元 , 计

成都晨宇 本公司 1,500,000.00

民法院 纠纷案件 款本金及利息 提 预 计 负 债

124,956.26 元

账面其他应付款

山西省太原市迎 合同纠纷 本公司偿还借 2,800,000.00 元 , 计

绵阳耀达 本公司 2,800,000.00

泽区人民法院 案件 款本金及利息 提 预 计 负 债

75,400.00 元

山西金正光学 账 面 应 付 账 款

建筑工程

山西金正光学 山西省太原市中 偿付 本公司承 3,662,037.16 元

同新物资 合同纠纷 8,137,205.00

本公司 级人民法院 担补充赔偿责 计 提 预 计 负 债

案件

任 1,009,726.46 元

以上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金正电子”、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金正”、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简称“东莞分公司”、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金正”、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简称“三晋大厦”、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

公司简称“深圳达瑞”、深圳市领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领跃”、潮州市大中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潮州大中电子”、东莞市长安镇对

外经济发展总公司简称“东莞长安”、肇庆智华光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肇庆智华”、广东番禹速能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番禹速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简称“农行太原国贸支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简称“信达资产”、太原市仙

居园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仙居园”、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西金正光学”、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和田生物”、广西

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印象刘三姐”、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中教仪器”、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简称“珠

海金正电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盛景”、成都晨宇通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晨宇”、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绵阳耀

达”、太原市同新物资有限公司简称“同新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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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注 1:2012 年 7 月 2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2005)

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深圳达瑞申请恢复执行珠海金正电子、东莞分公司、

本公司、东莞金正、广东金正返还欠款本金 34,153,493.36 元及利息 54,889,545.74 元等一案,冻结本公司

持有三晋大厦 40%的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 65%的股权,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7 月 2 日。冻结本公司名下部分银行存款,查封本公司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

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2 日至 2014 年 7 月 1

日)。2012 年 7 月 4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 日)。

2014年4月23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5)珠中法执恢字第340-1号之十

二及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第1幢第1

至3层共1,277.29平方米、第2幢-1至24层共37,457.65平方米房产的查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解除对本公司

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的查封。

2014年8月29日,根据(2005)珠法执恢字第340-1号之十四号《执行裁定书》,广东省珠海市中级

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公司房产(天龙大厦房产)及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

一巷土地)。冻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40%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65%的股权。

注 2: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576、606、636、

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7、658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扣划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银行账户人民币共

计 3,920,4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14 年 6 月 27 日,查封天龙大厦土地,查封期限 2 年

(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10 日,查封公司天龙大厦房产。

注 3: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本公

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山

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行:查封

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根据市政规划,现已改

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 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

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

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注 4: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查封公司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

位于经济开发区并政经开地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期限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

注 5:2015 年 2 月 13 日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青金商初字

第 615-2 号,轮候查封公司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期限为两年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房产,查封期限叁年(期限为 2015 年 2 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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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注 6:2014 年 7 月 25 日及 28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

409-1、409-2、409-3 民事裁定书,查封公司房产、冻结公司银行存款、轮候查封公司土地(天龙大厦土地、

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期限为两年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及查封公

司持有 100%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2015 年 6 月 29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2 号民事裁定书,

解除对公司房产、公司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的查封,解除对

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解除对公司持有 100%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冻结。

(2)重要的或有事项:

A、深圳达瑞

2004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东莞分公司

为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所欠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 14,104,393.17 元提供担保。

2004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东莞分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

限公司为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红岭支行开出的 5,000,000.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 95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偿还深圳市

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货款 14,104,393.17 元及违约金 154,848.22 元、商业票据 5,000,000.00 元、诉讼费

278,551.97 元,共计形成担保损失 19,537,793.36 元。

2010年公司与深圳达瑞签署和解协议,根据生效的和解协议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书(2005)珠中执恢字第340号之八,约定公司根据95号判决书承担的对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

责任解除;公司根据95号判决书承担的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也根据该协议的比例分配

约定(该约定比例与本公司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同),公司须承担90%的担保责任

22,200,008.08元。并鉴于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已经破产,存在追偿不能的情况,该90%担保责任已从

实质上转化为公司对深圳达瑞的债务。

2012 年 7 月 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终止后,2012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与深圳达瑞签订还

款协议,协议约定:1、本公司应当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前一次性支付偿还深圳达瑞债务;2、如本公司

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前一次性完成清偿,深圳达瑞同意对原有债务进行减免,减免后债务金额为 2600

万元;3、深圳达瑞应于收悉本公司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请解除相关执行保全措施、终结

执行程序;4、如本公司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协议自动失效。

2012年9月20日到期后,公司未归还深圳达瑞款项,经与深圳达瑞协商,深圳达瑞同意本公司于2012

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欠其2600万元债务。若再次逾期付款,双方签订的上述《还款协议》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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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达瑞将按照(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95号判决书判决继续申请执行。

2012年10月20日到期后,公司未能组织资金归还深圳达瑞款项。

2014年2月2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2005)珠法执恢字第340-1

号],主要内容为,深圳达瑞以本公司未自觉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恢复强制

执行的申请,要求恢复原判决的执行。根据上述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截至2014年1月6日,本公司应偿还

的本息总额为人民币99,478,582.8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

十七条的规定,限令本公司收到本通知十日内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2014年4月3日,为一揽子彻底解决与深圳达瑞多年的纠纷,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的主导下,公

司、黄国忠与深圳达瑞共同签署《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为:1、如果本公司能完全履行和解协议书

约定,则深圳达瑞确认: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欠深圳达瑞的全部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所

确定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等全部费用)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本

公司仅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6,000万元,则双方全部债权债务了结;2、本公司应在

2014年4月20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深圳达瑞在收到此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法

院申请解除已查封的全部天龙大厦的土地及房产;本公司应在201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

人民币伍仟万元,本公司的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3、如果本公司不能按约定即

时足额的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则本公司同意完全按(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书〉所判

决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所欠深圳达瑞本息,本公司支付给深圳达瑞壹仟万元作为深圳达瑞财务损失补偿及

违约金,深圳达瑞不予退还;4、本公司、黄国忠、深圳达瑞同意,在上述第3条约定事项发生后,对于

超出陆仟万元的部分,本公司不负偿还义务,由黄国忠向甲方偿还,且黄国忠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本公司

的追索权。同时,对于本公司应向深圳达瑞偿还的陆仟万元部分,由黄国忠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本协议

生效后,本公司与深圳达瑞双方所有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文件)均作废失效。

公司依据2014年4月3日的《和解协议书》,计提预计负债50,624,642.11元。在公司股东的帮助下,公

司向陈钟民个人借款及黄国忠代公司偿还深圳达瑞债务合计偿还20,000,000.00元。

2015 年 11 月,公司收到深圳市达瑞委托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获

悉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黄国忠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与深圳达瑞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主要

内容为:1、本公司应在 2014 年 5 月 9 日前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2014 年 5 月 20 日前向深

圳达瑞支付人民币肆仟万元,欠款全部支付完毕。2、如果本公司不能按第一条约定即时足额的履行全

部付款义务,则本公司同意完全按(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 95 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决的本金及利

息偿还所欠深圳达瑞本息,本公司支付给深圳达瑞的所有款项作为深圳达瑞财务损失补偿及违约金,深

圳达瑞不予退还;3、本协议一式肆份,本公司、深圳达瑞、黄国忠叁方各执一份,珠海市中级人民法

院备案一份。本协议自叁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由于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在限定期限内足额履行付款义务,2014年6月23日深圳达瑞以本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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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自觉履行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为由,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2014年8

月29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执行裁定书》(2005)珠法执恢字第340-1号之十三,执行查封、

冻结、扣押担保人桂林广维文化旅游产业文化有限公司名下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权益,

以担保人桂林广维文化旅游产业文化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8000万元为限。执行查封、冻结、扣

押担保人黄国忠名下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权益,以担保人黄国忠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8000

万元为限。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执行裁定书》[(2005)珠法执恢字第340-1号之十四,执

行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

财产权益。执行查封、冻结、扣押邝振权名下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8000万元为限。

根据(2005)珠法执恢字第340-1号之十四号《执行裁定书》,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

封公司房产(天龙大厦房产)及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冻

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40%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65%的股权。

本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卓尚律师事务所根据《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就上述事

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对于超出陆仟万元的部分款项,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应向黄

国忠主张,我公司仍然仅需承担陆千万元额度以内的债务。

对于时任法定代表人黄国忠在与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补充协议》签署过程中未履行

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使用公章的记录、存档记录等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认真自查,上述事项一旦给公

司造成损害,公司将按照内部责任追究机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账面其他应付款 9,375,357.89 元,计提预计负债 30,624,642.11 元。

B、农行太原国贸支行

2006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与农行太原国贸支行签定《借款合同》【晋贸农银借字(2006)第 018

号】,同日,在该行办理了 7,880,000.00 元借款,期限 6 个月, 并签定《最高额抵押合同》【晋贸农

银高抵字(2004)第 002 号】 (抵押物为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第 2 幢第 4 层

/4359.19 ㎡) 。期后公司归还 110,000.00 元借款本金,借款本金余额为 7,770,000.00 元。

2014 年 6 月 25 日,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要求判令本公司偿还所

欠其贷款本金 7,770,000.00 元及至实际支付本金之日的利息。并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

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

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原太

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行:查封本公司(原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根据市政规划,现已改为太原市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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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泽大街 289 号) 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

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

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C、信达资产

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本金 2,200 万元)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

司起诉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三晋大厦,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

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7 月 8 日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3)并民初字第 381 号,判决:太原三晋大厦偿还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借款本金 2,200 万元及利息 3,558.09 万元(计算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止),并支付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计算);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

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下

达的民事判决书(2015)晋民终字第 182 号,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为抵押借款,三晋大厦以其持有的位于迎泽大街 30 号三晋国际饭店 9-16 层

面积为 6284.74 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并州支行车站分理处借款人民币 2200 万元,公司判断

其抵押物价值足以偿还本金及利息金额,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本公司正在积极准备申请再审,对于最高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公司的再审申请,仍存在不确定性。

D、仙居园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2月29日,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金

正光学、仙居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山西金正光学向仙居园借款5,400,000.00元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借款期限为2011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月22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2%,逾期不还按日利率0.1%计算罚息。

公司同意用天龙大厦租金收入代偿。

2014 年 7 月,仙居园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山西金正光学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并提供了担保。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民初字第 454 号,裁定如下内

容:依法冻结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银行存款 90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担保人太原

三晋大厦提供的担保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下达《协助

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查封山西金正光学名下的位于经济开发区(证号:并政经开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一块;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查封期间不

得抵押、转让、变卖。

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确认仙居园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向债权人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 1362.06 万元。2、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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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向仙居园偿还 1113 万元;另支付律师代理费 32 万元,共计 1145 万元。3、上述

协议履行后,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争议。

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仙居园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依法立案执行。

E、青岛和田生物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签

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自首次放款

日起计,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同时,公司

与青岛和田生物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由青岛和田生物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了 20,000,000 元质押保

证担保,由印象刘三姐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

上述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及时筹措资金足额归还贷款,2014 年 9 月 28 日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 19,957,524 元扣划归还剩余本金。

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

忠、丁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被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

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5 年 2 月 13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

助执行:轮候查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89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199700071 号;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水西关街

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 199600031 号,位于太原市平阳路 130 号的土地,证号为 19982063 号。土地的查

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

手续。

同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轮候

查封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

泽区迎泽大街 291 号(现为 289 号)1 幢和 2 幢的房产,证号为 20112209 号。房产的查封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2015 年 9 月 24 日,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

院判令四被告支付自 2014 年 9 月 2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违约金 582.75 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119.74

万元。公司代理人已当庭提出异议,本案尚在审理阶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记录其他应付款 20,982,393.07 元,并计提预计负债利息 1,197,451.4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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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F、中教仪器

珠海金正电器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欠中教仪器的800万元的货款结汇给中教仪器,同时公司为

该800万元货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2011年7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1年7月29日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签订<债务担保合同>的议案》。由于珠海金正电器已经无力偿还该款

项,公司对该800万元连带担保责任已经全额计提损失。

2014年7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教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诉珠海金正电器与

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金正电器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第 409-1 号、

第 409-2 号、第 409 号-3 号。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房产予以查封,查封限

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房地产予以查封,查

封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

字第 409 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产生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 800 万元的担保方,只应在 800 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

保责任。对于该诉讼事项,公司向法院提交材料上诉。

2015 年 6 月 29 日,中国教学仪器以急需使用担保物为由,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本

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2 号民事裁

定书,解除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房产的查封;解除对本公司位于太原市平

阳路 130 号、太原市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291 号土地的查封;解除对本公司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冻结;解除对本公司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

有限公司的股权的冻结。

201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5)珠中法民二终字第 337 号

民事判决书,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产生的违约金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 800 万元的担保方,只应在 800 万元

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已计提预计负债 10,311,672.65 元。

G、景华

2014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60,000,0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向景华借款40,000,000.00元)用来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年,借

款利率为年息9.9%。该借款同时由黄国忠以持有的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向景华提供

连带责任质押担保;由黄国忠、丁磊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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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达的(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34005号

《DB20151001号借款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景华就2014年7月10日与本公司、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黄国忠、丁磊、韦立移签订的《景华先生与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钲德宇

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国忠先生、丁磊先生、韦立移先生之合作协议书》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提请仲裁:请求裁决本公司返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借款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请求裁决该案件申请

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该债权费用及该案件仲裁费由本公司及其他4位被申请人承担;请求裁决其

他4位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认为,公司与景华签订的为《借款协议》,并非《合作协议书》。目前,公司与景华先生签订

的《借款协议》已逾期。公司希望与景华先生友好协商,并按照《借款协议》解决其向本公司提供的4000

万元借款及利息事宜。

H、成都晨宇通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晨宇通商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0万元。成都晨宇向成都市武

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水文化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

息(利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本案于2015年10月20日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2015年11月1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

民法院作出了(2015)武侯民初字第2800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山水文化向晨宇通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50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依据判决书计提预计负债124,956.26元。

I、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280万元。绵阳耀达向山西省太原

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80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

利息(利息标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下达(2015)迎商初字

第2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应向绵阳耀达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8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以本

金280万元计,自2015年9月22日起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六计算)。案件受理

费29,200.00元由本公司承担。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依据判决书计提预计负债75,400.00元。

J、太原市同新物资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3日,由于厂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太原市同新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新公司”)

将子公司金正光学及本公司起诉至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并民初字的255号民事判决,判令金正光学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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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同新4,345,008.04元及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自2014年9

月19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若金正光学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本公司应在十日内对上述债

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依据判决书计提预计负债1,009,726.46元。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016 年 2 月,钟安升、郑俊杰、连妙琳、连妙纯及侯武宏等 5 人因买卖本公司股票,涉及短线交

易,公司停牌进行核查,上交所对钟安升等五人一致行动人关系等事项进行问询。之后,钟安升等五人

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上交所相关问询进行了回复。

根据钟安升等五人的回复:其认为钟安升在 2016 年 2 月 17 日持有山水文化股份达 5%后,又于

当日卖出 了山水文化股票,上述买入和卖出股票行为因间隔未超过 6 个月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

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法》规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该山水文化所有,钟安升已认识

到有关交易的违规事实,愿意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和 山水文化董事会的工作,承诺将主动与山水文化沟

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缴纳相关问题,于短线交易所得收益最终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部分收益上缴山

水文化。

之后,钟安升的委托律师与公司进行沟通,邮件方式向公司发送了钟安升《短线交易所得收益计算

方式》、钟安升《短线交易情况说明》,根据钟安升的相关说明和计算结果,钟安升认为应向本公司缴

纳短线交易收益约 660 万元。

2、利润分配情况

经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1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决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销售退回

无。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2、 债务重组

无。

3、 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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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4、 年金计划

无。

5、 终止经营

无。

6、 分部信息

公司没有分部概念管理,因此公司无报告分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本公司破产子公司情况

2007 年 9 月 19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依

法受理了东莞桥梓周氏电业有限公司申请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子”)

破产还债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为珠海金正电子的破产管理人。

2011 年 8 月 23 日,珠海中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2-41 号民事裁定,裁定终结珠海金正电

子破产清算程序。2011 年 9 月 6 日,破产管理人在《珠海特区报》发布公告,公告珠海金正电子破产

清算程序已经终结。

破产管理人依法向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提交了注销珠海金正电子所需的材料,但珠海市金湾

区国家税务局不予办理,理由是珠海金正电子尚有拖欠税款未缴清。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珠海金正电

子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本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情况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器”)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5 日,公司拥有其 100%

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由于近年来受市场、资金

等因素影响,材料、人工等费用较高,珠海金正电器业务日渐萎缩,连续出现亏损,加之为生产及经营

所租赁的厂房因未及时支付房租等款项,已被业主收回,很难继续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12 年 7

月 27 日经公司研究,为减少亏损,决定暂停珠海金正电器生产活动。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认为珠海金

正电器扭亏无望、资不抵债、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拟向法院提请其破产。

2012 年 10 月 31 日后,公司不再将珠海金正电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仅为权益法核算。

截止2012年10月31日,珠海金正电器资产总额447.50万元、负债总额3,211.86万元、净资产总额

-2,764.36万元。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破产申请资料已按法院要求基本准备完毕,需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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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交申请材料。

(3)投资性房地产租赁事项

2008 年 4 月,本公司与太原新天龙购物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将天龙商厦地下一层至

地上七层的商业用房、塔楼十二层以下的经营、办公场所等租赁给太原新天龙购物有限公司使用。因其

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公司租金收取的延续性,公司与其解除《租

赁合同》,2011 年 7 月 9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物业租赁给太原新

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龙经营公司”),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自 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 470.00 万元,2012 年、

2013 年、2014 年租金分别为 975.00 万元,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租金为 1,100.00 万元。

合同约定每年扣除租金中的 200.00 万元用于偿还本公司原欠供应商的货款。租金支付为每季度支付一

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接新天龙经营公司通知,其接收的本公司供应商债权现余额为

1,277,542.51元。

2016年1月31日与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到期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通过,为调整公司业务结构,同时达到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的中间环节,提高租金收入的目的,

公司拟委托全资子公司天龙恒顺对天龙大厦进行出租管理。截止报告出具日,已与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

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等14家公司签订为期一年或三年的租赁合同。

(4)重大借款事项

A、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华盛”)签订《借款合同》,约

定本公司向百华盛借款16,500,000.00元用于本公司偿还欠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借款

利率计算。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百华盛借款为10,000,000.00元。

2013年10月30日,公司接到东莞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鹏)《债权转让通知书》,

获悉公司对东莞海鹏欠款于2013年10月30日转至百华盛,公司将原欠东莞海鹏借款本金 30,000,000.00元,

利息 5,020,800.00元从东莞海鹏转至百华盛。公司与东莞海鹏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2013年11月6日,公司接到百华盛《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百华盛承接的东莞海鹏的债权本金

30,000,000.00元中的580,000.00元及相关权利由罗俊燕承接。

2014年1月26日,公司接到刘会来《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刘会来与百华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刘会来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3,2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百华盛。公司与刘会来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2014年1月31日,公司接到何俭《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何俭与百华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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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俭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3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百华盛。公司与何俭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向百华盛借款本金余额为 42,920,000.00元,欠息21,878,115.25元。

B、与景华借款:

2014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60,000,0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公司实际向景华借款40,000,000.00元)用来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年,借

款利率为年息9.9%。该借款同时由黄国忠以持有的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向景华提供

连带责任质押担保;由黄国忠、丁磊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向景华借款本金余额为40,000,000.00元,欠息5,744,612.50元。

C、与陈钟民借款

2014年4月18日,公司与陈钟民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陈钟民借款10,000,000.00元,用来偿

还公司债务。借款期限为30天(2014 年4月18日至 2014年5月17日),借款利率为月息1.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借款本金余额为1,800,000.00元。

公司已获取陈钟民《债务豁免协议》,并在2016年度进行了账务处理。

(5)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A、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

2015 年 1 月 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签订<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协议书>

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公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

适当时机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 月 24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

于 11.74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43,270,868 股。发行对象均应以现金方式、以

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拟向江苏五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友投资”)、嘉兴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厚泽合伙”) 、上海跻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跻迈投资”)、青岛

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 、杨竞忠、黄小刚、谭军、上海丰澳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澳投资”)、深圳国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金创投”)

共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其中黄小刚和丰澳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黄国忠变更为朱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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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30 亿元 (含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拟以 30.00 亿元募集资金购买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思”)

100%股权项目;拟以不超过 10.30 亿元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

存在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

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鉴于五友投资、厚泽合伙、黄小刚及其一致行动人丰澳投资、谭军在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

份认购合同》并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的比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五友投资、厚泽合伙、

黄小刚及其一致行动人丰澳投资、谭军视同为公司关联方,上述认购行为构成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 月 6 日与广州创思的股东签署了《附生效条件之股权转让协议》,以 30 亿

元人民币的现金对价收购广州创思的全部股份。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五友投资、厚泽合伙、跻迈投资、龙力生物、杨竞忠、黄小刚、谭军、丰澳投资、国金创投

共 9 名特定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9 名特定投资者拟认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明细如下:

名称(或姓名)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江苏五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805.62 150,337.99

嘉兴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800.00 56,352.00

上海跻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23,480.00

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 23,480.00

杨竞忠 2,500.00 29,350.00

黄小刚 5,110.73 59,999.99

谭 军 2,861.01 33,599.99

上海丰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3.22 18,000.00

深圳国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15.50 8,399.99

合 计 34,327.08 402,999.99

2015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创思发来的《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转让的函》,由于本公司在资本市场公开的负面信息不断,令收购的完成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经广州

创思公司管理层与股东谨慎性研究决定其拟终止与本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收购标的资产方已提出拟终止其股权转让协议,且其实际控制人及核心

人员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重要认购人,结合目前现状,由经营管理层提出,2015 年 3 月 23 日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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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权管理层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附有生效条件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转让协议

书》,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未获

得公司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协议尚未生效。因此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交易对方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唐琨发来的经四人签署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公司已与广州创思全体股东

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B、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

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同日,公司与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鹄科技”)签署《山西广和山水文

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907.9754 万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

行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计算,为 9.78

元人民币/股。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8,000万元人民币(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天龙商厦改造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债务。

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新鸿鹄科技

拟向公司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无息借款,用于公司现金收购上海逸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逸趣科技”)100%股权。

2015年11月10日,由于交易双方无法对交易合同的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重组事项无法继续推进。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收购上海逸趣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终止了《公司与深圳市新鸿鹄

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

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因审核政策发生变化,调整非公开发行价格时未获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的变化情

况,经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解散的事项

2010 年 11 月 8 日,山水文化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签署《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合作

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10,000.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拟以专利技术和生产设备出资 5,385.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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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立公司,拟共同合作 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201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投项目)。

2011 年 1 月 7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山水文化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山

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光学”)。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金正光学注册资本为 15,385

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等光学材料。本公司占 65%股权。由两股东分期于金正

光学成立后两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已经缴足,山水文化现金出资 1,5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有限

公司专有技术出资 5,029.71 万元。

2011年12月7日,金正光学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出让的2011-07地块,

出让宗地面积13,6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6,243,045.00元,公司2011年11月23日支付540万元,

2012年2月3日将剩余843,045.00元土地款支付完毕。2012年5月7日取得并证经开地国用(2012)第00011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

后因多种原因, 201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撤回并终止。目前,厂房建设主体已初步完工。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

科技有限公司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解散的议案》,认为金正光学经营严重困难,继续经营已经不能实现当

时设立的目的,并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更大利益损失;同时,山西金正光学已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公司决

策机构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因此,公司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正光学进行清算并解散该公

司。

2015年5月13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公司清算请求。

(8)三晋大厦股权事项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送达的《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函》、《还

款协议》及《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晋转字【2011】第 0715 号)等相关文书的复

印件。经公司查阅,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相关文书的原件。《还款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同意将所持

有的三晋大厦 40.08%的股权转让给仙居园后,三晋大厦按欠款总额的 45%偿还公司,金额为 3680 万元。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08%的股权,转

让给仙居园,转让价 40.08 万元。股权转让变更名称后,仙居园提供三晋大厦欠本公司款项的保证担保。

《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函》的主要内容如下:在公司股权没有变更登记前,公司委托仙居园董事

长行使公司在三晋大厦 40.08%股东权利。鉴于公司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协议及函件的原件,为了解上述

三份文件签署的背景以及其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已分别向仙居园、三晋大厦、黄国忠先生以及

王英杰先生发函进行沟通与问询。

2014年2月28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后,时任董事长对上述协议内容表示认可,并出具

《回函》,但后续也未告知上市公司履行内部批准程序。

经公司向时任两任董事长进行问询和了解,根据电话沟通获悉:该文件签署背景及签署意义,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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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文件仅是向三晋大厦实际控制人表示洽谈三晋大厦事宜后的诚意,以此方能借得救急的资金,但相关

文件上市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才发生效力。三份相关文书的签订未告知公司相关人员,未能履行董事会

(股东大会)相关决策程序,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持有三晋大厦股权尚未完成转让,也未收到相关当事人的书面回复和相关协议及函件

的原件。

截至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产生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与上述各方进行沟通,希望妥善处理此事。

(9)商业承兑汇票

2015年6月底,公司现任管理层获悉四川省南充市商业银行存在银行账户,该账户于2014年8月开立,

不是本公司人员办理,该账户购买了125张商业承兑汇票,且已将其中一张汇票(票面金额:20,000,000

元)支付给江苏永禄粮油有限公司。2015年7月8日,公司收到浙江天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天油能源”)委托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要求公司认真履行票据到期承兑。2015

年8月5日,公司通过四川省南充市商业银行了解到,开户预留印鉴为公司财务章及法人黄国忠名章,授

权经办人为黄岳斌。2015年8月6日,公司收到浙江天油能源通过传真发来的《担保函》《商业承兑汇票

保兑保函》《采购合同》《验收合格报告》《借款合同》等相关传真文件。

之后,公司分别向公司内部的相关人员进行书面问询。经公司内部初步核查,针对四川省南充市商

业银行存在公司银行账户以及以公司名义出具商业承兑汇票等事项,时任高管在设立账户及出具商业承

兑汇票时均表示不知情,也未履行过相关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后续核查并与银行进一步取证后,认为上述汇票印鉴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相符,因此

公司已明确判断上述汇票事项和行为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10) 其他重大合同

2015 年 10 月,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涉及事宜,与上海同建强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署《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委托其承担天龙大厦装修工程的设计,费用为 781 万元。

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上海同建强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邮寄送达的设计工作完成量确认函

及可供规划和消防审批的装修施工设计蓝图。公司经核实后,确认设计工作量占总设计量的 30%,应

付设计费用 2,600,000.0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确认其他应付款 2,600,000.00 元。

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公告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之后与上海同建强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沟通

希望能够妥善解决后续事宜。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海同建强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邮寄送达的

“请款单”及截止 2016 年 4 月 6 日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目前公司就相关资料核实中。

(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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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1 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将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押给青岛城乡社区建设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88%,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月24日。

2014 年 6 月 12 日,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

通知(2014 司冻 055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 城中民二

初字第 824 号获悉:黄国忠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黄国忠持有的本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冻结股份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起始日为 2014 年 6 月 10 日至 2016 年 6 月 9 日止。黄国忠表示上述

事项是因其曾为该案件被告之一的 1500 万元债务提供担保所致(该笔贷款到期日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

2014年8月13日,公司通过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宁商初字第104-1号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4司冻107号)获悉: 因

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黄国忠、丁磊等人涉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黄国忠持有的本公司

20,000,000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8%,冻结期限为 24 个月,冻结起始日:

2014 年 8 月 13 日,冻结终止日: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4 年 9 月 25 日,公司通过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珠中法执恢字

第 340-1 号之三十三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4

司冻 127 号)获悉:黄国忠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9.88%,冻结期限为两年,冻结起始日:2014 年 9 月 25 日,冻结终止日: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

之日起计算)。

黄国忠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1,000,000 股股份于2014年9月23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2015年7月10日,公司通过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15司冻127 号)获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黄国忠 20,000,000 股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 7月 9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2015年11月7日,公司通过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中法执字第 2070

—2 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 司冻 164

号)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黄

国忠 2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11 月4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5年11月7日,公司通过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中法执字第 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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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 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 司冻 165

号)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黄

国忠 2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11 月4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5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中法执字第2435

号、(2015)深中法执字2436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

转通知(2015 司冻168 号)、(2015 司冻186号)、(2015 司冻187 号)、(2015司冻189 号)获悉,

由于邓俊杰与丁磊、黄国忠、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黄国忠 20,000,000 股无限售

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期限叁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6年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福法执字第14089、14090

—1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6司冻023号)。

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证券账户号A440900859)名下2,000万股“山水文化”社会公众股票(证券代

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叁年。

2016年3月29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协助执行

通知书(2015)鼓商初字第1062—2号,解除对黄国忠(证券账户号:A440900859)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

股(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冻结。解冻日期为2016年3月28日。

2016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中法执字第2857号

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6司冻065号)。因

邓俊杰与被执行人丁磊、黄国忠、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黄国忠持有的山水文化2,000万股(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股票,冻结期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11.2 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2014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8,107,160 股

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自然人陈钟民,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94%,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5月13日。

2015 年5 月13 日,公司通过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青金商初字第 615

—3 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 司冻 102

号) 获悉,因涉及原告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本公司保证合同一案,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

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6,247,160 股

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03%,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5月13 日至2018 年5 月12 日。该

冻结已于2015年10月29日解除。

2015年6月16日,公司获悉,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分别申请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1,860,0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冻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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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始日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075,300 股股份 (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53%,冻结日期为 2015 年 5 月15 日) ;申请轮

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253,0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冻结日期为

2015 年5 月15 日) 。

2015年7月10日,公司通过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15司冻127 号)获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18,100,000 股股份(冻结

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94%,冻结起始日为2015 年7 月 9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2015年11月7日,公司通过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中法执字第 2070

—2 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 司冻 164

号)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六

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8,107,160 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4%,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11 月 4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5年11月7日,公司通过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中法执字第 2069

—2 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 司冻 165

号)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六

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8,107,160 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4%,冻结起始日为

2015 年11 月 4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5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中法执字第2435

号、(2015)深中法执字2436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

转通知(2015 司冻168 号)、(2015 司冻186号)、(2015 司冻187 号)、(2015司冻189 号)获悉,

由于邓俊杰与丁磊、黄国忠、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8,107,160 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4%)。冻结期限叁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

日起计算。

2015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桂市法执

字第 114—1 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

司冻197 号)获悉,由于王杰诉丁磊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六合逢春持有的本公司 18,107,160 股无限售

流通股(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4%)。冻结期限叁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6年1月8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

书(2015)深福法执字第14089、14090号(编号为:1118307)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6司冻005号),申请轮候冻结被执行人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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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业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号B883261544)名下1,810.716万股“山水文化”股票(证券代码600234),冻结

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6年3月29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协助执

行通知书(2015)鼓商初字第1062—2号,解除对六合逢春(证券账户号:B883261544)持有的本公司

18,100,000股(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冻结。解冻日期为2016年3月28日。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9,195,918.23 100.00 5,679,712.42 61.76 3,516,205.81

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9,195,918.23 100.00 5,679,712.42 61.76 3,516,205.81

(接上表)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851,129.63 100.00 5,562,472.99 81.19 1,288,656.64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6,851,129.63 100.00 5,562,472.99 81.19 1,288,656.6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3,701,269.27 185,063.46 5.00 1,356,480.67 67,824.03 5.00

一至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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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二至三年

三至四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合 计 9,195,918.23 5,679,712.42 61.76 6,851,129.63 5,562,472.99 81.19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17,239.4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701,269.27 一年以内 40.25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85,877.70 五年以上 21.60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07,410.20 五年以上 19.65

中山市卓尔龙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5,712.55 五年以上 2.45

济南轻骑摩托车厂 非关联方 139,540.00 五年以上 1.52

合计 7,859,809.72 85.47

5、 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本报告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二)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35,908,145.19 82.64 135,908,145.19 100.00

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1,944,398.18 13.34 20,033,842.00 91.29 1,910,556.18

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6,603,561.05 4.02 6,603,561.05 100.00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64,456,104.42 100.00 162,545,548.24 98.84 1,910,5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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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接上表)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27,969,881.51 75.98 127,969,881.51 100.00

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3,850,679.32 20.10 20,409,107.20 60.29 13,441,572.12

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6,603,561.05 3.92 6,603,561.05 100.00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68,424,121.88 154,982,549.76 13,441,572.1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预计收回可能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135,908,145.19 135,908,145.19 100.00

性极小

合计 135,908,145.19 135,908,145.19 100.0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42,379.86 2,118.99 5.00 14,148,949.60 707,447.48 5.00

一至二年 2,200,288.60 330,043.29 15.00

二至三年 100.00 30.00 30.00

三至四年 100.00 50.00 50.00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19,701,629.72 19,701,629.72 100.00 19,701,629.72 19,701,629.72 100.00

合 计 21,944,398.18 20,033,842.00 33,850,679.32 20,409,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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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6,603,561.05 6,603,561.0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603,561.05 6,603,561.05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562,998.4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借款 161,213,335.96 156,275,072.28

业务周转金 237,288.60 253,949.60

押金 100.00 6,900,100.00

其他 3,005,379.86 4,995,000.00

合 计 164,456,104.42 168,424,121.88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末余额

数的比例(%)

各账龄段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借款 135,908,145.19 82.64 135,908,145.19

均有

珠海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 6,603,561.05 五年以上 4.02 6,603,561.05

山西省瑞丰药业有限公司 借款 3,900,000.00 五年以上 2.37 3,900,000.00

河西商场 借款 2,411,866.80 五年以上 1.47 2,411,866.80

太原洗涤剂厂 借款 2,335,551.17 五年以上 1.42 2,335,551.17

合计 151,159,124.21 91.91 151,159,124.21

6、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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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三)长期股权投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9,739,073.35 15,000,000.00 14,739,073.35 29,739,073.35 15,000,000.00 14,739,073.3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10,400,800.00 10,400,800.00 10,400,800.00 10,400,800.00

合 计 40,139,873.35 25,400,800.00 14,739,073.35 40,139,873.35 25,400,800.00 14,739,073.35

1、对子公司投资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 额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4,739,073.35 4,739,073.35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0

合 计 14,739,073.35 14,739,073.35 15,0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 其他 宣告发放现 期末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 计提减值

余额 追加投资 权益 金股利或利 其他 余额 余额

投资 资损益 收益调整 准备

变动 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太原市三晋大

400,800.00

厦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正电 10,000,000.00

- 89 -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被投资单位 期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减值准备期末

器有限公司 余额 余额 余额

(注)

小计 10,400,800.00

合计 10,400,800.00

注: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状态,本公司以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并对其计提了全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经 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俊人影业”),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2,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缴纳认缴注册资

本。

- 90 -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四)营业收入及成本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 10,952,570.00 10,571,397.00

其他业务

合 计 10,952,570.00 10,571,397.00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4,479,620.8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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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金额 说明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22,584,000.00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

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766.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5,646,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39,838.26

合计 12,803,983.45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规定

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本期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

项目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36 -0.08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52.69 -0.14 -0.14

东的净利润

上期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

项目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40 -0.05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75.41 -0.20 -0.20

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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