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投: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0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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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

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山东省鲁信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鲁信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对该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股权转让

方案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

的鲁信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

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

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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