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6-01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
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上海新华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 4 名关联董事裘新先生、陈剑峰先生、吴
晓晖先生和程峰先生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4 人,其中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孙永平先生、刘熀松先生和盛雷鸣先生对本议案出
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且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2015 年 2015 年 占同类交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方 易定价 预计总金 实际发生 易金额的 易结算
关系 易类型 容
原则 额 额 比例(%) 方式
上海新华发
行集团有限 母 公 其它流 定期结
房产租赁 协议价 3,500.00 2,510.42 21.04
公司及其所 司 出 算
属单位
1
采编补偿、广
市场价
上海报业集 控 股 接受代 告代理、报刊 定期结
或协议 4,000.00 7,290.71 30.97
团 股东 理 印刷、商品采 算
价
购等
股 东 市场价
接受代 定期结
新闻报社 的 子 广告代理 或协议 25,000.00 13,319.05 56.57
理 算
公司 价
上海解放传 股 东
接受劳 定期结
媒印刷有限 的 子 报刊印刷 市场价 2,000.00 428.84 1.82
务 算
公司 公司
股 东
上海解放广 提供代 定期结
的 子 广告代理 协议价 6,000.00 6,224.84 21.41
告有限公司 理 算
公司
广告代理、报
上海报业集 股 东 市场价
提供代 刊发行、报刊 定期结
团所属其它 的 子 或协议 6,000.00 972.84 3.35
理 服务、商品销 算
单位 公司 价
售等
公司 2015 年度与上海报业集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因部分
广告代理业务的结算对象由新闻报社调整至上海报业集团所致。
三、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内容和关联交易方细分的
2015 年度交易情况和 2016 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 关联关 关联交易 2016 年预 2015 年实 结算
关联交易方
容 易类型 系 定价原则 计总金额 际发生额 方式
其它流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 定期
母公司 协议价 3,000.00 2,510.42
出 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结算
房产租赁 其它流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 股东的 定期
协议价 800.00 537.92
出 位 子公司 结算
小计 - - 3,800.00 3,048.34 -
上海报业集团及其所
接受代 控股股 市场价或 定期
属单位(主要为新闻报 20,000.00 19,068.94
理 东 协议价 结算
社)
广告代理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
提供代 股东的 定期
位(主要为上海解放广 协议价 7,900.00 6,636.05
理 子公司 结算
告有限公司)
小计 - - 27,900.00 25,704.99 -
2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
位(主要为上海申江服
接受劳 控股股 定期
采编补偿 务导报社有限公司和 协议价 1,500.00 1,301.79
务 东 结算
上海I时代报社有限
公司)
报刊印刷、物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
接受劳 控股股 市场价或 定期
业管理、商品 位(主要为上海解放传 600.00 667.87
务 东 协议价 结算
采购等 媒印刷有限公司)
报刊发行、报
提供劳 上海报业集团所属单 股东的 市场价或 定期
刊服务、商品 100.00 23.71
务 位 子公司 协议价 结算
销售等
合计 - - 33,900.00 30,746.70 -
注:以往年度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按关联人分别预计总金额,现调整为按关联交易内
容分别预计总金额。
上述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
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644 万元;法人代表:陈剑峰;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漕溪北路 331 号 20 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图书、报刊、音
像制品、文教用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仓储,国内运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除专项
规定),会展服务。该集团 2015 年末总资产 940,453.59 万元,净资产 363,268.48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188,441.86 万元,净利润 13,358.57 万元。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上海报业集团
开办资金:人民币 4,910 万元;法定代表人:裘新;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
市路 4855 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出版解放日报、支部生活、报刊文摘、上海小
说等报刊,出版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集团 2015 年末总资产
2,796,724.07 万元,净资产 1,496,231.48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400,328.50 万
元,净利润 1,054.18 万元。
上海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
3、新闻报社
3
开办资金:人民币 1,401 万元;法定代表人:毛用雄;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都市路 4855 号;宗旨和业务范围:立足上海,面向全国,报道国内外经济动态,
反映改革成果,为工商企业服务。该报社 2015 年末总资产 15,964.39 万元,净资
产 5,223.91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19,772.70 万元,净利润 100.22 万元。
新闻报社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下属法人,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周继红;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庙泾路 66
号 255 室,经营范围:《申江服务导报》编辑、出版。该公司 2015 年末总资产
289.28 万元,净资产-1,427.68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326.50 万元,净利润-0.08
万元。
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下属公司,因此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上海I时代报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顾万全;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 4855
号 1 号楼 9 层 A 区,经营范围:《I 时代》报编辑、出版,设计、制作各类广告,
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日用百货的销售,食品流通。该公司 2015 年末总资产
574.87 万元,净资产-464.38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1,025.86 万元,净利润 1.84
万元。
上海I时代报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下属公司,因此与公
司构成关联关系。
6、上海解放传媒印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冯跃忠;住所:上海市灵石
路 709 号 8 号厂房;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印后、包装印
刷、其他印刷,印刷技术咨询,仓储,纸张的销售。该公司 2015 年末总资产
13,924.55 万元,净资产 13,014.32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5,725.12 万元,净利
润 40.34 万元。
上海解放传媒印刷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下属公司,因此与
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上海解放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国城;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都市路 4855 号 307 室;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室内外
4
装潢,展览展示服务、物业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投资咨
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该公司 2015 年末总资产 2,081.96 万元,
净资产 794.54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8,604.39 万元,净利润 123.16 万元。
上海解放广告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下属公司,因此与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
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
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
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一般包括市场价和协议价二种。关联交易定价主
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则按照协议价。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1、交易目的
⑴公司向新华发行集团租赁房产是因为 2006 年与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
考虑到一方面经营网点数量太多,全部进入公司需要比较大的资金,将给公司造
成比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历史原因,不少房产可能在权属关系上需
要进一步梳理,因此,重大资产重组时只有其中一部分房产进入公司体内,其余
网点由公司向其租赁并支付适当的租金,并且租期为 3-10 年,并约定了彼此权
利和义务,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持续经营的需要。
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后,鉴于报刊经营“两分开”的政策要
求,公司在报刊经营、广告代理以及报刊发行等业务环节中,与公司的关联单位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2013 年 10 月 28 日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整合重组并更
名为上海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存在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系由双方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的方式而进行的。
5
2、对新华传媒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
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
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
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
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
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永平先生、刘熀松先生和盛雷鸣先生出具书面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预计的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于 2016 年度将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确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所需要而产生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在可预
期的未来几年内将持续发生并不可避免。公司与交易的各关联方分别签署有关关
联交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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