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6-029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该事项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
段。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4月18日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
知书》(160558号),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
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通报: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正在按程序
进行”,7 月 22 日,公司随即披露《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的公告》。公司未能准确披露重大事项进展,可能误导投资者,决定对公司进行口
头警告。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通报:201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拟与中矿
能源合作,共同对国外石墨烯项目进行调研,并决定是否进行后续投资;公司在
该公告中对石墨烯产业化及投资风险揭示不足,鉴于其在后续公告中补充披露相
关风险事项比较完整,根据我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相关规定,给予公司及公司
董事会秘书口头警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2、公司的整改措施
公司针对信息披露存在的具体问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公司内部规定进行了学习与培训。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审批流程,
公司证券部修订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流程》,完善了披露文稿
与备查文件的草拟、核稿、审批的流程,规范了申请与报送信息披露材料的操作
程序。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