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6-03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下属
全资孙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合计 11,400 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一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
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飞利信电子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北京电子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3000 万元,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授信期限 1 年。公司同意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并
拟为飞利信电子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并追加自然人杨振华、曹忻军个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1 年。
2、担保事项二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云科技”)的
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天云科技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
电子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400 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2400
万元,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授信期限 1 年。
经天云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公司同意上
述综合授信事项并拟为天云科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申请的此
笔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2400 万元,并追加自然人杨振华、曹忻军、张俊峰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 1 年。
3、担保事项三
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蓝数码”)为补充日
常经营流动资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6000 万
元人民币。经东蓝数码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公司
同意本次综合授信事项并拟为东蓝数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金唐酒店 3198
法定代表人:曹忻军
注册资本:73828.45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4 月 25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04 月 25 日至 2017 年 04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研发、生产(国家密码
管理机构实行定点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09 日);销售经国家密码管
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技术开发;生产计
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
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841,950,927.85 1,930,649,424.16
负债总额 508,803,262.60 869,438,232.49
净资产 333,147,665.25 1,057,412,311.68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35,617,101.55 1,006,972,384.04
利润总额 83,496,962.43 143,962,487.67
净利润 71,230,455.27 124,195,537.30
(二)被担保人: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 18 号 1 幢 C1 户型一层 1048 室
法定代表人:张俊峰
注册资本:5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03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3 月 06 日至 2021 年 03 月 05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销售、安装:空调;安装、调试:网络
系统;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维修空调;调试、维修环境监控设备;技术服务;专业
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177,537,711.81 248,162,791.75
负债总额
112,808,552.66 157,892,215.91
净资产
64,729,159.15 90,270,575.84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50,757,360.87 220,359,736.81
利润总额
25,298,413.54 29,713,481.14
净利润
22,021,160.98 25,541,416.69
(三)被担保人: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 818 号 1 幢 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叁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06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04 月 2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施
工;自动化仪器仪表工程施工;信息化规划设计与咨询;智能卡的开发及应用服
务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不涉及
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636,969,200.15 620,056,552.00
负债总额 358,220,079.63 289,816,219.88
净资产 278,749,120.52 330,240,332.12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08,389,171.61 464,558,504.14
利润总额 50,891,933.70 60,208,075.65
净利润 44,547,231.62 51,516,127.2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一
(1)担保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30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1 年
2、担保事项二
(1)担保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24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1 年
3、担保事项三
(1)担保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6000 万元
(4)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1 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
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
孙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飞利信电子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担
保期内有能力对飞利信电子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天云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
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
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项担保
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
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本次累计担保金额为 83,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2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14.9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