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6-011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之一: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
称东成公司)
担保背景:东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不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拟分别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以下简称茂名中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行(以下简称茂名建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以下简称
茂名工行)均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系指借
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申请的授信期限均为三年。公
司为东成公司该等银行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在东成公司的授信申请均被批准的前提下,债权人分别为茂名中行、
茂名建行和茂名工行。
担保金额:在东成公司的授信申请均被批准的前提下,公司对每个债权人的
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本数)以及对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延
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如有)。
协议签署日期和签署地点:在东成公司的授信申请被批准后,董事会授权公
司总经理刘华按照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与债权人不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
协议或其他契约性法律文件,协议的签署地点应均在茂名市。
2.被担保人之二: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东油公司),公司和东成公司合并持有东油公司 51%股权。
担保背景:东油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不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拟分别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以下简称茂名中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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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分行(以下简称茂名建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以下简称
茂名工行)均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
系指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申请的授信期限均为三
年。公司按照与东成公司合并持有东油公司的股权比例为东油公司该等银行授信
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在东油公司的授信申请均被批准的前提下,债权人分别为茂名中行、
茂名建行和茂名工行。
担保金额:在东油公司的授信申请均被批准的前提下,公司对每个债权人的
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仟陆佰伍拾万元(含本数)以及对应的利息、复利、
罚息、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如有)。
协议签署日期和签署地点:在东油公司的授信申请被批准后,东油公司按照
实际业务需要与债权人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契约性法律文件,
并按照东油公司的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规定的程序办理,协议的签署
地点应均在茂名市。
3.被担保人之三:惠州大亚湾石化动力热力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热力公司),公司持有热力公司 15%股权。
担保背景:由于热力公司正在开展新项目需较大资金,计划向商业银行申请
3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此额度作为储备用。热力公司的三家股东按照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担保。我公司的保证方式系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最终向热力公司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含本数)以及对应的利息、复利、
罚息、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如有)。
协议签署日期和签署地点:债权人尚未确定,协议尚未签署。
(二)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就上述担保之交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审议批准了《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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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
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
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
油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
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
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惠州大亚湾石化动力热力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因涉及担保事项,上述议案依据《公司章程(2015 年修订)》第二
百零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均经董事会 2/3 以上董事同意,在董事会审议前,均取
得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上述议案尚须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依据《公司章程(2015 年修订)》第七十七条第(四)项和第二百零二条
第三款的规定,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担保涉及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另外,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涉及的议案,并意味着上述担保及对应的
授信融资贷款业务的必然发生,每个被担保人是否发生融资交易且需要公司提供
担保,需以相关债权人的批准为前提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成公司
1.名 称: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01 月 28 日
注册地点: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
法定代表人:刘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零伍佰万元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销售聚丙烯;销售:化
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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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 财务状况: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一季度
资产总额(万元) 78,235.09 81,760.13
负债总额(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41,001.74 42,331.44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
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万元) 37,233.34 39,428.68
营业收入(万元) 246,500.69 48,040.64
利润总额(万元) 9,007.30 2,750.11
净利润(万元) 7,612.24 2,096.99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 AAA
(二)东油公司
1.名称: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06 月 29 日
注册地点:茂名市环市北路茂南石化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肆仟玖佰伍拾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石油制品(不
含成品油);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2.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应以方框图或者其他有效形式全
披露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包括被担保人的主要股东或权益持有人、
股权或权益的间接控制人及各层之间的产权关系结构图,直至披露到出现自然人、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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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金 宋 余 张 曹
明 虎 智 平 光
堂 1% 谋 1% 安 1% 明 1%
100%
孙 石 孙
胜 文 擎 孙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映 铭
滨 荣 雪
100% 0.375% 0.375% 0.375% 0.375%
茂名天源商贸有限公司
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38.93% 43.5% 12.07% 合计 5.5%
茂 名 实 华 东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3. 财务状况: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一季度
资产总额(万元) 37,910.09 34,058.59
负债总额(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20,268.18 16,913.83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 39.25 39.25
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万元) 17,641.90 17,144.76
营业收入(万元) 88,222.46 16,826.16
利润总额(万元) 11,241.65 -710.29
净利润(万元) 9,358.29 -710.29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 AAA
(三)热力公司
1.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动力热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伟基小区 2 栋九楼
法定代表人:刘平凡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蒸汽、除盐水、凝结水、氢气、一氧化碳以及煤基多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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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产生的蒸汽能源;管廊租赁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2.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应以方框图或者其他有效形式全
披露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包括被担保人的主要股东或权益持有人、
股权或权益的间接控制人及各层之间的产权关系结构图,直至披露到出现自然人、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
惠州大亚湾区 苏志团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00% 100%
惠州大亚湾石化 惠州市太东 茂名石化实华
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 能源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1% 34% 15%
惠州大亚湾石化动力热力有限公司
3. 财务状况:
项 目 2015 年度 2016 年一季度
资产总额(万元) 8,870.00 9,578.45
负债总额(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 3,337.87 3,560.38
负债总额)(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 / /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万元) 5,532.13 6,018.06
营业收入(万元) 23,033.09 6,004.48
利润总额(万元) 3,447.59 647.91
净利润(万元) 2,585.69 485.93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 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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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限:均为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金额:公司为东成公司向茂名中行、茂名建行和茂名工行分别申请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本数)以及对应的利息、复利、
罚息、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如有);
公司为东油公司向茂名中行、茂名建行和茂名工行分别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仟陆佰伍拾万元(含本数)以及对应的利息、复利、
罚息、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如有);
公司为热力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含本数)
以及对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费
用(如有)。
4.因相关主债权和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的条款和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协议
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资
金。
2.董事会认为:东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油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
况均良好,与茂名中行、茂名建行和茂名工行的融资合作也以持续发生 5 年,未
出现任何一次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情形,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的风险程度
低。
热力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热力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热力公司是由惠
州大亚湾政府国有控股的公用配套服务公司,整合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园区热源实
行统一供热,公司主要为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内企业提供蒸汽、除盐水、冷凝水、
管廊服务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资产质量高、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强、信用
状况较好。
3.公司和东成公司合并持有控股子公司东油公司 51%股权,公司持有参股
公司热力公司 15%股权,东油公司和热力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
担保,因商业银行不接受自然人提供的担保,东油公司自然人持股比例部分的
担保由天源公司提供,担保及其比例的设定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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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4.因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未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556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64.80%,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 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 元,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0 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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