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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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或“公司”)2015 年重

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长生生物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

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长生生物填写了《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长生生物《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系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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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光清 周丽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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