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
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的审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2015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
性的议案》、《关于<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和《关
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
报告的议案》。
2、2015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和《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5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2015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
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5、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魏中传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公司于韩宝东、王建军和焦广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
让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
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合并财务
报告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6、2015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签订附
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和《<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8、201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关于<山
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的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和《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
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2015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
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15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
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
规范。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十六次董事会,四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 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
检查,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本年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
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
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3、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4、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检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无重大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6、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公司内
部自我评价的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2016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
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