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如
下: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2015 年,公司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报告期
内的财务审计过程中,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符合标准,并能独立进行相关的审计工
作,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外部审计
机构未发生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工作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及《山
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2、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一季度工
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
作报告》及《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3、 201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二季度工
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
作报告》及《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4、2015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三季度工
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审计
工作报告》及《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
2015 年内,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及时掌握经营管理过程
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依照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和审计工作重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及内
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1、完成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每一季度的内部审计,并提交了 2014
年度第四季度和 2015 年前三个季度的四份相关内部审计报告。该审计项目于各报告期
结束后立即进行,并按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了意见。
2、 完成了存货审计,并对采购入库流程控制、废旧物资管理、包装物管理等环
节实施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内审报告以及整改建议,完善公司物资管理环节,为
避免资产的流失起到的防范作用。
3、完成了子公司公司重要岗位的离任审计, 并提交的相关内部审计报告,
4、完成了应收、应付账款内控执行情况的审计,提交了相关内部审计报告,以及
审计建议,促进应收款的回收,预付款业务的闭环,督促财务部门对长期挂账科目进
行处理,进一步规范了往来账款相关制度。
5、完成了公司货币资金的内控执行情况的审计,并提交了相关内部审计报告,货
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比较健全,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未见异常。
6、 完成了对公司加油卡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考勤管理的内部审计,并提交了
相关内部审计报告,该审计项目为专项审计,对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
出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考勤制度。
7、完成了各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对各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交了相关内部审计报告以及审计建议。
8、完成了公司各环节流程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以及相关整改建
议,促进公司流程完善,督促流程制度的有效执行。
9、完成了在建工程中建设方提交的项目预算报告的审核 与项目决算报告及在建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计。为及时避免公司资产的流失起到了重要的控制作用。
上述审计过程中均未发现重大问题。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基本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
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各次定期报告、财务报告以及临时公告的
披露情况,对所有披露及备查资料进行了认真、逐一的核查,并与董事会办公室、财
务负责人、财务部门、主审会计师等充分沟通交流,保证了披露的准确性。
四、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情况:
公司目前的治理结构和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
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
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并且得到了较为
有效的执行。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的工作要点:
201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审计部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审
计工作,主要工作有:
(1)继续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贯彻和完善。
(2)继续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和完善。
(3)审核审计部提交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督导审计部每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
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
事会。
(5)指导、监督审计部要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管理需要,抓住审计重点开展审
计工作,重点检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况。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7)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
大问题等。
(8)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
系,并对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价。 本报告结论: 报告期内,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
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
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查阅了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
制的 2015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 2015 年 1-12 月份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
在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会
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报了 201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公
司 2015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