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 201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2,609,567.03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76,014,745.15 元,提取 10%盈余公积后,母公司当年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 158,413,270.63 元,截至 2015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734,205,582.12 元,公司资本公积为 452,697,631.59 元。
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输配电
设备的研发、生产,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着力打造“大电气”
的发展战略。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产品结构将得以优化,产业链将
进一步完善,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产品储备,也有助于公司巩固
在智能化输变电设备及新能源专用设备领域所建立起来的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
优势,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
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保证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董事会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利
润分配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现金流等具体情况,于 2016 年度中期提出利润分配
计划。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