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桂林莱
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生物”或“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对莱茵生物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莱茵生物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5 年 4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证监许可[2015]456 号)《关
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该批复同意公
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5,508,915 股(含 35,508,915 股)A 股股票。
根据询价结果,公司发行股票数量 16,226,694 股,该部分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29,533,760 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5,760,454 股。
2015 年 10 月,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45,760,4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公司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288,022.70 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291,520,908 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37,281,362 股。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6,226,694
股,转增后变更为 48,680,082 股。
具体情况如下:
送转股后
序 股东 初始认购数 限售月份
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
号 名称 量(股) (月)
(股)
1 梁定志 梁定志 4,700,000 12 14,100,000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富春 182 号资产管
2,273,242 12 6,819,726
财通基 理计划
金管理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2 614,389 12 1,843,167
有限公 185 号资产管理计划
司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207 号资
258,044 12 774,132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200 号资
193,533 12 580,599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203 号资
61,439 12 184,317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四海定增 69 号
153,597 12 460,791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184,317 12 552,951
20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79 号资产
61,439 12 184,317
管理计划
3 易红石 易红石 3,400,000 12 10,200,000
4 邹瀚枢 邹瀚枢 2,000,000 12 6,000,000
5 朱宁 朱宁 696,894 12 2,090,682
6 杨晓涛 杨晓涛 1,629,800 36 4,889,400
合计 16,226,694 - 48,680,082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发行中,杨晓涛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
票(即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
2、截至申请日,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
3、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作其他关于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将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限售期满,该部分股份
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共计 43,790,68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0.014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名,涉及账户名称为 12 个。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除
序 股东 账户 所持限售
限售股份 备注
号 名称 名称 股份总数
数
1 梁定志 梁定志 14,100,000 14,100,000 该部分股份全部处
于质押状态,全部申
请解除限售。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富春 182
6,819,726 6,819,726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
1,843,167 1,843,167
富春定增 185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774,132 774,132
207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580,599 580,599
金管理 200 号资产管理计划
2
有限公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184,317 184,317
司 203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四海
460,791 460,791
定增 6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
552,951 552,951
富春定增 20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84,317 184,317
79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易红石 易红石 10,200,000 10,200,000
4 邹瀚枢 邹瀚枢 6,000,000 6,000,000
5 朱宁 朱宁 2,090,682 2,090,682
合计 43,790,682 43,790,682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海证券认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中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
宜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莱茵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胡 启 覃 辉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