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6-037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补充反馈意见。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补充反馈意见进行了认
真研究,并按照补充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编
制了《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以下简称“《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现根据监管要求对《补充反馈意见回复》
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正文。公司将于上述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补充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顺
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机构,对贵部补充反馈意见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组织发行人对贵会的反馈意见答复如下,请审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的释义同样适用于本回复。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其中,拟使用 16 亿元投
资建设风力发电开发项目,公司 2015 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分别为 46.43
亿元、23.09 亿元和 3.03 亿元。
请补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内容:
(1)结合风力发电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未来的机会和威胁等因素分析本
次募集资金大规模投入风电建设项目的战略考虑;
回复:
一、风力发电行业现状
风能作为一种清洁而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在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日益严
重的今天,风力发电作为全球公认可以有效减缓气候变化、提高能源安全、促进
低碳经济增长的方案,得到各国政府、投融资机构、技术研发机构、项目运营企
业等的高度关注。在过去的 30 多年里,风电发展不断超越其预期的发展速度,
一直保持着世界增长最快的能源地位,风电已成为近年来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
国内风电场建设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在其后的十余年中,经历了初期示
范阶段和产业化建立阶段,装机容量平稳。据全球风能理事会统计,2013 年,
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16,100MW,累计装机容量 91,424MW;2014 年,我国
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23,351MW,累计装机容量 114,763MW;2015 年我国风电
新增装机容量 30,500MW,累计装机容量 145,104MW,连续三年新增装机容量
和累积装机容量均列全球第一位。2013 年至 2015 年累计装机容量增长率分别
为 21.37%、25.36%和 26.62%。
总体看,风电行业保持较快速度增长,中国风电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二、风力发电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与机会
(一)全球风电行业市场高度集中,新兴市场未来发展迅速
随着风电产业在全球普及程度的提高,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始发展风电,
但主要市场还是相对集中,并受欧洲、亚洲和北美的主导。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
的统计数据,2007年上述三个地区在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中占据97.62%的比
例,至2015年底,依然保持95.30%的比例。除了欧洲、北美、亚洲之外,非洲
和拉丁美洲也显现出快速发展的迹象。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的预测,拉丁美洲风
机装机容量在2010年至2015年间实现56.75%的年复合增长率,其中巴西和墨西
哥是拉丁美洲风电发展较集中的地区。
(二)风力发电成本已经初步具备竞争优势
风力发电是目前技术最成熟和最具商业应用价值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与传统
能源相比,风力发电有着清洁、安全、可再生等优点。在忽略火力发电环境治理
投资和运营费用的基础上,“成本过高”曾经被认为是风电的弱点,但作为全球
减排的最重要手段之一,风力发电的经济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风电在能
源供应中的比例日益增大,各风电运营企业不断提高成本意识,致力于减少风电
与传统电力间的成本差异,推动产业发展。
一方面,风机价格下降降低了风电成本。自2004年中期开始,高涨的风电
市场需求曾经使风机的价格一路飙升。到2008年,由于配套生产能力的提高及
关键部件和主要部件的供应基本平衡,风机的价格开始趋于平稳。2009年以来,
随着我国风机产能的不断增长,欧美市场需求受全球金融危机等综合因素影响,
风机制造商在成本和质量上的竞争日益激烈,风机价格持续下降。因为风机价格
的下跌,2011年初风电成本已经降到了历史新低。另一方面,风电场选址的优
化,风场运营效率的提高,风机质量和维护水平的提升等同样起到了降低风电成
本的作用。
(三)风电机组技术更新速度快,机组大型化成为发展趋势
随着现代风电技术的不断发展,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第一,风电机组
呈现大型化趋势。理论上,风电机组单机功率越大,每千瓦小时风电成本越低,
因此风电机组的技术发展趋势向增大单机容量、减轻单位千瓦重量、提高转换效
率的方向发展。大型风机的出现,也为开发海上风电提供了条件。第二,风电机
组向适应低风速区发展。随着风能转化效率的提高,使得过去较低风速区域也可
以建设大规模的风电场,推动了风力发电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快速发展。
(四)我国风电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我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消费革
命,促进能源结构向清洁能源转型的重大举措。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
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我国节能环保市
场潜力巨大,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
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
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
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到15%左右。我国目前可再生能源仅占到整个能源消耗的
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我国可再生能源未来的发展潜力
很大。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
革的若干意见》中,除了构建电力市场体系,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外,支持清
洁能源发展,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也是改革重点之一。2016年3月24日,国家发改
委公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
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可再生
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其中,
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
(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保障全额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
的实施可保证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市场的供给,减少“弃风限电”,推动
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根据我国“十二五”规划,2020年我国风电的并网装机规划200GW。根据
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发展展望2014》,预计到2020年我国累计装机
容量将达到230GW,到2020年新增装机33GW。
三、风力发电行业未来发展的威胁因素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风电开发高度集中在东北、西北和华北“三北”地区、
风电和电网建设不同步、区域及经济发展不平衡、当地负荷水平较低、灵活调节
电源少、跨省跨区域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导致“弃风限电”问题日益严重,风电
并网和消纳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发展的主要因素。据统计,2015 年,内蒙
古风电限电率约为 18%;甘肃风电限电率约 39%;新疆限电率约 32%;吉林限
电率约 32%。2015 年,全国三北地区弃风电量达到 339 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
均年利用小时数下降到 1,728 小时,比 2014 年下降 165 小时。根据国家能源局
的统计,2015 年因弃风限电问题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60 亿元。“弃
风限电”所导致的清洁能源浪费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我国风电行业发展以及环境治
理的瓶颈。
目前,随着国家对该问题的重视和我国电网的发展,风电并网和消纳问题正
在逐步改善。2016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 2016 年度
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74 号),明确指出,要大胆推
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多措并举拓展风电消纳途径,为“十三五”期间风电后
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提出,要把解决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新能源和可
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作为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目标,落
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实施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优先在发电
计划中预留风电等新能源发电空间。
四、公司进入风力发电领域的战略考虑
(一)充分利用可再生风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我国风力发电事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风力发电属朝阳产业,可以保护环
境、减少污染,节约有限的煤炭资源和水资源。风电能够带动各地区传统能源消
费比重的逐渐下调,风电产业的发展状况对于国家能源结构的调整意义重大。同
时风电产业也是治理长期困扰我国多个地区的雾霾的有效方式之一,将为清洁能
源行业的发展壮大做出积极贡献。公司进入风力发电领域,不仅符合国家《可再
生能源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而且符合国家大力推广和利用清洁能源,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战略,也是公司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二)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拓展公司产业链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风塔及风塔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在大型
陆上风塔、海上风塔等领域建立起较强的品牌优势,并在 2013 年制定了新能源
的发展战略。
公司以战略为导向,依据公司在风电行业积累的经验,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和
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开发布局与项目建设,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开发是公司未
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公司通过投资风力发电领域,公司产业链将向风力发电领域
延伸,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完善、资源整合及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将得到增强,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及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政策,对
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回报广大中小股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宣力新能源菏泽鄄城左营风电
场项目(150MW)”、“宣力新能源南阳桐柏歇马岭风电场项目(100MW)”及“宣
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项目(80MW)”,上述项目均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
项目,符合国家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各项要求,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五
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项目所在地风力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运营前景,且项目
所在地电网建设规划可以满足项目发电消纳和送出,项目建成后,按照《可再生
能源法》规定,其所属电网企业将有义务全额收购上述募投项目的上网电量。因
此,上述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回报广大
中小股东。
(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资金用途,结合建设期说明募集资金使用进
度安排;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 环评批复
号 类型 总投资额 拟投入额
宣力新能源菏泽
菏发改审批 鄄环审
1 鄄城左营风电场 121,919.01 70,000.00
[2015]65 号 [2015]73 号
项目(150MW)
风力
宣力新能源南阳
发电 宛发改能源 豫环审
2 桐柏歇马岭风电 84,171.68 50,000.00
开发 [2015]677 号 [2015]521 号
场项目(100MW)
项目
宣力新能源菏泽
菏发改审批 菏环牡审
3 牡丹李村风电场 73,645.46 40,000.00
[2015]66 号 [2015]52 号
项目(80MW)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319,736.15 200,000.00
二、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风电场项目的具体投资内容、投资进度情况
如下:
(一)项目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和依据
1、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办能源[2005]8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
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2、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
(NB/T 31010-2011);
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3年版);
4、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NB/T301007-2011);
5、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
理规定》的通知;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费执行工程所在地标准;
7、各风电场项目工程设计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8、材料预算价格:装置性材料采用《电力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2013
年版);
9、设备价格:采用近期询价。
(二)宣力新能源菏泽鄄城左营风电场项目(150MW)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121,919.01万元,具体用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设备购置费 建安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金额
1 施工辅助工程 1,098.70 1,098.70
1.1 施工电源 15.00 15.00
1.2 施工供水工程 30.00 30.00
1.3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 1,053.70 1,053.70
2 设备及安装工程 83,834.22 11,972.88 95,807.10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
2.1 81,033.87 10,842.98 91,876.85
程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
2.2 1,679.70 82.70 1,762.40
装工程
控制保护设备及安
2.3 751.65 54.02 805.67
装工程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
2.4 369.00 993.18 1,362.18
程
3 建筑工程 12,994.13 12,994.13
3.1 发电厂工程 10,172.53 10,172.53
3.2 升压变电站工程 142.82 142.82
3.3 房屋建筑工程 721.94 721.94
3.4 交通工程 1,926.84 1,926.84
3.5 其他工程 30.00 30.00
4 其他费用 6,454.87 6,454.87
4.1 项目建设用地费 1,202.51 1,202.51
4.2 项目建设管理费 3,880.56 3,880.56
4.3 生产准备费 567.55 567.55
4.4 勘察设计费 700.00 700.00
4.5 水土保持补偿费 104.26 104.26
5 基本预备费 1,163.55
6 系统接入费 1,350.00
7 建设期利息 3,050.66
合计 121,919.01
2、施工进度表
序 累计工期 月
号 工程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施工准备期
2 道路施工
3 升压站内土建
升压站内电气
4
设备安装调试
风机及箱变基
5
础
风机及箱变安
6
装调试
电缆敷设及架
7
空导线施工
8 竣工验收
3、资金使用进度
根据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公司建设规
划,本项目预计在15个月内完成建设,第一年资金投入约84,000万元;第二年
资金投入约26,000万元,工程总投资中剩余11,919万元作为工程尾款将根据具体
合同约定支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经完成测风塔测风、风资源评估、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节能评估、无文物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微观
选址、电网接入系统方案编制等工作,累计投资金额3,754万元。
根据公司规划及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预计本项目于2016年9月份开展项
目建设施工。届时,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将根据本项目建
设进度的实际需要,及时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
到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三)宣力新能源南阳桐柏歇马岭风电场项目(100MW)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84,171.70万元,具体用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设备购置费 建安工程费 其他费用 金额
1 施工辅助工程 639.00 639.00
1.1 施工交通工程 330.00 330.00
1.2 施工电源 109.00 109.00
1.3 施工水源 50.00 50.00
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
1.4 150.00 150.00
及进退场费
2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61,127.60 6,182.54 67,310.14
2.1 发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 57,852.60 5,780.68 63,633.28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
2.2 1,857.50 121.74 1,979.24
程
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
2.3 762.50 111.20 873.70
工程
2.4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655.00 168.92 823.92
3 建筑工程 7,172.72 7,172.72
3.1 发电设备基础工程 5,660.18 5,660.18
3.2 变配电工程 294.66 294.66
3.3 房屋建筑工程 461.80 461.80
3.4 交通工程 635.00 635.00
3.5 其他 121.08 121.08
4 其他费用 5,585.65 5,585.65
4.1 建设用地费 1,659.83 1,659.83
4.2 建设管理费 2,813.59 2,813.59
4.3 生产准备费 562.23 562.23
4.4 勘察设计费 500.00 500.00
4.5 其他 50.00 50.00
5 基本预备费 1,614.15
6 建设期利息 1,850.01
工程总投资 84,171.70
2、施工进度表
累计工期 月
序号
工程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准备期
2 施工期
2.1 道路工程
2.2 基础工程
2.3 机组及箱变安装
2.4 电缆
2.5 升压站
2.6 综合楼及配套设施
3 验收期
3、资金使用进度
根据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公司建设规划,
本项目预计在12个月内完成建设,资金投入约77,500万元,工程总投资中剩余
6,672万元作为工程尾款将根据具体合同约定支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经完成风资源开发、测风塔测风、风资源
评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批复、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用地压覆矿产批复、占用林地初步意见、节能评估、
安全预评价、无军事证明、无文物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微观选址、电网接入
系统方案编制等工作,累计投资金额2,526万元。
根据公司规划及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预计本项目于2016年10月份开展
项目建设施工。届时,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将根据本项目
建设进度的实际需要,及时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
未到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四)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项目(80MW)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3,645.46万元,具体用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设备购置费 建安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金额
1 施工辅助工程 514 514
1.1 施工供水工程 14 14
1.2 施工电源 10 10
1.3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 491 491
2 设备及安装工程 49,019 5802 54,821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
2.1 46,886 5,109 51,995
程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
2.2 1,142 73 1,215
装工程
控制保护设备及安
2.3 704 49 753
装工程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
2.4 287 571 858
程
3 建筑工程 9,070 9,070
3.1 发电厂工程 7,544 7,544
3.2 升压变电站工程 138 138
3.3 房屋建筑工程 589 589
3.4 交通工程 758 758
3.5 其他工程 41 41
4 其他费用 4,496 4,496
4.1 项目建设用地费 615 615
4.2 项目建设管理费 2,895 2,895
4.3 生产准备费 423 423
4.4 勘察设计费 500 500
4.5 水土保持补偿费 62 62
5 基本预备费 1,378
6 建设期利息 2,016
7 接入系统 1,350
合计 73,645
2、施工进度表
序 累计工期 月
号 工程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施工准备期
2 道路施工
3 升压站内土建
4 升压站内电气
设备安装调试
风机及箱变基
5
础
风机及箱变安
6
装调试
电缆敷设及架
7
空导线施工
8 竣工验收
3、资金使用进度
根据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公司建设规
划,本项目预计在15个月内完成建设,第一年资金投入约51,500万元;第二年
资金投入约16,000万元,工程总投资中剩余6,145万元作为工程尾款将根据具体
合同约定支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经完成测风塔安装和测风、风资源评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节能评估、无文物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
微观选址、电网接入系统方案编制等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投资金
额2,014万元。
根据公司规划及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预计本项目于2016年9月份开展项
目建设施工。届时,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将根据本项目建
设进度的实际需要,及时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
到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3)说明风力发电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回复:
一、公司现有业务简介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风塔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属于风电
行业中的风电设备制造业。公司为国内领先的风塔专业生产商,产品主要销售给
Vestas、GE等全球大型风电整机厂商和国内领先的风电投资商。
公司的主要产品风塔及零部件,为风机的组成部分之一。风力发电的原理是
利用风力带动风机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装置提升转速,驱动发电机发电,将风
能转化为机械能源,然后再转变成电力。一套风电机组(风机)由叶片、齿轮箱、
电机、轴承、风塔、机舱罩、控制系统等部件组成,风塔是风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风塔成本约占风机总成本的20%左右。风塔产品主要用于支撑风力发电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风塔 210,979.32 98.60% 136,185.95 98.20% 119,505.41 98.27%
风塔零部件 2,991.48 1.40% 2,502.25 1.80% 2,103.70 1.73%
合计 213,970.80 100.00% 138,688.20 100.00% 121,609.11 100.00%
二、风力发电项目的运营模式
风力发电项目的经营模式一般如下图所示:
选择风力资源丰富、稳定、适合发电及便于上网的
项目,并进行决策
进行前期工作,取得投资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
国土资源部等监管部门的相关核准或批复文件
项目建设(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
项目运营,发电后并入电网
三、风力发电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因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需采购风电机组,而公司所生产的风塔及其零部
件为风电机组的组成部分,因此,风力发电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为上下游关系。
本次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提升了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尤其是风电领域的行
业地位和影响力,是公司在2020年底前完成新能源领域发展目标的关键步骤。
同时,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并采购风机时,公司此前的客户将转为供应商,双
重身份的扮演将在彼此之间建立起更多连接,有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并整合
利用产业链资源,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市场资源和盈利空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风电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优化公
司产业链,形成协同效应,提升资源整合与配置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高的价
值。
(4)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是否具备风力发电项目的经营资质、技术、人员
等资源储备,如有,请结合截至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已投资金额、
投产时间、产能、实现收入的时点、收入和利润规模);
回复:
天顺风能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风电塔架的生产销售和研发,并已发展成
为国内领先的风塔制造商,公司自 2013 年开始制定并推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战
略思路,依据在风电行业积累的经验,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开
发布局与项目建设。2012 年 1 月,天顺风能设立了北京天顺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北京宣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家致力于风电项目开发、投资
管理、运营管理的公司。2014 年 1 月,天顺风能投资设立了宣力节能环保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一家致力于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
的公司。2015 年 7 月,天顺风能投资建设了新疆哈密 300MW 风电场项目,截
至本反馈意见出具日,公司新疆哈密 300MW 风电场项目已并网发电,并预计
2016 年上半年将整体投入运行。
经过公司多年的产业布局、收购及风电项目建设,公司已具备较强的开发运
营风电项目的能力,通过公司的自身培养和对外招聘,积累了一批优秀的专业技
术团队和管理人才。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新能源部门人数为 39 人,
其中技术人员 28 人、管理人员 11 人,为后续公司风电运营项目的开发建设提
供了人员保证。
2015 年度,公司积极推进风电运营项目的开发建设,完成新疆哈密 300MW
风电场项目的并网发电,新增风电场核准项目 380MW(包括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新增新能源项目资源储备 1000MW。根据新疆哈密 300MW 风电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上网电价 0.58 元/KWh(含税),项目预计全部投资财务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2.82%,正常运行期年上网电量 72,194 万千瓦时,
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2,406 小时,财务评价计算期采用 22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生产经营期 20 年。具体如下表:
序号 项目 数据指标
1 经营期含税上网电价 0.58 元/kWh
2 静态投资 218,320.8 万元
3 销售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 850,006.3 万元
4 利润合计 421,460.7 万元
5 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 12.82%
6 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 8.4 年
7 正常运行期年上网电量 72,194 万千瓦时
8 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2,406 小时
2015 年 12 月,新疆哈密 300MW 风电场项目实现并网发电,根据电网要求
200 台风机将分批次并网调试,计划于 2016 年 6 月全部并网,完成试运行验收
后将移交生产。对于移交生产前的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将按照财政部有关《基
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冲减基建支出。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批准建
设的风电总装机规模为 300MW,即 1.5MW 风力发电机组 200 台套安装工程全
部完成;场区 12 回 35kV 共 85 公里集电线路全部建成;按一场三站设计的变电
容量为 300MVA 的 110kV 升压站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其中一站已完
成受电及试运行;风场 3 回 110kV 送出线路全部完成,其中一回已完成试运行;
项目并网调度协议及购售电协议均已签订,国家能监局新疆能监办以新监能资函
[2015]131 号通过申报资料预审,待满足转商业化运营条件后办理正式《电力业
务许可证》。
(5)充分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弃风限电”(或其他限制上网政策)有
关政策,提示项目经营风险;
回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风电运营项目,分别为“宣力新能源
菏泽鄄城左营风电场项目(150MW)”、“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项目
(80MW)”和“宣力新能源南阳桐柏歇马岭风电场项目(100MW)”,前两个项
目的实施地为山东省,后一个项目的实施地为河南省。上述募投项目均属于可再
生能源发电项目,符合国家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各项要求,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十
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募投项目建成后,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规定,
其所属电网企业将有义务全额收购上述募投项目的上网电量。
已投产风电项目需执行电网统一调度,按照电网调度指令调整发电量是各类
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的前提条件。当用电需求小于发电供应能力时,发电企业服从
调度要求,使得发电量低于发电设备额定能力的情况称为“限电”。由于风能资
源不能储存,因此“限电”使得风力发电企业的部分风能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该情况称为“弃风”。针对目前的“弃风限电”状况,国家能源局于 2016 年 4
月 17 日提出将严格控制风电弃风严重地区各类电源建设节奏,在去年弃风较严
重或弃风率增长较快的地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等
省(区)2016 年度暂不安排新增常规风电项目建设规模。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为山东省和河南省。目前山东省 99%以上的发
电量均来自燃煤电站,50%左右的电煤供应依靠其他省份;河南省能源结构单一,
煤炭资源消费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 88%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8 个百分
点,煤炭可开发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风力发电,为绿色能源,同时山东、河南两
省具有较强的电网消纳能力,因此积极开发利用山东、河南的风力资源,大力发
展风力发电,可替代一部分矿物能源,能降低山东、河南各省内的煤炭消耗、缓
解环境污染和交通运输压力,对于改善当地能源结构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5 年我国风电产业发展数据如下(节选部分
省份数据):
累计核准 累计在建 新增并网 累计并网 发电量 弃风电
省(区、 弃风 利用
容量(万千 容量(万 容量(万 容量(万 (亿千 量(亿千
市) 率 小时数
瓦) 千瓦) 千瓦) 千瓦) 瓦时) 瓦时)
河北 1,572 549 109 1,022 168 19 10% 1,808
山西 1,191 522 214 669 100 3 2% 1,697
山东 1,311 590 99 721 121 1,795
内蒙古 3,152 727 407 2,425 408 91 18% 1,865
辽宁 825 186 30 639 112 12 10% 1,780
吉林 693 249 36 444 60 27 32% 1,430
黑龙江 716 213 49 503 72 19 21% 1,520
江苏 901 489 110 412 64 1,753
河南 473 382 47 91 12 1,793
湖北 407 273 58 135 21 1,927
湖南 550 394 86 156 22 2,079
甘肃 1,386 134 245 1,252 127 82 39% 1,184
宁夏 1,096 274 404 822 88 13 13% 1,614
新疆 1,883 272 842 1,611 148 70 32% 1,571
云南 939 527 90 412 94 3 3% 2,573
由上表统计数据可知,全国弃风较重的地区是内蒙古(弃风电量 91 亿千瓦
时、弃风率 18%)、甘肃(弃风电量 82 亿千瓦时、弃风率 39%)、新疆(弃风
电量 70 亿千瓦时、弃风率 32%)、吉林(弃风电量 27 亿千瓦时、弃风率 32%)。
本次募投的实施地山东、河南地区弃风率为 0。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实施地山东、河南两地目前并不存在“弃风限电”的情
形,属于“非限电”地区。2016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
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明确 2020 年
各省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在 5%到 13%之间。随后,国家发改
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要求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
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政府一系列强制
政策的出台,将着重解决“弃风限电”问题。
针对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存在的“弃风限电”问题,公司已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保荐机构在《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文件里对“弃风限电”风险和项目并网风险做出
披露或说明。
(6)结合项目投资规模、建设期、使用期、现有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分
析未来大额固定资产折旧(或摊销)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
回复:
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214.861.25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53.22%;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21.66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73.38%。以2015年数据
为基础,不考虑公司原有业务增长情况以及募投项目本身产生的利润,募投项目
主要效益指标与正常运营期产生的折旧费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含税上 全部投资 运行期年 折旧摊销
项目 年上网电 年等效 生产期
网电价 财务内部 折旧 折旧与摊 占公司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量(万千 满负荷 建设期 (含建
(元 收益率 年限 销额(万 2015 年净
(万元) 瓦时) 小时数 设期)
/KWh) (税后) 元) 利润比例
宣力新能源菏
泽鄄城左营风 121,919 0.62 8.64% 31,170 2,078 15 月 22 年 18 年 5,791 19.10%
电场项目
宣力新能源南
阳桐柏歇马岭 84,172 0.61 10.02% 22,300 2,230 12 月 21 年 15 年 4,762 15.70%
风电场项目
宣力新能源菏
泽牡丹李村风 73,645 0.62 8.07% 16,664 2,083 15 月 22 年 18 年 3,511 11.58%
电场项目
合计 279,736 14,064 46.38%
根据上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正常运营期内,“宣力新能源菏
泽鄄城左营风电场项目(150MW)”可贡献年均净利润4,389.72万元;“宣力新
能源南阳桐柏歇马岭风电场项目(100MW)”可贡献年均净利润4,061.22万元;
“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项目(80MW)”可贡献年均净利润2,181.70
万元。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正常运营期每年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金额虽然相对
较高,但综合考虑公司原有业务增长以及募投项目本身产生的利润,募投项目新
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业绩负面影响较小。
特此回复。
(此页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