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6-023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第一大股
东周仕斌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琳先生及公司股东王功军先
生于 2015 年 4 月 9 日签署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详细请查看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三人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签署了《股东
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一致行动的期限由 36 个月延长至 60 个月。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情况及主要内容
2016 年 4 月 28 日,三方通过友好协商签署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及各项
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二)《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各方作为公司股东/或在公司任职期间,各
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
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公
司备案一份。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周仕斌先生及一致
行动人张琳先生、王功军先生变更为周仕斌先生,截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周仕
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047,452 股,持股比例为 22.82%。
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