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关于签署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17:55: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6-023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第一大股

东周仕斌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琳先生及公司股东王功军先

生于 2015 年 4 月 9 日签署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详细请查看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三人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签署了《股东

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一致行动的期限由 36 个月延长至 60 个月。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情况及主要内容

2016 年 4 月 28 日,三方通过友好协商签署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及各项

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二)《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各方作为公司股东/或在公司任职期间,各

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

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公

司备案一份。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周仕斌先生及一致

行动人张琳先生、王功军先生变更为周仕斌先生,截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周仕

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047,452 股,持股比例为 22.82%。

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瑞丰高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