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6-04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4]483 号】核准,公司向 9 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 78,000,000 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92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 277,92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 元及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合计人民币
695,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225,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608 号】确认。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和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五九集团”)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计
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金额
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五九集团 95,152.00 20,400.00
补充营运资金 新大洲 7,992.00 7,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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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3,144.00 28,392.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1、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截止 2015 年 3 月 18 日募集资金 2.04 亿元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9.04 亿元,工程累计
投入占预算比例 95.50%,目前处于联合试运转的收尾阶段。
2、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相应的募集资金 7,992.00 万元已于 2014 年 9 月 3 日使用
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方案
截止本公告日,五九集团“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已完成环保
设施、水土保持、职业卫生、质量认证等单项验收工作,还须完成安全设施、消
防验收以及最终的综合验收工作才能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获得合法生产的资
格。目前,该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公司拟调整“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进度,上述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16 年 3 月 31 日延期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调
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的变更和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基于五九集团“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受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及手
续办理进度的影响,公司相应调整“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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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使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16 年 3 月 31 日延期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该项目的现状。本次调整事
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的调整。
五、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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