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7.90元/股调整为7.72元/股;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37,974.68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8,860.10
万股(含本数)。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6日、2016年3月28日分别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8日、2016
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公司决定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94,655,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1.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2016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2016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8日。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
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底价调整
1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
7.72 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现金红利=7.90-0.18=7.72元/
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底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调整为38,860.10万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
价=300,000万元÷7.72元/股=38,860.10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4 月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