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16-021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
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文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西长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6.72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1,502.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113.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4月12日到账,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6年4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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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4 投入进度(截
拟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月19日累计投 至2016年4月
金投入额
入金额 19日)
南昌综合客运枢
20,295.61 20,295.61 16,748.04 82.52%
纽工程
南昌高新客运站
10,447.00 9,090.10 154.59 1.70%
建设项目
江西长运综合物
8,922.73 5,771.15 2,103.78 36.45%
流中心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9,962.23 99.62%
合 计 49,665.34 45,156.86 28,968.64
2、截至2016年4月19日,募集资金账户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3219093147 9,143.08
江西省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1900007310702 0.00
南昌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502211029300105263 3,776.47
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6001050800052510407 2,294.32
公司南昌昌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6001050770052504633 1,530.43
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合 计 16,744.30
截至2016年4月19日,公司共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8,968.64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48万元。截至2016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16,744.30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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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使用期限
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
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
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仅限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
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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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审核,认为: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补充的流动资金将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西长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江西长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拟将额度为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于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
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江西长运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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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同意江西长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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