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6-054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
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第八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为下
属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向海口联
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 1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同时以所持有的海南公司 77%的出资额(本公司持有海南公司 7700 万
元股份,占该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 77%)提供质押担保,本次借款期限为 4 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坪;经营范围:项目投
资、企业经营管理、室内装饰及设计,室内水电、空调安装及维修服务,楼宇清
洁服务,批发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住所和主要办公地点:海口市振兴路 8 号美兰区政务中心办公区 311 室。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93,775,395.22 元,负债
总额 648,273,553.30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 305,0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
额 393,273,553.30 元,净资产 145,501,841.92 元,营业收入 95,230,430.38
元、净利润 15,081,275.87 元。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
公司 77%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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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质押担保范围
①本次权利质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为实现债权、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鉴定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②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鉴定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除了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
外,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
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
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
为,本次担保是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海南公司资信状况及债务偿还能力良好,
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况。同时由于海南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质
上控制海南公司的经营,因应贷款方的要求,同意公司的本次担保事项。因本公
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
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累计对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1.23 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564 亿元,加上此次担保后,
公司累计对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3 亿元,公司
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264 亿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72.12%。除了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 1.5 亿元借款以
外,其余全部都是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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