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综合授信提供
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决议为控股子
公司芜湖天量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天量”)8000 万元人民币综
合授信以出资比例和出资额为限提供反担保,公司承担的反担保责任金额为
1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反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芜湖天量是芜湖市招商引资的新能源企业,根据招商引资政策,芜湖天量可
享受 8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和贴息支持。芜湖天量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
拟申请综合授信 8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公司经营使用,该项 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均由芜湖市弋江区政府提供财政贴息。其中,向兴业银行芜湖分行青山街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 3500 万元人民币,向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名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3000 万元人民币,分别由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
芜湖扬子银行鲁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1500 万元人民币,由芜湖市高新区担保公
司提供担保。
本次综合授信由芜湖天量的股东:本公司、深圳广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深圳广睿”)和深圳迈特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迈
特峰”)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和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反担保责任,其中:公司承
担反担保责任人民币 1200 万元、深圳广睿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民币 1140 万元、深
圳迈特峰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民币 660 万元,剩余人民币 5000 万元由芜湖市弋江
区政府承担反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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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方均暂未签署反担保协议。
由于芜湖天量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芜湖天量基本情况
1、名称:芜湖天量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号:340200000245721
组织机构代码证:33646793-1
税务登记证:340203336467931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区南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9#厂房 01 室
5、法定代表人:陶广
6、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7、成立日期:2015 年 09 月 02 日
8、营业期限:2015 年 09 月 02 日至 2065 年 09 月 01 日
9、经营范围:研发锂离子电池控制系统;消费锂离子电池组、动力锂离子
电池组、锂离子电池保护板、汽车动力电池电箱、储能电池电箱及电池管理系统
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组的技术咨询;自营或代理各项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1200 40%
深圳广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140 38%
深圳迈特峰投资有限公司 660 22%
合计 3000 100%
由于公司持股 40%为芜湖天量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在芜湖天量董事会中占
多数席位,能够对芜湖天量形成实际控制,芜湖天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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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天量 201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为:资产总额为 4789.30 万元、
负债总额为 3662.93 万元、净资产为 1126.37 万元、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
额为-73.63 万元,净利润为-73.6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 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以出资比例和出资额
为限提供反担保,公司承担的反担保责任金额为 12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提供反
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暂未签署反担保协议,待股东大会批准并签署反
担保协议后,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反担保的原因
芜湖天量自成立以来,致力于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客户开发,取得了初步
进展和成效。为满足芜湖天量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在项目建设、设
备和原材料采购、技术研发以及客户开发拓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以保障芜湖天
量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对反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提供反担保是为满足芜湖天量项目建设和
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芜湖天量锂电池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项目建成投产后,芜湖天量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均会较大提升,
芜湖天量将具有相应的偿还债务能力。
本次综合授信由芜湖天量的股东:本公司、深圳广睿和深圳迈特峰三方按照
出资比例和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反担保责任,反担保公平、对等。其中:公司
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民币 1200 万元、深圳广睿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民币 1140 万元、
深圳迈特峰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民币 660 万元,剩余人民币 5000 万元由芜湖市弋
江区政府承担反担保责任。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白华、袁泉,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如下:
1、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和出资额为限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综合授信提供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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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1200万元人民币,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量的项目建设和发展需
要,芜湖天量锂电池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未来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后,资产
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均会有比较好的提升,芜湖天量将具有相应的偿还
债务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反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该项反担保事项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0 元。公司本次为控股子
公司芜湖天量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 12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1.6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反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
量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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