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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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4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3

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的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4月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中心

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向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

件由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

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

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

担。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将于2016年5月12日到期。

本次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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