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6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 召开通讯会议。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
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议案》
公司在 2016 年 4 月 25 号披露的 201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公告》,对公司在油气资产折耗采用不同储量标准做了披露。经过公司
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入沟通后,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油气资产折耗的计算方法并没有发生变化,原油和天然气储量的评估方法也
没有发生变化,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产生差异的原因系由于 2014 年未采用按
中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进行折耗,相关事项属于会计差错。
(一)原认定会计估计变更的性质及原因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油气资产计提折耗部分分为探明权益资产与井及设施,
其中探明权益资产的折耗计算是根据探明矿区当期产量与探明矿区期末探明经
济可采储量比较,井及设施的折耗计算是根据矿区当期产量与矿区期末探明已开
发经济可采储量。
具体计算公式为:
权益资产折耗=探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折耗率
探明矿区权益折耗率=探明矿区当期产量/(探明矿区期末探明经济可采储量
+探明矿区当期产量);
矿区井及相关设施折耗额=期末矿区井及相关设施账面价值×矿区井及相关
设施折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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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率=矿区当期产量/(矿区期末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
量+矿区当期产量)。
公司在计算油气资产折耗时,折耗的计算是根据每年的储量报告中的不同的
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来分别计算权益资产折耗与井及设
施折耗,从而认为相应储量是一种估计。权益资产、井及设施的折耗基数分别由
美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变更为按中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因此视为
会计估计变更。
(二)现认定会计差错理由
公司一直认为中国和美国的储量评估体系一致,中国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
与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与美国的标准也一致,因此在折耗的计算结果上也
应一致。2015 年公司对美国油田的油藏地质条件和开发生产技术应用状况开展
充分研究,以及对中国和美国油气储量评估标准也进行了深入分析,经油气储
量评估专家认定,GCA 认为公司在美国油田评估的 2P 储量可以等同于中国的探
明经济可采储量,GCA 认为公司在美国油田评估的 1P 储量可以等同于中国的探
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2014 年年报中公司误按美国储量标准对应的储量基数
来分别计算权益资产与井及设施的折耗,由此产生了差错。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
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
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
或错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前
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根据以上情形,公司按储量计算折
耗是一种会计估计。2014 年时相关储量的可靠信息已经存在,但由于公司理解
错误,对相关储量信息没有充分加以利用,造成错误。因此不应作为会计估计变
更 ,应作为会计估计差错处理。
(三)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将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及报表数据,将增加 2014 年
度净利润(2014 年调整的相关数据以日后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及 2015 年初
的净资产。公司原认定会计估计变更改为会计差错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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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49,927,406.74 元不变。该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
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受影响的主要比较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4 年更正前金额 会计差错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油气资产 5,319,487,536.62 24,233,039.61 5,343,720,576.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9,064,174.53 -8,639,078.62 100,425,095.91
其他综合收益 390,653.69 -76,963.16 313,690.53
未分配利润 487,790,687.90 15,670,924.15 503,461,612.05
营业成本 3,194,408,645.71 -24,352,640.49 3,170,056,005.22
所得税费用 24,069,900.04 8,681,716.34 32,751,616.3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7,044.37 -76,963.16 30,081.2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规定,公司需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 45 天内对更正后的 2014 年、2015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对 2015 年度一
季报、中报、三季报的会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认定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
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差错认定事项。同时提醒
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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