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诺力股份进行了认真的持续督导,切实履行保荐责任,
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号”文核准,诺力股份由主
承销商广发证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1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4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709,045.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4,690,955.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5]9
号”《验资报告》。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677.15 万元(其中投入承诺项目
2,677.15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43.67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 7,677.1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43.67 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516.52万元(其中包括尚待支付
的权益性证券发行费用180.9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完成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15年1月13日分别与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兴支行、中国银行长兴绿城广场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
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则开展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执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及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
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7339210182600029967 40,616,654.34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76790188000667251 8,961,093.38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3001647227053014751 2,088,924.00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长兴支行
中国银行长兴绿城
371467743019 3,498,510.45 募集资金专户
广场支行
合 计 55,165,182.17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677.15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469.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77.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77.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变更)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化
(3)=(2)-(1)
新增年产 22,000
台节能型电动工 否 21,300.00 21,300.00 12,240.00 2,400.61 2,400.61 9,839.39 11.27 2016 年 6 月 - - 否
业车辆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
否 3,169.00 3,169.00 1,901.00 276.54 276.54 1,624.46 8.73 2016 年 6 月 - - 否
设项目
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 否 8,000.00 8,000.00 未承诺 - - - - 否
项目
合 计 24,469.00 24,469.00 14,141.00 2,677.15 2,677.15 11,463.85 10.94
新增年产 22,000 台节能型电动工业车辆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低于承诺投资额主要系:
一、政府处理地面作物时间较长;二、项目所在地块地质条件较差,勘察后论证建设方案所耗时间较长;三、建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设方案和立面效果经政府部门规划例会审核所耗时间较长;四、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考虑地质条件
对厂房基础多次修改调整,影响施工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
资金 1,747.97 万元。对此,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15〕424 号)。
经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币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中,3,000
万元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归还,其余 5,000 万元尚在使用中。
经公司 2015 年 2 月 7 日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公司 2015 年 11 月 20 日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 3,000 万,有
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
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为 2 亿元,共取得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449.83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在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479,660.9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424号)。广发证券和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
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投项
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5,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7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此外,经公司2015年11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批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增加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3,000万,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
意意见。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
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期末已到期30,000万元,尚未到期2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但计划变更募投项
目投资进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
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诺力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