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8: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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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2015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1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5次,委

托战淑萍女士参加1次,列席股东大会3次,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

大会,未发生缺席会议的情况,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

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

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对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1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委托战淑萍女士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五)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勤勉尽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经营情况了解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几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积

极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召集、组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开,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2015年

工作计划;参与讨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的

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及经营战略等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

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

披露工作。

2、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

职内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

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15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

全力支持。

特此报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祥华

2016年4月26日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2015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1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5次,委

托战淑萍女士参加会议1次,列席股东大会3次,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

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会议的情况,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委托战淑萍女士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

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对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1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五)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勤勉尽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经营情况了解

2015 年度,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

供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了解,客观发表自己的意

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2、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

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

职内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

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15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

全力支持。

特此报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福海

2016年4月26日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2014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1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5次,以通讯方式参加5次,列

席股东大会3次,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会议的情

况,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

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对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1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五)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勤勉尽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经营情况了解

2015 年度,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

供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

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请审计机构、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等议案,听取审计部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安排,指导审计部开展各项工作,围

绕年报审计开展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了解,客观发表自己的意

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2、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

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

职内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

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15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

全力支持。

特此报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战淑萍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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