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8 08: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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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8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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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4 日发出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 14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14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

报告》。

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

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筹措资金、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适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金额不超过28亿元。

2、发行方式和种类

债务融资工具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

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

3、发行期限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

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

金等。

5、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

6、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 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

持票据等;

2) 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

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

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

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等;

4) 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

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

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

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 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 在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后,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

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适时完成有关发行。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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