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农发种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农发种业向独立董事提供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公司以往的信息披
露情况,公司 2015 年度无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此外,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玉公司 1000 万元短期
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
议审议通过。截至目前,相关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担保行为,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担
保以及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以及相关子公司严
格遵守监管机构规定,避免发生违规担保行为。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金分
红方案符合相关部门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利于
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5年度,公司所属9家公司存在业绩承诺,其中4家公司存在未完成2015
年度业绩承诺的情况,其余5家均完成了收购时的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对未完
成业绩承诺的4家公司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进行了单独审议,公
司已采取相应措施要求承诺方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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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英国:
景 旭:
卢 闯: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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